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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与中央驻港代表机构的设立

2024-10-20聂励

党史博览 2024年10期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港澳工作方针的调整,中央驻港澳机构的职能属性发生相应变化。周恩来十分关心中央驻港澳机构的设立与运行。

在港澳设立派驻机构与新中国建设发展需要密切相关。随着外贸需求的增加,在港澳开设贸易工作机构摆上日程。1949年12月,中共中央同意建立香港贸易工作委员会。

除了外贸工作机构,新中国成立前保留下来的机构——新华社香港分社承担着我们党与国际社会接触、与香港同胞联络的重要使命。但在机构运行过程中,由于港英当局的严厉管制,我们在香港开展工作时面临重重障碍。针对这一问题,周恩来酝酿在香港设立一个能够代表中央政府,且不受外界干预的官方机构,并在多个场合提出了这一设想。1955年12月,周恩来在接见香港律师陈丕士时说:“我们应该关心香港,应该在那里设一个恰当的、正式的、代表性的机构。国家有个正式的机构在那儿保护国家的利益。”1958年2月25日,在接见英国工党议员哈罗德·威尔逊时,周恩来再次提出关于派代表驻香港的问题。他指出:“我们有许多事务需要同香港当局接触办理,有一位中国政府代表在那里是合理的。”

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英国最终同意由新华社香港分社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履行职责,承担起香港同胞与内地交往、管理协助内地在香港设立的其他中资机构等任务,这就形成了中央驻港代表机构的“大分社”和新闻通讯机构的“小分社”相结合的局面。中央驻港机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问津摘自《党的文献》202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