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债权管理模式与清理措施研究
2024-09-20张家丽
一、地勘单位债权现状
随着市场化经营的发展,地勘单位已逐步从以国家项目或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为主过渡到承接商业化项目为主,如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修复、基础勘察、岩土施工、咨询服务等。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款项按时拨付,无资金风险,而商业化项目存在信用风险、资金风险、坏账风险等。由于部分地勘单位对商业项目缺乏风险管控意识和管理经验,同时对市场化项目认识不足,仍以实现产值和经营收入为目标导向,不注重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款回笼,因此导致其债权雪球越滚越大,甚至不能准确统计具体的债权金额,已进入不得不清理的阶段。如某省地质局债权总额高达60多亿元,涉及债权项目接近1.7万个,包括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隐性债权。其中部分债权已形成呆坏账,债权账龄时间长久,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有的甚至长达20年。债权债务双方单位由于项目负责人员的变动、项目资料的保管不善、单位内部结构调整甚至重组等,部分项目已无法实现对账,导致对项目具体内容、债权金额等存在争议,单位的整体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此外,市场化经营后,地勘单位仍发挥其公益属性,主要以政府项目为主,基础勘察业务以房地产项目为主。但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体市场经济不景气,地方财政困难,地方政府主要以保稳定、保运转、保民生为主,且政府项目债权结算周期长、请款排队时间久、收款难度高。而房地产项目受行业整体市场影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存在资金链紧张或断裂的问题,地勘单位下属企业业务大多来源于房地产企业,因此导致项目款极度难收,尤其是涉及暴雷企业的债权,很可能出现胜诉但无资金可执行的情况。
二、地勘单位债权现状产生原因
(一)项目收款意识薄弱
地勘单位以往主要依赖于国家项目或财政资金补助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其关注重点主要在于项目完工进度及项目成果,无需考虑项目资金落实问题,因此导致其转变为主要承接市场化项目后对项目收款意识较为薄弱,仍以完成项目为重点。同时法制意识不足,未按项目完工进度及时向业主单位办理请款手续,不催不动等待对方付款。随着承接项目的数量越多,累积的债权数额越来越大,账龄逐年累计,风险也日益增加。
(二)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足,债权无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
目前地勘单位承接项目的全过程主要以业务部门或经营实体自行负责,包括项目承接、项目开展、完工结算、项目收款等各环节均由业务部门自主管理。项目负责人重点在于项目开展工作,对项目收款过问和接触较少。同时管理人员对项目收款重视不足,没有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对单位项目债权进行统一管理、台账登记、款项催收等。随着时间积累,由于项目数量增加、项目人员变动、项目资料管理不善等因素,债权清理起来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致使大量债权难以理清来龙去脉,项目债权具体情况无人知晓。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往来账目不清
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科目核算时摘要信息不详细、不具体,笼统描述,或往来科目多头挂账,没有定期梳理往来科目,没有同时制作往来科目明细表并进行账龄分析。此外,没有与往来单位进行定期对账,对已结算符合入账条件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记账,甚至存在有的项目债权从产生到灭失在财务账上都没有反映过的情况。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只管核算不管核销,导致债权长期挂账,从而对财务规范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四)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
签订的项目合同付款条件不利于单位项目收款,合同条款往往约定甲方在项目完工后一定时期内才一次性付清项目款项,没有对其设立按项目进度付款或至少由甲方预付部分款项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项目开展过程中一直由单位垫资,直至项目完工后工程款回收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大大增加了单位的生产经营风险。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合作关系往往采取人情收款方式,同时缺少合同跟踪管理,双方单位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甲方不通知请款,地勘单位作为乙方很多时候也不会主动办理请款手续,致使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收到项目款。时间长了、项目多了以后,应收未收的项目款将成为大额未清理债权,潜在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进而限制了单位的发展。
(五)缺乏法律知识,未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单位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由于部分地勘单位缺乏法律知识,不懂得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向业主单位办理请款手续或进行项目催款,或针对多次催收无果的债权不懂得采取法律手段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护单位债权,致使单位债权超出诉讼时效,可能丧失请求法院保护权利的胜诉权。
三、地勘单位债权管理的必要性
(一)保障单位运转资金流需要
地勘单位参与市场化经营后,资金流是其生产经营的命脉。在财政补助逐年减少及整体市场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下,长期垫资生产经营,单位资金将无法扛住市场风险,出现资金难以周转,经营面临困境,最终损害的是单位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福利待遇。有效的债权管理可以保障地勘单位运营资金流,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从而提升经济效益,确保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二)有效防止不良资产的发生
债权是地勘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不管理或放任管理很可能导致债权演变为不良资产,增加债权的管理成本和机会成本,进而增加单位的财务风险和财务管理压力,最终加重财务负担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
债权转换为实收资金才能有助于提升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单位可利用充足的现金流有效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为单位配备中高端设备以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承揽更多更具技术含量的业务,从而积累单位的技术实力,并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四、地勘单位债权管理模式探讨
(一)提高重视程度,强化风险意识
地勘单位应提升管理人员对债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债权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资金主要来源渠道之一,是单位的集体利益,也是职工福利待遇的坚实保障。加强债权管理,提升风险意识,一方面可以增加单位的现金流入,有利于提升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债权演变为呆坏账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从而促进单位健康良好可持续运行。
(二)设立专门机构,完善管理机制
