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悌” 思想对多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路径探讨
2024-06-28李珊珊
【摘要】兄友弟恭、长幼有序是儒家“悌”思想的核心要义,体现了传统儒家思想重视质直亲情的理论特点。从儒家基于血缘的质直亲情出发,可以为当前我国多子女家庭提供一些指导性的家庭教育方法与思路:第一,以“悌”引情,完善子女情感世界,推进家庭道德情感教育;第二,以“悌”养德,提高子女的道德修养,培育子女“仁爱”品质;第三,以“悌”育风,家庭成员践行自身责任与义务,构建和谐家风。
【关键词】儒家伦理;悌;亲情;多子女家庭;家庭教育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24-0064-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24.020
随着现代家庭结构方式的转变,我国多子女家庭将会成为现代家庭较普遍的结构方式,多子女家庭的父母也将面临新的教育问题,即多子女家庭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如何平衡对每个子女的关爱,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子女之间的亲情等问题。当前多数多子女父母他们自身就是独生子女,对于如何维系手足亲情可能一知半解,对于子女之间亲情的培养更是不知从何下手。传统儒家重视基于血缘亲情的“悌”思想,并认为一个人的情感只要从血缘亲情出发并不断地向外层层的推扩,就能够构建自身情感道德。对于多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可以诉诸儒家“悌”思想,为我国当前多子女家庭教育提供一定的方法和理论支撑。
一、儒家“悌”的含义及其内涵承载
(一)“悌”的含义
《说文解字》中说:“悌,善兄弟也,从心弟声。经典通用弟,特计切。”[1] “悌”字的写法最初出现在汉代,在这之前“悌”一直被写为“弟”,“悌”是由“弟”演化而来的。追溯字源,“弟”是象形文字,甲骨文“弟”从字形上看像围绕“弋”的绳索,而“弋”在古代指的是一种射鸟的箭。古人打猎时会在箭上绕上一圈圈绳子,这样在射中猎物后就可以用这一圈圈绳子拉回猎物,这些缠绕在箭上的一圈圈绳子,即是“次弟”。《说文·弟部》云:“弟,韦束之次弟也。”“韦”是指去毛的牛皮,所以“弟”的意思就是指用牛皮缠绕物体时形成的次序。可见,“弟”有次序、依次的意思,引申为对家庭中后生男子的称呼,后又演化为“悌”,成为一种家庭伦常秩序的体现。
“悌”是一种维系兄弟姊妹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悌”并非仅仅适用于兄弟之间,姐妹之间的伦常关系依然可以适用“悌”。在古代,姐妹之间也常常使用“兄弟”称之,故“兄弟”“姐妹”二者常常混用。[2]如孟子曰:“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孟子·万章上》)这里的“兄弟”就是姐妹的意思,所以“悌”不仅仅是只限于处理兄弟之间的道德规范,它也是处理兄弟姊妹之间的道德规范。
(二)“悌”的内涵
在儒家思想中,“悌”是家庭伦理中的一种长幼伦理。儒家典籍中的“悌”主要指幼弟对兄长的敬从,朱熹曰:“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3] “孝”与“悌”都要求晚辈在生活中要对长者尊敬、顺从,只是“孝”是对父母的尊敬与顺从,“悌”是对兄长的尊敬与顺从。此外,儒家“悌”的更深层内涵是幼弟与兄长彼此之间的“善事”,也就是说兄长与幼弟之间的相处彼此都要灵活处理,作为兄长既不能趾高气扬,作为幼弟也不需要阿谀奉承。早期儒家偏向从晚辈幼弟的视角来诠释“悌”的内涵,以此强调家族兄弟之间的长幼伦常。
