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多舛的沈阳金银业
2024-07-10刘双荣赵志丹赵宇轩
刘双荣 赵志丹 赵宇轩
沈阳金银业,最早可以追溯到努尔哈赤迁都沈阳之初在四平街(即中街)形成的银市,最初并不发达,直到清末民初官僚资本的进入才变得繁荣,1928年左右发展到3 0余家,至“九一八事变”以前多达80余家。
二十年间繁荣景
奉天城内的银楼,最初聚集在铜行胡同、出颖胡同,1918年开始陆续向四平街或钟楼、鼓楼附近迁移,并修建门面扩大经营。其中包括萃华西号(1917年开设)、裕源西号、世兴、朝阳(1921年开设)、增盛和、宝顺兴、裕源公(1922年开设)、广源长(1924年开设)、萃华总号(1928 年由出颖胡同迁到四平街路北)、鸿兴(1929年开设)、华兴厚(1931年开设)及泰山银炉等,使得四平街成为名副其实的银楼街。1921年,邻近火车站的皇寺兴建了北市场,鸿增祥、东鸿兴等十余家银楼在此开业,形成了另一处银楼聚集地。
东鸿兴金戒指 重2.35克 背部带有“北市场”“东鸿兴”“金店”“足赤”等戳记。
1 民国早期奉天四平街明信片街北可见旧式瓦房的萃华金店西号及内宾升鞋店,远处路口隐约可见鼓楼。
2 约1929年奉天四平街明信片街北由西向东(钟楼方向)依次可见谦祥恒、裕泰盛、泰和等三家丝房及内联升鞋店、萃华金店西号,此时尚未见鸿兴金店。
3 约1931年至1938年之间奉天四平街照片街北由西向东依次可见裕泰盛丝房、泰和丝房、裕民靴厂、兴业皮鞋厂、内金升鞋帽店、鸿兴金店、萃华金店西号,远处可见萃华金店总号、裕源公金店及吉顺丝房。其中,1949年1月4日沈阳东祥金店在萃华金店总号旧址开业。
4 1937年奉天四平街明信片街北由西向东依次可见天元堂药材店、鸿兴金店西号(其三层楼顶侧面牌匾可见“西号”字样)、泰和百货店(即丝房)、兴业皮鞋厂、萃华金店西号、萃华金店总号、裕源公金店、吉顺丝房。
1922年,奉天银楼业、金店业共同成立“金银同业商会”,会址设在萃华金店内,会董(后改为理事长)由该店总经理王恒安担任,会员共有30余家。1923年,国民政府财政厅长王永江计划对金银业征收重税,经王恒安沟通请示最终予以豁免。1929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工商同业公会法》,要求满足条件的各行业成立公会。随后,沈阳金银业于同年10月4日在萃华金店内成立“金银首饰业同业公会”,王恒安担任会长,会员多达百余家,同业公议的黄金牌价也由该店挂出。1930年,辽宁省财政厅厅长张振鹭对金银业征收重税,经王恒安请求准予减轻,按2 %上税。东北沦陷以后,奉天银楼业因日本商人走私大量黄金至东北而变得异常繁荣。1939年9月,日军在奉天城内大肆搜查走私的黄金,萃华、鸿兴、朝阳、增盛和、裕源公、华兴厚等多家金店经理被抓捕审讯,导致各大金店于次年纷纷转业,金银业遭受严重破坏基本不复存在,同业公会随即宣告解散。其中,萃华、鸿兴、朝阳等三家金店转营百货商店,华兴厚金店改营茶庄,增盛和金店改营鞋店。
私营金银告终结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萃华、鸿兴、华兴厚、增盛和、裕源公等50余家银楼、金店陆续复业,原萃华总经理王恒安在四平街开设裕华金店,次年赵瑞馥等人在萃华总号原址开设萃华金店并兼任总经理。这时期,金银业逐渐恢复并复设同业公会,会址设在四平街路北信得食品店附近,王恒安担任会长,金银牌价由萃华金店挂出。然而,好景不长,1947年7月国民党东北行辕经济委员会规定“禁止黄金交易,只许买卖白银首饰和制品”,银楼业由盛转衰。1948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禁止私人持有金银,沈阳银楼业被迫歇业。
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商会号召各行业复业,金银业于12月陆续复业,金银摊贩聚集在四平街会兰亭浴池胡同与南站太原街一带,金银买卖十分活跃。1949年1月4日,为加强金银管理,东北银行在萃华金店旧址开设了沈阳“东祥金店”,成为东北地区首家具有金银管理功能的金店。同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东北金银买卖业暂行管理办法》,对金银业进行整顿,关停未达到要求的银楼,金银摊贩也被集中到四平街北的一个小市场内。2月,私营金店共有13 0余家,街头摊贩200余人,无证营业与兼营客户30余家。4月,东北人民政府要求私营金银业认购公债,部分业主因资金减少而停业或转业,至7月剩余65家。1950年10月,金价上涨,已经歇业的7家金店重新申请开业。为控制金价,东北人民政府采用提高金银业税率的办法,不少金银业主因无利可图相继停业,年末仅余22家。
