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涉警舆情热点的总体特征与引导策略研究
2024-06-27干雨楠
干雨楠
摘 要:公安机关身处基层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颇多,因而其相关负面报道更容易引发网络涉警舆情。网络涉警舆情热点是指网络上具有较大影响、能够引起较大关注,并可能辐射到社会多个层面的涉警舆情。规范引导和处置网络涉警舆情,对于促进新时代公安工作以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本文分析了涉警舆情热点的总体特征,并提出相应的舆情引导策略,旨在为公安机关科学、规范处置涉警舆情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网络涉警舆情热点;总体特征;引导策略;公安机关
中图分类号:G206;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4)06-0027-05
一、绪 论
(一)研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1]公安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肩负着社会治理和网络维稳的重要职责。随着自媒体与短视频平台的出现,网络涉警舆情呈现出频发态势,这不仅要求公安机关对舆情特征进行总体把握,还要求公安机关不断强化自身的舆情引导能力,积极提升公安队伍形象、净化互联网环境,进而稳定民心。因此,本文聚焦网络涉警舆情热点的总体特征和公安机关的舆情引导策略,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旨在为公安机关科学、规范、有效处置涉警舆情提供理论参考。
(二)概念界定
网络涉警舆情热点是指在网络上具有较大影响、能够引起较大关注,并可能辐射到社会多个层面的涉警舆情。其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在网络上发生、发酵,并成为社会热点新闻,具有较大影响。二是社会关注度较高,在各种媒体上引发广泛讨论,并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三是辐射效应较大,不仅局限于言论、舆论讨论范围,甚至可能进入决策领域;不仅是经济权利、社会冲突和个体行为等方面的直接表现,甚至会影响到政治体制、法律、道德等各个层面,激起“风暴性系列反应”。
(三)构成要素
网络涉警舆情实质上是社会各界针对有警务人员参与的事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作出的观点的总和。李小波认为,“涉警舆情是指社会各互动群体以网络为主要媒介,针对有警方卷入的事件展开讨论后所形成的总体性评价。”[2]基于此,本文认为,由公安机关介入的突发事件是舆情产生的“原材料”,网络各类社交平台是事件发酵和舆情传递的“催化剂”,具有主观意识的社会公民是产生舆情的直接“来源”。因而,网络涉警舆情由主体(人民群众)、客体(警方)和媒介(媒体)三大要素共同构成。
二、网络涉警舆情热点的总体特征
本文根据2017—2022年法治网、人民网舆情中心有关涉警舆情的统计资料,结合笔者的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专著,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每年发生的热点涉警舆情事件进行了分类和梳理,总结出若干网络涉警舆情热点的典型特征;同时,运用NVivo12软件展开词频分析,制成2017—2022年网络涉警舆情热点词云图(如图1所示),绘制表2分析了2017—2022年每年网络涉警舆情的核心热点、典型案例与特征表现,旨在有针对性归纳和把握其总体特征,并为阐述舆情引导策略奠定理论基础。所得结果如下:
(一)“两微一端”与短视频成为网络涉警舆情的主要信源
1.微信、微博逐渐成为网络涉警舆情热点的主要信源
当前,“两微一端”和各新媒体平台已成为网络涉警舆情的主要信源,具备良好的策划和传播能力,其舆情引爆力不容忽视。近年来的政法类舆情统计数据显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舆情首发信息源约占总媒体的47%,许多微信、微博爆料的内容经过新闻媒体干预,快速发酵并形成热点舆情[3]。比如,鲍毓民涉嫌性侵“养女”案件,由受害人微博爆料或微信朋友圈发酵,再由媒体持续追踪报道后逐渐成为网络爆点,吸引了大量网民关注,而传统新闻媒体依托介质载体,其信息传递成本较高,故逐渐淡出舆情来源的主要行列。
2.短视频成为网络涉警舆情传播的新兴“策源地”与“主战场”
当前,网络涉警舆情传播方式由文字报道逐渐转向视频、图片等多媒体形式。“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兴起,短期内吸引了大批年轻用户。因短视频信息大多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效果,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今天,成为人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也成为监督警方执法的途径之一。比如,郑州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案,因相关视频片段被不断剪辑传播,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吃瓜”转发并带动舆情热度飙升。短视频凭借录制成本较低、传播途径多元等优势,为舆情发酵提供了载体。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利、扩大影响力,在视频中断章取义甚至虚构事实,导致相关视频在短期内引起了大量关注,从而诱发涉警舆情。
