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2024-10-07刘晓莹

文化产业 2024年28期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等,这些文化形态不仅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随着商业开发步伐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保护与开发的双重严峻挑战。基于此,现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平衡展开探讨,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知识产权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规范的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可以防止非授权的商业利用,还可以为原创者提供经济激励,鼓励他们继续从事文化传承事业。然而,由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和传承是群体和社区共同参与的,难以明确单一的创造主体,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难以适用。在此背景下,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分析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应用情况,可以为制订更为合理的保护策略提供理论依据;同时,探索如何在不损害文化原貌的前提下,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潜力,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旨在分析如何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的有机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通过口头和模仿等形式在社区成员之间进行,其传递过程不仅是知识和技能的转移,更是文化价值和社会规范的内化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在于其具有不可触摸性,与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了鲜明对比,其存在于文化表达中,依赖于人类社会活动的持续进行才能得以保存。正因其非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易受到全球化、社会变迁和技术发展的影响,面临被遗忘或消失的风险。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文化中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区凝聚力和身份认同的构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社区共同记忆和历史经验的载体。社区成员在共同参与传统节庆、习俗和仪式活动时,共享集体记忆加深了对共同身份的认同感,这种基于共同文化遗产的身份认同感有助于增强社区的内聚力,使社区能够在全球化大潮中保持独特性和自主性。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今天,文化交流日益频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分享成为不同文化之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能够窥见其他文化的核心价值和生活方式,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对其他文化的认知与尊重,也促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思想与情感交流。这种文化间的对话进一步促进了全球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有助于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国际社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当前,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对具有深度文化体验的旅游产品的需求较为旺盛,传统节庆、习俗、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游客提供了独特的文化体验,这种体验是其他旅游资源无法替代的。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业态不仅推动了当地酒店、餐饮和交通等服务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整体繁荣。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在促进就业与推动社区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传统技艺和手工艺的传承与发展为社区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机会,许多依托传统技艺生存的小型企业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工作岗位,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手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成为重要经济支柱。这些手工艺品将传统技艺产品化、市场化,不仅能够为手工艺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也能够帮助他们从传统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利用现代营销和商业策略提升自身的生产与销售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国际条约在保护中的应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自2003年通过以来,已被多数国家批准并实施,这一公约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并规定了各缔约国在国内法律体系中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确立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以及为列入该清单的文化遗产制订特定的保护和传承计划。在实际操作中,缔约国不仅要制订相应的法律政策,还需在政策制订过程中与当地社区进行广泛协商,确保政策的制订与实施符合当地文化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跨界交流日益频繁,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教科文组织不定期举办的国际会议和研讨会为成员国提供了讨论和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平台。在此基础上,教科文组织还设立了专门的基金,以支持那些资源不足的国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确保这些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存和合理的利用。

技术手段在保护中的作用

首先,数字化技术的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高清视频记录和存档,利用三维扫描和虚拟现实技术真实记录传统舞蹈、戏剧表演和工艺技能等。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数据可以被安全地存储和管理,在需要时可以便捷地进行检索和使用,从而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防止文化遗产的流失或歪曲。其次,信息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普及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和社交媒体平台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传播的新舞台,许多传统艺术表演和工艺展示能够通过网络直播让全球观众看到并进行互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则使用户可以在“真实”的环境中体验传统节庆和艺术表演,沉浸式的体验大大增强了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激发了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支持现状

为支持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24年,中央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支持达到了8.26亿元,其中,重点项目的支持经费为2.82亿元,一般项目的支持资金约为5.44亿元。此外,为了强化艰苦边远地区的文化发展和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中央财政专门下达了3.27亿元的文化人才专项经费,以提高边远地区文化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记录、保护和传承等方面的工作。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归属与法律保护

权利归属的界定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归属,需要明确的是这类文化遗产是由特定的社区、群体或个人通过世代传承形成的,因此其权利归属不仅涉及法律层面,也深深植根于文化传统与社区实践。在这一框架下,传承人被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直接承载者和实践者,其知识、技能和传统是该遗产得以持续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和政策措施着重赋予传承人一定的管理和控制权,使他们能够主导相关的保护和传承活动。社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和传承的自然环境,同样享有一定的权利,社区的参与确保了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地道性和有效性,增强了保护措施的社会基础和文化适应性。国家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归属中承担着监管和支持的职责,即虽然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归属于各个传承人和他们的社区,但国家机构需要制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原则、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以及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行动,以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以及国际交流,从而扩大其影响力并提升其价值。

法律保护措施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核心,该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该法律明确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划分了不同类别并详细说明了国家、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责任和角色,并强调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此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保护框架。同时,为了确保法律保护措施得以有效实施,我国还设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并通过各级文化部门确保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7WZXWyoO/vKtFQJ95QmKr0DE5LbuS5UMjY7z7e8/jzo=护工作,审核和更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组织和支持传承人的培训项目以及开展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还需要积极与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和普查工作,保证准确又全面地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需求,为后续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提供数据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与开发的协调机制

社区驱动的保护机制

社区驱动的保护机制是一种以社区为核心的参与式策略,强调了社区成员在保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这种机制的核心在于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与资源,让社区成员不仅仅是政策的执行者,也是政策制订者,从而增强保护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社区驱动的保护机制要求对社区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和强化,即应当在社区内部建立委员会,委员会由当地的文化传承人、社区领袖以及其他关键利益相关者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以及制订具体的行动计划。委员会还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保护策略、评估保护活动的效果并根据社区的反馈和变化调整保护措施。此外,社区驱动的机制还包括对传统技艺的传授以及保护技术的培训,确保社区成员能够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有效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增强整个社区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和尊重。

公私合作模式

公私合作模式(PPP)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旨在利用双方的资源、专业知识和技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商业化开发。一方面,公私合作模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强调了利用私营部门的投资和运营能力完成长期的保护项目。政府负责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标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符合国家的文化保护法规和国际承诺;私营企业则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知识,将这些文化活动转化为可持续的商业项目。这种合作引入了市场运作机制,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另一方面,公私合作模式还强调了创新与共享责任。在这一模式下,私营企业能够引入数字化工具、网络平台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存、展示和推广。私营部门可开发一个专门的在线平台用于展示某地区的传统音乐和舞蹈,通过“订阅制”或广告招商的方式进行商业化运作,以此来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同时,政府的参与则确保了这些活动在尊重原有文化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进行,保证文化遗产不会被歪曲或滥用。

跨界合作的网络化协调机制

跨界合作的网络化协调机制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建立网络化平台,共同促进和实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这一平台不仅包括政府间的合作,还包括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以及民间团体的广泛参与,以确保各种保护措施和开发计划能够综合考虑不同文化的需求和特点,强化全球范围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尊重。网络化的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系统使得部分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和地区也能够获得必要的支持,从而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水平和能力。与此同时,跨界合作的网络化协调机制还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开发。在这一机制下,合作各方不仅分享保护技术和方法,还探讨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将传统艺术转化为可供全球观众欣赏的数字内容,以及如何通过现代营销策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此外,网络化协调也意味着可以快速响应市场和社会的变化,灵活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策略,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可持续性和时效性。

综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旅游开发需要多方参与,以平衡保护与利用、传统与创新。本文揭示了保护和开发之间的复杂关系及其对文化遗产的深远影响,通过实施社区驱动的保护机制、公私合作模式以及跨界合作的网络化协调机制,有助于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保留世代传承的、宝贵的文化资源。未来,可以从不同角度探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策略与机制,以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

(作者单位: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人文与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