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数字赋能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2024-07-03江维国陈松坚
江维国 陈松坚
[摘 要]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向度。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有关精神富有、人的全面发展等思想,可构建以精神生产丰富、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为核心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测度模型和以文明实践为价值工具、以数字赋能为技术工具的影响因素解释框架。基于436份样本数据,利用结构方程法进行实证研究后的结果表明: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维度,精神生产越充分、分配越均衡、交换越民主、消费越可及,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状况越理想;文明实践推进越深入、数字赋能效果越显著,农民越能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文明实践维度,党的声音传播、文明新风培育与志愿精神弘扬越深入,就越能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数字赋能维度,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农民能力提升效果越显著,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进程就越顺利。因此,各地在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中,首先要以党的声音传播为中心开展文明实践,善用“小沙龙”“地方话”等形式开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讲,推动党的初心与使命深入乡村,使其成为农民精神生活之源。其次,要以乡村经济发展为重点引导数字赋能,做好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标准体系,出台分类指导意见,释放数字技术在乡村经济领域的赋能效应,助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关键词] 共同富裕;农民精神生活;文明实践;数字赋能;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 D42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4)07-0043-10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改革开放强大力量的推动下,我国已经迈入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作为超越小康之“小”战略性回应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在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将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强调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此作了进一步阐述,即“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目前,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基础日益坚实,但要实现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尚任重道远。特别是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尚待深入、现代化技术赋能效应尚不明显的乡村地区[1],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转化乏力、现代精神产品生产不足且城乡分配不平衡等问题[2],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农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基于此,有必要深入剖析农民群众新时代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积极回应其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时代诉求。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生成一方面彰显着深厚的理论逻辑与历史沉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鲜明的实践探索与时代诉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对“精神富有”进行了系统论述,即“通过私有财产及其富有和贫困——或物质的和精神的富有和贫困——的运动,正在生成的社会发现这种形成所需的全部材料”[3] 84。在解读“人的全面发展”时,马克思指出,“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4] 219。可见,无论是对“精神富有”还是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阐释,均彰显了马克思构想的不断发展后的社会中人们精神生活日益丰富的理想图景。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其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结合我国实践对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行了多维解读。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从表象看,它包括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文化娱乐享受等方面的共同富裕[5];从内涵看,涵盖了生产普遍规律作用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全过程的共同富裕[6]。以党的执政理念传播、乡村精神文明重塑、民主法治宣传等为总纲领[7],促进乡村地区精神生产,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城乡精神文化产品交换通道,促进现代城市文明在乡村地区传播、扎根[8],以此提升农民群众政治觉悟、道德素质与人生境界[9],最终实现精神富有和全面发展[10]。可见,尽管学界已认识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全过程的共同富裕,但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产、交换环节,研究视野还有待拓宽。
