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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理论机制与实证检验

2024-06-26熊云飚代宇杰

科学与管理 2024年3期
关键词:融资约束智慧城市技术创新

熊云飚 代宇杰

关键词:智慧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多期DID;融资约束;技术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22年末,中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突破65.2%,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我国城镇化率的期望目标。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我国人口呈现出持续向城镇地区集聚的趋势,城镇地区人口不断膨胀,以人口膨胀、交通拥堵、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为主要特征的“城市病”现象日益突出[1],进一步导致了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陷入失衡与无序的状态,造成了经济发展成本过高、居民生活质量下降、资源过度浪费的城市发展困境,“城市病”逐渐成为各个城市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必须要面临的难题,严重阻碍了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2]。在这一背景下,以大数据为核心技术手段的智慧城市应运而生,智慧城市通过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智能监管,其目标在于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智慧城市的出现为治理“城市病”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与解决方案[3]。

智慧城市在中国已具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已经成为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国家战略选择[4]。智慧城市是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核心载体,是数字时代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各地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5]、改善城市运行管理[6]、培育壮大数字经济[7]的重要途径,对促进以微观企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8]。我国先后于2012年、2013年与2014年分批次实施“智慧城市”试点政策,这一政策作为一项关键性的外部冲击事件[9],可能会对试点城市内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产生重要影响,相较于非试点城市,试点城市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发展与利用等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潜在的制度优势,对处于试点城市的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利契机[10]。

基于此,以中国2007—2020 年A 股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将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试验,采用多期DID模型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制,具体来说,要回答以下问题:智慧城市建设是否能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通过何种渠道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是否会因为企业的异质性而不同?本文利用智慧城市试点政策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企业微观数据,将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相结合,深入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为研究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同时为智慧城市建设经济效应的研究进行了一定的拓展与补充。

1 文献回顾

现有研究对智慧城市建设经济效应的考察大部分集中在宏观层面,少量文献考察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微观经济效应。在智慧城市建设宏观经济效应的研究中,石大千等[11]基于熊彼特创新理论与波特创新理论,研究发现智慧城市建设能显著降低9%~24%的城市环境污染,其作用渠道为技术效应、配置效应与结构效应。湛泳和李珊[12]基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视角,研究发现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激发城市创新活力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创新活力的交互作用对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张治栋和赵必武[13]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对城市经济增长动能与经济增长成果均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对城市经济增长结构优化不存在显著作用。宋德勇等[14]在研究中将智慧城市试点政策视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准自然实验,研究发现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的数量与质量,信息支撑效应、规模集聚效应与资金配置效应是重要的作用渠道。何凌云和马青山[15]研究发现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升城市创新水平,试点城市政策的促进作用随时间的推移而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主要通过产业结构、融资效率与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创新水平。在智慧城市建设微观经济效应的研究中,王帆等[16-17]认为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城市内部创新型企业的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具有促进企业创新的动能,通过多时期DID模型研究发现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水平,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是微观机制,劳动集聚、资本集聚与基础设施升级等是宏观机制。姚圣文等[18]研究发现位于智慧城市试点中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高于非智慧城市试点中的企业,即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企业技术创新与资源配置效率是重要的传导渠道。

相较于现有研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拓展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微观经济效应。现有关于智慧城市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经济效应方面,小部分对企业主体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创新等方面,本文立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延伸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微观经济效应;第二,丰富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现有研究大多基于企业视角,考察企业特征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本文立足于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中的自然冲击事件,考察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拓展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方面的研究领域;第三,通过分析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机制,揭开二者之间的理论“黑箱”,并基于企业产权、行业、生命周期及所在地区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异质性影响,为如何有效建设智慧城市以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理论依据。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

智慧城市建设是指通过应用信息技术与物联网技术等先进技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治理服务、社会经济活动等方面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改造升级。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0]。一方面,智慧城市的建设本身就是数字化转型的一种体现;另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的数字化技术和基础设施可以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进而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积极影响。智慧城市建设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影响:

