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编纂中的“述而不作”与追求“信史”
2024-06-12杨洁
杨 洁
(绵阳师范学院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 四川绵阳 621000)
随着明代藏文历史文献编纂的发展,形成新的书写模式——综合体史书,此乃藏族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及社会等因素在史学领域的全面反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体现出史学家的风尚与情怀,藏文综合体史书开始从宗教哲学、文学、史学合一的经典著作中,走上一条史学意识和史学思想的新路。虽然还是在佛教史观的指导下著史,然而以史为鉴,推动社会发展的意识已非常浓厚,同时产生出“述而不作”的编纂理论,成为指导人们编写史书的重要原则,在不违背佛教思想的前提下,追求书写“信史”及“自利利他”的史学功用,推动了藏文历史文献编纂学向前发展。
一、藏文综合体史书在明代的形成与发展
吐蕃时期,藏族史学受到中原汉文史学的影响,史学初兴阶段,简单的编年史体例,以时间来记录大事,即可达到了记录以鉴后世之目的,而且在形式上简单容易编纂。从吐蕃时期编纂历史的简单形式,到分裂时期各种因素的产生与充斥,藏族史学中融入了许多的新因素并混杂在一起,史书在当时社会被赋予了更为特殊的使命,不仅体现着政教合一社会在史学领域的反映,而且肩负起了传播弘扬宗教的使命。开始将这些因素整合起来的方式最初并不那么成熟有序,到了元明二代这种史学模式不断巩固、调整并得到加强,此时编纂的史书在行文结构上明显向成熟有序的藏文综合体史书发展。随着明代藏族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藏文综合体史书记载了藏族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在史学领域中的翔实内容,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是藏族史学大发展时期。到了明代政教合一社会走向成熟,也反映在了史学领域,虽然在内容上受到中原汉文史学的影响,但是在编纂形式上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道路。明代藏族史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反映藏族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文地理情况之新路,在数百年的变迁中走出了史学发展的创新道路,奠定了藏文传统史学编纂主要体裁、体例的发展形式。
从藏文史书的发展趋势来看,吐蕃时期以编年体为主要形式,内容以记载赞普丰功伟绩等人物传记为主。分裂时期,各种因素重组与构建,宗教因素逐渐充斥着传统史学的发展,最终占领史学发展的舞台。此后吐蕃王统纪年那种纯粹按年记载历史事件的特点已经逐渐被淘汰,开始向重教法、轻政治的教法史演进,越往后这种趋向就越明显。直到元末明初的《红史》(དེལྡེབ་ཐལྡེརི་དེམརི་པཔོ།)集以往史学之大成,《红史》的作者蔡巴·贡噶多吉与《布顿佛教史》(བུ་སྟོཔོན་ཆོཔོས་འིབྱུང་།)的作者布顿交往甚密,二人曾经共同编纂了纳唐版的藏文大藏经《甘珠尔》(བཀའི་འིགྱུརི།)等著作,所以《红史》的编著一定程度也是建立在前人著史的基础上的,将分裂时期那种混乱无章的撰写体例发展成为一种规范的编纂体例模式,并使这种体例模式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与传承。此时政教合一形式的社会现状越来越深入地体现于书写历史之中。书写者的历史意识越来越鲜明,而且越来越注重史料在编纂中的价值及作用,在著史眼光上也更加关注于周边民族及地区,撰写历史不仅限于这些地区的宗教,开始重视官方正史在书写历史的资料与价值。使吐蕃以来重视记载历史的风气渐渐在极端发展佛教的环境中复苏,佛教、世俗社会、史学的发展越来越和谐共存,产生了在政教合一模式下一种成熟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藏文综合体史书的书写形式。