1952年8月,东北人民政府取消各城市的私营金店和金银作坊,禁止私人经营金银,金银统一由银行收购。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规定其下设的国营金店只收金银,不得自制金银制品亦不得提炼、熔化金银。由此,沈阳的金银业正式终结。
戳记随着政权变
由以上可知,民国时期的沈阳金银业命运多舛,先后经历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伪满洲国、国民政府、东北民主政府等时期,其黄金制品上的地名戳记也随着政权更替而改变,目前可见有“奉天”“辽宁”“沈阳”等,并以“辽宁”戳记最少见。
“奉天”称谓,使用于1929年4月1日之前、1932年3月9日至1945年9月(即伪满洲国建立之初至抗战胜利之初)共两个阶段,该地名戳记的银楼黄金制品可见有金耳勺、金戒指、金手镯等。
“辽宁”称谓,使用于1929年2月5日至1932年3月8日、1945年9月至1949年4月2 0日共两个阶段,该地名戳记的银楼黄金制品可见有金锭、金手镯、金戒指等。此外,该戳记的黄金制品常被误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制作,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辽宁”称谓启用于1954年6月,此时全国范围内的金店均已国有化,其黄金制品上的戳记统一改为“国营金店”,由此确定这一观点的不正确。
“奉天”戳记
奉天萃华金耳勺簪重7.28克 长12.7厘米
其正面錾刻花卉纹,背部带有“奉天”“萃华”“足金”等戳记,附带金店首饰盒。萃华金店,最初称“萃华新首饰楼”,于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由关锡龄在奉天四平街出颖胡同开设,并陆续在四平街、哈尔滨道外、奉天火车站、安东等地开设分号,因制作工艺精湛而获得“关外第一银楼”的美誉。
奉天源丰金戒指
重5.25克
其正面錾刻有“喜”字及花卉纹,背部带有“奉天”“源丰”“茂记”“原金”等戳记。其中,“原金”戳记代表客户自带原料金来店加工,店铺不负责成色。
奉天鸿兴金手镯一对
总重29克
其正面錾刻有梅花图案,背部带有“奉天”“鸿兴”“金店”“足赤”等戳记,附带刺绣荷包。鸿兴金店于1929年在四平街开业,并陆续在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地开设分号。
辽宁华兴一两金锭
重31.2克 成色97.6%
其正面带有“ 辽宁”“ 华兴”“足赤”等戳记,光背。华兴金店于1931年在临近萃华金店总号东侧开业。
辽宁鸿兴金手镯
重44.65克
其正面带有花卉纹,背部带有“(-)”“辽宁”“鸿兴”“足金”等戳记。
辽宁增盛金手镯
重26.96克
其正面带有花卉纹,背部带有“辽宁”“增盛”“足金”等戳记。增盛金店由东三省官银号总办彭贤于清末时期在四平街钟楼南开设,其规模仅次于萃华金店,1930年以后在四平街开设“西号”。
“沈阳”称谓,使用于1929年4月2日至1932年3月8日、1945年9月以后共两个阶段,该地名戳记的银楼黄金实物可见有金锭、金手镯、金戒指等。
沈阳金银业,作为民国时期东北地区金银业的代表,在旧东北的商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所制的黄金制品作为那段特殊历史时期的留存实物,极具历史厚重感,对于研究当时的金融情况以及时局变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沈阳”戳记
沈阳宏兴金戒指
重6.62克
其背部带有“沈阳”“宏兴”“足赤”“ 建”及与金锭相同的花押等戳记。
沈阳裕兴五钱金锭
重15.6克
其正面带有“沈阳裕兴”“赤金”“赤金”等戳记,背部带有“156”戳记(代表重量为15.6克)。
沈阳华兴金戒指
重5.61克
其背部带有“鸿”“沈阳”“华兴”“足赤”等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