问题导向是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研究的一条重要主线,而影响因素挖掘则是抓住主线的关键所在。目前有关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影响因素的探讨主要在价值工具与技术工具两个方向上。从价值工具来看,随着市场化深度渗透,农民在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中的文化堕距现象日益显化,乡村优良习俗、道德规范有被边缘化的趋势,享乐主义在部分乡村地区萌动,这种价值理性的缺失成为了阻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因素[11]。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建成农家书屋58万余家,几乎遍及所有行政村,图书配送量累计超过12亿册,这种“精神粮仓”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12],可见乡村文化建设通过提升精神生活消费的可及性,促成了农民群众价值理性的回归。从技术工具来看,具有天然在场感与真实感的新传播媒介,打破了传统传播渠道固有的时空限制,契合民俗文化新时代生产、传播的特征与需求[13],农民可通过内容创作并利用新传播媒介,既实现乡村传统优秀文化的现代化生产与传播,也实现自我角色重构,进而促成自我实现的高层次精神富有[14],可见数字技术已成为赋能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新技术工具[15]。
综上可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述的影响下,国内学界结合中国实践初步阐释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也有学者基于逻辑推理从价值和技术两维度探讨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影响因素,为后续深化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尽管学界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内涵的解读等方面凝聚了诸多共识,但缺乏相应的测量模型,导致鲜有定量研究成果问世。同时,因学界尚未对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及其影响因素与作用机理展开实证分析,导致提出的建设路径难免泛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因此,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体现在:基于生产普遍规律观,建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测度模型,从价值、技术工具双维度建构影响因素分析框架并通过量化分析探寻其作用机理,以期发掘更具针对性的建设路径与策略。
二、模型建构与研究假设
(一)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测度模型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中,产品或服务均会经历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周而复始、循环不止的环节。同时,根据“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6] 162,533,186等马克思的论述可知,精神生活是相对于物质等其他生活而言的,同样会经历“生产、分配、交往、消费”等活动。可见,精神生活是人们为了生存、发展和享受而进行的文化、思想、信仰等精神产品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集合。据此,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精神生活丰富、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的一种理想状态。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则可理解为:精神生产主体具有多样性、内容具有丰富性,即农民能基于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生产符合时代需要的精神产品,且其他主体生产的精神产品,也能因地制宜惠及农民群众,满足精神生活需要;精神生活分配具有均衡性,在机会和结果上农民群众都能与城市居民平等地获得所需的思想、文化等精神生活;精神交换具有民主性,农民群众能自由地进行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与城市文明学习、优秀农耕文化传扬等精神生活交换;精神生活消费具有可及性,农民群众能不受时空限制享受、享用艺术欣赏、娱乐休闲等精神生活产品。
(二)文明实践、数字赋能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关系
新时代文明实践,是党中央从国家高度和全局出发为深化社会文明建设而作出的战略性部署,其重要场域正是乡村地区,具有鲜明的价值理性[17]。数字赋能是指利用数字化技术并通过数字化手段,为个人、组织和社会赋予更多能力与机会,进而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发展,体现着明显的技术理性。因而,本研究从价值工具与技术工具融合统一、共同作用的视角,建构文明实践、数字赋能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假设关系。
1. 文明实践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关系假设。从内涵来看,新时代文明实践是以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基本导向,以党的声音传播、民主法治宣传、文明新风培育、志愿精神弘扬等为关键手段,因地制宜常态化开展的系列志愿服务活动[18]。文明实践传播党的声音,通过“接地气”的方式,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使农民群众更加了解党的初心、使命和主张,坚定信仰,汲取奋进力量[19]。文明实践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农民法治观念,然后通过集体决策、民主议事等形式内化民主意识。文明实践培育文明新风,旨在通过移风易俗,使农民消除人情攀比、小富即安等乡风失范与消极思想,引导其自觉践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等良好风尚,不断提升文明素质。文明实践弘扬志愿精神,主要目的是通过“政策宣传员”“文明示范员”“矛盾调解员”等角色与责任承担,唤醒农民群众自发、自愿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高尚品格。可见,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深入开展,将可能从精神的生产、分配等环节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2. 