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管理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4-07-13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教育部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提出“五个进一步”工作目标
近年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水平。但个别地方和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依然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对此,《通知》提出了“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即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重点规范整治三方面问题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是新时代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教育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基础教育领域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提供保障。但也要看到,政策执行偏差情况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时有存在。《通知》以现行基础教育法律规范为依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整治规范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等。
各地要健全“四项制度”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是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时代要求。在建设教育强国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亟待破解制约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突出问题。《通知》围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育人水平的基本理念,注重统筹治理,规范施策,明确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强调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和监督曝光机制,以更好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即日起至5月底,省级部署启动实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范围重点自查、加强工作指导;11月至12月,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反馈。
《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四项制度”,推动规范治理工作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有序组织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跟岗研修,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三是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惩处力度。四是建立监督曝光机制,畅通违规办学举报渠道,建立曝光台,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
(转载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