第一,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会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积极影响[19]。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了物联网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平台与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及其相关设施,通过应用数字化技术,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与便捷的数字化转型方案,使得企业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更加容易实现业务的拓展与收入的增长[20]。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的应用提高了数据采集与数据分析的有效性,增强了企业对市场与客户的理解深度,为企业的市场定位和业务拓展提供了基础,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企业可以更加深刻地了解当前的市场形势,分析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需求以及潜在的购买行为,有助于确定企业的市场定位与未来的业务拓展方向。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与生产质量,为企业节省成本与提高利润提供了基础保障[21]。通过优化数字化生产工艺与生产环节,实现数字化生产环节的监控、调整与协调,保证了生产质量的稳定性与生产过程的持续性,而数字化制造系统可以实现创新型的生产模式。

第二,智慧城市建设将优化城市运营环境,提高城市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22],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城市服务与资源支持。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23]。另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城市管理与服务,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24]。通过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算法,智慧城市可以实现对行政审批、税收征收、企业信用评级等事项的智能化处理,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依托城市基础设施与数字化的城市管理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将各种城市数据整合起来,构建了一个高度互联的城市信息生态系统,为企业提供大量的数据资源支持,有助于企业深入了解市场需求、消费行为、竞争情况等,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第三,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数字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数字化产业也逐渐成为城市经济的支柱[25],并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机遇。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企业得以实现生产环节与管理环节的联网,在高效便捷的数据存储与处理服务的支持下,实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大规模数据实时采集与处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数字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要求。数字化产业不仅提供了基础设施与技术支持,同时也需要企业进行深度的协同与融合,以实现更高效的数字化转型。同时,数字化产业的发展也在推动着企业从传统产业向数字化产业转型,这种转型需要企业拥有新的思维方式、组织架构与文化氛围,为了适应数字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企业需要不断调整战略和组织结构,加强内部创新与协同合作,从而更加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市场环境与商业模式。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

H1: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2.2 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渠道分析

在传统城市中,企业的经营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提高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随着城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的数据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与共享,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与更低成本的融资手段[26]。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有利于数字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与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向数字化产业倾斜,降低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负外部性,提高金融机构向企业投资的可能性。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数字化产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例如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缓解数字化产业的融资难题,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而在城市智能化管理、智能交通、智能能源等领域,数字化企业可以通过开发各种数字化解决方案,为城市管理者与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数字产品与服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为数字化企业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与市场空间,从而有助于缓解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融资约束。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获得外部投资者的融资支持,从而积极地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创新与研发工作,推动数字化水平向更高水平迈进,有助于顺利的实现数字化转型,并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

H2:智慧城市建设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从而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智慧城市建设为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科技支持与创新环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27]。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者通过推广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来增强城市的智能化水平,这些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了更完善的科技支持与创新环境,为企业提供大量的数据资源,帮助企业进行新产品或新服务的开发,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在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中,企业可以获得更加便捷的商业支持与服务,这将帮助企业挖掘更多的商业机会并推动企业的产业升级与优化。通过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来实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管理,这些技术需求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技术创新空间与数字化转型机遇。此外,借助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传统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提高自身科技创新水平,不断引入新思想、新技术、新产品,利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等手段,实现生产经营过程的智能化与自动化,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保持市场活力。智慧城市建设旨在构建一个高效智能的城市治理模式,这一治理模式不仅扩大了政府与企业、社会各方面合作的空间与机会,还有效地降低了信息交流成本,同时也加强了合作各方之间的信任与互动。这种高效智能的治理模式可以帮助企业与政府、社会各方面更加顺畅地交流与协作,促进创新活动展开,并打破数字化转型的壁垒。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

H3: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从而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设定

我国最早于2009年提出“智慧城市”的构思,并先后于2012年、2013年与2014年启动“智慧城市”试点政策,赖晓冰和岳书敬在研究中指出“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是中国住建部基于各个城市的城市规划方向、市政服务、信息技术发展、公共服务等标准所制定,因此可认为“智慧城市”试点政策满足随机性假设,可将其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10]。考虑到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实施的时间不尽相同,因此,本文采用多时期双重差分模型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具体的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digitalit 表示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交互项treati × postt 表示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其中,treati 表示企业分组的虚拟变量,若企业所处城市在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中,则赋值为1,反之则为0;postt 表示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时间虚拟变量,即将该城市在试点政策的当年及后续年份赋值为1,反之则为0,本文通过观察交互项treati × postt 的系数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Xit 表示本文设置的一系列控制变量,μi 表示企业固定效应,λt 表示年份固定效应,εit 表示模型的随机扰动项。

