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八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2024-10-10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4年9期
财政部将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情况作为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以下简称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问责。9月1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通报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查处的八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这八起案例分别是: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向地方国有企业直接借款新增隐性债务73.97亿元;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向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19.96亿元;湖南省属公办职业学校以租代建新增隐性债务4.5亿元;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通过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3.4亿元;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以公立医院等为主体贷款新增隐性债务2.98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0.68亿元;海南省临高县要求代理银行垫款支付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8.4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国有企业以农村人饮及农业灌溉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新增隐性债务3.2亿元。
上述案例中,多名干部被问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8人,给予警告4人,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4人,给予诫勉8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6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给予批评教育8人,给予谈话提醒2人,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