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意涵与现实路径
2024-10-15杨玉文
[摘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边疆地区肩负着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使命,集资源富集与生态脆弱特征于一体,发展与保护任务艰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依据,其中所蕴含的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作用与功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思想、物质、文化和社会基础。
明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在边疆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践中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法与路径具有极强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基于边疆地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各民族间互动交流而形成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从顶层制度设计、基层有效治理以及多维度协同推进等方面提出边疆地区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边疆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价值
中图分类号:C9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24)04-0032-0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包括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在内的一切政策与实践都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目标展开。[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创造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将其上升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共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3]是对同时解决好民族工作中物质方面问题和精神方面问题的最深刻诠释。其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强化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的情感认同引导各民族形成共同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指引;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化,[4]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重要的物质基础。二者在理论根基、目标导向、行动主体、实践路径等方面均具有高度一致性。由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之一,其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层次的逻辑关联。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性反思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先污染后治理的生态弊端,在中华民族逐渐觉醒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共进的现代化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关于人与自然、生产和生态辩证统一关系的继承与深化。[5]近年来,学者们基于不同视角对生态文明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展开了一系列研究。生态文明作为最具普惠性的民生政策,关系全体人民福祉,通过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绿色根基。[6]同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之路在各民族群众间建立了共同生存、持续发展的生态利益共识,为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7]增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认同基础。由此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通过深刻诠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价值共生关系,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途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了人的价值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边疆地区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形成,在自然条件、发展状况、社会文化、政治生态、地缘形势等方面均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和特殊性,[8]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共同体意识在边疆各民族群众中的形成。明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在边疆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践中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法与路径具有极强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逻辑
(一)人民至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
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将生态问题视为政治问题,[9]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诞生的工业文明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平衡、不可持续的根本性矛盾,亟须构建一种兼具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生态与发展相协调的文明形式。[10]中国共产党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深刻理解并界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创造性地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发展范式,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取向,通过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生态环境领域的代内与代际公平;[11]通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责任意识,彰显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强调“所有公众都应该共享生态环境提供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原真性”[12],实现全民共享和全面共享,凝聚起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向前发展。
由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通过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13]构建起“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价值共识,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改善民生、造福人民的目标追求以及促进社会公正、规范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制度优势。边疆地区各民族群众在共享共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从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获得感到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的认知链条,价值共塑得以实现。共同价值的塑造给予各民族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彼此认同的政治价值,[14]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情感基础。