3.2 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企业数字化转型(digital)

参考吴非等[28]的研究方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区块链技术与数字技术运用等五个方面构造数字化转型词典,利用Python 爬虫技术收集整理2007—2020年A 股上市企业年报文本,在数字化词典的基础上,筛选年报文本中与数字化转型相关联的关键词,将关键词出现的频数进行加总,得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词频总数。考虑到文本分析获取的词频数据存在显著的“右偏性”特征,本文将词频总数加1后取自然对数作为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的指标。

(2)解释变量:智慧城市建设

本文将中国“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企业分组虚拟变量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年份虚拟变量构成的交互项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以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微观经济效应。

(3)中介变量

融资约束。本文参考鞠晓生等[29]的研究,采用SA 指数作为企业融资约束情况的指标,考虑到KZ 指数与WW 指数在计算过程中使用了内生性金融金融变量,而SA 指数仅使用了企业规模与企业年龄两个随时间变化波动性较低且具有较强外生性的变量,能够较好的反映企业融资约束情况。SA 指数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技术创新。现有研究大多基于创新投入或创新产出两个角度衡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学者们基于创新投入衡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时,往往采用企业专利数据衡量企业创新投入,但企业专利数据缺失较为严重且专利数据具有较为明显的滞后性等原因,因此,本文基于创新产出的角度衡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并参考方军雄[30]的研究,使用企业研发投入与企业固定资产总额的比值衡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3)控制变量

参考石大千等[9]、赖晓冰和岳书敬[10]的研究,选取以下控制变量:(1)企业成长能力(growth)。采用营业收入增长率衡量,即本年度营业收入增加额与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值;(2)盈利能力(roa)。采用资产报酬率衡量,即净利润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3)偿债能力(debt)。采用企业负债率衡量,即企业负债总额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4)流动比率(cir)。采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衡量;(5)产权性质(soe)。国有企业赋值为1,非国有企业赋值为0;(6)股权集中度(concen)。采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衡量;(7)治理结构(separa)。采用两权分离率衡量,即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之差。

3.3 数据来源

以2007—2020年A股上市企业微观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企业层面的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与CNRDS数据库,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来源于住建部公布的试点信息。为保证实证结果的准确性,对企业数据进行以下处理:(1)剔除关键变量缺失较为严重的企业样本;(2)剔除观察期内ST、*ST与PT的企业样本;(3)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对连续型变量进行1%与99%百分位的缩尾处理,经过初步处理后,共计获得12 362个观测值。表1汇报了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基准回归结果

表2汇报了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估计结果。由表2第(1)列可知,在未添加控制变量及未控制企业固定效应与年份固定效应的情况下,核心解释变量treat×post 的系数为0.891,且在1%水平上显著;由表2第(2)(3)列可知,在添加控制变量、企业固定效应与年份固定效应后,核心解释变量treat×post 的系数分别为0.841、0.723,且均在1% 水平上显著,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显著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本文的假设H1得到初步验证。智慧城市建设为企业提供了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基础设施与服务、加强企业与社会各界之间信息共享和交互、创造有利于创新与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对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积极影响。

4.2 稳健性检验

4.2.1 平行趋势检验

双重差分法使用的重要前提在于实验组与对照组在未受到试点政策前应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即满足平行趋势,考虑到“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微观经济效应可能受到政策实施强度、城市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为保证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与可靠性,本文参考张克中等[31]的研究,采用时间研究法进行平行趋势检验。具体而言,在入选“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当年,设置虚拟变量current,并将其赋值为1,其余赋值为0;在入选“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前一年,设置虚拟变量before1,并将其赋值为1,其余赋值为0;在入选“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后一年,设置虚拟变量after1,并将其赋值为1,其余赋值为0,以此类推,分别设置到政策实施前3年与后6年,并进行回归。表3汇报了平行趋势检验的结果。由表3可知,在“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前,虚拟变量的系数均不显著,表明实验组与对照组之间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不存在显著性的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后,虚拟变量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且系数逐年增大,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转型的促进作用具有长期性与稳定性,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4.2.2 PSM-DID检验