正像《西藏通史》所述:“明代的藏族史学在编撰体例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藏族史学家在继承吐蕃以来传统写作方法的基础上有很大的创新,尝试从新的观察和编撰角度,构建更加具有民族特色的史学传统。吐蕃赞普传记和大事记年之类受到中原史学影响的纪史传统已不见踪迹,王统史和教法源流的写作从篇章结构乃至叙述方法已形成一套固定的模式。所关注内容方面,宏观上开始由佛教宇宙观转为对周边民族和疆域的认识,微观上涉及不同领域的专门史。这一时期,编撰史书所使用的史料更加可靠,来源愈加多样化,而且史料取舍的标准趋向合理。”[1](P334)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在内容上虽侧重点不同,但从编纂旨趣、结构、体例等方面来看,都共同遵循了一个原则,即撰写的王统史与佛教史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编写体例上,每部史书也并不是用单纯的一种体例,而是将王统传承、教派传承、人物传记等融为一体,这种模式属于政教合一制度下的一种藏文综合体史书编写方法。随着明代藏族社会的发展,单一的宗教作品已经不能满足史学编纂的要求,反映政教合一的编写模式不断发展与创新。此时编纂的藏文综合体史书,大部分作者都是集政教大权为一身的高僧,在这种话语体系中,政教合一被赋予了历史的合理解释,现实社会也因此而具有了历史依据。《红史》开创综合体史书编纂模式之后,经过明代的发展与完善,藏族政教合一的综合体编纂已发展成熟,虽然还是在佛教史观的指导下著史,然而以史为鉴,推动社会发展的意识已非常浓厚,是明代藏文史学发展成熟的标志,代表了明代藏文史学的最高水平,推动了藏族历史编纂学向前发展,成为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典型的书写模式。
总之,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的编纂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功用,这些体裁通常结合运用,相互补充,形成了丰富多彩的藏文历史著作,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藏族历史和文化。虽然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的编纂有长足的发展,但是藏文综合体史书的编纂体裁与汉文历史文献的编纂体裁无法对应,也无法准确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些综合体史书的体裁同样也具有综合编纂的性质。这些藏文综合体史书在体裁与体例上各有特色,不仅记载了明代藏族各个时期不同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且在每部史书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编纂上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如每一部史书的各个章节如何排序、记录的时间范围多久、内容如何分类等都有所创新,并形成藏族史学史的一个著述传统,在写作手法、谋篇布局、运笔修饰等方面都有新意。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不仅对于后世的史学著述影响深远,更重要的是这些藏文综合体史书还展现了作者们所拥有的史学观、年代学等理论素养和编纂思想。
二、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的“述而不作”与追求“信史”
