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家社协作共建未成年人清朗网络空间
2024-06-08刘世超
■刘世超
据统计,截至2023 年12 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2 亿人。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丰富资源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诸多风险。2023 年9 月国务院出台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学校、家庭、社会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持要素,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践中须形成合力,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和网络生态。
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中网络使用的主阵地。学校要同家庭一道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地使用网络,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首先,学校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养,将网络素养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提高和增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其次,学校应加强未成年学生网络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学生在校期间智能终端产品使用行为,培育学生良好的上网习惯、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提高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再次,学校要重视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网络素养以及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识别和干预能力。最后,学校应发挥联系家庭和社会的作用,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发挥校、家、社最大合力。
家庭教育是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基础。首先,监护人应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使用网络行为,为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做出良好的示范引导。其次,监护人应合理使用并指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保护软件和相关智能网络产品,为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再次,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发挥家庭教育预防和杜绝未成年成人沉迷网络基础性作用,为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治体系奠定基础。
社会教育是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延伸,涉及除学校、家庭以外的各方力量。因此,规范好、引导好社会教育中的网络因素是有效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键一步。首先,未成年人网络服务和网络产品的提供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权益,科学研发未成年人网络产品,为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提供高质量、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其次,社会各界要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相关利益者的管理、监督、研究和宣传,与学校和家庭协作为未成年人构建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和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