儒家“孝”“悌”往往并在一起讨论,“孝”“悌”二者之间相互诠释存在巨大互通性,对“悌”的分析离不开“孝”。从本质上说,儒家伦理是一种家族伦理,儒家强调的“孝”和“悌”正是基于最亲密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晚辈对长辈的尊敬、赡养的品德和义务。在古代,具有宗法性质的大家族中兄弟关系是一种自然的人为无法割裂的血缘关系,兄弟关系的破裂对家族的兴衰具有极大的影响,并且一个家族内部嫡长子才是父亲的合法继承人,由于长兄经常是父亲权力与地位的天然继承者[4],且一般要对家庭中的小辈尽更多的爱护之事,所以,幼弟对待家庭中的长兄常常需有“悌”,家庭兄弟关系的和谐也直接影响对父母”孝”的践行,这体现的是一种宗法制度的伦理规定。对于现代家庭也同样如此,一个家庭当中如果兄不友、弟不悌,那么这个家庭定会处于混乱之中,家庭中作为掌事者的父母也必定会每日忧思,担心惧怕自己的孩子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这样就牵扯到对父母是否“孝”的问题;父母因为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和谐并且不能践行“兄友弟悌”,因而每日烦心忧思不能修养身心,最终必定会影响自己的身心修养,这就不能说子女对父母“孝”。相反,为弟者在与兄长的相处中能够恭敬、顺从,为兄者在与幼弟的相处中也能够处处相让,那么其在侍奉父母时定也不会行忤逆之事,这样父母就会得到修养身心的机会进而颐养天年。《孝经》中有言:“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孝经·广杨名章》)“孝”“悌”二者相生相连,在一个家庭内部作为一种调节家庭生活的行为准则,以维护长兄与幼弟的关系以及和谐的家庭秩序。
“悌”是践行“仁”的一种基本道德规范,是个人提升自身道德修养的力量之源。在儒家道德教育思想体系中,“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中庸》中有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在儒家看来,“仁”是爱人的基本特质,是一种从血缘亲情出发的层层外推的一种等差之爱,这种等差之爱从以父母为主导的血缘亲情出发,层层外推到兄弟姐妹,以至推扩到整个社会群体之上。在儒家看来,修行仁德道阻且长,但是如果忘却“孝”“悌”之道,那么修行仁德将止于起点之上,就无法成仁成德,所以,在儒家看来,“孝悌”是成就仁德的起点与发端之处,故朱熹说:“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阳复子江谦有说:“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论修则孝弟为仁之本。”(《论语点睛补注·上》)事亲从兄的“孝悌”之行是践行仁义之道的行为之方,而践行仁义之道的“孝悌”更是修养仁义之心的基本前提,《论语·学而》开篇就有“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论述,这里的“弟”通“悌”,儒家将“孝”“悌”看作是行仁德之根本,从“孝悌”出发践行“仁”道,自身的道德修养也会随之提高。“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为人子者“善事父母”,为人弟者“善事兄长”,一个人按照“孝悌”的规范行事,从微观层面来看,这是个人的修养问题,而从宏观层面来看,这不仅关乎家族的兴盛,更是一个关乎社会长治久安的问题。幼而孝悌,长而忠诚,一个人在幼年时期时时处处践行孝悌之事,那么在其成年之后自然也会行忠诚之事,就不会犯上作乱,更不会在社会上行违法乱纪之事。此外,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孟子·离娄上》)在“事亲从兄”之中,获得践行“仁义”的快乐,在践行“仁义”之中,人的品德与修养也会提升,故朱熹释曰:“乐则生矣,谓和顺从容,无所勉强,事亲从兄之意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5]也就是说,“事亲”“从兄”的家庭义务伦理,可以使人如春日蓬勃草木一样生机盎然,成为人道德修养的力量源泉。
“悌”在传统儒家伦理规范当中,是一种双向对等的关系伦理。儒家传统“悌”思想强调“兄友弟恭”,幼弟要对兄长恭敬、顺从,从而维护兄长的权威,这种儒家传统“悌”思想并不是强加在幼弟身上的一种伦理限制。“悌”所强调的“兄友弟恭”是一种双向的、对等的良性关系,即长兄对幼弟的友爱,幼弟对长兄的敬从,可以从孔子所说的“君子三恕”来理解这种关系,孔子曰:“君子有三恕:有君不能事,有臣而求其使,非恕也;有亲不能孝,有子而求其报,非恕也;有兄不能敬,有弟而求其顺,非恕也。士能明于三恕之本,则可谓端身矣。”(《孔子·家语》)孔子认为君子只要明了这“三恕”就可以行为端正:一是上位者君主要关心自己的臣子,下位者臣子相应地也要侍从自己的君主;二是父母要爱护自己的子女,子女也要相应地孝敬自己的父母;三是兄长要关爱自己的幼弟,幼弟也要相应地敬重自己的兄长。