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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乡村振兴的价值意蕴和实践路径

2024-05-31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文明生态

黄 璐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 201418)

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乡村振兴的价值意蕴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严密的思维逻辑,持续在实践中发挥真理伟力。 乡村振兴战略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二者协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强调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价值观念,鼓励全民参与和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促使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并走向纵深[1]。

1.1 生态优先价值观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根本指导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的生态优先价值观,强调了保护和改善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的紧迫性与必要性,有助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生态基础。 生态优先价值观高度关注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平衡,其内容涵盖农村自然资源的科学保护、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经营、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等重要因素。 第一,生态优先的理念着眼于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特别关注土地、水源、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 资源在社会生产中处于基础地位,资源问题一直是乡村振兴面临的一项关键挑战。 生态优先理念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村地区自然资源得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减少过度开发、非法采伐、过度排放等破坏性行为,有助于促进资源的可持续经营,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固的资源支撑。 第二,生态优先理念着眼于农村地区的整体生态系统,不仅关注单一资源的保护,还强调各种生态要素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生态平衡是维持生态系统健康和稳定的关键,涉及多种生态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 保护水源、湿地和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不仅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还可以提供水资源供给、气候调节等生态服务,为农村地区持续提供发展支持。

1.2 绿色发展理念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实践路径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重阐述的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引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动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新理论视角和战略路径。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纵深发展,“绿色”的含义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环境保护,它将生态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有机结合在一起,涵盖了农村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全方位发展。 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保护为前提,要求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该理念有助于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提高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就业率。 第一,农村地区产业升级是“绿色发展”的必然之选。 传统的农村经济主要依赖资源型产业,有可能损害生态环境并导致资源枯竭。 绿色发展理念鼓励乡村振兴通过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引导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型。 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绿色制造、清洁能源等产业,不仅能够减轻环境和资源压力,还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助于在经济与生态之间实现双赢[2]。第二,发展绿色农业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核心。 农村地区是农业的重要基地,如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农业现代化为目标,通过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

1.3 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发展动力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的农村可持续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的深刻延伸,为农村地区提供了全新发展动力。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要义,其核心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凸显了生态环境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程度。 农村地区的绿色山川、优美湖泊、丰富湿地等自然生态景观,实际上是无形的资源宝库,不仅赋予农村地区独特的旅游价值,更有利于农村地区发展绿色产业,提高生态品质,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全面乡村振兴[3]。 第一,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引领下,农村地区需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只有保护好“绿水青山”,才能确保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水源地保护、森林资源保育、湿地生态修复等举措将有力地促进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二,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引领下,农村地区需注重自然环境与农村居民幸福生活之间的内在联系。 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是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幸福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内在逻辑,即通过生态保护和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1.4 生态文明教育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精神支持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农村生态文明教育,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4]。 生态文明教育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内容,更是一种思想觉醒,一种社会风气。 该理念倡导培育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促进绿色生活习惯养成,有助于推进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社会进步[5]。 第一,在农村地区推广环境保护教育,增强村民环保意识。 加大环保教育开展力度与范围,使农村居民了解生态系统的相关知识,认识到环境污染对于农村生活的危害。 将学校、社区等各类教育机构纳入生态环保意识教育的范畴,开展课程、讲座、培训等使农村居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与自身利益的直接联系,从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推广环境保护教育,促进农村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养成。 以生态优先为导向,通过加大宣传、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农村地区开展低碳、节能、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示范效应来推动更多企业和居民参与其中,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三,推广环境保护教育,鼓励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秉承全民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保护原则,强调环境保护是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责任,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协同合作,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从而形成强大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交融、相互支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农村地区全面发展。 这一过程不仅会改变中国农村的面貌,还对全球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2 掣肘乡村振兴的生态困境

近年来,我国乡村振兴成绩斐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乡村居民收入逐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改善,但仍然存在土地资源匮乏和土壤污染,乡村环境治理机制比较薄弱,乡村产业发展文化内涵不足等生态困境。 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以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

2.1 乡村环境质量下降

2.1.1 存在土地资源匮乏和土壤污染

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张导致土地资源匮乏,农业生产方式不可持续。 第一,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存在过度开垦耕地和扩大城市化建设用地的问题。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的需要,一些地方不顾生态系统整体平衡,盲目减少林地和草地面积,过度拓展耕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破坏了生态平衡。另外,农村土地过度开发还表现为乱砍滥伐和土地过度整理。 乱砍滥伐导致森林覆盖率下降,土地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过度的土地整理破坏了原有土地结构,增加了水土流失的风险,导致地质灾害频发。第二,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农业活动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使得土壤中残留有害物质的风险增加。 这些化学物质的积累可能对作物产量和质量造成不可逆的影响,甚至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此外,一些地方非法倾倒工业废弃物,使得含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的废弃物渗透到土壤,长期聚集在土壤中,造成土壤污染。 这不仅威胁到周边农田的安全,还可能通过食物链传递,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2.1.2 能源浪费和不合理利用现象导致能源匮乏

