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蓝图
2024-07-08朱博文
朱博文
摘要: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与行为习惯发生持续汰变。为适应这一趋势,从1979年以来,我国现代文化产业呈现市场化、产业化、特色化、生态化与数态化的发展。现沿续这一线索,聚焦于新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通过文献调查与实证研究,得出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文化产业与消费融合以及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四大战略方向的结论。
文化产业主要指对文化产品或相关服务进行经营,着重体现其经济属性。产业性质则具体体现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交换、流通和消费遵循一般商业规律,经营主体可以通过投入获得利润。所以,文化产业以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其产业性质体现为对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因此,文化产业具备企业化经营方式、产业化行为、文化价值的市场转换性和高技术与高智力含量等特点。遵循文化产业的概念特性,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一开始提及的是文化与金融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后来又加入文化与消费融合,特别是文化与旅游融合。学者武金爽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的研究热点及趋势》中通过文献计量法也进一步证实文化产业与金融、科技、消费等领域的融合是当前文化产业战略发展话题中最为热议的三个领域。[1]
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
中国经济持续30余年的超高速增长使得消费结构进入一个快速转型阶段。2010年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宣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由此表明,发展文化金融是中国面对新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选择。
文化金融是基于文化资源特质的金融服务,是传统文化及其资源价值发现水平与能力建设的重要方法与手段。围绕文化及其资源价值发现,运用价值管理建构文化及其资源活化机制,是当代文化金融的根本。
文化金融以文化资源本体为出发点,将文化资源转化为资产,对其进行产业开发,构建文化价值发现与创造的链条,围绕这一核心形成相应的产业形态体系及服务支撑系统,最终建构出特异性的文化金融化过程与运作系统,并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出相应的理论创新架构体系。[2]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形式,文化金融并非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的简单嫁接,而是二者深度重构后形成的有机统一体。第一,文化资源有其内在的独有特性,如非标特性,使其从本质上区别于一般金融形式。第二,文化资源的价值发现、生产与创造需要经过资源的“系统化—商品化—资产化—金融化—证券化(大众化)”这一独特的价值传递链条。第三,文化金融的成长机制要处理好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需求实际情况与大众化和规模化的业态发展追求之间的矛盾。第四,文化金融主要以内容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占据产业的高端,因此其动力机制具有高端性特征。第五,由于文化产业具有易关联性,导致文化金融业态融合能力强,表现出比其他行业更强劲的业态聚合能力,这又会让其新业态的健康生长高度依赖于产业支持体系。第六,随着意识形态的介入,文化金融的实践创新必须对政策保持高度敏感与应激性。第七,资源流转及金融化日益需要依靠平台来完成。
文化金融的内在特性使其成长须在文化产业的基本框架内,即围绕发掘文化最终消费,沿着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的战略路径,强调国家战略举措与政策同市场机制的作用相融合,达成满足形式多样的社会文化消费需求目标,最终实现文化资源价值。其中,核心是资源配置要以市场为主导,建设完善的文化产业要素市场,构建文化资源价值平台,培育文化金融产业链条,最终成为价值发现与平台构建的主体性力量。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
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起着内部拉动作用,而科技对其起着外部推动作用。文化金融业态也会利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来进行创新升级,实现自我发展。
2011年,文化科技融合成为文化产业领域内的热门话题。文化科技融合内涵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是“文化科技化”,即文化产业利用高科技技术手段对自身进行赋能,以此提高产业的现代化程度。[3]具体而言,就是仍以文化为产业核心,通过前沿科技来改变传统的文化内容的生产、展示与服务形式,提高产业的时代适应性与自身成长能力,从而使得产业生命力得以延续。其次为“科技文化化”,即利用文化的象征功能来切实提升科技的人文内涵并实现价值增益。最后,将“文化”与“科技”视为两个独立因素,并强调二者的生物性融合,即文化本体与科技本体进行形态融合,两者之间进行细胞互渗,最终形成综合统一的有机体,从而在产业形态与底层逻辑方面都发生了颠覆性质变。[4]
