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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约道德教化的历史溯源及其现代性转化

2024-07-10罗丽婷

理论观察 2024年3期
关键词:乡约

罗丽婷

摘要:乡约道德教化思想的现代重构是当代继续发挥乡约价值、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不可忽略的问题。乡约教化以化民成俗为目标,其道德教化职能在朝廷权力的干涉下逐渐走向衰落。深入挖掘乡约道德教化从传统向现代转化的冲突,即乡约对道德义务和权利的认知与现代理念不同、价值取向内含着历史和阶级局限性、乡村社会关系变迁使得教化要求的相互劝勉难以实现的问题。针对这些转化困境,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乡约要与时俱进,吸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站在乡民的立场上确立价值追求、重塑伦理情怀和认同感,化解冲突,以实现乡约道德教化在现代的转化和发展。

关键词:乡约;乡约文化;道德教化;现代转化;传统与现代

中图分类号:K892;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4)03 — 0115 — 05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旧邦新命”的文化自觉。乡约道德教化思想是儒者投身乡村治理的智慧结晶,在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当下,乡约道德教化思想的现代重构能为乡村道德建设、乡风文明建设提供启示。因此要积极探讨乡约道德教化的现代转化问题,重新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实现乡约道德教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目前学界对乡约的教化思想已展开多方面讨论,从演变历程、职能作用、当代价值等方面进行了历史考察、文本分析和理论研究,而乡约的现代转化问题是近年来的研究重点之一,有学者从乡村治理的角度谈乡约教化与当代自治、德治、法治的结合[1],[2],亦有学者从伦理和法理的互动关系出发化解乡约教化的价值困境,寻找现代性重塑的出路[3]。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乡约道德教化的新生必然面临冲突,其现代性转换的困境何在?要如何破解困境?回溯乡约的历史变迁,结合现代乡村现实,会发现传统乡约对道德义务与权利的认知同现代理念相悖,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现代乡土社会互动关系破坏以致于对乡约及其道德的认同感不足。现代重构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建立新的道德共同体,在以民为本中追求教化价值的实现。回应现代性转换的冲突是实现乡约道德教化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环节,对增强文化自信、构建当代中国道德教化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

一、乡约道德教化的目标和历史变迁

(一)乡约道德教化的直接目标:化民成俗

乡约文化是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现和运行由来已久。正如杨开道先生所言,“乡约是一种乡里公约的意思,不过也附带有相当的组织,相当的事业”[4]P15,“是由士人阶级的提倡,乡村人民的合作,在道德方面、教化方面去裁制社会的行为,谋求大众的利益”[4]P27。乡约最初由怀揣儒家道德教化理想的地方乡绅倡导,乡民自愿加入,是依照一定的规则条例行事的民间基层组织及其制定的系列行为规范、规约。值得注意的是,乡约不等同于现代基层治理中的乡规民约,“‘乡规民约是基层社会组织的社会成员共同制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而‘乡约是乡村社会中以社会教化为主要目的的一种民间基层组织形式,二者的内涵并不相同,其历史发展路径也有差异。”[5]乡约和乡规民约的交叉部分都是用约文规范民众的行为,但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本文讨论的是有成文规定和团体组织的传统乡约。

乡约自产生以来,道德教化便是其主要职能之一,以化民成俗为宗旨,让乡村风气焕然一新。“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6],北宋时期,中央对地方基层的管理难以实施,乡治系统破碎,乡村道德失范、发展失序,未能在中央政府实践其治世理念的儒者意识到地方基层的重要性,决心重整乡村社会与伦理道德秩序,此后,儒者实现其理想的方式不再局限于个体人格与朝廷政权的结合,而是将视野转投民间,开创了以民间社会为中心的道德价值实现路径。借助乡约,儒者以“化其心,成其俗”为目标,以儒家道德为思想资源对乡民进行道德教化,教育乡民尊礼向善、互敬互爱,改变不良的乡土社会风气,使道德教化成为淳朴风俗、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例如《吕氏乡约》的宗旨大纲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要求乡民“见善必行,闻过必改”[7]P563,同乡人相互扶持和劝勉,不仅约束自己,也要规劝他人从善,从而提升个人修养,和睦乡邻。总而言之,无论是民办或是官倡民办的乡约,都重视以礼化民,将道德教化作为乡约治理乡村的重要职能。

