发挥优势 展现作为 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强大合力
2024-10-24谢来位李欣承
习近平总书记从五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显著政治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个显著优势。“五大优势”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作出的全面而深刻的阐释,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重要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制度基石与政治导航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彰显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并为党的领导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石与政治导航,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在政治领导层面,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国家治理与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党的发展战略与方针政策,通过人大这一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与行动,保障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强化国家发展战略的定力。同时,人大作为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关键通道,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在组织建设层面,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效能与政策执行力。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进入政权机关,提升人大的组织动员力与战斗力,确保党的意志高效、准确地在国家政权中得到执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在思想引领层面,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群众基础。同时,人大作为民意机关,广泛汇集民意、集中民智,为党提供科学民主决策的平台,密切党群关系,强化党的群众根基。
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主权与共治共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基石与组织依托,促进人民主权与共治共享的理念转化为科学的制度安排及具体的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则进一步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深度与实践维度,驱动其持续创新与完善,共同塑造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独特风貌与显著优势。
一是制度设计的民主理念剖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其深刻体现了人民至上原则,即国家权力源自人民并服务于人民,确保人民在政治生活及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与彰显。二是运行过程的关键环节考察,该制度构建起涵盖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以及监督的全方位民主实践体系。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与意志的执行者,密切关注民生,积极反映并解决民众关切,同时接受人民监督。三是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依法参与国家治理的路径与平台。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意见征集等机制,人民直接参与法律法规制定、政策执行及公共服务改进等议题的讨论与决策,治理过程更加透明、民主、科学,促进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协商共治。
民主选举集中决策:
效率提升与秩序稳定
民主作为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其政治实践形式在我国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该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与集中决策的双重机制,实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统一,保障了人民意见的充分表达与广泛参与,确保了国家机关的高效运作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与深刻内涵。
人大代表的产生机制与构成特点是其制度优越性的基础。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均通过严格的选举程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涵盖不同民族、地域、行业及社会阶层,全面真实地反映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有效保障各方利益的均衡表达。国家机关的产生、职权与责任体系是其权力合法、高效运行的关键。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依法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赋予了国家机关合法性与权威性,促使其各项决策与行动充分考虑并尊重人民根本利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作方式是其高效、民主决策的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民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和迅速决策形成统一意见,确保国家政策有效实施、各项事业高效推进,为国家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法治体系全面构筑:
依法治国与权利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确保了宪法与法律的严谨制定、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法治体系的持续完善与发展,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理论基石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宪法法律的坚实基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拥有修改宪法的至高权威,肩负宪法实施的监督职责,确保了宪法权威性与稳定性。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立法机构依法行使立法权,持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人民性与时代性需求。在核心架构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引领法治体系的科学构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职能推动科学立法,确保法律既遵循客观规律又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监督执法、司法机关严格遵循依法办事,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积极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民守法风尚形成,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实践效能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捍卫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该制度通过为人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确保法律制定与实施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有效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长治久安与行稳致远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基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独特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中央与地方的有效协同,保证了各地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司其职、各得其所,为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维护以及民族复兴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理划分职权,坚持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既保证了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又赋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促进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治理。坚持民族平等与区域自治,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该制度充分考量我国多民族国情,保障了少数民族权益,激发了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实施“一国两制”,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既保证了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权,又确保了其在国家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的有序运行,促进了两地长期繁荣稳定。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制度优势应对挑战。在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所带来的自然灾害、经济发展挑战以及社会稳定风险等多元且紧迫的危机时,该制度通过其严谨的组织架构与高效的决策机制,迅速而有效地调动并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强大的应对力量,展现出了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与效能。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大优势”在70年来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验证。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大优势”,坚定不移地坚持、完善并高效运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全体人民的智慧与力量,共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开创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的新篇章。
(谢来位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李欣承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