(二)共同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边疆地区地形复杂、生态多样、资源富集,是我国重要的自然生态屏障,具有不可估量的生态战略重要性,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和能源支持。然而,边疆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在基于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之间的矛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边疆地区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必须通过限制开发加强生态治理,避免引发生态环境系统性风险。然而,从经济发展角度考虑,以牺牲经济利益换取生态安全易导致生态利益分配不均衡,对边疆各民族群众认同感与获得感的形成产生直接影响。共同利益是共同体意识与精神的重要基础。[15]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更需要通过共同利益构建共同价值,[16]通过保证各民族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共享发展成果的过程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蕴含着对经济利益和经济生活的充分关注,凸显了增进生态福祉、让各民族群众共享生态经济福利的重要性。为此,党和国家积极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边疆实践,通过厚植边疆地区生态优势、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口支援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举措,切实改善边疆地区生态环境,以此化解生态矛盾,促进生态权益在各民族群众、各地区之间的均衡化。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有效化解了边疆地区民众因失去赖以生存的生计来源而产生的不合作、不信任等社会心理问题,而基于公平发展的生态补偿制度设计更是超越了一般性质的扶贫,促进了共同体内部的协调平衡[17]和社会公平感的产生,在消解社会分化张力的同时,推动族际整合,使得边疆地区群众在维护共有生态家园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感,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制度设计下不断增加认同感,在共享发展成果的幸福生活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天人合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蕴含着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基因和历史记忆。中华文明很早就关注到生态平衡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之道。从“斧斤以时入山林”的生态准则到“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哲理,无一不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智慧。这种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各民族共享的文化传统,更推动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灿烂文明持续发展,经久不衰。作为各民族生存的重要空间载体,生态环境对于推动民族发展和文化形成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相似的民族在文化创造上也会形成一定的共同性,而生态环境不同的民族则会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创造出具有不同特点的文化。[18]例如,云南多个民族在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中共同创造了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生态农耕系统;鄂伦春族“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文化构建形成了森林生态平衡系统。由此可见,生态环境的差异化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不同生计方式为中华文化的多元性奠定了基础,更为调节人与自然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知识、技术和制度形成留下了宝贵财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传统生态文化对于促进发展观念、政治过程、生活方式的生态化变革以及科学技术的生态化转向发挥着重要作用。[19]这些各民族所形成的人与自然的整体观、崇拜天地的生命观、循环再生的生产观等生态文化传统不断融通、整合、沉淀,并最终凝聚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丰厚的精神养料,并进一步推动各民族群众在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过程中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
(四)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秉持“生态兴则文明兴”的价值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目标。这一价值取向得到了各民族群众的认同,成为在共同生活中普遍遵循的价值准则。具有共同价值是各民族得以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准则,[20]是构建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各民族群众在共同的价值引领下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流频率不断增强,交融程度不断加深,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生态命运共同体,构建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态基础和生态链接。与此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也能够进一步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资源保护进一步增强了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各民族共享江湖、大地、森林等生态资源,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基于边疆地区比较优势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进一步带动了各民族间的交流互动,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推动传统产业与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支撑;加强边疆地区向内地能源资源匮乏地区的可再生资源输送,通过边疆与内地之间的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此可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有效促进了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通过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所蕴含的共同价值有利于深化中华民族认同,在民族融合发展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系统稳定的社会基础。
二、边疆地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经验
(一)以自上而下的生态治理彰显制度优势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各民族群众共有共治绿水青山、共建共享金山银山。因此,边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在深层次上实现政治平等,进而产生政治认同。边疆生态环境问题关乎国家生态安全,更是影响边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方面。然而,面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部分边疆地区群众重经济、轻生态,参与生态治理主观意识薄弱等情况依然存在,如果缺少具有战略高度的组织与领导,则极易陷入生态治理集体行动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21]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边疆生态治理方面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彰显国家权威,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通过政策发布、制度设计、措施规划,自上而下地推动生态恢复及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