生活在社会关系中的人都应该认识并尽到自己的角色义务,行使自身担有的责任,正如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在一个家庭中更是如此,家庭中每一位亲人的角色担当,都有其对于其他亲人应尽的角色义务,子女应该践行为人之子的行为,兄长应该尽到为人兄者的义务,幼弟也应该有为人弟者的样子。原本对等的双向关系中若是出现其中一方的失衡就会出现问题,孟子说“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尽心上》),上位者对待下位者如对待泥土杂草般一样随意践踏,那么下位者也会时刻想着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上位者,如若家庭中的成员彼此之间都漠然处之、形同路人,甚者心存怨恨、侮辱践踏,那么和谐的家庭氛围永远也不会成为现实。
二、“悌”思想对多子女家庭的教育价值
我国一直是一种以家庭生活为中心的社会,家庭生活包含人类生活的大部分内容,人类的任何社会活动形式几乎都围绕着家庭而展开,几乎都脱离不了家庭这个社会组织单位。教育亦是如此,家庭教育是一种基础性教育,对子女的成才成人甚至对一个家族的成败兴衰影响缜密,子女在进入社会之前最先接触的人是父母,最初进行的教育是家庭教育,在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的教育方式更会影响子女自身的品德与言行。足以见得,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方式对于子女人生的重要意义。对于当前多子女家庭中父母需要面对的诸多教育问题,诉诸中国传统儒家“悌”思想可以为多子女家庭父母提供一定的理路指导。
(一)以“悌”引情,完善子女情感世界
现代社会对于知识的教育过分关注,而忽视了人类情感的教育,这种教育理性与感性的失衡,造成当前教育体制对孩子情感教育的漠视,以及家庭中情感交流的缺失。作为以血缘亲情为纽带而联结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父母正是对子女进行情感教育的先天人选,而家庭也正是进行情感教育的最佳场所。苏联心理学家鲁克认为:“孩子情感水平的高低不是先天遗传来的,而是后天对孩子培养的结果。如果在后天培养的过程中忽视了对孩子这部分的教育引导,就会使得家族整个一代的全部生活情感教育回归到原始状态。”人类一切情感的发迹始于家庭,家庭中的交往承载着人类所有的情感并伴随着人类的成长而愈发成熟。婴儿在还未出生时就能够在母亲肚子里感知情感,婴孩出生后也会通过啼哭向外界表露自己的情感。情感是婴儿与外界交流的语言系统。[6]情感不仅是儿童更是成人应对日常交往的主要反应与来往方式。[7]情感伴随着人的一生,并在日常生活中起着关键作用。
家庭中父母以“悌”这种天然血缘亲情的情感优势来引导子女的情感教育,可以直接影响子女情感世界的完善以及个人的身心健康环境和健康人格的形成。家庭是血缘亲情形成的天然培养皿,家庭中的情感交流是促进血缘亲情得以稳固的凝聚力,这种天然情感更是构建人类完整情感世界的始基。“悌”这种基于血缘关系而生发的真实情感表露,正是儒家所倡导的构建完整情感世界的一种方式。孟子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孟子将“孝悌”看作是成“仁”成“德”的根本道德表现,承认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情是一切感情的基础,是人之为人的最初的感情流露,这种道德情感不会掺杂存在任何功利化的东西,是人本有的最纯真的先天之情。“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仁、义、礼、智这四端并不是外在的,而是人内在于本心之中本来就存有的,人只要按着内在本心道德情感行事,就能够“行仁义”,而不是按照外在的某个仁义标准强制自身必须履行的“由仁义行”。人类因情而有义,为人父母应当慈爱,为人子女应当孝敬,为人手足应当友悌。儒家这种归于本心情感的道德行为表现,才是不流于表面的肤浅感情流露,才不会让人在生活中的表现流于虚伪。家庭中的情感关系有天然的血缘亲情优势,父母对子女的情感教育从“悌”出发,从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连接亲情的血缘关系出发,可以一脉相承延伸至其他的人类情感之上,在“悌”的引导下,子女内心会生发出一种对兄弟姐妹天然的敬顺、爱护之心,这种基于人类最本真情感的教育,可以促成人类的情感成功转化升华为高尚的情操,最终趋于真、善、美,使得情感世界上升到完备美好状态。