“述而不作”意思是指学者只可叙述和阐明前人的学说,自己不随意创作,实则是对于先贤智慧者学识的一种承继和尊重。但是,此后有些学者在汉文历史文献中解释说“述而不作”不是真正的不作,是述中之作,在这一点上藏文综合体史书中所体现出的编纂意识与汉文史书追求的编纂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处。明代中晚期,明武宗崇信藏传佛教达到了狂热的地步,他在晚年之时也想仿效永乐皇帝迎请五世噶玛巴的万世盛景,派出宦官使者迎请第八世噶玛巴弥觉多杰,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不仅迎请未果,还留下了千古闹剧。对此《贤者喜宴》(མཁས་པའིའི་དེགོའི་སྟོཔོན།)的作者巴卧·祖拉陈瓦通过微妙的文字,将此事叙述得生动有趣:“所谓太监是为了保护汉地的皇妃,将许多男子的睾丸取了出来,待伤口愈合之后,可作为皇妃的侍从,即名为‘阉人’。被派来迎请法王的这位太监是位不信仰本教之宦官,若不顺从前往,其即欲用军兵来强请。此时,汉地宦官的军兵增至七万多人。法王为了无损于藏地,即抵达热岗地方。皇帝下达了御旨,于是按照御旨中的指令从军营不断地派人行茶,行茶时间长短不一。大臣将不断地(向法王)发出邀请函,但(法王)未有答应,遂向一些熟悉西番的人询问:‘(法王)如何才能同意前往?’当知悉需要僧官强佐巴扎西桑谷出面即可,便用钱财贿赂将其请来并承诺到达皇宫中将会封国公巴之职。”[2](P525)虽然作者对于大太监刘允以及迎接的情况并没有去判断与评价,但是我们读完这段史料直观的感受是前来迎接法王的太监及使者很奢靡,藏族人对于太监这种不完整人身表示惊讶。不仅如此,这位太监还不尊重藏地佛教,妄图用贿赂以及武力等手段达到迎请之目的。《贤者喜宴》同样记载了第五世噶玛巴来到明中央的迎接盛况:“为欢迎法王,无数身着盛装之人们敬献有手工制作的绸缎精舍与黄金、绿松石精舍以及华盖、宝幢、经幡、香囊等供品,种类之多,不可思议……(军士们)人人手执金锤、金钺、金杖等,每百人为一组,手持金、银、绸缎装饰的日月形状者有四千余人。”[2](P204)同样是迎接法王的盛大场面,读完这段史料的体会是汉藏友谊深厚,盛况空前,对大宝法王的礼遇甚高。在《贤者喜宴》中并没有评价这两件事情,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作者叙述的语句中看到作者的态度与立场。从明太祖开始宦官已经成为进藏完成使命的主要人选,因此作为巴卧·祖拉陈瓦这样特殊身份的高僧,对太监这个身份并不应该那么陌生,之所以把太监是怎样的人生动地书写出来,主要是作者对于刘允等太监不满情绪以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
巴卧·祖拉陈瓦在著述中对待各教派的态度是不持有“吾独拜此师且只追随其人”的偏执之事,不持“独信爱我宗、仇恨他宗”之偏见,对诸宗派一视同仁。[2](P531)其在《贤者喜宴》中多处认可宗喀巴大师的功绩,在当时噶举派与格鲁派的教派纷争中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在叙述噶举派与格鲁派的关系时,重点强调了宗喀巴向噶举派大德学习,并且明确指出宗喀巴大师的名号也是直贡噶举大师赐予的。[2](P441-442)从叙述的重点上可以看到巴卧·祖拉陈瓦对于噶举派的赞颂之意,在对待格鲁派的态度上也未有褒贬之意,通过“述中之作”的叙述方式达到了作者的编纂目的。当读到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的《西藏王臣记》(བཔོདེ་ཀྱིའི་དེལྡེབ་ཐལྡེརི་དེཔྱིའིདེ་ཀྱིའི་རྒྱལ་མཔོའིའི་གླུ་དེབྱངས།)更能明显地感到这一点。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认为巴卧·祖拉陈瓦篡改和曲解宗喀巴大师记别,对此言道:“这是巴卧·祖拉陈瓦由于被世间八风的浊酒所迷醉,又被那严重的偏私翳障遮蔽着观察取舍的目光,昏迷颠倒,而作出那种恶劣的事情。”[3](P44-45)将教派之争或是政治立场等因素掺杂到史书的撰写中确实与“述而不作”是背道而驰的,虽然《西藏王臣记》是水平较高的史学著作,但是这样的文字表达无疑对著名史学家的五世达赖是打了折扣的。正如刘凤强在《清代藏学历史文献研究》中分析说:“教派之争对五世达赖撰写《西藏王臣记》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使他无法完全做到实事求是。由于五世达赖对噶玛噶举派抱有深深的成见,故对巴卧·祖拉陈瓦及其《贤者喜宴》持有偏见,多处给予严厉批判,有些地方批判并不合适。”[4](P89)因此,在撰写史书之时违背了这一原则,后世也认为违背了史书编纂的重要原则。不过这种现象在藏文综合体史书中只是个别现象,这是受到教派及政治的严重影响。从明代藏文历史文献编纂的整体上看,尤其是代表藏族传统史书最高水平的体裁形式——综合体史书总体上还是秉承了中原汉文史学“述而不作”及追求“信史”的编纂原则。