(二)乡约道德教化的历史变迁

乡约在民间、官方多重力量的作用下不断发展,历经兴盛与衰败,其教化功能也经历了历史变迁。北宋时期的乡绅吕大钧及其兄弟共同创立的《吕氏乡约》是目前可溯源的最早成文乡约,乡约社会教化作用的发挥正发轫于此,之后愈多士绅重视乡村治理,结合自身思想和当地实际推行乡约治理模式,致力于培育乡村善俗,这一时期的道德教化仍是以乡民互相劝勉、友爱互助、记录善恶簿的形式进行。乡约的大范围推广发生在明代,统治者意识到乡约对乡村治理的效用,开始运用其政治力量在多地践行乡约治理模式,乡约从乡民自治走向官倡民办、官办民办并存,教化方式增加了彰善纠恶一环,在聚会上公开陈述约众的善行、恶行,表彰行善者,劝勉作恶者,并将名字写于纠过簿上,督促其改过自新。此外,统治者将圣训六谕融入乡约的约文与组织中,开展乡约宣讲活动,“明中叶后,随着乡约宜讲的盛行,六谕逐渐成为乡约内容之一并在会场宜讲”[8]P55。及至清代乡约宣讲仍是乡约教化民众的重要形式,那时乡约已经彻底沦为官方教化、施行吏治、维护政权统治的工具,派遣官员管理乡约、宣讲圣谕和政策与乡民的日常生活相脱离等情况,导致乡约难以引起乡民的道德认同,道德教化的效力大大削弱,乡约蕴含的自治精神、儒家教化精神颓败,乡村治理活力与效果日趋弱化。虽则乡约在清代走向衰落,但进入近代之后,部分知识分子发起乡村建设运动,改造和倡办乡约,乡约的道德教化功能重新受到关注。如梁漱溟青睐乡约精神,在乡学村学中融入教化思想,注重培养农民的道德自觉,发扬人生向上之精神,着力构建“新礼俗”;杨开道认为感化政策是乡约的根本政策,教育要利用好感化政策,同时提倡具体化和团体化乡约确立的道德标准,让乡民易于接纳和遵守各项规范,便于教化的实施。但是由于当时社会不稳定,乡村建设运动未有显著成效就已失败,运用乡约教化乡民的举措也渐趋失落。

要在现代重构乡约,吸收乡约智慧,必然要重视乡约的道德教化功能,继承教化精神,而如何重拾道德教化,则需要回应道德教化从传统向现代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传统乡约道德教化现代转化的三重冲突

传统乡约的教化功能的发挥有赖于对儒家伦理道德的信奉、敦风化俗和维护封建政权统治的价值追求,以及熟人社会中人情关系的紧密联系。时移世易,传统乡约在当代的发展因社会条件、思想观念的变迁而受阻,实现传统乡约道德教化在现代的传承与转化需要我们理性审视困境,直面向现代转换的关键冲突。