数字赋能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关系假设。数字赋能具有综合性、全方位性,对乡村社会而言,这种赋能效应最基本的体现是经济发展,最深远的是文化建设,最具综合性的是治理转型,最本质的是农民能力提升。从数字对乡村经济发展的赋能看,数字技术嵌入农业各环节,优化信息获取与要素配置、拓展市场范围,促进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享受高水平精神生活创造了条件。数字赋能乡村文化建设,通过影像化等手段实现乡村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创造性发展,并利用数据资源加强村级图书馆、文化馆的智慧化运营,提升了农村居民对精神文化产品的可及性。数字赋能乡村治理转型,充分发挥技术工具效应,拓展参与渠道,改变少数精英主导的治理格局和僵化的治理方式,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局面,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奉献精神在乡村蔚然成风。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农民拥有何时、何地学习以及如何学、学什么的自主权,拓宽了学习知识与实用技能的渠道,促进了农民这个乡村社会核心主体的自我提升和更高层次发展。显然,数字赋能也可能从精神生产、交换、消费等环节增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三)研究假设
综上,本研究构建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及影响因素假设模型(图1)。模型包括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文明实践和数字赋能3个潜变量,并分别包括精神生产丰富、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和党的声音传播、民主法治宣传、文明新风培育、志愿精神弘扬,以及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治理转型、农民能力提升各4个可观测变量。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H1:精神生产丰富、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H2:文明实践显著正向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H3:数字赋能显著正向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三、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图1假设模型为基础设计调查问卷、收集数据,以探索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此次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情况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因素,将全国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在每个区随机抽取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然后各抽取下辖的2个市、2个县/区、1个乡/镇,并按5:3:2的比例在各乡/镇随机抽取农民、村委干部、乡/镇政府工作者共计40名人员进行调查。调查起止时间为2023年6-12月,发放、回收、有效问卷分别为480、449和436份,回收率、有效率分别为93.54%和90.83%(表1)。
(二)变量定义与描述性分析
本研究的实证检验围绕前文构建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及影响因素假设模型展开,即选取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潜在)为因变量,将文明实践、数字赋能作为(潜在)自变量,并选择前文建构的相应可观测指标测量各潜变量。问卷中,除样本基本信息之外,其他题项均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级量表方式计分,在调查员指导下由调研对象评分、填写,如1分表示样本认为可观测变量党的声音传播非常不深入,5分则表示非常深入。需说明的是,除文明实践维度之外,其他维度的可观测变量均可能存在调研对象理解不透彻、不深刻的障碍,故采取具体问题予以替代,如精神生产充分用“农民能发挥能动性促进乡村传统文化现代化转化,或者先进科技、现代艺术等城市文明在乡村日益普及”、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发展用“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等新业态,农产品电商等新模式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效果如何?”,样本平均年龄为49.62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6.65年、中共党员占比22.02%、已婚占比88.53%,涵盖了传统农民、新型农业主体经营者、返乡农民工和乡村老干部、老教师等志愿者,以及村委干部和乡/镇党政办、农村经济工作办等部门工作者。为更好地勾勒样本轮廓,本研究从调研量表选取12个核心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表2)。
从表2可知,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可观测变量中,精神生产充分的评分最高,均值为4.64,得分最低的是消费可及,均值为3.14;由精神生产充分等4个可观测变量所表征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得分均值为3.89,显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文明实践的可观测变量来看,党的声音传播得分均值为4.31,是该维度中最高得分;得分最低的是志愿精神弘扬,均值为3.04。从数字赋能的可观测变量来看,得分最高的是乡村治理转型,均值为4.33,得分最低的是乡村文化建设,均值为3.20。
(三)模型设定
本研究的变量中,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能直接测量,由精神生产充分等可观测变量指代,由此出现了多因变量的情况,且文明实践、数字赋能也不能使用单一指标测度,变量的这些特征使得传统的回归分析失去了用武之地。作为融合了影响因素分析与路径探究的多元统计技术结构方程模型(SEM模型),能较好地解决需要对多影响因素、多结果关系进行处理的情况[20],故采用结构方程法来探究各变量之间关系,其数学表达式为:
[y1=γ11ap+γ12dj+γ13ed+γ14ca+?1] (1)
[y2=γ21vs+γ22pdr+γ23cca+γ24psv+β1γ1+?2] (2)
[y3=γ31red+γ32rcc+γ33rgt+γ34ifa+β2γ1+?3] (3)
[y1=γ11y2+γ12y2+?4] (4)
