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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问题研究

2024-06-28李小兰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24年2期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安定区乡村振兴

李小兰

摘 要:【目的】研究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问题,为以安定区为代表的西北广大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提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方法】借助“蹲点帮扶”工作对安定各乡镇人居环境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同时查找环保部门相关资料。【结果】调研发现安定区采取多项整治措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但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需完善、主体参与意识弱、协同治理模式未形成、资金保障待提升等方面的短板。【结论】结合实地调研情况,从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探索循环发展模式、强化督导检查和拓展专项资金筹措渠道五个方面探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方法路径,以期本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安定区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项新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安定区积极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及风貌提升“三大革命”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主体参与、协同治理、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短板。需要进一步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探索循环发展模式,强化督导检查,拓展专项资金筹措渠道,从而实现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目标。

1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必要性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新要求,强调要把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抓。

1.1 为乡村振兴提“颜”增“质”的重点工程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逐步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具体做法。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着重推进农村改厕、清理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和治理黑臭水体等,是改善农村的整体面貌的有效举措,更是为乡村振兴提“颜”增“质”的利好工程。这些措施一方面能够改善农村环境条件,给农民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另一方面能体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反映国家“三农”工作和“惠农利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充分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农村“颜值”由村庄整体面貌决定,而村庄整体面貌的好坏取决于多个方面,其中乡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是最基本的保障条件。农村垃圾污染、水污染、粪便污染以及废旧农膜乱丢等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受到广泛关注,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普遍改善,有利于提高农村的“颜值”,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从而为实现乡村振兴做好充分准备。

1.2 促进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转型后的重要目标。作为农村人口比例占大多数的农业大国,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状况影响着全国总体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农村人居环境是反映农村综合发展水平的“晴雨表”,影响着农村的整体发展前景和建设质量。过去落后的基础设施、破旧的村落屋舍、严重污染的环境、年久失修的道路等等,严重拉低了村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制约了农民创业致富的想法,也制约了“三农”工作的成效。自党和国家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交通和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村样貌焕然一新。这些都为农村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全国农民群众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

1.3 践行“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生动体现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是为了让生活在农村的人民享受到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其本质上是对“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遵循和践行。首先,这项事关人民利益和民生福祉的工程,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农村落地生根,极大改善着农民的生活方式,保证了基层人民享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平等权利,也为村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搭建了平台。其次,在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唤醒村民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的具体体现。最后,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旨在提高基层人民生活质量,是党在“三农”工作中坚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两个先锋队”性质的真实写照。

2 现阶段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出台以来,安定区及时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具体目标,以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工作导向,立足地区发展的基础条件和人居环境现实状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2.1 大力推进“七清两提升一凝聚”专项行动

人居环境直接影响村庄的“颜值”和农村的精神面貌。为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展推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全面进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安定区各乡镇认真贯彻《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办公室定西市安定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七清两提升一凝聚”专项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排”为重点,严格对照“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聚焦全域环境卫生难题,大力推进“七清两提升一凝聚”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等,着力提升乡村整体风貌和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2.2 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安定区各乡镇根据上级文件和方案的要求确立整治目标,廓清整治内容,规划整治时间。按照“全域推进、不留死角、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要求,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规范一处、洁净一处”原则,制定细化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大力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持续开展“屋内大扫除,院内大清理,门前大整治”等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无死角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3 创新开展“主题党日+环境整治”专题活动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定区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各乡镇聚焦农村“脏乱差”问题,采取“党建+宣传”工作模式,创新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环境整治当先锋”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在农村厕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干、村民群众齐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主题活动进一步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农村“三大革命”。

2.4 建立“红黑榜”曝光和“环保积分”的激励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践中,安定区各乡镇按照《安定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红黑榜监督曝光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建立“红黑榜”曝光专栏和“环保积分”激励机制。通过张贴“红黑榜”的方式,每月对各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和公开曝光,以红榜通报表扬整治结果良好的村及户,对整治效果较差的村和户予以黑榜通报批评,并责其令限期整改。同时,推行人居环境保护积分政策,借助以“环保积分”兑换生活物品的方式,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本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

截至目前,安定区全域已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改造厕所1万座,配置垃圾收集设施2500个,创建清洁村庄85个,完成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一镇九村”示范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2]。辖区内各乡镇的视觉贫困已基本消除,村庄颜值在持续美化,农村风貌也从整体上得到了一定提升。

3 现阶段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短板

经过一段时间的专项整治,安定区各村人居环境情况得到了有效改善,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安定奠定了基础,也为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从全区综合治理情况来看,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辖区内一些偏远村庄在改善人居环境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弥补的短板。