文化科技融合本质就是要加强科研创新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惠及性与应用范围,用前沿科技赋能文化产业相关生产及经营领域,将会对文化内容生产的创新以及业态的成长完善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呈现为“一体两翼”的战略格局,以融合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其主体,以基础支撑体系和创新体系进行侧翼推动。[5]当前文化与科技融合主要分为“文化与科技交叉互渗”和“实践中融合主体参与程度”两种主要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四大发展趋势。一是万物互联打破行业壁垒,将跨界融合引致泛化与深化;二是文化资源开放共享,数字化、社会化成为主流;三是VR、AR等技术推动临场体验沉浸化、交互化;四是创意设计掀起设计浪潮,颠覆文化消费方式。
科技创新深刻影响着社会文化形态的各个方面,进而带来文化创新,支撑与驱动着文化及其产业现代化转型。文化发展又深刻影响着科技的发展及其传播应用,引导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没有社会文化价值的提升,科技难以获得发展土壤和应用空间。
文化产业与消费融合
随着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优化,人们更加重视消费品质,社会开始进入消费升级时代。伴随文化创意驱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消费升级结合将更为紧密,而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融合已成必然趋势。文化创意产业拓宽消费空间,消费升级则加速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基于消费升级的消费结构变化,创意创新将成为生产要素主导文化创意产品跨界融合,带来的延伸价值正在催化新兴产业,并且在表现形态上造就新型商业模式。
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因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具有共同属性,此后,文化产业与旅游融合就成为文化产业与消费融合重大关注的领域。文旅部又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文化产业与旅游融合既能够给传统旅游产品和服务带来象征符号溢价能力,又能开发出新的产品形态与服务形式,还能通过产业组织与市场规律整合配置旅游文化资源,抬高文化消费等级,推动整体产业结构升级。
可见,除金融与科技之外,市场机制也是文化资源活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其路径是依靠产业与市场为活化提供一种体验消费化场景。随着新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媒体技术的快速迭代,零售供给端从单一的线下牢笼中解放出来,而朝向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化、场景化、社群化的方向发展,供给端的变化又使得市场端发生相应改变。新型技术的普及应用释放出多样态、复合性、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使得文化艺术市场被进一步切分。该种消费模式将切身体会提到显要位置,在文化消费过程中进行沉浸式体验成为当下文化认知的主流。基于沉浸式体验的文化消费创新颠覆传统线下空间的单向度,为传统文化创新传播与认知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路径。随着消费体验方式的复合化、复杂化与细分化,消费者个体文化艺术消费需求愈趋唯一性、当下性和不可复制性。这又倒逼媒介间加快融合的速度与力度,为文化消费构置专门性场景,也为传统文化活化构建操作平台。消费的场景化,和与数字技术深度勾连而出现的数字化场景使得市场机制和产业机制对于文化建设与传播的效用更得到大程度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产业与消费的融合趋势不能纯靠技术与需求迭代的自发机制,而是必须在融合的过程中以提升大众的文化公赏力水平为根本目标,并且还需必要的行政干预以保证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防止文化产业与消费融合过程中所带来的文化低俗化、庸俗化、快餐化,以及在此问题上所导致的对传统优质文化的消解、腐蚀与变异。
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
随着场景体验消费成为当前市场消费潮流,生产销售者必须要借助数字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沉浸体验式服务。所以,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既属于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的范畴,又顺应当前消费趋势的发展。
数字化是信息化发展的结果,促进了主体的开放性、连通性与参与性,实现了数据的要素化,推动了以数字资产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的发展逻辑架构与体系的发展。最重要的是通过改变技术手段,更新了原来的固有逻辑,形成了新的数字经济形态趋势和发展要点。以数字化为底层逻辑形成数字基础设施,进而形成了底层技术系统,该系统克服了传统意义上的数据分析、集存、利用、场景等问题,将数据要素在生产各个环节利用更为高效、全面,实现数字化逻辑的全方位应用和社会数字化转型大众化。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以信息通信产业为主要内容,数字化的稳步发展,集中表现为数字经济范式的创新体系变革。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集中体现为数字技术体系对生产制度结构的影响,即对传统产业组织、生产、交易的影响。
