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EPC+F模式在国际绿色金融工程中的账务处理及税务筹划实践

2024-06-17彭坤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8期
关键词:账务处理税务筹划

彭坤

【摘要】近年来,EPC+F模式以其工程承包方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或者协助业主获取融资以启动项目的优势,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频繁。这种业务操作模式有效规避了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优势较为明显。但因属于跨境业务协作,账务处理模式上有所差异,税收体制设置上有所不同,使其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财务管理实务上的难点,成为掣肘EPC+F模式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文章以某中资企业绿色金融工程为例,详实介绍EPC+F模式的账务处理思路和税收筹划路径,以期能对该类业务的稳健运行提供管理思路上的借鉴和管理手段上的启发。

【关键词】EPC+F模式;工程融资;账务处理;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2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十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践,国内各大企业纷纷出海,实施的项目在世界多个国家开花结果,尤其是在与我国有着长久历史友谊的非洲地区,案例更为丰富多样。

在东南非区域的一些国家,依然面临着严重的电力短缺困境,原来以煤炭(29%)、水利(占比15%)发电为主的供电结构,在能源供应及温室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之下,弊端逐渐显现,风力、太阳能为能源供应的相关工程随之纷纷引发国际社会关注,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领域。当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商也大都参与到了该类项目的角逐之中,随着管理经验的丰富和业务运作模式的成熟,它们已逐步摆脱了最初的工程施工承包阶段,普遍开始向EPC+F模式演进。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F(Finance)是指融资。EPC+F,即工程承包方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或者协助业主获取融资以启动项目。国际融资要素助推了以光伏为代表的绿色能源工程在非洲等地区的应用与发展,这种业务操作模式有效规避了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优势较为明显。但因属于跨境业务协作,账务处理模式上有所差异,税收体制设置上有所不同,使其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财务管理实务上的难点,成为掣肘EPC+F模式高质量发展的障碍。

二、EPC+F模型概述及其场景应用

(一)EPC+F模型概述

相较于传统的EPC模式,EPC+F模式多了一道程序,就是融资(Finance)。这就要求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商需摆脱原来的“包工头”传统思维,逐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将资金融通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开篇的第一要务,保证好项目现金流,兼顾好项目利润率。同时,也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积极推销以可再生能源为要素的相关项目,嵌入绿色金融的理念,撬动更大项目的实施。

在EPC+F国际融资的模式中,金融产品主要有三类,分别为“两优贷款”、出口信贷和内保外贷。

“两优贷款”,主要为援外优惠贷款,以及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均为我国政府对外具有优惠性质的贷款,由商务部归口管理,目前唯一承办银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该产品一般以项目主权评级机构,或所在国政府指定机构为借款人,依托国家主权信用进行借款。依托“两优贷款”施工的项目,一般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保障和利润可观的优势。

出口信贷相比“两优贷款”而言,因其具有商业贷款性质,在国际融资施工过程中更为普遍。出口信贷,又分为出口买方信贷与出口卖方信贷。顾名思义,在国际工程及贸易交易中,借款的承担方将决定产品的类型。如果是货物或劳务的买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甲方”作为还本付息义务人,则为出口买方信贷;如果是货物或劳务的卖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乙方”到期偿付本息,则为出口卖方信贷。

内保外贷模式,是由国内母公司以资产或信用质押的形式,由国内银行背书,向国外的银行开立保函等的形式,由国外银行向项目所在国的子分公司放款的过程。一般而言,国外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向国内回流。近年来由于政策性限制,此产品已逐渐淡出市场。

(二)项目场景应用——以某中资企业绿色金融工程为例

该项目系国内某中资企业在赞比亚实施的太阳能磨坊厂建设项目。赞比亚地处东南部非洲中部,气候为热带草原气候,分为明显的旱季、雨季两季,全年平均气温在18-20℃之间,具有丰富的铜、钴、锌等矿产资源,该国居民以玉米面制成的“西玛”为主食,境内河流众多、水网密布。2008年水利发电占全国总发电量的近99%,居于支配性地位。但自2014年起,由于连年的干旱致其水利发电主要水库的水位降至之前的30%。在没有其他能源作为补充的情况下,导致政府不得不采取限电措施,以节约用电压力。与此同时,全国1200万人口所依赖的磨坊厂也难以开足产能,人民日常生活用电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赞比亚玉米面市场多被如ZamBeef、MilliMill等大厂商控制,价格居高不下。2015年每袋25公斤玉米面的价格为60克瓦查(当地币),一个成年工人每天的劳动收入在30-40克瓦查之间。仅此一袋主食的价格,就相当于一个家庭主要劳动力近2天的工资。赞比亚大部分商品需要进口,居民生活成本很高。此外,磨坊厂往往在城镇地区才有,赞比亚地广人稀,有时需要一个青壮年男性,骑自行车到10~20公里以外,或者更远的地方才能买到。