地勘单位内部可成立专门的债权管理小组,负责全过程动态管理单位债权,从以往主要依赖财务部门管理债权转变为集经营、财务、业务一体共同联动。设立台账跟踪管理,列明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甲方单位、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完工进度、付款条件、已收款金额、未收款金额、项目负责人、收款责任人、账龄、采取措施等具体信息。同时收集项目债权资料,包括项目合同、工作量确认单、结算书、回款证明等资料,形成一项债权一套卷宗资料,并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对其进行编号归档,并协助配合业务部门开展项目款项催收工作。
(三)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完善项目承接立项、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结算、往来款项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制度明确和规范项目承接的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从源头防范项目工程款成为不良债权的风险。首先,对项目的承接立项做好评估审核把关,做好背景调查和信用查询分析,财务状况不良、信用状况欠佳的客户需慎重考虑;其次,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特别是合同价款、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合同要素作出具体的规定并加强合同的审核把关,如甲方单位应有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项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对于大额合同设置进度付款条件,禁止约定完工后一次性付全款的情况;最后,商业项目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金风险等影响较大,为降低经营风险,地勘单位应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运用,或聘请法律顾问对单位合同进行法律性审查,并要求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予专业的法律意见。这既有利于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预防合同执行的法律风险。
(四)规范债权的会计核算和管理
对符合入账条件的债权入账时列明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入账金额等具体信息,以明确的往来单位作为辅助核算项目,方便以后清晰查账和理清债权。财务人员应定期对往来科目制作明细表并进行账龄分析,往来频繁的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与往来单位的对账工作,其余可按每年一次的频率与往来单位完成对账,以确保双方单位债权债务事实相符,同时防止往来款项沉积。对暂不符合入账条件的潜在债权则由专门的债权管理小组进行台账跟踪管理。
(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债权管理效益
地勘单位可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债权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以项目立项承接、合同签订、项目进度、竣工验收、项目结算、项目收付、记账管理等多方面联动的数字化系统。这既可以实时了解债权的全面情况,包括入账债权、未入账债权,已完工未结算、已结算未收款债权等,同时又可以动态分析债权的构成和分布。此外,对债权设置风险因素和相关系数后,还能对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债权进行系统风险提示,单位可以及时采取催收措施或其他风险预防措施,以防止债权情况恶化,降低单位的债权风险,全面提高债权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从而提升债权的管理效益,为单位经营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保障。
五、地勘单位债权清理措施
(一)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债权清理计划
地勘单位应厘清各项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摸清债权底数,科学准确界定清理范围,并制定符合单位实际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债权清理计划和清理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必要时签订债权清理责任状,按清理计划推进和落实债权清理工作,完成清理的进行对账销号。
(二)采取债权催收措施
地勘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期限向甲方办理请款手续,超过付款期限仍未付款的需与甲方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地勘单位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债权、不同态度和现状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长期合作关系的业主单位,可先进行事前沟通,必要时采取较为缓和的催款函进行催收,优先确保单位债权不超出《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对于债权数额较大且债务人有支付能力的,可结合分期付款承诺等方式提高债务人的付款意愿以达到催收目标。同时,地勘单位应全方面、多渠道了解债务人的经营和资金情况,针对还款能力较弱或无还款意向的业主单位,可向对方出具律师函或采取法律手段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资金,以达到回款目的。针对大型企业等单位,利用国家保护合法债权的合法渠道,采取在工信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登记,促使债务人及时支付欠款。
(三)建立奖惩机制,纳入考核管理
地勘单位可与各业务部门签订债权确认书,明确债权清理责任,确保末端落实。同时可将债权清理纳入单位的考核机制,建立对债权清理工作的问责体系,在各业务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中设置债权清理目标。年度考核中将债权清收进行量化考核,将债权清收的压力传导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员,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完成情况良好的部门和人员,按照考核管理规定兑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完成不好的部门和人员则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和问责,从而逐步推进债权清理进入良性循环阶段,保护单位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债权清理的监督和评估
地勘单位可通过强化内部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债权清理的监督,也可通过建立债权清理内部通报制度加强债权清理的监督和评估。定期收集业务部门债权清理情况并召开会议研究债权清理工作,对标考核目标通报债权清理进度和比例,梳理和总结清理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责任部门持续传导债权清理压力和强化债权清理工作力度,也以此提高相关责任人员清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逐步提升债权清理成效。
(五)建立债权清理长效机制
债权清理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长期性任务,地勘单位可通过建立健全债权清理长效机制推进落实债权清理工作,同时提升业务部门、经营部门、财务部门的风险管控意识,使其明确自身主体责任,提高预测可能性风险的敏感程度和识别能力,在降低单位财务风险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而保护单位债权利益,并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结语:
综上所述,地勘单位需要转变以往的“重生产、轻管理,重产值、轻收款”的思想观念,强化债权管理和债权清理的工作力度。逐步加深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和评估,提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金风险的防范意识,及时采取风险预防措施,减少不良债权的发生,降低债权占用的机会成本和资金成本,将债权数字转换为账户余额,从而增加单位运营管理的资金流,并增强单位经济实力,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和掌握承揽业务的话语权。同时提高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推动单位健康有序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