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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生命:安康冯氏家训的育人智慧

2024-07-08党晨晨

文化产业 2024年17期
关键词:汉阴冯氏家训

党晨晨

摘要:“家训”作为中国特有的伦理规范,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教一体国家形态的逻辑基质,承载着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培育动能和家庭伦理的塑形功能,构成中华文明的内在机理和内生哲理。它支撑着“生命伦理”中“人的道德”转向“伦理生命”中“道德的人”。现通过考察石泉、汉阴冯氏家训,明确在其创造和流传中既具有与传统家训、家规相统一的内容,又在其地方化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育人逻辑,即以“慎终追远”“敬宗爱祖”为逻辑起点。将石泉、汉阴冯氏家训与“家哲学”同轨,从哲学层面更准确地把握传统家训的思想根基,并能够透视“伦理生命”中育人逻辑的展开。

近年来,学界对安康传统家训的研究已经是卷帙浩繁,针对其文化功能、当代价值、家风建设、德育思想等方面均有大量高质量论著出现,如《安康优秀传统家训注译》等书籍,哲学进入家训文化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近年来,“家哲学”作为一个古老而新的哲学命题正在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将石泉、汉阴冯氏家训与“家哲学”同轨,可以从哲学层面更准确地把握传统家训的思想根基,并能够透视“伦理生命”中育人逻辑的展开。

慎终追远的逻辑起点

笑思将中国传统儒家哲学以及发展出的礼教思想理解为一种“家源”哲学,这是儒家哲学区别于道家(教)、佛教乃至根本不同于西方哲学的基质,“家,在这种意义上,是人的生命之源、情感认知之源、素质能力之源、生活意义之源。家,还可以看作人类于自然和世俗世界中的终极价值之源”,构建出具体且世俗的、稳定的政治与伦理基础。传统的“家”体现出浓厚的人文价值,建构出独有的文化传承方式与生命存在形式,即个体不再将神圣性与超越视为生命活动的终极追求,而是在“家”的伦理生命中一体涵容,结为生命的宏大与永恒,这一宏大与永恒的逻辑起点当然不再是“神学”而是“宗祖”,其活动空间也不再是“神域”而是“家园”。

家为人之原起

考察安康传统家训,“敬祖宗”与“祭祀”始终是家训、族规的重典。石泉、汉阴冯氏家训讲:“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春夏秋冬无失礿祀烝尝,清明挂扫,腊月修茔,其设神主与建祠堂,此子孙之孝思不忘,奚可不加之意焉?”“家”中至重之事首在因时祭祀,否则有背孝节,为大不敬。由此便首先确定了“家”作为人之本原的根据,“家”也成为人之伦理生命的源头,而背离“家”的伦理,则人将不人。

所以言“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万物生成始于自然天地的化育,人之生命起于父母的生养,根本上则始于祖宗的衍续,宗祖与天在这种生命化生中具备相同的位格,体现着中国传统家训文化中人的伦理生命与天地之大德的统一。同时,也预示着人本身与万物的关系并非悬隔而是圆融的,是“家”成的,“宗祖”的,所以中国人可以轻易领会与“家”相关的类似“四海为家”“天地为家”这类游乎内外的逍遥品质,可以体察“天人合一”之境,并于其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回归到人本身,人之源头则更明显地体现在“家”这一物质性机体中,只是这一物质机体不是僵硬的启示,而是“家”这一伦理生命的化育。因而,中国人可以从“家源”哲学的角度轻而易举地解决终极的哲学难题,并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自然的存在的一部分;我们是家族源流继往开来之中的一代人、一个阶段”。如此,“家”便是人之本原,是人之德行、价值理念、人之为人的根本,“祖宗”则为人之起始,是开拓创新、人文化成、乾坤有序的开端。

“家”是生命共同体

千百年来,中华大地上有过社会分裂、家族分离,甚至神州陆沉,但终能重归一统,族人重聚、家人回归,“家”的共同体思想于其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纵向来看,正是能因时祭祀宗祖,所以社会虽变,但祭祀的传统却始终,保证了“家”的生命伦理,虽会有“逝者如斯”的低潮,却总能谨守“昼夜”的终始不变,并最终转向作为宏大之“家”的伦理生命。正是孔门所讲“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的宗旨。

另一方面,以横向角度而言,在“时祭”的思维逻辑中,“家”的共同体理念创造了中国文化中特有的超越意义和想象空间,奠定了“以此岸替代彼岸的终极关怀”这一文化传统。个体养成的生命伦理或因其血脉的、文化的乃至政治的因缘而在其去世后得以上升为家族、道统或是政统的伦理生命,进入这一想象空间,并在家庙、宗祠的世代祭祀中与族内远祖共同存在于“家”这一物质性机体中,得以一体同在、精神融通,便形成了“家哲学”视角下生命层次的跃升与永恒。所以孙向晨先生强调,“人类是一种高度反思的动物,他对于‘死亡有一种深切的理解。因此,任何一种文明对于‘不朽都会有自己的领悟……儒家则特别平实,就是通过生生不息、世代相续来表达生命的‘不朽”,也即个体生命完成了从生命伦理向伦理生命的升华,成为伦理标准。