赞比亚位于东非高原,首都卢萨卡海拔在1200米左右,干季光照资源非常充足,年太阳总辐射量>65亿焦耳/㎡/年。居民生活成本高,采购不方便,水利发电量降低,光照充足等现状,使得当地政府逐渐意识到需要借助光伏在内的其他可再生能源。2015年赞比亚时任总统签署了《总统一号令》,斥资2亿美元在全国建设1583套太阳能磨坊厂,以及8个生产服务站,用以解决玉米粉供应不足导致的价格居高不下等问题,保障居民生活所需。

此项目分布在赞比亚的10个省份79个区中没有电力供应的地区,由我国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融资贷款支持,前期项目15%预付款由政府自行筹措。此项贷款是以赞比亚财政部为主导的主权信用贷款,由该国政府负责还本付息,每还款期的财政支出列入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项目的具体实施方为原赞比亚农业部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ZCF承担。项目交付后,也由该企业进行运营管理。此融资贷款项目风险缓释措施主要是以中国信保公司提供的保单为依托,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回笼风险。

赞比亚政府在项目筹措期间对总承包商的筛选更加倾向于中国企业。该项目的优势在于债权人是中资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具有先天的中标优势,贷款发放后,按贷款人的相关指令可以直接转入总承包商的指定账户,可获得稳定的项目资金保障,不再有应收账款回收上的风险,为项目的运行提供稳定且可靠的现金流。同时,新能源项目可以利用国内优良的光伏产能,确保项目能够取得可观利润。此外,该项目的实施,直接或间接地为赞比亚提供了近1万个工作岗位,结束了无电区居民手舂粗制玉米面的现状,解决了当地居民购买玉米面昂贵、机械磨面加工不便利的难题,保证了当地的粮食供应,成功地使民众赖以生存的主粮价格下降了约1/3左右,改善了民生,被称为“赞比亚政府一号工程”。

该项目在2019年成功入选博鳌亚洲论坛发布的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案例,2020年入选国家部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专题案例,2021年被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绿色能源、绿色金融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经典案例收录,并获得2021年度“泰山杯”奖。

三、EPC+F模式账务处理思路

科学合理的账套设置是规范EPC+F模式账务处理的前置条件和关键。在账套设置上,财务管理人员要注重对所在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学习,积极考取国际相关会计证书,按照所在国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设置既符合所在国财务要求,又便于国内集团公司监管查询的会计账套,引入功能齐全的财务管理软件,采用双账套切换的形式,满足不同会计准则及语言表现的需求。

对账套设置的币种选择,将与企业业务关联程度最大的货币币种作为记账本位币,准确区分外币货币性项目及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对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多币种辅助核算,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当月月初即期汇率进行核算,月末就多币种核算的货币性科目进行汇兑损益调整。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时态法的相关规定对报表币种进行切换,所有资产、负债均以现时汇率折算。利润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报表外币转换产生的差额,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准确反映相关货币性资产或负债项目的人民币计价,准确量化人民币计价的利润规模。

EPC+F模式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金融机构放款多为外币,由此会产生汇率风险。有鉴于此,需要重点强化对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若以美元为主,因币值相对稳定,则汇率风险较小;若以币值变化较大的当地币种或其他币种,可以使用一定金融衍生品,如套期、远期、期权等工具,降低货币面临的汇率风险。

四、EPC+F模式税收筹划路径

EPC+F项目体量较大,动辄几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因此,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前置。需要按项目调研启动、投标准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全流程,把握好每一环节的税收筹划内容,将所涉及到的税负盘点清晰,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控风险。

(一)项目前期启动阶段,做好税收筹划尽职调查

项目前期启动阶段,应优先做好税收筹划的项目调研。全面梳理工程项目涉及到的业务内容,通过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咨询、引入第三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方式,多措并举做好税收筹划的尽职调查工作。

对EPC+F模式的税收筹划,要以税负整体最低为目标统筹国内与国外税负。由于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等一般需要从国内出口至项目国,因此,需要重点考虑出口退税相关事项,准备好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与国内主管税务机关达成一致,以降低国内母公司的税负率。

为提升税收筹划工作效率、降低税务管理成本,实施EPC+F模式的国内母公司,可以设立一家子(分)公司,用于单独处理此类进出口业务,前期主要承接集团内的业务内容,在业务实践中培养专业进出口业务人才,待条件和时机成熟时逐步将业务拓展至集团外部,形成企业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投标准备阶段,厘清BOQ价格与列示结构