上述公式中,式(1)、(2)、(3)均为测量方程,式(4)为结构方程;[y1]、[y2]、[y3]分别表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文明实践、数字赋能;[ap]、[dj]等分别表示精神生产充分、分配均衡等12个可观测变量;β指潜变量间的路径系数,γ指可观测变量与潜变量间的路径系数,[?]是残差项。
(四)信度检验与探索性因子分析
将调研数据输入软件SPSS24.0,通过“可靠性分析”进行信度检验,输出结果见表3。12个核心变量的整体内在一致性系数为0.783,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文明实践、数字赋能的一致性系数分别是0.751、0.733和0.706,均大于0.7的理想值标准,且各维度的系数值差异比较小,说明问卷具有较高的内在一致性与稳定性。接下来采用主成分因子与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分析各潜变量相应的可观测指标,萃取的三个主成分的方差累积贡献率为68.847%,大于60%,且各可观测变量的标准因子载荷系数均大于0.6,表明各潜变量之间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有关KMO样本测度和巴特立特球体检验结果表明,KMO值(0.753)大于临界值0.7(P<0.001),模型相关性矩阵系数值均大于0.3的临界值,表明模型变量间具有较高的相关性,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五)模型拟合
为确保结构方程模型具有适配性,需要对拟合指数与标准化路径系数进行检验。初步拟合发现,模型整体拟合效果并不理想。MI修正指数显示,民主法治宣传不显著且拟合优度指数GFI、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等指标较大幅度偏离标准值。剔除上述指标后再次拟合模型时,乡村文化建设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大于1且误差小于0,产生了违犯估计。进一步剔除该指标并拟合模型,最终得到了整体适配性较为满意的结果(表4)。
从表4可知,在10大适配性指标中,除GFI和NFI这2个指标比较接近标准值外,其他指标均通过了检验标准。也就是说,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及影响因素假设模型大体上得到了支持,有关修正模型标准化路径系数及其含义的探讨是有意义的。
(六)模型路径与结果分析
Amos软件输出了潜变量和可观测变量的未标准化、标准化路径系数估计值及相应的显著性水平(表5)。党的声音传播、文明新风培育等可观测变量的临界比C.R值均大于1.96的临界值,所有变量的C.R值均比2.58的临界值大,且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呈正相关,表明潜在、可观测变量间的载荷系数估计显著性水平比较高。
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维度中,精神生产充分、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均通过了置信水平检验,标准化路径系数依次递减,分别为0.521、0.315、0.312和0.246,说明精神生产越充分、分配越均衡、交换越民主、消费越可及,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状况越理想,假说H1成立。文明实践、数字赋能均正向显著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534、0.238,表明文明实践推进越深入、数字赋能效果越显著,农民越能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假说H2、H3成立。在文明实践维度中,党的声音传播、文明新风培育和志愿精神弘扬对文明实践影响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514、0.330和0.235,说明党的声音传播、文明新风培育与志愿精神弘扬越深入,就越能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数字赋能维度中,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文化建设和农民能力提升也通过了置信水平检验,对数字赋能影响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383、0.207和0.142,说明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农民能力提升效果越显著,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进程就越顺利。
第一,精神生产充分、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是衡量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指标。从精神生活的构成来看,根据马克思有关生产普遍规律的论述可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彼此联系、相互作用,均是农民精神生活缺一不可的构成。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来看,精神生产丰富、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从供给与需求、过程与结果、单一环节与全过程多重视角考察了共同富裕,因而由上述四个可观测变量指标构成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测度模型具有合理性。
第二,文明实践是显著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性因素。马克思曾经说过,“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21] 426。新时代文明实践重在“实践”,通过进村入户,把党的纲领、重要会议精神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的方式,用听得懂、有温度的话语使党的好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升华农民理想信念,实际上是在乡村场域生产精神产品并对精神资源进行公平、均衡分配。《管子·版法》云,“必先顺教,万民乡风”,强调了教化对民风改善的重要作用。在文明实践的文明新风培育中,各地紧密结合实际,以移风易俗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通过“树典型”示范、“亮短丑”惩罚等教化方式,帮助农民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摆脱“等靠要”等消极思想[22],推动了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精神食粮”的生产。志愿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谱系,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文明实践弘扬志愿精神中,通过老乡贤、老干部等“五老”人员的带领、示范,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奋力争先,好人好事层出不穷、遍地开花[23],促成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产品在乡村社会的再生产与再分配。
