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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斯通:深爱诗歌的法学家

2024-10-21马岚熙

检察风云 2024年15期
关键词:边沁普通法牛津大学

威廉·布莱克斯通1723-1780威廉·布莱克斯通,这位18世纪的英国法学家以其对普通法深刻的洞察力和卓越的学术贡献,在法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在英格兰牛津郡沃灵福德镇的圣彼得教堂附近,矗立着一幢优雅的白色别墅,布莱克斯通爵士与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九个孩子曾生活在这里。这位18世纪的英国法学家以其对普通法深刻的洞察力和卓越的学术贡献,在法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贫儿成为律师:被放弃的文艺理想

人们来到沃灵福德市政厅,会看到西墙上一块写着“《英格兰法律评注》的作者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曾于1749年至1770年间在此担任沃灵福德记录官”的纪念牌匾。这块牌匾不仅是一个历史标记,更是通往理解布莱克斯通所处时代法律与社会变迁的一扇窗口。

威廉·布莱克斯通出生于1723年,逝世于1780年,是英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法官、学者。他在1749年至1770年间担任沃灵福德的记录官。此职务不仅让他深入司法实践的腹地,更为他后来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布莱克斯通最为人称道的成就,莫过于他的不朽之作《英国法释义》(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这部从1765年至1769年陆续出版的四卷本巨著,以其清晰明了的语言和深邃的法学洞见,不仅为专业律师所推崇,也使得广大读者得以窥探普通法与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堂奥。《释义》迅速成为英语世界中最具影响力且流传最广的法律书籍,至1854年已发行至第23版,至1990年在美国达到了第100版的发行量,其思想对美国宪法的起草产生了深远影响。

不过,布莱克斯通爵士的人生绝非顺遂。1723年7月10日,他出生于伦敦一个普通市民家庭,是家里四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他的早年生活非常不幸,父亲查理·布莱克斯通开了一家很小的丝绸商店,家就在店的二楼。在他出生之前父亲就因病离开了人世,此后母亲玛丽坚强地承担起了养家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布莱克斯通幼年时便显现出不凡的天分,7岁之前就通读了《圣经》、弥尔顿的全部作品以及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7岁时,布莱克斯通得到了家境殷实的舅舅的资助,进入了英国著名的公立学校——查特豪斯公学就读。然而,仅仅四年后,他的母亲也去世了,11岁的布莱克斯通成了一个孤儿。虽然厄运连连,但是他并没有辍学。在学校里,布莱克斯通不仅学习并精通了拉丁文,而且深深爱上了诗歌。

1738年,15岁的布莱克斯通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古典文学和数学。他仍然研究诗歌,特别喜欢莎士比亚,同时也对数学和逻辑有浓厚的兴趣。此外,他还在建筑学上颇有造诣,他曾在20岁时写了一本建筑学的著作《建筑学原理》,尽管没有出版,此书还是为他赢得了一些赞誉。虽然他极其渴望继续在牛津大学待下去,但是由于没有收入,他被迫另谋出路。在当时的英国,法律职业对于那些渴望爬上英国统治集团上层的年轻人来说,是少量“阶梯”之一。布莱克斯通也不能免俗,选择进入了四大律师会馆之一的中殿律师会馆学习普通法。1746年,他取得律师资格成为出庭律师。但是,他这样做其实是极不情愿的。他发表了一首名为《一位律师与缪斯的永别》的诗。诗中充满了对于伦敦法律世界的排斥和对牛津宁静生活的热爱。

从无编制的讲师到受欢迎的讲座教授

尽管如此,布莱克斯通仍然打起精神,开始了七年的律师生涯。虽然曾因出众的文学天赋而年少成名,但在伦敦作为律师执业的七年却未能给他带来法律事业的成功。他默默无闻、案源稀少。为了贴补家用,执业三年的他开始在牛津郡的沃灵福德镇担任记录官,并奔波往返于伦敦与牛津之间。这段时间,他非常幸运地赢得了曼斯菲尔德勋爵——同时也是王座法院首席法官的威廉·莫里的赏识。曼斯菲尔德勋爵建议布莱克斯通竞任牛津大学罗马法的教职,但该职位的选任权在时任首相的纽卡斯尔公爵手中,公爵要求他在牛津大学出现争执骚动时为其所在的辉格党效力,但布莱克斯通暗示其不愿意卷入政治,因此他最终并未得到该职位。其后,布莱克斯通接受了曼斯菲尔德勋爵的建议,在牛津大学开设一门英国法的讲座课。这种讲座课是没有教职也没有薪金的。但是假如学生足够多,牛津大学便会常设课程,并组织学生交费听讲。

