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和问题分析
2024-06-03徐天雯曹永生
徐天雯 曹永生
摘 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建立,夯实了企业的经营主体地位,也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为更好地规范企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加强对企业标准的事中、事后管理,实现以高标准服务南京高质量发展,本文对南京市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情况进行了整理,梳理并分析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问题分析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5.023
0 引 言
企业标准化工作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11月4日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第二十七条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行了规定。2023年8月31日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2](于2024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聚焦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引领企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本文整理了2015年至2022年南京市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情况,对存在的问題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给出了相关工作建议,有助于更好地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逐步改进并提升企业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南京企业。
1 基本情况
南京市企业自2015年7月,开始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在平台上公开35285项标准,其中现行有效19425项。
2015年—2022年,南京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基本情况如图1所示,公开数量大体呈现上升趋势,现行有效标准数以及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企业数处于逐年增长的状态,2015年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3],加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建设,2016年企业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数量大幅增加。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施行,明确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增长幅度逐渐平稳。
1.1 标准类型分布
企业执行的现行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类型分布,如图2所示,企业标准17605项,占比最高,成为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主要类型;国家标准1258项;行业标准522项;团体标准32项;地方标准8项。
1.2 区域分布
南京市各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区域分布如图3所示(因企业存在企业标准所属行政区划填写错误的问题,故部分数据稍有差异)。其中,江宁区公开数量最多,为10419项,占公开标准总数的30.11%。
1.3 产品分类
2015年—2022年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产品分类统计,见表1(存在一个企业产品标准属于多个产品分类的情况),活体动植物材料及附件和用品的产品标准公开数量最多,政治事务与公民事务服务标准公开数量最少。部分比重较高的产品分类标准情况如图4所示,其中活体动植物材料及附件和用品,工业生产和制造服务,化学品,实验、测量、观察和测试设备,清洁设备和用品、农业、渔业、林业和野生动植物承包服务为南京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热门产品分类。
2 问题分析及整改
2.1 企业标准
(1)填报信息不规范。对于企业更名或存在联合制定企业标准,导致企业名称、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错误或缺失、单位名称与文本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根据《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应在保留文本内容的同时,根据自身企业信息各自对企业标准进行编号、发布。委托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对于企业在公开标准时,出现声明信息与文本内容中的标准号、标准名称不符的情况,造成信息检索错误,企业应在填报过程中,保持声明信息和文本内容中的标准号、标准名称一致。对于企业名称产生变更,但未及时更新,造成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同但是企业名称不同的现象,根据《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4]第十四条指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新企业名称重新办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2)标准编写不规范。存在标准封面、内容要素不齐全,编号不规范,引用文件存在有效性问题等情况。企业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应含有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素。对于封面缺少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和发布单位等情况,企业应对标准封面进行补充完善,并注意标准实施日期不得早于发布日期。对于不同标准使用相同标准号的情况,企业产品或服务标准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编号,可以依次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份号组成。对于规范性引用文件已废止、部分废止、标准号或标准名称、年份号错误等问题,企业应定期进行标准查新,准确引用现行有效的标准。
(3)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标准中存在相关技术指标缺失或某项技术指标低于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造成标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企业应保证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标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4)标准相关基础指标不符合要求。存在缺少主要功能指标或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对于缺少主要功能指标的标准,企业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于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标准,企业应当在标准文本中补充关键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
(5)其他情况。企业标准存在标准内容未全文公开的情况。如果企业产品或服务标准文本存在保密性内容,可以不在标准文本中体现指标的过程部分,只体现指标的数值或结果。
2.2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在企业标准监督检查过程中,主要根据标准的总数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存在公开标准数量较多的企业被抽到的概率较大,相反公开数量较少的企业被抽到的概率较小的情况,导致企业覆盖面不够广泛。
3 工作建议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推行,有利于保障企业经营主体地位,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更好地促进企业标准体系的构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南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稳步推进,为做好相关工作,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企业
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企业应充分重视标准化工作,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5],加强对标准化活动的参与和学习。及时了解《企業标准化促进办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与企业标准化相关的政策方针,把握战略机遇,完善标准化基础建设。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模式和产品技术条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企业标准,建设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同时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激励和服务力度,促进企业提升标准化水平,激发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
加强标准化人员培养。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培训的方式,加强员工对标准基础理论、标准编制过程、企业产品和服务相关标准、标准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构建多层次标准化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将专业水平、管理能力、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相融合,培养员工的标准化意识。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人员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企业特点设置评价指标,提供配套激励方案,鼓励员工参与到标准化工作当中去,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3.2 监管部门
加大宣传力度。平台可以保障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的获取、溯源,并且可以有效防止信息被篡改。随着《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出台,对企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化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了明确的要求。因此,可以通过开展培训、制作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让企业进一步了解《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鼓励并指导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公开,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以平台为良好的运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促进企业将成果融入标准,将标准融入生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为更好地支撑和保障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建议积极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标准化良好行为等做法。监管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可以重视后处理,提高企业抽查比例,增加企业覆盖面,形成闭环管理。通过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日常检查,规范企业公开标准行为,提高标准质量,维护南京市企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Z].2018.
[2]《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Z].2023.
[3]《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国质检标联〔2014〕660号)[Z].2015.
[4]《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苏市监规〔2020〕3号)[Z].2020.
[5]曹永生.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南京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标准化,2022(15):137-140.
作者简介
徐天雯,本科,主要从事标准服务工作。
曹永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标准研究及标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张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