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实验: 以虚拟穷尽现实
2024-09-24朱伟
“真正有意义的工作就集中到了那些只有‘人’才能完成的工作,特别是只有‘你’才能完成的工作。”《洞穴公案》以一个虚构的案例,直击中国法律的价值命门——14份各执一词的判决意见,复活了历史另类的百家争鸣,呈现出一部中国法律思想史。
“杀人者,死。”这是一条最为古老的法律。可若是加入“人伦”这一要素,那将使得明晰的律法陷入复杂而多变的境地。“杀人救父,义无反顾,触法而死,死而无憾。”大饥荒逃难又遇大雪封道,由此引发的离奇案件引发了全国性的争议。大司寇、太学生、御史、五经博士等坚持己见,引经据典,各有其理而又针锋相对。在阅读过程中,我们既可了解经典出处及原始要义,又可明了各自适用范围,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由此窥探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底层逻辑。可以说,在各人辩法的阐述中,读者了解了何谓论证,何谓立场,何谓法律,何谓人情……“法律是人们最低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人们较高的行为规范”,二者之间的平衡,是人类社会最难解答的根本问题。特别要指出的是,不必被“法律”二字所束缚,我们可以从中获悉“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的法律保障之要义,可理解“忠与孝”的融合与背反,可读通“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实则是对工作分配不公的反讽,更能洞察法律判决必须衡量判决后的利弊。一句话,让我们自此能多带一只眼睛看法律。
印象中,思想实验——使用想象力去进行在现实中无法做到(或现实中未做到)的实验往往流行于欧美,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提供了精彩纷呈的案例,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了时代进程。事实上,这并非西方人的专利,中国古代也常用,比如“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中的“窃负而逃”这一实验。《洞穴公案》更是以具体而完整的案例成功地为中华法系编织出了一个自己的思想实验,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洞悉人心幽微的窗户。
人们在谈论法律时,并非只谈法律。一如我们阅读此书时,也并非只是研读法律判词的严谨与否,我们还能获取传统的思想光芒和应对社会发展遇到两难困境的策略。作为学习者,如高中生,可以获得讨论社会具体问题的路径,进而形成论说写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