藏族学者历来都有重视引用前贤著作中史料的惯例,巴卧·祖拉陈瓦在《贤者喜宴》中评价日卧瓦那喀沃所著的《曲杰任钦林巴传》中就用“引经据典”一词褒赞,藏文原文:“དེལྡེ་ཡིང་ཆོཔོས་རྒྱལ་རིའིན་ཆོལྡེན་གླིའིང་བའིའི་རྣམ་ཐརི་རིའི་བཔོ་བ་ནམ་མཁའི་འིཔོདེ་ཀྱིའིས་མཛདེ་པརི་ལུང་མང་དུ་དྲངས་ཏལྡེ།”[5](P1175)汉文译为“日卧瓦那喀沃所著的《曲杰任钦林巴传》引经据典”,其中“ལུང་མང་དུ་དྲངས་ཏལྡེ”就是引用许多经典的意思,此正好说明与中原史书的评价标准非常相像,重视前贤经典与观点以及重视文化的传承,认为这是一种美德,无疑就是藏文综合体史书编纂标准的体现。
《汉藏史集》(རྒྱ་བཔོདེ་ཡིའིགོ་ཚང།),རྒྱ意为“汉”,བཔོདེ意为“藏”,ཡིའིགོ་ཚང།意为“字库”,总的意思就是汉藏史料的汇集,《汉藏史集》之跋文及祈愿词曰:“并非先前未曾有过,只是不太为人所知,我将这些文书善加整理编排自他均种善根自他俱受利益,愿因此而成就利乐吉祥善缘。”[6](P5)《汉藏史集》等明代的综合体史书,其内容是对汉地、印度、西夏、蒙古等王统的记载,对这些地区的记载都有一定的根据与史料来源,虽然很多内容大同小异,但是说明了藏族史学家著述历史在不违背佛教的前提下很尊重前贤之言论,这亦是“述而不作”的具体体现。
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中追求“信史”与“述而不作”呈现出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在选取史料中表现出追求“信史”的思想,在编排运用史料以及陈述史实的时候又表现出“述而不作”的编纂风格。刘凤强在《藏族古代史书编纂理论探析》一文中提出:“在佛教史观下,‘信史’有两层含义,一是所著史书内容要与佛经相符,不能违背经书;二是客观真实地表述历史事实,不增删、不杜撰,通过考证得出历史真相。”[7]所以,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的“述而不作”与追求“信史”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述而不作”主要是指史学家在与佛教史观不相违背的前提下,尽可能记载真实的历史。而且时常比较辨析而不轻易下结论,也体现出“述而不作”和追求“信史”的意识,将相关的资料罗列陈述出来,本身就体现出“述而不作”,比较辨析也是对真理的一个探究过程,从而又体现出追求“信史”的理念。《贤者喜宴》记载:“法王德新协巴自汉地回来之后便与上师(即第二世红帽活佛喀觉旺波)相见。此后,(上师)在则拉岗等地为其讲授有许多经文,此事在《青史》(དེལྡེབ་ཐལྡེརི་སྔོཔོན་པཔོ།)中也有记载。在关于法王德新协巴和明成祖永乐皇帝相见之文字记载,自藏历火阳狗年(1406)末至火阴猪年(1407)初期间法王德新协巴和明成祖永乐皇帝相见。而喀觉旺波于藏历木鸡年(1405)圆寂,于藏历火狗年转世。(我)感到此记载有些不太正确。”[2](P190)巴卧·祖拉陈瓦运用了《青史》所记载的史料概述了德新协巴及其他一些高僧的相关生平事迹,同时又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可信资料,提出对《青史》所记载年代的疑问,这是巴卧·祖拉陈瓦践行“述而不作”与追求“信史”最鲜明的藏文综合体史书编纂例证,也是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最具特色的代表作。
三、明代综合体史书“述而不作”的汉藏历史溯源