据说,当布莱克斯通于1753年10月25日走上牛津大学的讲台讲授英国法时,他忐忑不安、疑虑重重,唯恐自己教学计划的“粗陋、欠考虑或者这一教学计划执行上的蹩脚、肤浅”而有损于英国法的研究。幸运的是,讲座获得了空前的成功。这一讲座的讲稿,后来成了蜚声海内外的《英国法释义》。在牛津大学,布莱克斯通的课广受欢迎,许多学生都愿意额外交费参加他的讲座。布莱克斯通的讲座既有学术气息,又能够帮助未来意欲进入律师会馆或司法实务界的学生迅速掌握英国法,因而很受欢迎。1758年,布莱克斯通以全票当选为英国第一个普通法讲座——瓦伊那讲座的教授,并在那里讲授普通法直到1766年。

《英国法释义》的出版充分展露了布莱克斯通的语言功底和文字天赋。不同于当时法律著作常见的晦涩难懂的文风,《释义》展示出优雅、流畅、清晰的文字风格。此外,布莱克斯通的贡献还在于,实现了英国法的体系化。他效法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将英国法分为人的权利、物的权利、对私人的不法行为以及公共不法行为四卷。正是通过以类似于德国法律科学的那种体系性和逻辑性的方式对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原则进行抽象总结,布莱克斯通赋予普通法一种理性化的、清晰连贯的结构框架,使其成为有价值的学术研究对象,可以在大学里进行教授和研究。即便是杰里米·边沁——布莱克斯通最为坚定激烈的批评者,也不得不称赞说,“他以学者和绅士的语言来教授法律……”

普通法“通俗化”反而使其保存完整

众所周知,边沁不喜欢布莱克斯通。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律观与布莱克斯通的传统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导致了他对布莱克斯通的法律思想和实践持批判态度。可以说,边沁极不喜欢布莱克斯通的法律方法和他对普通法的辩护。尽管如此,边沁仍称赞其“海外留名”。这指的是布莱克斯通及其《英国法释义》在大洋彼岸的“再次成功”。当这本书传至美国,它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根据丹尼尔·布尔斯廷的说法,布莱克斯通之所以在美国影响巨大,是因为他呈现了一幅和谐而系统的英国法图像。用一位批评者的话说,布莱克斯通发明了一台驱除魔鬼的机器。当时,新大陆的建国者们一度希望采用法国式的罗马法体系,因为他们不愿继承任何来自英国的遗风,但是当他们发现只有普通法才是梳理他们现实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建立法律体系的最佳答案时,便不得不寻求普通法“美国化”的道路。这时,他们发现布莱克斯通和他的《英国法释义》提供了最为精确(甚至是通俗)的答案。

1870年前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布拉德利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系的一次讲演中提出,要成为优秀的律师,应该向他的老朋友、纽约律师协会的一名领导人乔治·伍德先生学习。伍德先生每天都带着布莱克斯通的书去吃午饭,这样就可以在午饭时间读上一章。此后他还会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直到心领神会为止。对于美国法律界而言,布莱克斯通的书最大的价值就是条理清晰。因为他的讲稿实际上面向的是不固定的大学生听众。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满意这种过分的清晰明确。比如开国元勋杰斐逊,他就认为《英国法释义》把法律过分简单化以致使无知的人误以为自己理解了。然而,对于当时社会关系相对简单、法学理论与实务百废待兴的新大陆,这样简易版本的普通法或许是再合适不过了。

在整个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上半叶,美国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人手一本《释义》。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常被问到布莱克斯通的思想,在法庭上他的书是极具权威性的引用来源,有许多法律争议因为引用了布莱克斯通的话而迎刃而解。

编辑:薛华" "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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