(一)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认知冲突

从乡约教化的理论预设来看,乡约以儒家伦理道德为理论遵循,与现代道德观念在道德义务与权利的认知上存在差异,而且乡约中的一些义务性规定在现代看来具有理想主义色彩,难以执行。在伦理本位的中国传统社会,儒家伦理以“血亲情理”为根本,并将血亲之间的爱与道德义务、责任向外拓展至更大的共同体,生成和规定其他伦理规范,以“礼”来维护血缘宗法等级制度的运行,每个人的言行都要符合“礼”的规范。乡约就是以这样的伦理规范作为理论依据来教化乡民,引导乡民加强道德自律,注重自省修身,履行道德责任,遵守礼俗社会的要求和原则。例如《吕氏乡约》里的“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7]P563,要求约众在水火、盗贼、疾病等七种状况里做到患难相恤、守望相助,以及《南赣乡约》的“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9],无不彰显着儒家伦理孝悌、仁爱、为善的道德要求。质言之,受乡约管束的乡民的道德实践活动都由儒家伦理指引,向着既定的修身养性、践行仁义方向发展,行为的善恶也根据儒家的礼俗和道德标准判定。血缘的天然性和稳定性让儒家的道德准则最终凝结成乡民唯一的道德共识,成为乡约的道德教化得以维系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随着“大脱嵌”的到来,现代社会最终得以形成,个体性自我生成,自我认同不再内嵌于集体之中,人们找到自我的价值,将人权引进道德语境,当代道德已成为一种基于权利的道德,不再是传统社会以义务为中心的道德原则,而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体。乡民的独立人格和权利意识生长,人们更加追求自由、平等、独立的个人权利,认为不违反法律、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道德,并且道德行为在私人领域获得极大的自由,例如相互顾恤不再是基本的道德义务,人们有选择不施以援手的权利。此外,当前道德追求呈现多元化发展,“一方面使人们从传统外在的、强制性的道德权威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人们陷入了‘道德共识的困境”[10]。因此,在道德共识基础上维系的乡约不完全合乎当代道德观念,存在过于理想化的问题,难以为继。

(二)价值取向的历史局限性与阶级局限性

乡约教化民众的直接目的是引导乡民弃恶从善,维持社会安定,即所谓“成吾里仁之美”[11]P567,由此看来,传统乡约和现代乡村治理在价值追求上具有极高的契合度。但是回顾乡约的建立过程,士绅走进乡村的前因一方面是他们难以在中央政权践行其政治理想,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央对乡村的管理相对薄弱,以致于当时的乡村状况在儒者看来与儒家理想的礼俗社会相差甚远,于是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士绅决心治理乡村,移风易俗,重整乡村社会道德秩序。可见,乡约彰显的是礼俗社会中士绅群体的教化理想与实践。“提倡乡约的士大夫视乡约为‘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改良社会秩序、维持良好风俗的理想制度。乡约所定的善恶标准和内容乃至执行方法,都是他们所定或主导而定的,体现了他们的价值取向和对秩序形式的偏爱。”[12]乡约产生的社会背景与发起者身份决定了乡约教化乡民的价值取向无可避免地具有历史和阶级局限性,乡约是发起者将他们的儒家道德理想注入乡村、传达给乡民的一个途径,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士绅期望通过乡约教化重新确立儒家伦理道德在乡民心中的地位,提升乡民的道德修养,而随着官方力量的介入,统治者也希望“使封建伦理道德深入穷乡僻壤,封建统治者所提出的道德规范和要求为广大民众所内化”[8]P58,使乡民恪守礼教道德规范,他们所追求的是打造传统儒家道德人格,培养政权统治需要的人民,以便更好地控制民众的思想。诚然,儒家道德中蕴含着人本倾向、敬畏生命、讲仁爱的理念,但“这种人文主义情怀具有明显的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轻个体、重个人的义务和道德人格的独立性轻个人的权力和自由的倾向”[13],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维护统治,为宗法礼教服务,与现代以人为本位的价值导向不同,故而乡约的价值诉求并非是站在与民众平等的地位提出、真正为了人民的。

(三)乡村人际关系破坏,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变迁

亲密的社会关系是乡约得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乡约以建立乡约组织、约众的相互敦促来确保道德教化的有效实施,而乡民之所以愿意加入乡约组织、互相劝勉,是因为他们发自内心认同乡约共同体,在社会人伦秩序的制约下有着极深的乡土观念。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传统乡土社会中强关系的存在是伦理情谊组织得以形成的关键。一方面,传统中国社会是熟人社会,费孝通指出:“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14]P53传统乡村在“差序格局”中产生人情文化,具有较强的向心力,更容易产生共同体意识,对乡约的遵守、互帮互助的行为是自然而然的。另一方面,古代乡村流动性差,居住在同一片土地的人大多在血缘上有关联,“乡民对乡约组织的归属感来源于对血缘和家族的天然认同,这种对传统神圣性的崇拜是乡约组织正当性的传统基础。”[15]正如约文所言,“人之所赖于邻里乡党者,犹身有手足,家有兄弟,善恶利害者皆与之同,不可一日而无之”[7]P562,体现了浓厚的乡土观念和共同体意识。

