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大办民兵师”的决策历程
2024-07-20
1958年,中国面临着东南沿海局势紧张的严峻形势。为了填补陆海空军实力不足之问题,毛泽东提出:“我们不但要有正规军,我们还要大办民兵师。这样,在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时候,就会使他们寸步难行。”
各个革命时期都有民兵武装
事实上,在领导武装斗争的各个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都非常重视民兵武装建设(各个阶段民兵武装的名称不同)。
土地革命时期,不脱离生产的农民赤卫队(军)、少年先锋队、童子团(儿童团)等,就是当时的民兵组织,是主力红军的得力助手。赤卫队8-15人为1个分队,3个分队为1个中队,3个中队为1个大队,队员的年龄在23岁以上,59岁以下。凡有1个赤卫大队的地方,就有1个少年先锋队,不分男女,年龄16-23岁。童子团员不分男女,年龄8-15岁。有1个赤卫队或少先队的地方,就有1个童子团。关于赤卫队(军)、少先队、童子团任务,1933年1月,毛泽东在所作的《长冈乡调查》中就有对晚上放哨和白天检查任务的详细记述:晚上放哨就是1人站哨,余人睡觉。问口令(答“老百姓”,讲出自己的名字,去何地,做何事),查路条(其他乡过路的)。白天检查是3个人负责一天,赤队、少队、童子团各出1人。有人过,一个看路条(童团),一个盘问(赤队或少队)。必要时送信。中央苏区政府还把8岁以上、59岁以下人口充分武装起来,配合主力红军连续粉碎国民党军的四次“围剿”。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多次致电华北地区各根据地:“广泛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并使他们担任侦察、警戒、放哨、坚壁清野等。”1938年初,鉴于民兵组织广泛投身抗日大潮,朱德在定义抗日游击战争时说,抗日游击战争就是“抗日的大众战或民兵战”。1940年4月起,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首倡“民兵”(不脱生产者,由抗日基干自卫队、青年抗日先锋队组成)、“营兵”(脱生产者,包括正规军、游击队)之别,“民兵”称谓日益普及。其后,“民兵”称谓逐渐涵盖所有人民自卫武装,他们积极配合八路军、新四军作战,积小胜为大胜,战绩辉煌。在中共七大上,彭德怀发言,(华北)解放区的民兵,其战绩也是很伟大的,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在1944年,民兵作战近2.2万次,致敌伤亡1.1万余人,缴获步枪2069支、机枪30挺、掷弹筒迫击炮共75门,缴获骡马220匹。
正是看到民兵武装的伟大作用,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全民皆兵”理念。1944年7月28日,为加强民兵建设指导水平,毛泽东致电邓小平、罗荣桓等各战略区领导人,请各地调查和答复:民兵工作的缺点是什么?是否还有大量发展的可能性?如何使民兵及地雷战普遍大量发展?如何使战斗与生产相结合在民兵运动中完全实现?显然,毛泽东关注“如何使战斗与生产相结合在民兵运动中完全实现”。
“对外不要大吹”
毛泽东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后,至1958年底,全国打出“民兵师”旗号的就有5175个,打出“民兵团”旗号的有44205个,民兵人数增长迅速。
1960年4月18日,全国民兵代表会议开幕,罗荣桓回忆,很短时间,从农村到城市厂矿、企业、机关、学校,都普遍地建立起民兵师或民兵团。这是一件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它大大加速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这些民兵师、团成为生产战线上的主力军和突击队,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发展的一支强大力量……两年来,各地民兵在兴修水利、大炼钢铁、深翻土地、抗旱排涝、高额丰产、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都发挥了巨大的威力。民兵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劳动组织,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劳动效率,而且便于组织协作,实行大兵团作战,从而更好地完成突击任务。
后来,众多民兵师在大炼钢铁运动中突击钢铁产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收割。为此,1960年2月,在审批军委扩大会议决议时,毛泽东把民兵“劳动组织”这一定位勾掉了。对于发挥民兵军事功能,毛泽东不改初衷。1960年3月20日,他提醒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要注意民兵”,要当山东2000多万人的总司令;我们不仅要注意常规军,还要注意民兵。山东有5000多万人口,1000多万民兵,过去不重视这个工作,军分区、兵役局只有几个人。过去砍这方面的编制,砍得不利,这花不了几个钱。毛泽东指出,过去有人怕地方造反,不让搞。不要怕地方造反,不要怕老百姓。共产党怎么能怕老百姓?我们领导群众革命几十年,造国民党的反,怎么现在群众会“造共产党的反”?不要怕!有了民兵,气势就壮了,敌人就怕我们了。你们也有事可做。山东常备兵才有几万人?这哪有当2000万人的司令官好呢?军事也要抓两头,民兵、尖端。尖端让他们搞,你们抓常备兵和民兵。
1960年4月14日,毛泽东又对民兵工作作出批示,我意注重实际解决问题,对外不要大吹。1961年7月,中央军委民兵工作组扩大为军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罗荣桓担任主任。这年4月,总参谋部动员部召开了民兵工作专业座谈会。会议期间,罗荣桓根据毛泽东“注重实际解决问题”,作了三次指示,提出要重新检查贯彻“全民皆兵”和“大办民兵师”口号的问题。罗荣桓还认为,根据毛泽东“对外不要大吹”,不应再把“全民皆兵”口号天天挂在嘴上。
1961年12月,根据罗荣桓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民兵工作条例》,修改了参加民兵的年龄条件,男性公民压缩了5岁,女性公民压缩了15岁,仅此一项,民兵数量即减少了几千万。
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
在大力发展民兵组织规模的同时,毛泽东也在不断考虑民兵自身建设问题。1962年6月,他就此项工作对广州军区负责人作出指示,民兵工作要做到“三落实”,即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天上掉下来的,地下冒出来的,怎样对付,要有些办法。所谓组织,就是有基干民兵、普通民兵,有战士,有班长,有排,有连,要有兵有官。政治,就是要做政治工作,有政治部,有政委,有教导员,有指导员,做人的工作。军事,就是要有手榴弹,有轻武器,趁和平时期,要搞点枪,基本的是每省要搞一个兵工厂。
1963年12月,徐向前接管民兵工作。对于毛泽东提出的民兵工作“三落实”,徐向前认为非常必要。当时,一些西方的军事学者对于毛泽东“大办民兵师”多有研究,认为中国大办民兵师意义不大。他们殊不知,红军时期,毛泽东就搞过民兵师,甚至是民兵军。徐向前的目光如炬,他认为,早在红军时期,毛泽东主席就搞过军级民兵组织,搞大的民兵组织有比较成熟的经验;现在,毛泽东主席说要“大办民兵师”,并不是要把师都搞起来,民兵能搞到营,能把整营整营拉出来,也就不错了,真正有事,能以连为单位拿出来就很好。
为此,徐向前向中央军委作了汇报,军委常委会议于1964年10月24日通过决议,同意了徐向前的意见,民兵工作现在还是抓基层为主。至此,“大办民兵师”工作由数量型逐渐向质量型转变。
在徐向前的努力下,民兵基层组织建设稳步上升,整体军政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夏,中央22号文件出台,适时提出“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大办民兵师”成为历史。
(摘自《党史纵横》夏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