(二)基层民警执法成为网络涉警舆情热点区域
1.公安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容易诱发网络涉警舆情
原发舆情事件中,基层民警是否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是涉警舆情滋生的温床。警方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是否重视当事人权益,以及行为的合法性、道德伦理和处置态度等都是舆情事件中公众关注的焦点。比如,在张磊枪杀村民案中,由于民警执法不规范甚至违规执法,引发社会关注并形成负面网络涉警舆情。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公安机关部分人员因违反廉政纪律,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被揭发,也可能造成网络涉警舆情事件,云南孙小果涉黑案就是典型例证之一。
2.突发类、群体性事件常常伴随网络涉警舆情
网络涉警舆情多因公安民警对短时突发类或争议类案件处置不当而产生,需要公安机关及时进行干预。在官方发声前,此类案件通常伴生网民的负面言论,这给舆情发酵提供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比如,山西讨薪案就体现了争议性案件对舆情的影响,因王文军用脚将讨薪农妇头发死死踩住近一个小时,导致该农妇身亡,王文军面对围观群众的质疑采取漠视态度,放任群众录像并断章取义上传“打人片段”,经媒体催化报道后引爆舆论场,最终被舆论声讨。此类案件因具有特殊的议题燃点,容易快速演化为网络舆情热点,究其根源,在于人民对警察执法规范和公众利益相关问题的关注和共鸣。
(三)跨系统、跨层级,加剧了网络涉警舆情的复杂性
1.跨警种、跨系统、跨层级使网络涉警舆情主体多样化
涉警舆情矛头多指向公安机关,舆情多层级、跨系统的特性显著。基层民警作为涉事主体,由于接触人员密集、处理事务繁杂、特殊状况频发、风险性较大等因素影响,容易被卷入涉警舆情事件中;政府、司法等机关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参与涉警舆情的处置,比如“谭松韵母亲被撞身亡案”、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舆情,均覆盖了公、检、法等多个系统。此外,就网络涉警舆情事件发生地等级而言,区县级和地市级事件仍然占据主体部分,但是,绝大部分涉警舆情的回应需逐级上报,甚至更高层介入,这也体现了舆情跨层级、多元化的特点。
2.不稳定性、风险性大、破坏力强,凸显了网络涉警舆情的复杂性
网络涉警舆情的风险性和危害性强,其形式复杂且演变规律不稳定。舆情事件通常都有实际发生的案件作为依托,因而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是,面对涉警舆情事件时,由于受各类主客观因素共同影响,以及公安机关主体的特殊性,容易导致部分网络舆论缺乏理性、趋于情绪化。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挑拨离间,加之不了解真相的公众跟风散布各种攻击、诋毁等言论,通过网络发酵,进而导致了十分复杂、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引爆时间加速,燃点低、延烧快
1.网络涉警舆情的突发性强、引爆时效短,且燃点低
大多数网络涉警舆情具有低燃点特性,热度会快速达峰。现阶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逐渐突出,并且社交平台的普及和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导致舆情爆发时间不断缩短。因人民警察特殊的职业性质,以及部分公众有意曲解原发案件情况或者产生情绪化倾向,使得网络舆情的导火索容易被引燃,而此类危机的规模与突发性通常是很难预料的[4]。比如广西贺州交警当街持棍击倒电动车事件,视频被曝光后立刻引爆舆论场,舆论矛头直指涉事警察的暴力行为,网民要求官方严肃处理、质疑警察执法规范等议题也迅速成为舆论焦点,热度迅速攀至榜首。
2.未完整回应的网络涉警舆情事件潜在危害性更大,舆情延烧、复燃更快
公安机关未闭环处理的网络涉警舆情事件容易再度复燃,且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网络涉警舆情的时效性延长且具有相关性,导致延烧、复燃更快。比如广西百香果少女案,一审后已经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却因二审死刑改判为死缓而遭到舆论声讨,并再次掀起新的舆论风波。如今网络热点众多,网民很难对某一事件保持较长时间的兴趣和关注,这导致大多数网络涉警舆情热度在一段时间过后会逐渐冷却。然而,网络涉警舆情具有较强的延烧性和关联性,具有相似性质的涉警舆情事件可能会让原本已经稳定的舆论再次沸腾起来,并再次进入潜伏期。
3.舆情周期波动、反转复燃成热点趋势,案件真相难辨
舆情热点周期频繁波动并反转于大众视野之中,使得案件真伪扑朔迷离。舆情反转是指舆情发展常态化过程的异化,导致公众对于案件真相容易产生认知偏差[5]。比如,“成都四十九中”学生坠亡案、胡鑫宇失踪案等,部分受众声讨警方的舆论最终在官方通报“排除刑事案件”之后回归理性。舆情是一定程度上积极和消极舆论的结合,这既与其高敏感度和高关注度有关,又与敌对势力蓄意炒作和受众天然的认同偏差有关[6]。由于涉警舆情旨在表达对警务活动的印象与评价,当产生舆情的客观事件演化发展时,受众的主观价值取向也会出现偏差,从而容易发生周期性变动,且直观地表现为案件真假难辨。通常情况下,网络涉警舆情反转的过程也是案件真相逐渐被还原的过程,舆情的周期波动预示着它的最终走向———消退平息或再次复燃。
(五)初次回应积极性较高,但处置效度较弱
1.公安机关舆情处置回应率连年攀升,注重“时度效”的统一
