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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总量指标“一本账”盘活资源新优势

2024-09-24黄丹雯

环境 2024年8期

为了更好地优化统筹、合理高效配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这一环境资源,激发企业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环境要素支撑保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通过对“指标”进行统筹管理这一“小切口”的制度改革、制度创新,优化完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制度,从全省“一盘棋”的角度更加准确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关系,以有限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体量、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广东省委“1310”重大战略举措和高质量发展。

合理高效配置资源

《通知》按照强化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盘棋”管理,推动环境资源更加合理高效配置的思路,从指标管理、减排核定、统筹使用和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实施总量指标“一本账”管理

加强总量指标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总量指标信息调度机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要将各自辖区内的总量指标使用情况,每月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形成全省总量指标“一本账”。按照工作计划,2024年8月1日起,率先从氮氧化物开始,对全省主要污染物指标实施统一管理。

强化总量指标减排核定

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积极推进减排工程落地,及时开展减排量核定和上报。强化总量指标减排的核查,综合运用好在线监控、现场核查等各种手段,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日常督查、定期核查和执法检查,确保减排数据真实有效。《通知》特别提出,在国家总量减排核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自主减排、环评已批未建和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切实形成的减排量,推动挖掘更多污染物减排空间。

加强总量指标统筹使用管理

强化总量指标与环评管理联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来源纳入全省“一本账”管理。要求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发展平台、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各市以及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在服务支撑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工作过程中,总量指标确实不足时,省生态环境厅将统筹考虑、协调安排。

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

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积极推动以氮氧化物为先行交易因子,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提出要推动新、改、扩建项目通过交易方式取得新增排污指标,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形成的减排量通过交易方式获得经济收益。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政策和配套体系。

创新优化管理模式

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是在执行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基础上进行的“管理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通知》创新和优化了全省总量指标管理模式,通过强化统筹、深挖减排、保障重点,保证未来广东省总量指标的需求,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强化统筹,省生态环境厅将各地市总量指标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全省总量指标“一本账”,实施统一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总量指标信息调度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可以实时掌握各地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新增、使用和存余情况,当省里或者是地市有国家或省层面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需要省进行统筹时,省生态环境厅可以在保障全省减排考核任务的前提下,从总量指标余量盈余的地市取用总量指标,并直接进行调配使用,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深挖减排,为进一步保障建设项目的新增需求,深度挖掘广东省总量减排“存量空间”

在生态环境部核定的因产业结构升级、工业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等情形下形成的减排量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自主减排以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切实形成的减排量,为全省发展挖掘更多的总量空间,为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更多总量指标要素保障。

保障重点,明确了总量指标要向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发展平台、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倾斜

各地市在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过程中,如果确实出现总量指标不足的情况,可以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直接统筹考虑、协调安排,保障全省重要战略部署和项目尽早落地。

部署推进排污权交易

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党中央的重要工作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提出要“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通过建立市场化的机制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转、提高配置效率,并让排污单位在保护生态环境中获得合理回报,排污权交易就显得非常重要,尝试排污权交易也是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知》兼顾了统筹管理和排污权交易两个方面的工作。通过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进一步理清各地市“十四五”以来总量减排、总量指标使用和剩余情况,形成全省总量指标“一本账”。形成“一本账”以后,一方面便于对总量指标统筹管理,同时在管理的过程中也为建立全省总量指标调度体系、构建排污权储备机制也奠定了很重要的基础。

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究,特别是对排污权交易的专题研究。研究考虑以氮氧化物为先行交易因子,在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和配套体系,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借鉴国内外在排污权交易方面一些成功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和配套体系,加快修订广东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排污权指标核算核查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