考虑到国家在制定“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时,可能会选择一部分经济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产业数字化水平较高的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即试点名单的设定并非完全随机的,这可能会导致潜在的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基于此,为准确评估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本文采用PSM-DID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而言,以控制变量组作为匹配变量,利用1对1近邻匹配的方法进行逐年配对,根据配对后的样本重新进行DID估计。由表4第(1)列与第(2)列可知,无论是否加入相关的控制变量,智慧城市建设交互项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进一步验证了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表明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4.2.3 替换被解释变量

为进一步验证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参考赵宸宇等[32]的研究,从数字技术应用、互联网商业模式、智能制造与现代化信息系统等四个维度构造数字化转型词典,在此基础上,测算企业年报文本中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词频总数。由表4第(3)(4)列可知,无论是否加入相关的控制变量,智慧城市交互项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在替换被解释变量后,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未发生明显改变,进一步验证了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与可靠性。

4.3 机制分析

基准回归结果与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那么其影响机制是什么呢?基于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检验融资约束与技术创新在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中介效应,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Mit表示本文设置的中介变量,包括融资约束(SA)与技术创新(innovation),其余变量与式(1)基本相同。

4.3.1 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

表5第(1)(2)列汇报了以融资约束作为中介变量的检验结果。由表5第(1)列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企业融资约束的系数在1% 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由表5第(2)列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融资约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 水平上显著为负,结合基准回归结果可知,融资约束在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之间发挥了部分的中介效应,即智慧城市建设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假设H2 得到验证。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打造良好的城市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与资本流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与机会。通过建立数字金融平台,将传统金融与科技金融相结合,提高融资效率和可靠性,依托数字化金融平台,外部投资者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更好地评估企业的信用风险,并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融资方案。此外,智慧城市建设还有助于打造紧密的产业生态圈,将产业生态圈内不同企业与产业进行联结,形成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机会,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4.3.2 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

表5第(3)(4)列汇报了以技术创新作为中介变量的检验结果。由表5第(3)列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系数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智慧城市可以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由表5第(4)列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技术创新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5% 水平上显著为正,结合基准回归结果可知,技术创新在智慧城市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之间发挥了部分的中介效应,即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假设H3得到验证。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数字化科技资源与创新平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智慧城市中的智能化设备、数字化信息与数据资源,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科技资源与创新平台,有助于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更容易获取到所需的数字化技术与数据资源。智慧城市建设有助于推动不同的企业与不同产业之间进行数字化技术与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与合作共赢的目标,有利于企业发掘创新机会与提高创新效率,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4 异质性分析

考虑到在不同试点城市中,企业所处环境可能有所不同,加之企业自身属性也不尽相同,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可能会因为异质性而产生不同。基于此,为进一步考察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异质性效应,本文将从企业产权性质、企业所属行业、企业生命周期阶段、企业所处地区四个方面进行异质性分析。

4.4.1 产权异质性

考虑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政治属性、管理体制、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可能会因为企业的产权不同而产生异质性,基于此,将研究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考察企业所属产权不同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影响。由表6 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为正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对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强于国有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资金与技术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能够帮助企业更快速高效地实现数字化转型。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通常更为注重市场导向与企业效益,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非国有企业能够更加灵活地采纳新技术与新业务模式,在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方面拥有更多的选择,便于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国有企业受制于部门审批、路线决策等多种因素,在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方面显得相对缓慢。

4.4.2 行业异质性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高技术产业不仅是用来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技术新优势的关键领域,高技术产业具备智力性、创新性、战略性等特点,在数字化转型中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基于此,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派生分类,将研究样本划分为高技术行业与非高技术行业,考察企业所属行业不同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影响。由表7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高技术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对非高技术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非高技术行业企业的系数在绝对值与显著性水平上均落后于高技术行业企业,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对高技术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强于非高技术行业企业。智慧城市建设是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城市创新与转型,而高技术行业企业通常更加了解数字化技术,能够较为熟悉地掌握与使用数字化技术的能力,容易把握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契机发展,因此,在数字化转型方面,高技术行业企业更容易将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数字化技术引入自己的业务领域,有助于实现数字化转型。此外,智慧城市建设强调使用数字化技术将各类城市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从而实现城市运营效率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运用创新的数字化技术与解决思路,而高技术行业企业可以通过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了解最新的数字化技术,不断升级与创新自身的技术与产品,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