总体来看,公安机关舆情回应率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注重时间、程度和效果的统一。2023年法治网舆情中心数据显示,在舆情出现时,有74.3%的公安机关能够抓住黄金时段,主动披露案件调查情况及审理进度等,相较于去年提升了7.9%,这表明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与舆情引导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有处理结果的舆情事件数量也迅速增加[7]。同时,公安机关延长了舆情反馈时间,不再过度或只追求迅速作出反应,更强调“时度效”三者的均衡。从应对途径来看,当前信息网络发展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更热衷于借助“两微”平台回应舆论关切,借助媒体回应的舆情事件数量大幅降低,通过官网和新闻发布会回应的舆情事件数量小幅上升。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更重视运用“内力”,从而更好地把握对舆情导向的主动性。
2.首次回应舆情平息率较低,公众满意度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公安机关首次回应后舆情事件就平息的可能性较低,因其缺少跟进处置工作而容易引发追问事件,涉警舆情总体满意度不高。2023年法治网舆情中心数据显示,39.6%的舆情事件后续都有跟进处理,而从满意度来看,初次回应效果不佳。在仅有一次处理的舆情事件中,首次回应后舆论满意度测评为“比较满意”的占比约29%;而在有后续处理的舆情评价中,各类满意程度占比与平均分差别并不大,有后续跟进处理的“特别满意”和“特别不满意”比率一降一升。这说明部分公安机关当前舆情引导与应对能力效度不够高,其舆情处置水平和人民群众的预期满意度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网络涉警舆情热点的引导优化策略
“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8]在信息化时代,公安机关要实现快速处置网络涉警舆情、抢占舆论制高点,就必须积极引导正面舆情、减少负面舆情,从源头进行治理。网络涉警舆情应对的实质就是对公众情感的安抚,对此,基于网络涉警舆情的总体特征,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探讨公安机关引导和处置网络涉警舆情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应对策略。
(一)增强舆情危机意识,深化舆情工作思维
面对新形势下纷繁的网络涉警舆情热点,公安机关要增强舆情危机意识,形成顺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提升舆情思想引领效果。首先,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需求,既要高度重视舆情处置工作,客观理性地进行舆情研判分析,又要引导网民理性发声,拓宽公众参与治理国家事务(包括涉警事件)的渠道,不断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网络管理能力,提升自身公信力和形象[9]。其次,有效提升涉警舆情主动预警能力和舆情依法处置能力,同时突破信息传递的碎片化、滞后性,摒弃“水来土掩”的事后处置模式,始终保持高度的危机意识和警觉性,建立常态化涉警舆情预警机制[10]。最后,将“积极警务”理念运用到舆情治理工作中,主动介入,牢牢把握舆情主动权和网络话语权。
(二)完善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强化处置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新时代,涉警舆情处置工作面临新挑战,传统应对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环境。对此,公安机关要不断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借助专业措施和数字化技术推动舆情溯源和动态追踪,掌握舆情发展动向。同时,建立健全闭环舆情处置机制,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准确掌握公众情绪,精准回应舆论关切,以稳定、有效、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审时度势跟进处置和反馈,以实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
此外,公安民警要增强信息研判能力,认真评估各方舆论声音,全面了解公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举措,比如回应质疑、通报辟谣、提级解释等,以排查化解风险、固本清源,预防舆情危机突然爆发。
(三)推动舆情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舆情处置效果