(二)以“悌”养德,提高子女道德修养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当前我国文化青年的数量呈增长趋势,但是奇怪的现象是有文化青年违反社会公德的新闻层出不穷,还有众多文化青年在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思潮的影响下,仅仅关注自身的切实利益,甚至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这些现象的出现不能说是因为他们个人没有“才”,而只能说这些违反社会公德以及只重眼前利益的青年没有“德”,自身内在道德修养较为缺乏。儒家主张道德修养的提高必须建立在个人的行动之上,只有将社会的道德要求自觉地转化为自身内在行为准则,那么个人的道德修养才能有所增进,社会上“有才无德”的人才会越来越少。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礼记·中庸》)一个人如果仅仅只是好学,并不能真正地成就“仁”德,而只有将自身道德认知付诸实践,个人道德修养才会在日常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朝着“仁人”的目标靠近,才能近于“仁”。
在儒家道德教育思想中,“仁”是道德教育的目标,“悌”是道德教育的基本规范之一,从“悌”这一基本道德规范出发进行家庭教育,使子女在家庭中付诸行动对父母尽孝,对手足行悌,以提高子女内在道德修养,培育子女形成“仁爱”的道德品质。多子女家庭中的父母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首先,需要让子女对何为“仁”、何为“悌”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在孔子那里,“仁”就是“爱人”,《论语·颜渊篇》中樊迟问“仁”是什么,孔子答:“爱人。”“仁”的基本内涵就是“爱人”,而“爱人”的具体表现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也就是说在人与人的社会交往过程中,要以自己的愿望和欲求去理解别人的愿望和欲求。儒家的“爱人”并不是无差等地兼爱天下所有人,而是有等差之爱,其深层道德基础根源于以血缘为主导的亲情之爱,它首先从父母亲情出发,然后层层外推,不断推扩至天下所有人以及所有事物。其次,在认知的基础上,子女在日常生活过程中要将“孝悌”付诸实践,只有这样,内在道德修养才会有所增进,以修养自身的仁爱之心。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而亲仁。”(《论语·学而篇》)换言之,成“仁”的基础在于家庭中子女对父母施孝,对兄弟姊妹施悌,一个人只有在家庭中做到孝悌之行,那么这个人才有可能对世间万物拥有“仁爱之心”,以至成为“仁人”。子女在家庭中如果能够做到兄友弟悌、长幼有序,那么就可以说近于“仁”。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一个人只有先亲爱自己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从血缘亲情出发才有可能亲爱周身其他人,不然这种亲爱之情就会变得“虚妄”,失去其本根,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人也会流于虚伪成为儒家所鄙夷的“乡愿”之人。
家庭中的长辈、父母从儒家“悌”出发,积极重视并培养子女之间这种先天的伦理道德情感。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创设更多的有利条件加深子女之间的情感交流,使得子女不仅知“孝悌”,更能行“孝悌”。在日常交往中能够自觉流露并表现出基于本心情感的这种质直亲情,不仅可以使子女之间形成长幼有序的伦理关系,潜移默化中还可以提高子女的道德修养,家庭长辈以尽享“天伦之乐”。
(三)以“悌”育风,构建和谐家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在逐渐显露,一些人因为物欲的膨胀而见利忘义,家庭中的道德失范问题逐渐增加。在理应充满温情的家庭内部,出现了诸多让人遗憾的种种冲突,如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因情感、理念、财产等等原因,或分崩离析,或骨肉相残,让人扼腕叹息。[8]家庭本是一个温馨的避风港,但是由于诸多纠纷,许多家庭逐渐被暴力侵蚀,家庭成员彼此间变成了最亲近的“敌人”关系。这种不和谐的家庭现状,让家庭内部不能安定团结,更是破坏了整个社会的祥和风尚。习近平主席说过:“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9]家庭内部的安定、和谐、团结是社会、民族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与必备条件。