在投标准备阶段,重点是构建好EPC+F模式的业务运作。一般来看,EPC+F模式由国内母公司作为合同签订主体,所在国的项目子(分)公司作为分包施工主体这种模式能有效的降低税负率。

该模式下,在制作报价单(Bill of Quantity)时,应尽量将母公司或国内出口企业所涉及到的设备及材料出口内容,与国外子公司所涉及到的基础施工、安装内容分别列示。这样的设计架构有利于后期在项目国申请免税文件时,将母公司或出口企业所涉及到的进口税种,与子(分)公司所涉及的所在国流转税种进行有效的区分,可以提高免税文件申请的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应当将前期调研过程中BOQ项目所涉及到的不可抵扣的税费,增加至项目报价中,以确保报价项目的合理利润不被税费侵蚀。

(三)合同签订阶段,明确组织架构,梳理法律层叠顺序

一般而言,EPC+F模式下的项目会涉及到在所在国的免税事项。首先,合同中应当明确被豁免税种的具体名称。此外,应及时与所在国的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取得税务豁免事项的合法性。为了确保税务豁免的法律效力,在协议或合同事项签署时,要尤其注意约定的税务事项不能高于或越过当地国家税务法令的限定,相关税种豁免条款必须要得到税务部门的书面肯定答复。

合同签订主体,可以是国内母公司(离岸主体),也可以是当地注册的子(分)公司或代表处(非离岸主体)。

当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国内母公司(离岸主体)时,当地的子(分)公司或者代表处将以施工分包商的角色存在,母公司需要与当地的子(分)公司签订分包协议。这种情况下,要重点关注项目所在国家对转移定价的相关要求,建议按照成本加成的方式制定分包协议的价单(BOQ),避免当地税务部门的审查。子(分)公司税费的缴纳,应在所在国完成。母公司作为设备销售方的角色存在,其税费在国内完成。同时,需重点注意的是,当国内母公司进行所得税的汇总纳税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利润在所在国已经承担过税负的情况(如果国外税率高于国内时),按照监管要求和流程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抵扣,避免经营所得税的重复课税。母公司出口的设备材料,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可以直接出口给当地的政府部门(主权信用贷款)。此时,相关设备、材料进口,所产生的关税(Duty)、消费税(Excise)等税费,将被合理合法的豁免。如果获得了当地税务部门关于增值税(VAT)豁免的相关文件,增值税(VAT)也将会被免除。此时,占合同绝大部分金额的设备及材料费,其所产生的大量进口环节相关税费,已经被免除。

当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当地注册的子(分)公司或代表处(非离岸主体)时,根据我国与赞比亚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之内容,子(分)公司需要在当地缴纳所有的相关税款。由于项目所涉及的业务均发生在当地,只有被国内认定为分公司的主体,需要在国内通过汇总申报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各项涉税交易和事项合规运行

在项目进口过程中,应当将所有涉及到的清关、免税文件留存备查,用于支撑母公司与业主的贸易往来事项,具体工作内容可由子(分)公司人员进行代管,必要时可以寻求所在国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智力支持。

项目所在国的子(分)公司,在当地采购货物或劳务时,应当向对方开具前期申请到的免税文件(LPO-Local Purchase Order),免除当地增值税(VAT),以确保子(分)公司也能同等地享受到免税条款的待遇。同时,对日常的报销或采购业务,即使开出了LPO免税文件,也应当及时向下游供应商索要免除税率的发票,用于合规口径下的财务账务处理,并应按当地税法要求及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确保日常业务活动的开展符合纳税遵从,收紧各项涉税交易和事项的税控风险敞口。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萌.国际工程承包F+EPC模式研究与应用[D].杭州:浙江大学,2019.

[2]朱艳琳.浅析新形势下境外EPC工程承包税务筹划[J].财会学习,2018(32):14-15.

[3]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S].2011-12-12.

[4]周月萍,周兰萍. EPC+F模式的实施风险及应对策略[J].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20(11):72-74.

[5]张师晨.PPP+F+EPC模式在境外基础设施项目的应用探讨[J].工程经济,2021,31(11):27-32.

[6]方梦杰,徐典.海外EPC全周期财税风险关注点探析[J].国际商务财会,2023 (14):21-24.

责编:梦超

猜你喜欢

账务处理税务筹划
国有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的研究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账务处理
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浅析企业内部控制与财务账务处理的几个关系
关于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研究
浅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与报表反映
我国环境税的会计核算与处理
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实践应用探究
债务重组收益的账务处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