在现代化进程中,温情脉脉的乡土社会持续受到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冲击,社会互动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传统熟人社会赖以形成和维持的条件慢慢消解,乡土观念、共同体意识也渐趋碎片化,乡邻间的亲密关系减弱。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人口的大量流动,乡村空心化态势严峻。不同于传统乡村内部的封闭性、稳定性和同质性,在现代,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情怀一定程度弱化,人们相比之下更关注个人小家庭的生活状况。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来看,虽然乡村的人际关系相较于城市更为亲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带来的观念与乡村人情文化持续碰撞,传统重义轻利、邻里相互抚恤的思想观念在强烈的理性和契约意识的迸发中失声,乡民间的关系向疏离与陌生的方向发展。换言之,乡村内部关系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实质在于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胜过对人情的在意,由此人们对乡土的归属感、乡民之间的彼此爱惜都走向失落,乡村共同体逐渐萎缩,乡约进行道德教化所需要的相互规劝、勉励的条件不复存在。

三、乡约道德教化的现代转化路径

乡约的道德教化思想是儒家学者的智慧凝结,要让乡约在当代也发挥广教化厚风俗的作用,必须从学理层面解决乡约从传统向现代转化的问题,对乡约教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

(一)用儒家道德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引领乡约道德教化

乡约道德教化作用的继续发挥需要寻找与时俱进的、符合现代道德观念的思想资源作为理论依托,这是现代性转化乡约教化思想的首要理论诉求。在对乡约的理论依据进行转化之前,我们要树立明确的文化态度。需要肯定的是,儒家伦理道德依然为当代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道德资源,我们不能走道德虚无主义道路,斩断传统根脉,舍弃儒家伦理道德。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于传统社会、维持传统社会秩序的儒家伦理道德不完全适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应该继承和创新儒家伦理中的优秀成果,扬弃不合乎时代发展需要的部分,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乡约教化中的道德要求,这是转化乡约教化思想应该持有的文化立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儒家道德中的优秀因素与现代道德观念相结合,是人民广泛认可的价值观念,可以引领乡约道德教化的开展。当然,转化不是完全以现代性的理论进行替换,而是用传统乡约所依托的儒家道德持续浸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从乡约倡导的儒家道德中挖掘可以继承的思想资源,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赋予儒家道德新的价值,更好地衔接传统与现代,凝聚道德共识。例如,将《吕氏乡约》中患难相恤的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平等、友善的要求相融合,再结合乡民的实际生活,转化为切实可行的道德要求。而面对传统乡约中难以为现代所接受的部分义务性或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道德规范,要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调整。如《吕氏乡约》要求同乡人“小则遣人问之,甚则亲为博访医药,贫无资者,助其养疾之费”[7]P565,这样的道德行为在现代若作为道德义务则难以践行,会使约文规定成为空洞的教条,但是可以向民众倡议这种扶弱济困的做法,将其作为高尚的道德修养,而不是必须为之的道德责任。质言之,乡约教化的当代发展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桥梁连接传统与现代,为传统伦理精神注入时代活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指的是乡约开展道德教化的目标诉求,解决传统乡约价值取向的局限性、对其进行现代性转化必须正视当前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的价值需要,重新审视乡约道德教化的价值取向,将其中与当代乡村建设相契合的部分予以继承,继续坚持乡约道德教化在抵制不良风气、营造良好乡风、培养乡民的互助意识上的价值追求,对其中具有时代局限性的部分进行创造性转化,使其合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符合新时代乡村道德建设的需要。整体上看,乡约在现代的发展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把维护人民的利益、实现人民的幸福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价值追求。从个人维度看,在道德教化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做到教化为了乡民、依靠乡民。教化的对象是每一个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生活在乡村中的具体的人,确立的道德教化目标是提高乡民的道德品格,满足乡民的道德需求,关怀乡民的精神世界,使乡民在获得物质生活的幸福的同时获取精神层面的幸福,促进乡民的自由全面发展。此外,在乡约教化过程中要尊重乡民,尊重乡民对乡约的意见和看法,引导乡民认识自己在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充分调动乡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乡民切实地参与到道德教化过程中,相信乡民能做到道德自觉,推动乡民道德自律。从乡村层面看,乡约道德教化的价值追求是实现全体乡民的幸福,通过敦风化俗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文化建设,稳定乡村生活秩序,让乡村成为美好生活家园,为人们提供邻里和睦、相互帮助的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从国家维度看,在乡村运用乡约开展道德教化,要达到的是通过乡民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而使得乡村的振兴推动国家发展、乡村秩序的稳定助推全社会和谐。