我国自2016年以来全面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在遏制草原退化、恢复湿地功能、改善流域生态、修复土地利用系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铸牢边疆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同时回应了边疆各民族群众热切期盼,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例如,内蒙古以乌梁素海流域山水工程为重点加强生态治理,积极探索绿化与产业化、治沙与致富的结合点,先后制定出台了《乌兰布和沙区沙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荒漠中草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在治理思路、组织发动、政策机制、技术路线、治理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沙漠治理,积极发展蒙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创新提出乌兰布和沙漠“林药牧”一体化生态修复绿色发展模式,将“沙害”劣势转化为“沙利”优势。经过多年治理,项目所在地磴口县林草覆盖度由0.04%提高到37.2%,防风固沙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理顺的同时,以苜蓿、牧草种植和奶牛养殖为特色的绿色有机农业迅速发展,乌兰布和沙漠千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带动产业集聚,新建项目将实现年均新增工业产值60亿元以上、创造税收8.7亿元,带动近5.5万人就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党和国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维护各民族群众生态权益,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2]的治理思路,各民族群众在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过程中强化了政治认同,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价值共塑。
(二)以自下而上的基层治理促进有效实施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需要持续完善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地生根和深入人心更需要充分调动各民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基层出发,自下而上形成最广泛的全民参与,构建生态民主治理的中国模式。生态民主是以社会公众为主体,以基层的环境治理实践及生态修复行动缓解区域生态危机,促进政府生态治理相关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及实施,[23]通过政府与民众的双向互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云南省西畴县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石漠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通过各族村民、村寨共同筹资、主动参与生态治理,逐渐形成了民众与政府共治共建的生态民主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经济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与视角。
西畴县曾经为国家级贫困县,被视为“基本失去了人类生存条件的地方”。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和长期以来的无度开发共同导致了持续恶化的生态问题,石漠化面积不断扩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生态资源日趋枯竭。到2000年,西畴县人均耕地面积仅剩0.112hm2,且仍在继续减少。恶劣的生态环境使得西畴县陷入到经济发展的困境中,成为典型的集中连片特困区。1985年,西畴县提出“用30年时间绿化西畴大地”,然而技术与经费的匮乏导致石漠化治理进展缓慢,治理效果不佳。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滞后迫使西畴民众自发开展石漠化治理行动,基层干部组织动员群众“炸石造地”“移石开路”,各民族群众凭借对山水林草田的传统生态意识开始植树造林、修建水窖,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民众的自发治理行为引发政府关注,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规划治理、发动党员干部、加大资金和技术扶持、培育特色产业等方式支持发展,鼓舞和坚定了基层民众持续治理的决心和热情,石漠化治理效能得到全面提升。经5+XueuQljGEgBwi07ULLQQ==过各民族几十年的努力,西畴县石漠化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耕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大幅增加,粮食产量显著提高,村民收入来源更加多样。
西畴县自下而上的生态民主治理模式与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支持实现良性互动,基层民众的自发治理行为与政府因地制宜的顶层设计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生态治理模式的内涵,创新了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构建路径。各民族群众基于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团结在一起,在生态治理的自觉行动中践行“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24]
(三)以资源文化优势为内核促进协同发展
实施生态富民,增进民生福祉,是边疆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边疆地区依托生态资源富集和多元文化交融的优势,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因地制宜构建生态和经济良性互动的绿色发展方式,进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以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为例,元阳县是红河哈尼梯田核心区,曾因其特殊地形和传统耕作方式的局限性而成为深度贫困县。元阳哈尼梯田于2013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一千多年来构建形成了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循环农业生态系统,在塑造独特生态文化的同时也凝结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元阳县充分利用哈尼梯田的资源优势,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生态立本、绿色强县的富民之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和精神基础。体制机制方面,建立领导管理并重、激励约束并举、政企公众共治的运作机制,设立梯田保护管理专项基金支持多样化生态补偿;经济发展方面,打造哈尼梯田文化旅游品牌赋能生态产业建设,围绕特色产业构建“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以产业发展带动增收,增强民众获得感;生态建设方面,通过森林保护恢复、守住稻作梯田红线、创新梯田管理机制,构建“一产助推旅游、二产服从生态、三产激活全局”的生态模式;文化传承方面,围绕梯田文化推动元阳县内各民族文化交融互鉴,建立完善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民族文化成为加强中华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的润滑剂与催化剂。多管齐下的保障机制和发展模式全面增强了元阳各民族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发展建设的内生动力,通过稳定的利益联结有效调动民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多年发展使得元阳成功摆脱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快速增长,遗产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推进。