修己养德的生命本位

家训承载伦理的形上依凭

石泉、汉阴冯氏家训除了在教化族人、移风易俗和保留传统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外,仍然传承着中国传统“天道”思想。在冯氏家训十则第一条 “敬天地”开首便讲“王者,父天母地,固与庶民无与,然处覆载之中,人为至灵,动履处岂无感格!”《周易·说卦》中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张载《西铭》开篇讲:“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冯氏家训于此正与儒家形上学相契合。作为具体而抽象的“天”,既具有风雨晦暝的自然变化本性,又具备生养万物的义理特性,而于其中“人”为至灵,能在修己时做到“动履处”有所“感格”,所以能感通物质之天背后的义理之天。对于“格”字的注解历来多有歧义,徐复观先生认为应将“格”解释为“感通”之意,以使上下一体,优游涵泳才能触类旁通真正获得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并回馈于人自身而成为人的道德标准;才能在“感通”之中体悟“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这种“民胞物与”的精神实质。由此,对“修己养德”的“家道”伦理认同才可具备形而上的依凭。

家训承担生命本位的伦理向度

石泉、汉阴冯氏家训的逻辑彰显着中国传统家训的一条隐显的标准,即“生命本位”的德育理路。纵观近代以来关于“家”的评述,多是些批判“家”,陈独秀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家庭本位”的社会,一切家庭成员需依附于“家族”而形成单一的族长专权模式。在此模式中,个体服从于族权,族权笼罩每一家族成员,这种观点显然成为近代“救亡图存”这一背景下的“显学”,而受到知识分子以及政治家的拥护,一时间“叛家”成为彰显个体自由、公民权利的显著标志。而梁漱溟却力排众议,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更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关系,而由人伦观念所建构的社会伦理才是整个传统社会的根基,故人伦观念构成传统社会的核心,不妨称之为‘伦理本位的社会形态”,这一论断无疑大大缓解了“个体”与“家族”之间的紧张关系,使个体能够从家族的伦理关系中凸显出来,并一定程度上褒扬个体的相对独立性。

通过考察中国传统家训的条文,包括石泉、汉阴冯氏家训在内的众多家训,不论是“伦理本位”的互通思维模式,抑或是“家庭本位”的对立思维模式,均不能完成对传统“家哲学”视阈下家训德育理念的现代诠释,显然他们并不能就历史而谈文化。要抛却这两种思维模式,就必须引入“生命本位”的立体思维模式,即人(个体生命)—家(家族生命)—国(国家生命)的所谓“家国同构”不是扁平化的三角关系而是立体的三棱模式,如下图所示。

“生命本位”的立体思维模式图(作者自制)

其中生命可具备四重身份,一是直接继承儒家传统思想“人之本”的伦理生命,于此模型中应当超越其他三类生命,而另外三类则是因不同组织关系而建立起来的个体、家族与国家。例如,冯氏家训要求的是在物质的家国基础上,摆脱庸俗个体,追求“仁人”即“伦理生命”,所以有“为人子者,非父母不生,若不晨昏定省,视膳问寝,何以报生成之德?”人之为人,于现实存在而言离不开个体生命,于物质生存而言离不开家族生命中父母养育,于社会性而言离不开国家生命的护佑,所以需归本以成个体之“仁”,尽孝以全作为家人之“孝”,乃至作为国民之“义”,以全生命之伦理而进于伦理生命。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除了单纯从物质角度出发外,更要从“家人”这一具体个体上升到对“伦理生命”的追问。

可以发现,国内所有“家训”不只是教人如何做一个会养家糊口的“家人”,根本上是让人去追求完成“伦理生命”,所以,从孔子的回答到冯氏家训,人之本于父母处从来都落实在一个“敬”上,由此便是于兄弟处则“恭”,于朋友处则“信”,于婚姻处则“和”。而这些德行纯然是“人”自身要涵养的。原来不论是“家庭本位”,抑或是“伦理本位”,其根基均是“生命本位”这一立体的、开放的思维模式,是“伦理生命”的完成。

齐家安人的德育展开

“家训”的基本功用在“齐家”