(三)密切乡村人际关系,重建道德认同感

乡约本就是一种乡村组织,通过组织的建立、团体活动的开展使人们之间联系更加密切,促进乡民相互劝勉为善,从而推动乡约道德教化的实行。梁漱溟称乡约“是一个伦理情谊化的组织,而又是以人生向上为目标的一个组织”[17]P158,以伦理情谊为本原,“是本着彼此相爱惜、相规劝、相勉励的意思”[17]P158,乡约道德教化的推进需要依靠乡民的伦理情感、乡土情怀和互助意识。可以说,乡民对乡土的归属感里,包含着他们对乡土文化、乡土精神的认同。在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里实施乡约教化,必须阻止乡土情感的消解,增强乡民的乡土意识,密切乡民的互动联系、重新建立起相互间的信任。其一,坚持乡民在乡村的主体地位,满足乡民个体价值需要。乡约约文的制定应该关注乡民的现实需要,只有在基本生活需要获得满足后,人们才会追寻更高层次的需求,才有搭建乡村认同感的地基。还要充分发挥乡民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关注和尊重乡民的道德需求、道德审美,进行相应的道德引导。其二,密切乡民间的交往,培养人与人、人与社会的温情,实现乡民间的普遍信任。乡村可以通过举办活动为乡民增进情感交流提供机会,提倡乡民积极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号召乡邻间相互帮助、彼此顾恤,提高乡民的共情能力,不让道德淡漠冷却乡民间的温情、淡化乡民归属感。长此以往,促使乡民自觉自愿地加强联系,结合为伦理情谊组织,共同遵守乡约提倡的道德行为规范,使乡约的道德教化功能在现代持续发挥作用。

滕尼斯指出,“关系本身即结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或者被理解为思想的和机械的形态——这就是社会的概念。”[18]P52共同体可以区分为血缘、地缘和精神共同体三类,“精神共同体在同从前的各种共同体的结合中,可以被理解为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体。”[18]P65欲使乡约的实施有更加稳固的根基,当代乡村可以将建立道德共同体作为努力方向。所谓道德共同体,即一种精神共同体,体现为道德生活中的相互依存关系,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的道德情感、道德认同和道德行为相互结合与肯定,“具有道德信仰的共同性、道德价值认同的共识性、道德人格的平等性、道德价值评判的同一性等等”[19]。如此,乡约道德教化的继续发展就有了牢固的精神与道德的基础。

四、结语

在乡土社会失序、道德失范的当下,乡约道德教化思想仍可以作为重要乡治资源促进乡村振兴,但是需要以现代眼光审视其与当代社会不契合的部分,与时俱进创新乡约以实现现代性转换,使其在今天继续发挥广教化厚风俗、提高民众道德自律的作用成为可能。可以看到,新时代以来已经有乡村深度挖掘传统乡约的文化内涵,将乡约教化经验与现代乡治理念、当地乡村特色相结合,有效继承乡约的文化精神。因此,通过合理解决乡约道德教化在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冲突,乡约道德教化依然能成为现代改良乡风民俗的重要乡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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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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