4.4.3 生命周期异质性

考虑到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在经营能力与创新基础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微观经济效应也可能存在差异。基于此,将样本企业按照现金流组合模式划分为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包括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三大阶段,以考察企业所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影响[33]。由表8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对衰退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不显著,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对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强于衰退期企业。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大数据分析、物联网、云计算等,这些技术可以帮助企业高效获取信息与信息共享,加快业务流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提高企业生产力与生产效率。在成长期与成熟期,企业通常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与竞争资源,能够更好地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所提供的数字技术与数字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转型,相比之下,衰退期企业往往面临资源紧缺、资金困难等问题,缺乏进行数字化转型所需的投入条件。成长期与成熟期企业可以通过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政府机构、技术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新的产品与服务,扩大市场份额,并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展。而衰退期企业由于面临的经营困难与竞争压力,往往难以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限制了数字化转型的可能性。此外,智慧城市建设通常会吸引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与创新团队,这些人才和团队可以为企业提供新的经营思路、创新技术与商业模式,加速成长期与成熟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而衰退期企业往往面临人才流失与创新能力下降的问题,难以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人才与创新资源。

4.4.4 区域异质性

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经济基础、对外开放程度等因素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智慧城市建设的微观经济效应可能会因企业所处地区的不同而产生变化。基于此,按照企业所处省份,将研究样本划分为东部、中部与西部三个地区,考察企业所处地区不同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影响。由表9可知,智慧城市交互项对中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1% 水平上显著为正,对中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对西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对东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最强,其次为中部地区,最后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与信息化体系,具备较高的城市化程度,数字基础设施与信息化水平,可用于支撑智慧城市建设。此外,东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更加成熟,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企业数量与企业规模较大,这些企业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数字化转型经验与技术优势,可以更好地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中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虽然较低,但在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些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可以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西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这使得西部地区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困难,虽然智慧城市建设对于西部地区的城市发展与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使得智慧城市建设对于西部地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作用不如东部、中部地区显著。

5 结论与建议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了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借助数字化技术,对城市各个领域进行优化整合,从而提升城市的治理与服务水平。以智慧城市建设为研究背景,基于中国2007—2020年A 股上市企业数据,考察了智慧城市建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显著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这一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机制分析发现,智慧城市建设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进而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3)异质性分析发现,智慧城市建设对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强于国有企业,对高技术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强于非高技术行业企业,对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强于衰退期企业,对东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最强、对中部地区企业的促进作用次之、对西部地区企业的促进作用最弱。

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现如今,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并将数字经济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以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考虑到智慧城市的数据与信息流动是基于城市的数字基础设施,因此,政府与企业应该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5G网络、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以创新科技保障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智慧城市的运营管理。另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各个方面的数据,如交通、环保、城市管理等,因此,数据共享平台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关键意义。首先,政府在解决大数据的安全于隐私问题的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以保障公民、政府和企业的信息安全。其次,政府还应该鼓励企业与市场机构在数据共享方面的参与和互动,提高数据的共享和流通效率,刺激数字经济的发展。

第二,加快数字技术创新,促进数字化产业发展。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既推动了新产业新业态的崛起,也为现有产业带来了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换代。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创新离不开技术人才的支持,因此,政府应加大投入,推动数字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加强中小学阶段的数字技术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开设更多的数字技术专业,培养更多的数字化人才,以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政策环境对数字化产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促进数字化产业的发展,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数字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数字化升级。此外,数字技术的应用已深刻影响到社会生产、生活和安全等方面,因此,建设数字信任体系成为了数字化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政府应鼓励数字化企业实行诚信管理,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数字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数据隐私、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机制,保障数字技术的安全性与可信性。

第三,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提升企业在数字经济领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企业将面临着数据安全、网络营销等问题。通过加大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设立数字经济投资基金、制定培训计划、提供P2P商业模式支持等,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加顺畅地开展数字化转型,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过程。增加数字化技术的培训机会与支持政策,为数字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制定数字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翻新职业教育,多渠道培养数字技术人才,以满足企业的数字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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