3.1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一是上下级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五年行动开展以来,安定区同全国一道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在一些交通、区位条件较好的乡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各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衔接缺少灵活性,加之这种处理模式对于经济条件、交通条件、村庄分布集散情况等依赖性较强,因而具有明显的区域局限性,在一些边远乡镇、分布相对分散的村庄难以推广。另外,垃圾运转过程中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而且把大量农村垃圾运进城填埋会对城市区域的垃圾填埋场造成极大的压力,也会给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负担。二是环保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加强。农村厕改“一刀切”的现象虽有改观,但由于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造成一些乡村厕改工作推进阻力较大等困难。同时,由于基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致使部分乡村干部在落实国家政策时,只注重相关工程的实施,对于实际治理效果的考核要求关注较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中监督不力问题比较突出。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保护机制尚待形成,激励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3.2 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应该是长期居住并生活在乡村的广大农民群众。但就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当前安定区各乡村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中农民的主体性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还存在着“以政府参与为主,农户参与度低”“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等现象。主要原因是农民受长期形成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影响,难以在较短时间内接受新事物,培养新的卫生习惯就需要更长的时间,这就造成现阶段他们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清晰,更没有树立起绿色发展理念,因而保护环境的意识比较薄弱,导致其主动参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全区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对环保政策宣传引导的力度不够,无法达到广泛调动环境整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的预期效果,因而没有将村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3.3 各方面协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尚未形成

整体而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模式仍然比较单一,一部分乡村存在着扎堆采用同一种整治模式的简单复制现象。在推动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改革、风貌提升“三大革命”进程中,各方面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同整治的模式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垃圾处理方面,尽管大部分乡村建立了村级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回收运转站点,但在垃圾收集运转途中存在垃圾清理人员和运转人员衔接不及时等问题,造成垃圾长时间堆积,影响了村庄面貌和村民美好生活质量。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大部分乡镇修建了污水处理池等设施,但由于污水处理企业和乡镇政府之间协作整治的模式尚未形成,导致污水处理成效不高。一些地处山区的偏远乡村生活污水未得到妥善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方面,很多乡村申请了村貌换新专门项目,但在农村残垣断壁、废旧圈舍等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拆除、修复工作中,项目承包企业、乡镇政府、村民之间的配合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4 人居环境整治所需专项资金缺口较大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阶段,整治资金不足问题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制约因素。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情况看,近年来安定区各乡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厕所革命等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投入占市政总投资的比例较低,部分乡镇由于本身财力薄弱,用于其他建设项目的资金也不充裕,专门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部分就更加短缺。此外,由于安定区辖区内地域范围比较大,且地形山川交错,各乡镇的村庄分布较为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需要治理的范围相对于其他县区比较广,部分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难度较大,长期性、持续性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资金投入多。另外,一些乡镇下辖的乡村急于提高整治效果,不加区分地盲目套用其他地区的治理模式,结果适得其反,导致相当一部分整治设备闲置,造成了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4 安定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对策建议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展开来。五年行动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治标准:“一是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二是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三是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4]。在新一轮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阶段,加快形成环保长效机制,注重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积极探索区域性农业农村生态循环模式,强化环境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多措并举筹集专项治理资金等成为安定区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质增效需要着重考量的对策路径。

4.1 加快形成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是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的阶段性举措,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保护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长期持续性手段。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整治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前期针对性措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所取得的治理成效,要依靠群策群力的持续管护才能得到维持。一是人居环境整治和管护同时推进。安定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始终把乡村厕改、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旧农膜处理等作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注重保护通过开展集中时间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尤其要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循环。坚持环境整治工作和保护宣传要双管齐下、同步进行,做到整治一处保护一处、监管一处、维持一处,确保实施过专项整治的乡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二是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保护。由于条件所限,有些乡村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难度大,整治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较多,甚至需要经过反复治理才能初见成效,这就需要整治和保护分两步进行。先进行集中治理,再分层级对整治以后的成果进行巩固拓展。三是加快形成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必须高度重视的方面,其中促成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是环境整治体制机制建设中需要格外关注的重大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就需要在新举措的探索与新思路的创新方面多花力气、下大功夫,促进乡镇和行政村之间管护工作的有效衔接,不断推动建立完善对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监督、通报、奖惩的体系,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逐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环保监管和保护链条,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成效。

4.2 培养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健康生活习惯

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对于保护人居环境十分必要。广大农民既是美丽乡村的直接受益者,也应当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和推动宜居宜业乡村建设行动走深走实的主要参与者。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必须多措并举加强关于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普及环保政策启迪民智,着力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最大限度调动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同时,也要在乡村普及垃圾分类政策,注重培养广大村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以及健康的生活习惯。实施垃圾分类可以避免二次污染、减少占地、合理回收利用,执行垃圾分类能够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尽可能达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的目的。“垃圾分类”已经提出多年,在部分城市地区率先试点、有序推开;农村地区虽然也配备了供分类使用的垃圾桶,但村民尚未意识到实施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更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这严重影响了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的开展效率。这就需要在处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时,因地制宜执行垃圾分类政策,让村民普遍知晓垃圾分类的益处,引导村民养成分类扔垃圾的生活习惯。

