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案例
2024-06-11
一、不明白,我们分类来解读
多项收入合并计补税退税都可能
纳税人小李全年工资薪金20 万元,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2 万元,扣除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和各项扣除后,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 元。小李觉得,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稿酬,单位和杂志社都已经给自己交过税了,没必要再补一笔钱,而且身边的朋友大多数都是退税,怎么自己就是补税呢?于是迟迟未办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发现后向他讲解了税收政策,督促他及时办理了补税申报。
温馨提示:2019 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我国开始施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需要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该制度使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同等收入水平的人税负相同,促进了分配公平,是国际通行做法。一般来讲,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各项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缴时的税率,就会产生补税。小李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适用25%税率,预缴稿酬所得个税适用20%税率,合并计算后,稿酬所得也要适用25%的税率,因此需要补税560 元。办理年度汇算有补有退,都是正常情况,大家要平常心看待。
陌生收入别慌张先去核实再申诉
纳税人周教授被邀请到某大学参加研讨会并做演讲,次年汇算时他发现有一笔来自A 协会劳务报酬的缴税记录。周教授回忆了一下,自己从未参加过A 协会的活动,于是就该笔劳务报酬在个税手机APP 上提起自然人异议申诉。经税务机关核实,周教授在大学参加的研讨会实际由该协会承办,其演讲的劳务报酬也由协会支付并代扣代缴个税。周教授因不清楚其中缘由就该笔劳务报酬提起了“被收入”的误申诉。
温馨提示:纳税人在通过个税手机APP 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某笔收入有疑问,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情况与支付单位联系核实。如属于支付单位申报错误,可由支付单位为纳税人办理更正申报;如双方确实对该笔收入有争议,纳税人可就该笔收入信息进行申诉。我们建议,纳税人要认真阅读申诉须知,对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请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以备后续税务机关进行联系核实。
二、诚信填,虚报要被查
“大病医疗”绝非“生财之道”
小王去年生病住院花费颇多,单位财务提醒他,可以在个税年度汇算时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小王在国家医保平台APP 查询到符合条件的医药费用支出共计35000元,如实填报,及时获得了退税。他跟单位同事广泛宣传国家的好政策,没想到有人动起了歪脑筋。办公室其他3 个人“照葫芦画瓢”,在没有医药费用支出的情况下,也填报了35000 元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交退税申请。但这些人没有盼来退税,而是收到了税务机关请其提供佐证资料的消息,还可能被记入不良纳税信用。
温馨提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轻信所谓退税秘笈或虚假传言,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诈骗不法分子。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应通过个税手机APP 认真查看自己的收入、扣除、扣缴税款等信息,依法诚信办理汇算。对于存在虚假填报收入或扣除项目、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子女身份要真实信息核验无遁形
小冯和小陈是一对新婚夫妇,暂时未养育子女。但在汇算时,小冯为了少缴点税款,填写了其同事子女的身份信息并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在年度汇算中发现,其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疑点,发送短信请其更正申报信息或提供佐证材料。抱着侥幸心理,小冯对税务机关的提示提醒未予理睬。税务机关又电话联系他,再次讲清政策规定,明确告知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小冯迟迟未更正信息也没有提供佐证资料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依法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少部分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为了多退或者少缴税款,进行了专项附加扣除不实申报。为构建个人所得税管理闭环,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建立了信息核验机制,利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老人身份莫虚填知晓规定是前提
小楚今年25 岁,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看到周围年纪大的同事都填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能获得退税,心里很痒痒,可是自己父母都还不到60 岁,不符合填报条件。小楚灵机一动,就把自己祖母的信息当做自己母亲的信息填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心里不禁暗自得意。没过几天,税务机关在退税审核时就发现了异常,要求王某提交佐证资料。王某自知理亏,赶紧心虚地撤销了退税申请,更正了年度汇算申报。
温馨提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一定的填报条件,主要是如果被赡养人为父母,则父母一方需年满60 周岁。如果纳税人父母及其兄弟姐妹均已离世,且由纳税人履行祖父母或外祖母的赡养义务,纳税人才可以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虚假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与其他部门信息核验基础上,还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莫迟误,不办汇算有代价
境外所得要申报切勿隐瞒存侥幸
小何被某境内企业外派至国外子公司工作三年,每年2月底前,该企业都向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信息。年度汇算期间,该单位提醒小何应就其境外收入在国内申报个税,但他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外派时间长且不可能被发现,于是没有办理境外所得汇算。税务机关在大数据分析比对时发现,小何有几十万元的境外所得没有申报,向他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小何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单位知道了他未如实申报的情况,也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温馨提示:居民个人对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报纳税,是自1980 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一直坚持的基本制度。2018 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延续了该项规定,即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汇算补税是义务应办未办有惩罚
纳税人小张由于其2022 年度在多个单位任职,也取得了一大笔稿酬,导致其平时扣缴的税率低于2022 年度汇算的适用税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缴税款。在汇算时,小张打开个税手机APP 看了一眼,发现要补好多税,觉得税务机关不一定能找到他,迟迟没办理汇算缴纳税款。2023 年8 月,经多次提示无效后,税务机关依法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小张收到通知书后说: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早办了,税款没少缴,还有一笔滞纳金,亏大了。
温馨提示: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 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