首先要明晰的是,“齐家”绝不是被当今一些理论庸俗化了的纯粹的“成家立业”或“婚姻”问题,而是基于“家训”这一文化概念,指涉“伦理生命”的根本要求。即于形上意而言本归于天,于时间意而言人本乎祖,而于空间意看则体现了下本于人的逻辑系统。从冯氏家训“训家十则”的编排来看,以“敬天地”为首,在形上世界寻找修家、治家与敬家的超越根据,所以能引导众人有所敬畏;其后“敬祖宗”,于时间中明确“家训”首要保证的是家族生命的绵延,所以讲“祖宗乃后人命脉,如雨露之资生物,自然化育长养”。人因先祖而在,自当在繁衍中不忘祭扫祖先,因时拜谒,并存续祖先的精神,因而能引导众人不忘根本,不忘从来,能奋力拼搏,安家乐业;于空间意义而言,“家训”是儒学下移的实践产物,主张的是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思维,因而冯氏家训依此为宗,尤其注重由生命本身出发,渐次将情感推扩至父母、兄弟、朋友、妻妾、子女、宗祖、亲戚乃至邻里,可以讲“训家十则”无一处讲个体生命,无一处不讲个体生命,其通体正是“伦理生命”之道。有此形上、时间与空间上精神的世代绵延,才真正将“家训”从修己养德的“生命伦理”范畴扩展至由“家”出发的“伦理生命”的全部范畴,才能彻底完成“齐家”,完成“伦理生命”的修养。

“家训”的社会功能在“安人”

移风易俗、教化安人、导民以善是“家训”之所以编撰流行的现实需要。石泉、汉阴冯氏家训“勉族十箴”首讲化解族内纷争,因事权衡,所以或有不平时“无论大小,先鸣房长,细议解纷。处分不当,则鸣族尊,秉公排难,莫竟兴讼”。族中出现纷争,则先于各家处理,处理不当时再由有德望的族中长辈出面秉公调理。这一箴言一则体现了所有“家训”所追求的公道与正义精神,通过恰当的方式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保证家族稳定,维护国家社会秩序,以达到“安人”的现实目的;二则从根本上体现了传统时代“家法”思维实有别于“国法”思维的特殊性。因而,凡是“家训”均主张调和纷争,能于基层化解决不扩大到人尽皆知的层面,能于民间处理则决不轻易上升到对簿公堂的程度,其理论渊源正是孔子所言“必也使无讼乎”的“无讼之境”,而这一“无讼”的法理思维其落脚点与出发点当然不是模糊的、圆滑的平衡术,而是从“修己以敬”上升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一实在的、和谐的大同术,是伦理化了的法理思维,正契合了“生命本位”中“国家生命”的绵延,才是家训所以讲“安人”的实质与根本。

“家训”的根本理念在“敬家”

“齐家安人”表现了“家训”在社会功能角度的具体特征,然而这种“功能”角度的存在仍然需要从道德主体内在角度生发出“敬家”的理念才能具备可行性。而“敬家”的产生务必要厘清“家”的本质,进入“家”的内部才能自然产生,这种自然产生是由“家”的文化理念和共同体理念所赋予的。

一方面,“家”的文化理念使得“家”在超越时空为个体寻找哲学的意义源头、历史源流和事功路径,所以个体能够获得精神物质的双重满足,而且“家”不因其超越性而存在虚无的解释,它是由本我出发,触类旁通以“感格”周遭万物,它是由敬出发,行仁义礼智信以推扩圆融。“家”的文化理念是将个体视作和同的一部分,而不是唯一,因而能够保全个体,但却不妨害他者。由此,只有透彻“家”的真正意义,发现“家”的根本,才能重新找到重视“家”的理论依据,才能从情感深处、文化理念上“敬家”。

另一方面,冯氏家训体现出“家”的共同体理念,其超越的想象空间成为个体生命的归宿,但“家”的共同体理念是否永恒还要看作为生命之流的“家”是否能绵延。这是因为“家”的共同体理念不是恒定不变的,需要现实世界与超越世界的合力,并不断辅之以现实的工夫保证“家”的流传与活力。因而“家文化”的建设,要以“敬家”为基础,充分发挥“家”的文化理念和共同体理念,才能实现“齐家安人”的“家训”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家庭建设”对人本身的重要作用,在许多重要场合多次谈到“家”文化,他讲道:“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和万事兴、天伦之乐、尊老爱幼、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勤俭持家等,都体现了中国人的这种观念。”以“家”为纽带,中华民族构建起了最原始的文化情结,孕育产生了大量的精神品质。在“家哲学”视域下,通过冯氏家训考察家训中的“生命伦理”向“伦理生命”上升逻辑,其一方面体现出了“家”的共同体理念,蕴藏着凝聚形成传统时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普遍性思想基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建立在“天道”“宗祖”与“人本”的基底上,为个体修养德性、齐家安人提供逻辑依循的特殊性理念。而这些思想也为今天“家文化”的重建提供了理论资源。

(作者单位: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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