“述而不作”最早产生于《论语》,在史书中首次提出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述而不作,君子义也”[8](P3910),就是说“述而不作”是君子的德行,从此开始“述而不作”的精神就被看成著史所体现出史学家的美德。《论语·述而》中:“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在《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这样注释:“述,传记而已。作,则创始也。故作非圣人不能,而述则贤者可及。”[9](P93)“述而不作”可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述”是着重记载历史,传承前代圣贤言论,不同于创作。二是“述”的内容如何选择,突出什么,如何解释,则也体现出观点与见识。当然,单纯排比资料者不能掩盖自己的乏陋。因此,有学者提出述而不作的重心其实在于“述”中之“作”。[10]
藏文史书从分裂时期的《弟吴宗教源流》(ལྡེལྡེའུ་ཆོཔོས་འིབྱུང་།)《娘氏教法源流》(མྱང་ཆོཔོས་འིབྱུང་།)等著作中开始较为明显体现出这种思想,《弟吴宗教源流》序言中说:“正确汇编佛陀语”“根据佛教经续和上师教授而撰写此书。”[11](P1)书后结语又说:“这里没有叙说以前未讲的……为了防止遗忘,利益后世的人们,而撰写这部著作”。[11](P207)作者强调书中内容都是来自于经续和上师传授之内容,没有叙说以前未曾讲述的,是为了防止遗忘而将其记载。《娘氏教法源流》也称“断除臆说缺损撰此文”“不捏造亦不减损,不使残缺不全”[12],也表达了相似的历史编纂观念。这一编纂方法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元明清时期出现的很多史学著作都是重复前人说法,标注每一条史料都有出处,可能就是受这种史学观念影响的结果,尤其是在藏文综合体史书的产生与发展中更明显地体现出来。
《汉藏史集》写到汉地王统的有关内容,叙述了唐高祖后太宗继承皇位以及汉藏之间建立的最早联系,还有文成公主入藏的简要史实,之后高宗继位与吐蕃的联系与战争。作者在叙述武则天的皇位继承问题时运用了虽不属于“信史”的“另外传说”,讲述武则天如何废亲生儿子、自己即位称帝,后又复其帝位。但接着作者话锋一转写到“按照正史的说法,阴木蛇年,由武则天皇帝亲生儿子中宗即位……以上唐朝共二十位皇帝,执掌社稷二百八十八年。此后,帝位被梁朝夺去”[13](P58)。而后进一步解释了这本正史即《唐书·吐蕃传》的编著、刊行及藏译等情况:“以上唐之历史,系由太宗(应为北宋仁宗)时的史官宋祁编著,后来由韩祖才汇集刊行。由汉人译师胡将祖于阴木鸡年(乙酉当为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在临洮译成藏文,由上师仁钦扎国师于阴木牛年(乙丑,1325)将藏文刻板刊行。其中,有个别年代干支上的错误和译名不当,如将吐谷浑译为黄霍尔,将和田译为沃田等,详情请阅《唐书·吐蕃传》原本。”[13](P58)这就清楚地说明了《唐书·吐蕃传》编纂的作者、译者、时间以及翻译中的错误,增加了史料可信度。不仅如此,《汉藏史集》中关于唐朝王统传承以及与吐蕃的友好关系,这些史料皆依托于当时作者视域范围内最为权威的官方资料《唐书·吐蕃传》,而且作者为了重视其价值还专门解释了该书的编纂刊行等情况,虽然其中插入一段有关“武则天皇帝的继承皇位”的内容,但是作者明确指出此内容系一传说,紧接着作者将正史记载的相关情况叙述出来,体现出作者既有“述而不作”的思想,也有“述中之作”的理念。虽然作者没有评论内容真假及可信性,但从作者的用词“གོཏམ་རྒྱུདེ།(传说)”于正史中,读者对此的可信度自有判断。
《汉藏史集》的作者对于汉地王统与历史几乎都标注了出处,由标注内容来看皆具有资料的可靠性:“从黄巢造反到成吉思汗建立大元的历史”是根据赞巴拉多斯衮叙述而撰写的[13](P60),赞巴拉多斯衮记录的这些稀有资料,体现出作者作为萨迦派高僧的人文优势,可以亲自看到萨迦大殿中珍藏的蒙元时代稀有的第一手资料。元朝被明朝取代的经过是根据日辛巴之上师细顿去汉地献马时所听说的史实。[13](P61)作者此处强调口述资料是源自一位上师到汉地朝贡之后回来的口述情况,这位上师亲自去过汉地,是为了突出作者所叙述历史的可信度。
