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仕强传》中的多元文化交流
2024-06-18季佳阳齐嘉锐屈玉丽
季佳阳 齐嘉锐 屈玉丽
《黄仕强传》附在《普贤菩萨说此证明经》前后,它的创作受到了中原文化与佛教文化的共同影响,在敦煌小说中具有代表意义。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把握中国传统文化与印度佛教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情况,进而探索佛教本土化的道路。本文从《黄仕强传》的创作概况出发,通过对《黄仕强传》基本信息和创作背景进行梳理,通过对文本形式与内容进行分析,能够有效挖掘文本所蕴含的佛教中国化以及民间文化内容,进而探讨其中多元文化的交流与体现,分析总结《黄仕强传》所体现的多元文化之融合。
敦煌小说《黄仕强传》讲述了黄仕强与屠夫同名,遂被冥使误抓,自诉冤屈,得以再次核查案件,又因为抄写《普贤菩萨说此证明经》(后简称《证明经》)最后复生的故事。故事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印度佛教文化、儒家文化、道教文化的交融。《黄仕强传》与《证明经》共抄一卷,宣扬佛教义理的同时,既反映了民间信仰,又体现了多元文化交流。
《黄仕强传》所见佛教中国化
佛教中国化指佛教在中国传播时逐渐被中国民众所认可,并最后纳入我国古代社会的精神信仰的过程。《黄仕强传》是唐人为宣教所作的灵验故事,文本形式和文本内容都体现了佛教中国化。
一、文本形式所见佛教中国化
从文本形式看,《黄仕强传》同《证明经》共抄一卷,与《证明经》不可分割。而《证明经》又篇幅短小,疑似中原所造。因此,这一文本形式中原文化特征与佛教文化特征兼存,体现了佛教文本的中国化。
首先,《黄仕强传》与《证明经》共存一卷,小说与经文的结合,是汉传佛教一种特殊的传教方式。宣教故事在当时被人们视作经书的一部分,抄写亦可起到消灾禳祸的目的,因而敦煌产生了相当的宣教故事抄本,甚至有些抄本末尾题记还会缀写“抄经一卷”等字样。因此,宣教故事与被宣传佛经共抄的情况符合当时人们视佛教灵验故事为经书一部分的观念,将《黄仕强传》作为《证明经》的一部分进行了连缀抄写。而这样的抄写形式区别于早期佛经的面貌,是佛教中国化的表现之一。
其次,疑伪经常用的编撰方式是提取某部或多部译经,模仿译经的结构集撰而成。《证明经》由《黄仕强传》、正文A部、《佛说证香火本因经第二》组成。正文A部、《佛说证香火本因经第二》为模仿译经的结构而成。但《证明经》以“闻如是”开篇,交代了说法地点和听法人物,不同于佛经的基本结构,说明其撰写过程中受到了中原文化的影响。
因此,在文本形式上《黄仕强传》的整体面貌都体现出了佛教的中国化。
二、文本内容所见佛教中国化
在内容上,《黄仕强传》将佛教思想与本土观念相融合,具有鲜明的中原文化特色。
首先,文中基于百姓现实生活建构了地府环境。中国人相信地下的情状和人间相仿,地府成为与阳间相似的人间都市,这是佛教地狱观念本土化的体现之一。在《黄仕强传》中,冥府被描写得如同现实世界一般:
初入一土城内,如今时州县城相似。入铜城内,入银城内,又入金城内。
其次,文中地府官僚体系对现世官府体系的挪用体现了佛教世界观与中原文化的融合。地府中阎罗王主持公道,守文案人与把文书人负责已逝之人文案的核查与校对,共同构成地府的行政组织。而佛教认为人死后进入地狱,直接承受苦难,无行政组织。
再次,《黄仕强传》对故事情节进行本土化的建构。其一,由“勾命收魂”而入冥的情节是对佛教宣教故事进行的中国化创造。文中四人来取黄仕强的性命,这种情节在冥游类故事中很常见。
蒋王府参军沈伯贵,前随王任安州之日,住在安陆县保定坊黄仕强家。其仕强先患痃癖,连年累月,极自困笃。去永徽三年十一月,忽然身死。初死之时,见有四人来取,一人把文书,一人撮头,二人策腋,将向阎罗王处。
文中黄仕强入冥需由四人取命,而在佛教中,入冥之法同自身业力相关。进入六道轮回,承受相应果报,无需地府使者带人入冥。其二,文中的守文案者向黄仕强索要钱财,改变主人公的生死。以地狱来反映现实,以冥吏的索贿比拟人间官吏之腐败,是地狱本土化和世俗化的体现。其三,黄仕强在地府中的表现,体现着孝道思想。“仕强谘守文案人云:‘仕强父母死来得廿许日,欲请相见,复得已不?”在文中,黄仕强死后在阴曹地府也心系已经离世的父母,文本对于孝心的宣扬亦体现着佛教的中国化。
最后,黄仕强抄写《证明经》的目的符合中国民间信仰的基本特点。民众抄写《证明经》是为了借助神明庇佑以解决眼前的困难。正如守文书人让黄仕强抄写《证明经》是为了让黄仕强增加阳寿。黄仕强复生后抄经,进而消除痃癖,表明信仰普贤菩萨可以去除疾病。《黄仕强传》将信仰普贤菩萨的功用融入入冥故事的抄经环节中,也体现着佛教中国化。
多元思想的交融与体现
佛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为了在中国更好地传播,因此会和我国传统思想文化进行融合。多元思想之交融。
一、佛教与道教思想的融合
首先看审判行为。佛教认为人死后直接承受业报,无审判一说。文中黄仕强由阎罗王审判后承受杀生业报。审判行为同道教冥界考治有关,指在冥界对亡魂进行拷问。如《太平经》:“大阴法曹,计所承负,除算减年。算尽之后,召地阴神,并召土府,收取形骸,考其魂神。”可见道经中将死者进行拷问,颇似文中黄仕强接受阎罗王审判。