第三,数字赋能是显著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技术性因素。物质文明进步,是社会文明高阶演进的前提。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发展,将数字技术作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深入渗透乡村产业链各环节,既推动了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也通过农村电商物流、农村文旅产业融合等新业态的创造,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夯实了农民精神产品交换、消费的经济、物质基础,使农民在社会共同体中精神更富有、全面发展更顺利。优秀文化潜移默化的感染、渗透、化育作用,能增强人们的理性自觉,自动抑制人情攀比、孝道衰落等失范乡风。数字赋能乡村文化建设,通过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设施管理全域化、文化服务终端智能化等场景革命,使乡村文化叙事出现范式转变,并引致文化消费场景“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进而提升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消费可及性。人是第一生产力,共同富裕最本质的内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数字赋能农民能力提升,利用云教学资源、网络课堂等载体学习,提升了农民求知、社交、创意等综合素养,激活了农民利用现代数字技术进行思想主体表达的欲望与潜能,实现了个体更高层次的精神生产与消费。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基于436份调查数据,以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文明实践和数字赋能为潜变量,以精神生活充分、分配均衡等为可观测变量,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及影响因素假设模型,得出如下结论。(1)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可通过精神生产充分、分配均衡、交换民主、消费可及四个指标加以衡量,其作用方向均为正向,作用力度依次降低。(2)文明实践、数字赋能均正向显著影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但文明实践的影响力度更大。(3)从文明实践、数字赋能的可观测指标的影响强度来看,党的声音传播、文明新风培育、志愿精神弘扬对文明实践的作用力度,以及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文化建设、农民能力提升对数字赋能的作用力度依次递减。
(二)对策建议
精神生活本身粘附着价值判断,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更是体现着鲜明的以人为本、人人平等的价值导向。实证研究表明,精神生活充分是当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最重要的影响因子,文明实践对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影响力度比数字赋能更大。因此,各地在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中,要在注重精神生产充分、突出文明实践理性价值的前提下,兼顾数字赋能的工具效应,才能实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相得益彰。
第一,以党的声音传播为中心开展文明实践,通过理性价值夯实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新时代文明实践具有典型的意识形态属性,是国家意志在乡村公共空间的具化,潜移默化推动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入脑入心。在乡村地区传播党的声音,实际上是提升农民群众的精神状态与风貌,是最重要的精神生产充分化与分配均衡化。在文明实践中,各地要突出党的声音传播的重要位置,用“小沙龙”“地方话”等形式开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讲,推动党的初心与使命深入乡村,使其成为农民精神生活之源。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一约四会”制度,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彻底整治大操大办等陋习与薄养厚葬等异化伦理,生产新的精神文明产品;另一方面要动员年轻党员骨干、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农民工等新生力量加入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信息库并建设线上、线下双驱动的综合协调平台,打造融志愿者注册、活动参与、服务质量多方评价于一体的全链条志愿服务模式,使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志愿精神根植于乡村热土,成为农民参与“精神食粮”生产的新高地。
第二,以乡村经济发展为重点引导数字赋能,利用技术工具助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发展不仅是夯实农民精神生产、交换、消费的经济基础,也是促进数字赋能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磨刀不误砍柴工”,做好制度规范方能避免走弯路,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标准体系,出台分类指导意见,释放数字技术在乡村经济领域的赋能效应,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提升农民精神产品交换、消费的可支配能力。然后通过大数据平台,记录、保存和传播乡村特色文化,并打通城乡文化互动通道,既实现城乡精神文化产品无阻碍交换,也提升农民群众的城市优质文化消费可及性。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设立“乡村数字技术培训”专项资金,为农民提供数字技术培训,提升发展能力,使其能利用数字媒介等载体,将具有文化内涵的事物与乡村情境连接,以乡村文化生产主体的身份生产、传播具有创新性的精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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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