如同上述史料,巴卧·祖拉陈瓦引用从军营中听取的口述资料,强调了“自己亲耳听到”,与这段口述资料强调的特点有一致之处,强调རིང་ཉའིདེ།“亲自”听到或རིང་སྐུ།“亲身”感受到,巴卧·祖拉陈瓦在《贤者喜宴·噶玛岗仓史》中用རིང་ཉའིདེ་མཐཔོང་བ།(亲眼所见)一词有三处[5](P1122、1236、1272),皆为作者将亲眼所见的事实撰述成文;用མངཔོན་སུམ་དུ་ཐཔོས་བ།(亲耳所闻)一词有两处,都是将亲耳所闻的事实撰述成文[5](P1241、1244),无论是亲眼所见还是亲耳所闻都具有实录性质,旨在强调所写内容的真实性与可信性,体现出作者追求“信史”的意识。
从《汉藏史集》中介绍的《唐书·吐蕃传》藏译及刊行的情况,可以看出当时藏族学者对于宋代编纂的这一部官方正史的重视,受当时条件所限,官方能够主持这样的藏译是难能可贵的,也是非常具有时代意义的。唐蕃交往历史悠久,藏文史籍记载唐朝王统、历史与佛教的故事有各种不同的来源与说法,但是明代综合体史书的作者在叙述汉地王统以及相关唐蕃历史的时候都主要引用《唐书·吐蕃传》。《唐书·吐蕃传》作为官方正史,具有较强的可信度,所以也可以看出综合体史书对于“信史”的追求,无疑《唐书·吐蕃传》是当时作者视域范围内最为可信的资料。因此,藏文综合体史书不仅大量引用可信的资料,体现出作者对于“信史”的编纂追求,而且在诸多引用中还会选择当时视域范围内最可信的资料,并且对于官方正史不盲目崇信,也会在其中发现错误,并指出什么才应该是正确的,尽可能追求在不违背佛教教理的前提下,保证自己叙述的可信性。《汉藏史集》中也清晰记载了元朝中央与萨迦地方政权建立领属关系后,首次在西藏派驻军队,并清查土地和户口。清查户口的结果是纳里速古鲁孙与乌斯藏四如的户口共计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三户。以上的户口数是按照萨迦本钦、三路军民管户释迦桑布登记造册而得来的。之后又叙述到“当阿衮和迷林在后藏地方,司徒阿什杰在乌斯地方清查户口之时,确定各驿站的支应办法以及支应乌拉差役的制度。”[13](P157)并说明以上各驿站的支应办法以及支应乌拉差役的制度是萨迦朗钦都元帅宣努根据文册记录的。从上述资料可见,元代在西藏地方清查户口的数字记载非常详细,并且进一步说明这些数字是由萨迦本钦三路军民管户释迦桑布登记造册得来的,如此详细的数字及编纂方法,大大增加了撰写内容的可信度。此外,在《汉藏史集》的跋语最后亦记载到:“叶如达仓巴·班觉桑布所著《汉藏史集》,由各种王统、史籍中摘要汇集而成”[13](P339),也反映出作者追求“信史”的编纂理念。
《青史》的译者郭和卿对《青史》评介说:“后来达惹那他所著《印度佛教史》(རྒྱ་གོརི་ཆོཔོས་འིབྱུང་།)及土观罗桑却季尼玛所著《一切宗义源流》(གྲུབ་མཐའི་ཐམས་ཅདེ་ཀྱིའི་ཁུངས་དེང་འིདེཔོདེ་ཚུལ་སྟོཔོན་པ་ལལྡེགོས་བཤདེ་ཤལྡེལ་གྱིའི་མལྡེ་ལཔོང་།)、贡波交所著《教法史》(ཆོཔོས་འིབྱུང་ལཔོ་རྒྱུས །)等,无不依据《青史》而撰出。总的说来,《青史》不仅是第一手资料,而且大都确实可靠。特别以纪年来说,西藏一般史学家大都马虎。而《青史》中的纪年,确是经过考据而写出,大都可靠。”[14](P657)从此评介中一方面说明《青史》的内容丰富、可靠,另一方面也说明明代藏文历史文献的作者大都遵循“述而不作”的撰写原则。
《雅隆尊者教法史》(ཡིརི་ལུང་ཇོཔོ་བཔོའིའི་ཆོཔོས་འིབྱུང་།)的作者在后记中清晰地写道:“故将确切史料,汇编一处。”[15](P107)体现出作者尊重史料的撰写风格,追求“信史”的编纂意识。实际上作者在撰写过程中并不是简单地将史料汇编于一处,明代的综合体史书水平很高,“述而不作”的撰写方法已经成为编纂的主要规则。不仅如此,明代几部典型的综合体史书中很普遍的现象就是叙述一些史实时作者往往不发表自己的看法且不加任何评论,而是将前人的观点逐一罗列出来,这样的撰写方式普遍存在、不胜枚举。
