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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汽车金融公司机构贷款业务实践

2024-10-08陈科培

时代汽车 2024年18期

摘 要:随着网约车出行的兴起,使得网约车公司的数量增加,网约车公司的融资需求激增。C汽车金融公司,利用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实现了网约车B端业务的落地,并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提升了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汽车金融 网约车融资 新车

1 网约车业务的兴起

网约车即网络预约出租车,有别于巡游出租车,其出现是人们日益增长的高效的出行需要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不能满足的之间矛盾的产物,具有非常典型的互联网特点。网约车出行模式,作为传统出行模式的补充,可以有效解决巡游出租车的“痛点”,如打车难、打车贵、服务差等[1],通过互联网+的庞大算力加持,最大化地有效利用社会车辆运力资源,满足了人们对出行舒适度、便捷度的要求,成为城市居民出行服务系统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2]。

网约车最开始兴起于美国,在2009年,优步在美国成立,早期的优步主要为有出行的客户提供专车出行服务,意味着有别于传统出租车模式的网约车模式开始出现。2012年9月,滴滴在中国上线,预示着网约车模式正式在中国出现,次年,优步专车登录中国,从此开始了长达4年的补贴大战,最终以滴滴合并优步结束。网约车模式在我国出现不久,各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局,2013年4月,阿里资本投资400万美元投资快的打车,腾讯1500万美元投资滴滴打车;2014年初滴滴打车完成C轮1亿美金融资,来自腾讯和中信产业基金;之后阿里继续向快的打车追加投资;2014年中,百度投资优步,自此,BAT入场网约车完毕。各互联网巨头加入网约车后,便充分利用自身的互联网属性的优势,来提升网约车使用场景的便捷性,如快的在2013年8月接入支付宝,滴滴在2014年接入微信支付,且在微信端推出滴滴打车入口等,以上种种便利性的举措,再加上在推广过程中,各巨头开展的补贴大战,使得广大客户对使用网约车出行的意愿很高,客户通过网约车出行的习惯短期迅速建立起来,并且通过商家用“免单”“减免”等补贴形式不断被巩固、加强。现如今,网约车出行,成为消费者最主要的出行方式之一,而网约车的形式也变得种类多样,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需要,派生出了多种类型,如个人网约车、顺风车、拼车、专车、租车等[3]。

2 C公司网约车业务实践

2.1 主要贷款流程

网约车公司作为网约车业务最重要的载体,其购买车辆一般都需要融资。现有的网约车的资方,主要集中在租赁及银行担保系公司,少有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类似的业务。C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作为集团的汽车金融公司,创造性地将现有的经销商“库存“与”零售“模式移植到网约车业务上来,通过”库存+零售“的结合,从而实现了由C端零售客户到B端机构客户的业务落地,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及竞争力。

C公司的机构贷业务,它主要是为B端机构客户服务,是经销商的库存融资业务与客户的零售信贷业务相结合的产物。当B端客户来申请网约车机构贷时,先将其当作一个类似经销商客户来进件,然后风险部门再进行审批并出具信贷报告,之后上信贷审批会议,给客户授信一定的额度,并设置一定的放款条件,等到放款环节,又将其当作一个零售客户进行放款。在具体的实务过程中,主要分为贷前、贷中及贷后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第一,贷前阶段。在此阶段,当C公司收到客户的机构贷款申请,将安排客户经理对该机构客户进行实地调研,对机构客户的背景、资质、运营模式、担保公司、贷款用途、贷款产品类型等需求进行初步了解后,客户再将按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并邮寄到风险部门进行初审。第二,贷中阶段。风险部门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对其进行审核并出具信审报告。信审报告的主要涉及客户机构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当地网约车运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同时还会测算客户融资后客户财务运营情况等,最终会给予客户建议批复额度,同时还包括建议的金融产品的利率价格、期限、账期、单车融资金额等。信审报告完成之后,便会安排信贷审批会议,信贷审批会议通过之后,即可安排客户签署相关的协议,并进行激活前的准备。在此过程中,不同的客户由于资质不一样,可能需要附加一些激活条件,比如,单车贷款金额限制、增加实缴资本、出租率需达标、设置放款车辆数阈值等等,这些都是作为风险管控的抓手来尽量降低网约车的风险。客户激活额度后,会将机构客户的信息及产品方案维护至C公司“快审通”金融系统,4S店的金融专员就可以在系统录单申请,经过录单、初审、确认、终审、合同签署、开发票、保险购买等一系列流程,最终实现放款至经销商账户。第三,贷后阶段。在贷后阶段,客户提车上完牌后,4S店需要及时跟进客户的抵押归档工作。由于大部分的客户在拿到车上完牌后,就不会太关注抵押归档的后续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尤其注意,作为汽车金融公司来说,如果不能够完成车辆最后的抵押归档,这笔贷款业务是不完整的,是存在巨大风险隐患的,一旦客户违约,就可能存在“钱”“车”两失的尴尬境地。因此,一旦客户完成车辆上牌,就要督促4S店跟客户尽快完成抵押归档。最后,当客户还完最后一笔贷款后,4S店还需要协助客户完成车辆的解抵押工作。当然,贷后管理还包括客户的出租率、还款进度、公司运营状况等各方面的跟踪,如果客户在贷款期间发生公司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市场环境变差、月供不能按时偿还等问题,就得考虑让客户提前还款或者进行财产保全等操作。总之,从客户申请贷款开始,到客户还完最后一笔款并完成车辆的解抵押工作,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汽车贷款的周期。