4.3 积极探索区域性农业农村生态循环模式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必须坚持环境治理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特征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同当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乡村旅游业和生态农业成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示范。诸如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观光农业、养殖种植一体化等乡村现代化模式,既能满足农村自然及人文环境保护需要,又能带动乡村产业和经济发展,增加农村人民收入,不断满足广大村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借助地区资源特色,打造现代观光农业。安定区地形地貌特征多样,山川兼而有之,发展寒旱特色农业潜力大,可根据不同乡镇村落自然禀赋条件打造独具风格的观光农业。依据各村镇资源特色发展村域企业,规划建设集中休闲娱乐园、农业观光园、科普教育园、果蔬采摘园、生态餐饮园等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在为乡村振兴赋能的同时培养村民审美能力,让村民在美景熏陶中自觉自愿保护周边环境。二是依托文化底蕴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厚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红色资源是发展乡村文旅产业的基础,安定区是一片红色热土,辖区内的内官营镇、巉口镇、西巩驿镇等乡镇可依托当地红色资源遗迹,继续开发红色旅游景点,巩固拓展文化兴村项目,带动乡村旅游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三是合理利用现有条件,综合促进环境整治。打造集养殖、种植、产品加工和观光旅游一体化发展的生态循环农业农村模式,通过循环利用现有资源带动人居环境改善。利用种植粮食作物生产的秸秆制作养殖畜禽所需的饲料,养殖畜禽产生的污水和粪便可进行堆肥处理后作为种植肥料使用,不可堆肥的部分可以接入沼气池,通过发酵转换成沼气进行使用。这样既推动了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也能有效减少农村污水和畜禽粪便污染,对于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也大有裨益。区域性农业农村生态循环模式的创建能够从整体上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相互促进。

4.4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果的维持,乡村整体风貌的提升,都需要通过常态化保护和持续性监督来实现。必要的监督检查能起到时时提醒的作用,有利于强化村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也能够督促各治理主体守好责任田、尽好各自职责,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通过督导检查引起各责任主体的重视。必要的督查可以激发政府、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提高各责任主体对各自治理任务的重视程度,从而强化工作效率,有效防止“政府在干,群众在看”“村域企业参与度不高”等阻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有序推进的问题,为各方力量协同共建美丽乡村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借助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进程中,安定区以“清垃圾、整风貌、拆破旧、归乱象”为整治重点,着力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观。以“不放过一个盲区,不留一个死角”为原则开展择期督导,能够深入了解各乡村的村庄内外、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地头路旁等重点领域的环境卫生状况,及时发现各村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因地制宜开展全方位清理整治提供参照。通过监督考核机制对治理取得阶段性结果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整治氛围,确保各乡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三是依托督导检查掌握政策落实的情况。有规律地开展定期实地督导检查和日常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精准掌握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等政策的落实程度,及时给政策执行有困难的乡村给予指导,更好地助力“三农”工作。以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契机,为逐渐实现以“农村美、农业兴、农民富”为主要目标的乡村振兴要求提供有力助推。

4.5 拓展多元化资金筹措途径确保工作进度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资金短缺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进度和效度,不利于美丽乡村建设行动顺利推进,也影响了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可以说是乡村振兴道路上的一大“拦路虎”之一。关于治理资金来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并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起村民群众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协调、当地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针对专项资金短缺、治理资金筹措困难等问题,安定区各乡镇需要拓展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采取多种方式确保环境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各乡(镇)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各乡镇政府按照“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建设要求,不断完善环境整治资金核查监管制度,根据每个村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金,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明确每一笔整治费用的最终去向。督促各村制定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设专人专账核算,及时公开使用明细。加强监督,防止私人挪用、挤占、截留资金等行为发生。二是通过引导村民付费使用环保设施弥补资金缺口。逐步建立村民付费使用环保设施的相关制度,引导村民按照适当比例支付农村厕所改革、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换新费用。此举措既能缓解人居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资金压力,又能激发村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自觉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积极性。三是发动乡村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投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紧紧抓住东西部协作对接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对口帮扶政策的支持,吸引村镇企业、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环境治理、效益农业、休闲产业等生态绿色产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2021-12-05)[2023-06-10].http://www.gov.cn/zhangce/2021-12-05/.content_5655984.htm.

[2] 丁陆军,裴彦林.绘就大美乡村新蓝图——安定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纪实[N].甘肃经济日报,2021-12-20(1).

[3] 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4-10.

[4] 徐向梅.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N].经济日报,2022-0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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