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关系
2024-06-24李敬元
李敬元
随着社会、科技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方式,并且在数量和金额上都在不断增长。然而,由于其技术安全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故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上交易,保障用户安全,使网上交易能够顺利进行。民商法对我国公民在正常完成贸易中所涉及的财产进行了法律保护,保障公民的合法消费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网络交易的特点
网络交易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轻松完成购物和支付,大大提高交易的便利性。同时,网络交易突破了地域限制,可以进行全球范围的交易。消费者可以在世界各地购买商品和服务,商家也可以拓展国际市场,实现全球化经营。这种交易提供了丰富的商品信息和消费者评价,消费者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渠道获取详细的产品信息及其他消费者的评价,有助于作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
当前,网络交易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消费者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商家的价格和优惠活动,选择最具性价比的商品。同时,商家也可通过价格、服务等来吸引消费者,提高竞争力。网络交易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偏好和历史购买记录提供个性化的推荐和服务。消费者可以得到更加个性化的购物体验。网络交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交易数据,商家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营销手段了解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偏好,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销售和市场份额。总的来说,网络交易具有便捷性、安全性、全球化、信息透明、价格竞争、个性化服务、数据分析等特点,为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
二、网络交易中的安全问题
(一)交易安全性不强
网络交易是一种创新的经济行为,通过网络进行货物和劳务交换。相对于传统贸易,网络交易具有高效、功能强大、价格低廉等特点,更适应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然而,互联网上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法治的保障,罪犯可从中牟利,导致网上交易乱象,进而影响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如,网上购物存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费者无法直接检查货物,所有关于货物的信息都来自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若资料失真,可能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二)协作性有待加强
网络交易涉及多个环节,以物流为例,当消费者购买商品并付款后,卖方会与物流公司合作,为消费者提供货物。然而,由于当前网络交易活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未能与各代理商进行全面配合,导致商品分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遗失、破损等问题,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三)交易形式多样化
虽然网络交易是开放的,但它也是一种虚拟的贸易形式。商家将货物信息上传至网上后,一些罪犯可能会借此机会扰乱交易的安全性,如冒充网站负责人,声称卖家未发货并骗取对方的第二笔订单,从而获取公民的银行账号信息,从而引发交易安全问题。
三、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安全的作用
(一)公示和明确双方责任、权限
为了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平台需改进注册流程,并结合民商法相关内容对关键资料进行归档,确保买卖双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对卖方的监管,以档案记录为依据,使消费者对商家的业务有初步的了解。此外,在归档和核查关键资料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功能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并从不同的视角增强民商法的法律保护效力。优化网上交易过程,强调对法律证据的重要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修正)不仅明确了票据的性质,还包括权利、责任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必须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联系起来,清晰地表述自己的权利,从而增强交易各方的法律权益保障。
(二)明确网络交易双方法律地位
我国的网上贸易要想快速发展,必须有清晰的权利义务,要有合法的身份,要与实际的业务相适应。民商法是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管的一项主要的立法,也是对网上贸易的监管,它还规定了网上贸易中的各种关系,从而使网上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得到了合法的保障。但是,就现阶段而言,对于网上购物行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在民法上的地位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促进网上贸易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应运用民事法律法规,加强对网上贸易的监管,对违法的现象予以规制。在此基础上,应发挥民事诉讼法的调节和规制作用,促进网上贸易的良性发展。其中,以《电子签名贸易法》《电子交易条例》等为例,对网上贸易的不法行为进行了规制,为维护网上贸易的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果证券的中介组织因财务报告或中期报告的漏洞问题,以及虚假信息的存在,导致投资人遭受巨大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网上交易过程中,相关人员若违法交易,将难以逃避法律的惩罚,从而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三)保证交易信息与账户的安全
目前,人们对于网络交易的安全问题非常关注。在推动相关信息技术发展的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来确保网络交易的安全性。目前,在线贸易保障体系可以既保障买方的权利,又能有效地解决网购问题。在网络购物中,需要了解网络购物的问题和使用方法,并加强运营商的责任与义务。此外,还需要构建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在进行网络交易时,要采取防护措施来保护买方的个人资料的保密,并禁止对外透露使用者的资料。对于有问题的货物,应当被适当管制,买方有权将有问题的货物退还给商家。如果买方的权益受到损害,则商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网络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已经受到了民商法的保护,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通过这样的保障措施,能预防和治理不法现象,并极大地改善社会治安状况。只有这样,才能让买方满意,实现在线贸易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四)约束性强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行为,它有效地约束了人们的各种行为。民商法中有许多条文规范了民事经营和财产等多个层面的行为。如果在买卖过程中违反了民商法中的任何一条规定,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将会适用相应的惩罚。因此,民商法对于保障网上交易起到了绝对重要的作用。此外,它也反映了国家和政府在证券和保险等交易中的介入,并对这些交易进行监督。这主要是因为证券和保险是虚拟的交易物品,根据合同,交易双方都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虚拟物品交易中,政府部门会加大对它们的干预程度。
四、提升民商法保护水平的措施
(一)完善网络交易制度
为了更好地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主管机关应根据社会发展总体态势对与网络交易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进行改进,以保护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这一过程中,应果断打击网上欺诈行为。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产品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网上支付也越来越受欢迎。尽管我国的民商法对保障互联网交易的安全作出了规定,但网络欺诈案件仍然屡禁不止。对此,相关部门需持续升级网络系统,以便在不法分子进行网络欺诈时能够迅速冻结用户的资金情况,从而降低用户的财产损失。
在线购物中,若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较少,加上一些企业的不实广告,消费者的初次网络交易可能受到影响,他们的法律利益也会受到损失。基于这种情况,应进一步完善网上交易中的先行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方法和赔偿范围,增强其可操作性,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护。在这个机制中,所有进入该市场的人都应支付一笔押金。当经营者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侵害了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时,交易平台应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健全的先行赔偿机制也可以对商户产生约束力,使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规范他们的交易活动,为促进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民商法执行力与约束力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有着更多的选择权。在网上购物时,很容易就能查看到每个人的消费情况。然而,一些网上平台滥用搜集来的资料,可能会侵犯用户的隐私。同时,玩家的个人信息也可能被公开显示。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这些信息。因此,必须严格规范网络交易的流程,维护隐私消费,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在线交易的稳步发展。
关于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和保障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的相关做法,实现跨国联网。网上交易的相关条款可以作为一个主要的参照物来推动网上交易与世界交易的发展。在完善在线交易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强问题协商的作用,并对问题协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促进网络交易的发展。以民商法为基础,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可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正当竞争的侵害。
(二)加大监管力度
要想在大数据环境下更好地规制互联网金融市场,提升民事诉讼法的保障效力,必须健全监管体制来加强对其的监管。然而,有些人尚未适应这种超前消费方式。因此,为了防止网上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必须结合民商法对其进行规制。通过健全相关法制体系,加强对公民个人资料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设计一套完善的网上交易安全保障计划,实现安全和简化网上交易的目标。此外,网上交易是一种虚拟的交易,但是它涉及货币和商品的流通。因此,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可以使用很多的条款,运用民商法可以对网上交易活动进行规制,当一方或两方遭受了利益侵害时,可以依据民法的规定来判定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深入分析我国当前网络交易的安全状况,发现公众的信息披露受到限制,且多样化的网上交易形式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基于此,需借助民商法来保护我国公民在网上交易中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持网上交易秩序,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