边疆地区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指导下,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个维度协同发力,解决好发展与传承、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应,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桥梁和纽带。
三、边疆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
(一)强化顶层设计,促进政府引导对生态治理的有力支撑
政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需要协调生态资源、统筹环境政策,通过缩小不同地区的生态文明发展差距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体意识培育。一是以优化生态治理效能为目标完善供给体系。一方面,明确政府在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事权范围与支出责任,通过划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促进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通过优化转移支付的支付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促进财政对边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效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优化服务方式和服务供给,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结合边疆地区各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现实需求提供高质量服务。政府在发挥引领作用的同时,应积极推动生态治理的市场机制建设,帮助边疆地区引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绿色金融等政策工具,通过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元协同结构提升供给质量。二是以增进共同性和尊重差异性为原则优化政策体系。一方面,党和政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制定一系列纲领性政策,明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所遵循的发展路径、权责关系、评价标准等内容,为边疆地区生态保护与生态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结合边疆地区的文化风俗、地缘环境、社会发展等现实情况完善差别化精准支持政策体系,充分考虑不同民族群众的生态需求,实现边疆、民族与国家政策在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中的有机协同。另一方面,边疆地区多民族共生的特性决定了各民族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共享资源,而各民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能够保持一致行动的关键在于公共资源的分配是否平衡。[25]因此,边疆地区生态建设应注重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各类资源要素在地区间、民族间得以合理配置与均衡分布,确保边疆各民族群众共同承担生态保护的责任,共同拥有生态建设的权利,共同享有生态治理的成果,在实现生态利益与维护生态公平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厚植生态理念,促进基层治理与政府治理的有效衔接
边疆地区群众是生态治理的直接受益者,更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力量。西畴县荒漠化治理的成功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当地各民族群众长期传承下来的传统生态意识。然而,边疆地区民众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部分民众仍未形成根深蒂固的环保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缺乏自主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因此,厚植生态理念,引导各民族群众在经济活动中形成敬畏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提升参与治理能力,创新参与治理模式,构建治理主体多元互动、共治共享的协同机制。一方面,夯实自上而下的基层治理基础。引导边疆地区民众自发建立生态治理组织,通过宣传普及加强边疆各民族群众生态意识,建立健全基于生产生活模式所养成的社会成长机制,[26]特别注重加强对青少年传承传统生态文化的意识培育,加强与区域内的精英、乡贤群体的互动联系,发挥其在生态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民众承担生态责任与义务,为民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形成基层内不同阶层共同参与生态治理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完善基层民众的政治参与机制。强化各民族群众的政策参与能够让其切实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公平和结果公正,通过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互相认同为强化国家认同提供转化渠道。探索基层群众参与生态治理的决策咨询、社会听证、公众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各民族群众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力的支持,针对生态治理事项面向民众广泛征集意见有效化解边疆地区生态治理对边民生产生活、文化习俗等的影响和冲击,提高政府的生态公信力。通过加强各方协调促进各民族群众形成生态经济发展共识,确保根本利益一致性,形成党政同责、社会共治良性局面,进而增强基层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主性。
(三)善用资源优势,以点带面推动边疆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要以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特色为着力点,形成比较优势,找准特色辐射全局,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边疆各省区最大的特色即为生态特色,突出生态特色不能仅仅局限于生态保护与治理本身,要形成与边疆发展实际相符合的生态文化和特色产业,以此形成边疆各民族群众共同奋斗、共谋发展、共享繁荣的良好局面。文化方面,从边疆地区各民族长期沉淀的传统文化中提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容,继承和弘扬富有特色的生态文化,以生态文化为内核探索品牌文化建设,依托地区特有的文化元素孵化培育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促进。经济方面,将发展生态产业作为边疆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最根本的途径。[27]边疆地区应充分调动生态和文化优势寻找破题思路,充分挖掘山水田林湖草沙各空间生态资源,以特色产业为核心,一点突破、一线拓展、全域统筹,变传统单一产品的农业产业化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业态共生系统,创新构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产业模式。引入人才和技术推动绿色农业升级改造,升级种植养殖设备和技术,融入地区特有文化要素,强化地区生态产品品牌培育与建设,在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的同时提高附加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建设,引入合作社、园区、基地、企业、农户等多元主体协同的经营模式,发展独具边疆特色、还原历史传统的文旅产业,推动生态旅游业优化升级。生态方面,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思想,明确开发边界和资源可利用量,在确保生态红线不被侵占、资源利用上限不被突破的前提下寻求发展。全面摸清区域内水质、土质和空气质量,着力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率,形成空间生态资源对生态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支撑。社会方面,充分利用边疆地区多民族聚居的特点,以共享、共建、共用理念为核心推动各民族共同参与发展建设,以打造民族节庆活动品牌为契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着力构建各民族群众互帮互助、交流融合的良好局面,在共同发展中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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