《王统世系明鉴》(རྒྱལ་རིབས་གོསལ་བའིའི་མལྡེ་ལཔོང་།)在开篇礼赞中也记载:“将印度及藏地诸法王菩萨为弘扬此世间诸善业及利乐之本源,珍贵之佛教所建无量功德的史事,圣观世音菩萨依佛之授记以教化一切之化身引领众生走向正觉解脱的史事,其中尤以对圣观世音菩萨之化身护法王松赞干布等历代法王依次弘扬正觉圣教的史事,作一简要叙述,众生敬信,消除疑虑,心记此教法之历史。”[16](P2)此段文字中有三处“史事”,关于“史事”一词藏文《王统世系明鉴》记为“ལཔོ་རྒྱུས་འིགོཔོདེ་པརི་མཛདེ།”,ལཔོ་རྒྱུས །中的ལཔོ汉语意为“年”,རྒྱུས汉语意为“熟悉、详知、传承”,藏语ལཔོ་རྒྱུས །一词具有“熟悉以往年代的事以及记录、传承历史”的意思;
འིགོཔོདེ་པརི་མཛདེ།中的འིགོཔོདེ་པརི།汉语意为“记录、刊登”,མཛདེ汉语意为“撰、著”。藏族自古以来就有记录、传承史事的优良传统,从吐蕃时期记载的敦煌吐蕃文献就有ལཔོ་རྒྱུས一词,汉语意为“史事或历史”、ལཔོ་རྒྱུས་ཀྱིའི་དེཔོན་དེངཔོས།汉语意为“史实”、ལཔོ་རྒྱུས་དེལྡེབ་ཐལྡེརི།汉语意为“史记”、ལཔོ་རྒྱུས་ཆོལྡེན་པཔོ汉语意为“全史”等词汇的出现。尤其自《红史》面世以来,不仅是《王统世系明鉴》,在明代许多部典型的综合体史书中,“历史”“史实”“史记”“全史”等词汇都是高频词,词汇与语句也是体现出作者思想颇为重要的一个方面,通过明代藏族史学家反复对这样词汇的使用,反映出当时的史学家尊重历史以及注重对“信史”编纂的追求。
藏族学者在撰写史籍时,特别注重前贤的思想以及撰写的史料,虽然有时也提出一些新的资料或观点,也大都是在前贤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这种相信及注重前贤的思想以及撰写的史料与孔子说的“他坚信而热爱上古圣人们传下来的教导”是一致的。孔子的“述而不作”,实际上已经严格区分了这两种体例。藏族历来受汉族著史之风影响,不断注重本民族史学的发展,根据藏族自身的优势与特点,又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的民族特性的史学,然而深入其中会发现有很多思想与汉族史书编纂思想非常相像,这充分说明汉藏文化交流源远流长的史实。这种尊崇前人思想在明代的综合体史书中最直接表现于注重引用史料,并且标明出处,注重周边民族的历史记载,记载不同民族王统及佛教等内容时,都是尽可能运用当时作者视域范围内的相关民族和地域的资料。《汉藏史集》《雅隆尊者教法史》《红史》等在撰写到木雅王统(མའི་ཉགོ་རྒྱལ་རིབས།即西夏王统)的时候,都引用了几乎同样的史料,一方面说明当时有关木雅王统的资料十分匮乏,另一方面说明这些书中都注明了有关木雅王统的史料是来自木雅禅师喜饶益西的口述资料。喜饶益西是著名的政治家及翻译家,他与西夏有着十分亲密的关系,可以获得有关西夏王统的第一手资料。这就表现出藏族史学家在尊崇前人的基础上,遵循了“述而不作”撰史风格,也重视对于所述内容可信性的追求。
综上所述,明代综合体史书“述而不作”的汉藏历史渊源流长,其重要的编纂原则是“述而不作”与追求“信史”,在选取史料论证史实中表现出追求“信史”的思想,在编排运用史料以及陈述史实时又表现出“述而不作”的编纂意识,二者时而又呈现出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此外,从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编纂中还可以看出,藏族史学者不仅注重本民族史料的应用,而且注重周边民族、王统、历史的记载,难能可贵的是注重其他民族文字资料的引用及考辨。明代藏文综合体史书不仅对于后世的史学著述影响深远,更重要的是这些综合体史书还展现出作者们所拥有的史学观、年代学等理论素养和编纂思想。这些藏文综合体史书在体裁与体例上各有特色,在写作手法、行文布局等方面都有新意,每部史书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编纂上有明显的特色。不仅记载了明代各个时期不同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且也详实地记载了汉藏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成为明代藏文历史文献中最有代表性的书写模式,推动了藏文历史编纂学的向前发展,对于研究藏文历史文献编纂学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