创新是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的根本性题旨,创新使得原有边界发生溶解,引起融合反映进而催动业态迭代。这具体表现在产业融合、科技融合与跨界融合三个方面。在文化与科技融合过程中,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进一步放大了文化的互文性特征,并将该种融合效应从意识形态领域扩展到物质实践领域,通过数字化技术,异质文本互文不仅能产生内容上的化学融合创新反应。还能基于此同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业态及自身产业新形态进行融合发展,因此,加快文化的资源、市场、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是当前发展的战略走势。值得一提的是,受数字经济溢出效应影响,市场需求端则表现出更细分化、复合化、复杂化、缥缈化的发展态势,为满足、适应并抓取当前市场的消费喜好,需要基于数字化场景建构一种全新文化消费场景以推动融合体验。
随着数字基础设施建成并与其他基础设施发生融合、产生联合效用,一个“平台+生态”的数字生态系统便在产业部门中逐渐生成。该生态系统不仅打破线上与线下的区隔也使行业界线与地域界限日渐模糊,导致系统中市场竞争的参与主体与数量迅猛扩增且彼此勾连,形成一个极具复杂性的生态网络。这导致传统单方面的政府文化治理方式难以有效应付新生态系统中由微型问题所带来的蝴蝶效应,使多元协同治理成为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的治理模式创新的方向。
数字化与数智化是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深化发展的两个不同的进程。而这个不同进程的重要分水岭,是基础设施迭代与完善发展的结果。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转换。一是基座技术由“区块链+NFT”——“元宇宙+AICG”;二是“场景”——“场镜”;三是“资产虚拟”——“形态虚拟”;四是“以人为中心”——“以数字人为中心”。从上述四方面的转变可以看出数智化发展的本质就是通过数字化来实现智能化的过程。
文化产业数字化所引起的创新驱动效应、跨界融合效应、平台经济效应、智能化升级效应和国际化拓展效应,使得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9月提出的新概念。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现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国家未来发展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这一论述进一步印证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战略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可见,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有助于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这进一步要求要畅通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关方面的教育、科技和人才的良性循环。同时,新质生产力的提升也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深入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在我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加强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提升新质生产力,对于实现文化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期投资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快速转型将文化产业在前期发展过程中粗放型扩张增长模式所埋下的隐患逐渐暴露至台前。经济生态环境转变使得文化资源的价值发现与能力建设必须借助金融体系,于是文化产业开始与金融融合。为进一步促进其融合发展,文化产业也开始通过与科技融合来不断催生新的文化金融业态。然而,不论是文化资源价值的发现,还是新业态的建构其最终都是要在消费端来实现价值变现,这就导致文化产业也须与消费进行紧密融合。而在文化与科技融合范畴中,由数字技术在供给侧与需求侧所掀起的革新浪潮使得文化产业与数字化融合成为这一融合范畴中最为前沿的领域。所以,文化产业与金融、科技、消费和数字技术的融合成为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四大战略取向。
本文为湖南文理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湖湘非遗艺术的‘互文性产业融合研究” (21BSQD46)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文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1]武金爽.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的研究热点及趋势[J].新经济,2021(10):50-60.
[2]西沐.文化金融:文化产业新的发展架构与视野[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01):50-57.
[3]彭英柯,宋洋洋.文化科技融合理论研究——基于产业融合机制角度的分析[J].经营与管理,2013(08):75-78.
[4]尹宏.我国文化产业转型的困境、路径和对策研究——基于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视角[J].学术论坛,2014,37(02):119-123.
[5]胡洪斌,杨传张.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融合的政策体系构建[J].学术探索,2013(12):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