传统儒家将“悌”用于家庭伦理,旨在强调一个家庭当中的兄弟之伦要遵循长幼次序规范,因为这种基于人最本真情感的关系可以建设和谐家风,减少家庭中的道德失范现象,使得一个家族兴盛,最终以致一个社会祥和安定。儒家勉励的这种仁厚真挚的孝悌亲情,在其看来不仅是个人的一种完满人格的实现,更是构建家庭和谐氛围的必要因素。
一种和谐家风的构建,需要家庭中每位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从本心出发履行自身道德义务尽显孝悌亲情。孔子着眼于每位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担当,强调家庭成员关系是一种相对关系,每位成员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都具有相对性,如父亲,他既是父之子也是子之父。“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颜氏家训·治家》)一个良好家庭环境的营造往往都是由上而下、深入渐进式地在家庭中形成影响,作为家庭中的长辈、父母,如果对晚辈、子女尽显慈爱之心,那么这个家庭中的晚辈、子女,也会对长辈行孝悌之义,所以,儒家强调“孝悌”是一种双向具有互通性的伦理道德。儒家的“悌”在家庭成员交往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祖辈良好的品行,将会影响父辈,父辈的高尚人格,又会直接影响着晚辈,成为晚辈品行学习的榜样,就这样层层传递,家庭成员之间相继影响,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就会形成。在层层传递的过程中,晚辈不断向长辈学习并形成爱亲敬亲的道德意识,通过日常不自觉的模仿践行,逐渐内化为美好的道德人格。“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礼记·祭义)而若个人内心出现片刻不和、不乐、不宁,鄙诈、怠慢之心就会乘虚而入,家庭成员之间的这种承上启下式的渐进影响就会断裂,以至出现瘴气而不会形成和谐风气。
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父母作为子女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对于子女良好道德人格的塑造会产生重要影响。子女最先从父母那里了解作为一位社会参与者首先应该具有的为人品德与处世风格,多子女家庭中的父母身体力行为子女做出表率作用并从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悌”出发,开启并促进子女形成爱亲敬亲的道德意识,以促使子女形成良好的道德人格。于是在多子女家庭中,长兄长姐受到长辈的影响会关爱家庭中的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在和谐友爱的环境中承受长辈以及长兄长姐给予的关爱,会将这种关爱内化为孝亲敬兄的道德意识,外化为孝亲敬兄的道德行为,这样家庭成员之间就会“因情而有义”,从根源解决家庭中的道德失范问题。在这种以“悌”为中心而产生承上启下影响的家庭环境中,和谐家庭风气自然就会形成。
三、结语
“家”是人们生来就借以栖息的场所,这个看似平常,但包裹着人类所有情感的场所,是人类一生无法割裂的存在。多子女家庭成员从儒家传统文化基于对血缘亲情的重视,以“悌”构建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可以在和谐友爱的家庭秩序中,重新审视并践行家庭中的血缘亲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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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珊珊,女,安徽太和人,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儒家传统文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