其次是审判经过。黄仕强生前杀猪,死后承担业报,故被带至冥府接受阎罗王审判并送入猪胎。佛经有因果报应之说:业报有三报,一是现报,二是生报,三是后报。此三报指“灵魂从消灭了的躯体中不断地转移到另一个新的躯体中”。黄仕强杀猪,故灵魂被禁锢在动物体内。
最后是审判中的纠错过程。纠错依托“文案”。文案中寿命先定与道经一致:“未生豫著其人岁月日时在长寿之曹”。而在佛教中无先定之说。《黄仕强传》借鉴了道教命籍文书的观念。《太平经》:“黑文者死,青录者生。生死名簿,在天明堂。”道教中青黑簿籍为善者增记,为恶者减寿。佛教认为寿命由己修,没有生死簿的概念。玄奘法师所译佛经中有“名籍之记”:“彼琰魔王主领世间名籍之记”。此处“名籍之记”指通过名籍化抽象为具象,说明因缘果报和轮回问题。《黄仕强传》中的生死簿是入冥者承受因缘果报的依据。将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佛教观念与道教的生死簿结合,体现了佛道思想之交融。曹司需为误入冥界的黄仕强澄冤。《黄仕强传》中的“曹司”与我国道教信仰有关,“文案”与命籍文书相当。地府中的“曹司”来自人间官职。曹司本义官署:“至一城郭,引入见一官人,似曹官之辈。”文中的“曹司”掌管生死簿籍,是道教文化不断发展的结果。
二、佛教与儒家思想的融合
《黄仕强传》附于《证明经》前,其思想观念与《证明经》相关。《证明经》由中原人创作,故而会体现我国思想文化,其中有佛教与儒家思想之交融。
佛儒二者对从政者的要求殊途同归。佛教主张为政之人要服务于民众的利益,《如来示教胜军王经》:“于诸国邑所有众生,僮仆作使、辅臣僚佐,应以诸佛所说四摄而摄受之。何等为四?一者布施,二者爱语,三者利行,四者同事。”儒家主张以民为本,如《论语》:“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证明经》亦体现了该思想:“九者若有众生高迁富贵辅国大臣。假官力势断事不平。以直则曲破小作大。枉杀良善便取万民。如是之人等亦不得见弥勒。”另外,此处说明作恶者要承担恶报,不得见弥勒,符合佛教因果报应。由此,佛儒在理念上有相通性。
《证明经》借鉴儒家经典中的句子,体现仁爱思想。《证明经》:“四海知识一如亲兄弟。”佛儒在对待苦与乐的态度上也有相似处。佛教提倡不畏苦,不求乐。《优婆塞戒经》:“受苦不忧,受乐不喜”。孔子告诫世人善处困境。《论语·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佛教中菩萨直面苦难,为众生受苦时“不舍不避、不惊不怖、不退不怯,无有疲厌。”不仅如此,正如上文所述,《黄仕强传》中黄仕强告知守文案人想见已故的母亲,亦是儒家孝道的体现,佛教主题与儒家思想的结合,体现了二者在文本中的交融。由此可知,无论是《黄仕强传》与《证明经》中,佛儒交流都有着鲜明的体现。
《黄仕强传》为宣传《证明经》而作,故事广为传抄,具有重要的宣教意义。《黄仕强传》创作的时代,各种思想在中土碰撞,因此在文本内容上体现了佛教思想、儒家文化和道教文化以及民间信仰。《黄仕强传》附在《证明经》上,这种宣教形式体现了佛教中国化。《黄仕强传》的创作与《证明经》有关,所以《黄仕强传》可能受到《证明经》的影响。《证明经》将佛经进行了中国式创造,佛儒与佛道思想的融合,经文渗透中土民间信仰,均体现了多元文化交流。
作者简介:
季佳阳,女,天津人,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研究方向为敦煌文学研究;齐嘉锐,男,河南叶县人,塔里木大学科研处,文学学士,研究方向为敦煌文学研究;屈玉丽,通讯作者,女,山东泰安人,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硕导,研究方向为敦煌文学研究。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敦煌写本所见东西方文学交流研究”(19CZW03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塔里木大学汉语言专业、教育部“文化与边疆课程思政虚拟教研室”、兵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建设项目“胡杨精神视域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汉语言专业课程育人体系构建研究”(课程育人)、兵团级一流本科课程——中国古代文学、兵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国古代文学、塔里木大学一流本科课程——中国古代文学(TDYLKC202217)、塔里木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项“三全育人视域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汉语言专业课程思政育人体系研究”(TDGJSZ220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曹氏归义军时期于阗与敦煌的文学文化交流研究”(20231075705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敦煌本佛教灵验记所见佛教中国化研究”(202310757055)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