首先,应强化专业舆情工作队伍建设,培养更多专门型、标准化人才。通过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提升其舆情应对处理能力并形成专业化处置团队,是公安机关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舆情工作者应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舆情研判、引导和处置能力,以确保扎实完成舆情应对工作。各级公安部门应通过召开舆情(新闻)发布会、发布警情通报等形式,锻炼舆情工作者处理各类信息的能力,并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其次,应重视舆情处置法治化,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应制定引导舆情处置的标准化程序,不断完善、细化与舆情处置相适应的培训制度和考核方案,将培训课时、课程选择等指标纳入舆情工作者的阶段性教育培训体系中。同时,针对舆情应对提供情景模拟与实战演练,将其处置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与晋升标准中,促使舆情工作者主动学习舆情知识并不断提升自身媒介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从而提高公安队伍舆情应对的整体活力与积极性,为舆情处置提供坚实、专业的制度基础。此外,还要重视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运用,这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各级公安机关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
(四)增强舆情引导同盟力量,共同维护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要强化部门联动,恰当利用舆情引导的同盟力量和积极效应,协作处理舆情。和谐的警民、警媒关系是由警方、媒体、人民群众三要素共同构建的。随着自媒体与网络媒介日益多样化,部分公安机关在舆情应对方面存在的观念不适时、方法不适当和机制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要不断强化与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积极借助官方媒体公布权威信息,深入公众、平息浪潮。当公众舆情导向产生偏差时,应寻求意见领袖发声进行针对性干预,争取网络话语权,使谣言、质疑无机可乘;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信息传播优势与特征,以警民、警媒和谐共生为出发点,促进交流互动的健康、良性循环。
然而,媒体传播也是一把“双刃剑”。公安机关不仅要善于发掘并合理运用媒体的信息传递和助推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公安媒体准入制度,从源头疏解负面舆情,还要重视自身的“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法运用“网络用语”,有效转变传统的舆论应对形象,为进一步化解和处理舆情危机预备时间,为树立正面积极且亲民的公安形象打下群众基础。此外,还要进一步推动民警与公众进行常态化互动,从制度和行动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利益诉求,将“网络问政”作为切入点,解答民之所疑,回应民之所需,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健全长效问责机制,确保舆情处置经得起检验
首先,要建立健全舆情监督长效问责机制。对公安机关而言,在已经发生的舆情事件中,歪曲事实或不负责任言论的出现容易给执法办案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公安机关在依法依规处置涉警舆情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监督问责机制,这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处理涉警舆情,与人民群众建立起和平、对等的合作关系,也有助于从源头上处置或追责相关违规言行或传播涉警不实消息的行为。
其次,公安机关的提级联合处置、常态化整改作用也不容小觑。一些负面舆情存在部分人员为规避责任追究而谎报、瞒报真实信息的情况,而提请上级或检察院介入后能够很大程度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因此,公安机关要积极落实舆情全流程监督责任,促进舆情处置提级化、联合化,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安民警在舆论处置方面的言行,为舆情平息定调。此外,在执法监督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紧张感,做到明确自身职责,维护公民权益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四、结 语
规范、正确的涉警舆情引导与处置是促进公安工作,尤其是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一剂“强心剂”。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介的发声渠道更加多样化,网民的维权意识也更加强烈,涉警舆情愈发复杂多变。公安机关亟待进一步做好舆情工作,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对此,本文立足于舆情源头、形式、内容和效度等方面,具体分析了2017—2022年网络涉警舆情的总体特征,并从意识形态、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和监督问责等角度提出应对策略,为公安机关建立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统一战线、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奠定了理论基石,有利于维护公安队伍形象、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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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