2.2 主要购车流程

C公司B端业务,主要还是围绕集团下属的品牌4S经销店来开展。当网约车公司通过上会并获得额度后,便可以签署相关协议并激活额度。之后便可以通过4S经销店来进件、放款、提车、上牌、出租等系列操作。当然,此过程还涉及主机厂库存融资车辆的放款、销售店的库存融资车辆的对冲、主机厂发车、开票、合格证邮寄等操作(如图2所示)。在此过程中,主机厂、汽车金融公司、CP公司、网约车客户等各方都有紧密联系。

2.3 业务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C公司在开展B端机构贷业务以来,经过漫长的摸索与实践,从2021年与2022年的缓慢发展,到2023年上半年迎来了突破。2023年上半年,机构贷业务已经超过2022年全年,合同量同比增长达到619%。该业务得到迅猛增长的原因有几点:1.得益于疫情后经济的强劲复苏,使得人们的出行需求增长明显,对网约车出行的需求激增;2.疫情过后,失业人数增加,很多人以此作为一个过渡,再加上网约车门槛相对较低,网约车公司推出的产品灵活(有3月/6月/12月供选择),吸引许多司机加入网约车;3.C公司有差异化B端产品,再加上利率较低(年化约5%),产品灵活(附加贷、灵活还款等),客户满意度较好。以上优势叠加,使得其机构贷业务迅速增长,2023年上半年业务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

但是,C公司在B端业务取得较好成果的同时,还是面临不少问题。汽车金融公司开展B端业务相对其它资方来说,短板明显:首先,受到首付款比例的限制,油车30%,电车25%,尽管可通过加融的方式(可融购置税、保险、精品等,每项会有限制比例)来降低首付,客户仍需要提供相对较高的首付(基本上要大于开票价的15%),这对于网约车这类高杠杆运营的公司来说,是很难满足需求的;其次,风控严格。机构贷作为C公司的新业务,公司对其的控制较为严格,对客户公司的规模、财务表现、担保公司情况等各方资质都有严格审核,使得机构客户申请的整体审批通过率并不太高,约60%左右。然后,由于机构贷业务2023年来增长迅速,公司相关人员,尤其是风控人员配置较少,使得整体的审批时效较低,再加上审批的严谨,审批周期平均约1.5月。而网约车市场环境复杂,各地政策变化较快,部分客户为了抓住政策窗口期,需要着急提车上牌,而的审批周期太长,使得一些网约车公司不得已转而选择其它金融机构,这种案例不在少数。最后,相对于其它资方的B端融资,汽车金融公司开展B端业务限制较多,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单台放款金额、贷款期限等都较难突破限制,因此很难满足机构类客户需求。

3 发展与展望

1.新能源车市场“价格战”导致CP公司风险。由于近年来新能源车的电池价格持续走低,加上整个产业链规模效应,导致新能源车有了降价的空间,使得各车企间的“价格战”的可能。新能源车新车价格的降低,会导致二手车的残值降低,对有些CP公司来说,部分车的本金余额与新车价格接近,这使得CP公司存在巨大风险,假如租金价格持续降低,租金不能覆盖月供,亏损持续增加,假如CP公司处置车辆资产,会有巨大风险。这个时候,金融机构需要考虑帮客户进行展期或者延期,帮助客户“渡过难关”。因此,如何在前期合理的设计金融产品,控制、化解风险,对于金融机构有较高要求。

2.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约车的合规性要求越来越严格,势必会倒逼金融机构对网约车业务的融资的放款的审核趋于严格。以C公司为例,客户单车融资金额,23年初的可融资发票价的93成,后来由于精品等开票限制,到年底只可融资发票价的8成,导致客户总的首付款金额显著增加,客户不得不转而寻找其它融资渠道。从近期的政策来看,国家对于网约车融资的监管,势必也会越来越严格,如何在合规条件下开展业务,尽量满足客户要求,对于汽车金融公司来说,具有挑战。

3.从实际业务来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B端网约车业务,相比其它资方,无论从效率、客户体验、监管等方面来说,都有诸多的限制。因此,如何提升审批效率,优化风控点,以及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是汽车金融公司B端业务开展亟需解决的问题。最新的好消息是,国家现已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这可以很好解决现在困扰汽车金融公司的首付比例限制问题。同时,由于融资租赁产品的特性(客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对于该类型产品的风控要求也会有更好的调整,相信对于客户实际体验,也会更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与融资租赁业务将会齐头共进,相互补充,共同促进汽车金融业务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焕鑫.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研究[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7(4):1-4.

[2]石晓阳,夏恩君.网约车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合法性的调节作用[J].技术经济,2020,39(02):79-86+106.

[3]索明利,张子辰,等.共享经济下我国网约车平台发展路径[J].交通企业管理,2023(3):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