部分农村地区沿用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导致能源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农业机械使用率低,生产效率不高;传统的建筑方法和生活方式,如煤炭取暖方式、资源消耗较大的建筑结构等,耗费了大量不可再生资源;传统的农田灌溉方式未能充分利用雨水、地下水等资源,导致农田用水效率低,造成水资源浪费;一些地区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不当,工业项目的开发和运行缺乏高效节能技术,未能有效回收和利用资源。

2.1.3 垃圾处理不当破坏生态系统健康

由于缺乏环境保护观念和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农村地区存在随意倾倒垃圾问题。 未经处理的垃圾堆积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影响了水和空气的质量。 这些垃圾中还可能存在有害垃圾,如废弃电子产品、化学废物和医疗废物,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并对居民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垃圾堆积在自然环境中,会吸引害虫和啮齿动物,增加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如果野生动物误食垃圾,还可能导致某些物种的数量减少。 这些会对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影响农村地区的生态系统健康。

2.2 乡村环境治理机制比较薄弱

2.2.1 乡村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文件已经对环境保护做出了明确的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细则和操作层面,乡村环境治理领域仍然面临诸多缺陷。 乡村环境治理事关生态状况、社会需求、资源分布等众多因素,其复杂性要求有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法律规定。 现行法规在这一方面的规定相对模糊,未能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6]。

2.2.2 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手段相对单一

监管范围有限的问题主要源于农村地区的地理特点和资源分布的不均匀。 中国农村地区广阔而分散,包括山区、平原等多种自然生态环境,各地的环境问题又存在差异,要实现对全国各地农村环境的全面监管,需要克服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上的差异性。 这对于监管机构和执法者来说是一个严峻挑战,尤其是在偏远地区,监管工作更加困难。 此外,传统的执法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环境治理的目标,但难以满足多样化的环保需求,所以,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多种手段,包括法律制度、市场激励、科技支持等,可以在不同层面和领域推动环保工作,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需求,提高治理效果。

2.2.3 政策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策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政策执行不积极,影响政策贯彻执行;乡村环境治理涉及农业、环保、土地利用等,需要不同部门之间有效协调,如果协调机制运行不畅通,使部门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会造成资源浪费,合作不顺畅。

2.3 乡村产业发展文化内涵不足

2.3.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不足削弱乡村产业的生态价值

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的朴素生态观、“取用有节”的生态发展观、“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观等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然而,由于生态智慧传承不足,对其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认识不足,有时甚至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牺牲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功利性思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也掩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代相传的生命力。

2.3.2 乡村生态产业发展中的文化资源挖掘利用缺乏均衡性

生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资源的加持和助力,能否利用好地方文化资源是乡村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在实际产业发展中,很难科学合理地利用文化资源。 一方面,某些地方或偏重于历史文化资源,或偏重于当代文化资源,无法平衡发掘和利用。 如一些地方政府注重古老建筑、传统手工艺等历史文化遗迹的修复,但对于乡村创意产业、现代艺术表演、新型农业体验等方面却没有充分的政策支持和关注,致使当代文化发展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某些地方乡村生态产业发展往往着眼于乡村生态旅游、绿色文创销售等具有短期商业潜力的文化项目,乡村历史、传统习俗、民间故事等丰富的文化元素未能得到系统性的整合和开发。 目前乡村生态产业发展中的文化资源开发呈现碎片化状态,无法形成系统有机的体系,不利于生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3.1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3.1.1 加大力度治理乡村生态问题

牢牢把握生态文明的内涵,将科学理念贯穿于整个乡村振兴的过程中。 乡村振兴必须坚守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价值观,引导农村居民认识到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种发展方式,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引导村民关心和爱护乡村的生态环境,将这种关怀融入日常生活,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力度。 杜绝黑臭水体蔓延、河道毁坏、乱采乱挖等现象发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必须紧紧聚焦于生态整治,积极消除不良现象,恢复生态的原生面貌。 同时,应善用原有空地,进一步拓展乡村的休闲绿地和口袋公园,使人与自然的融合成为乡村建设的亮点之一。

借鉴城市的成功经验,让城市的先进垃圾处理技术辐射到乡村。 农村地区可以逐步引进先进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得以及时清理。 在此基础上,加速构建适应本地情况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政策和运作制度,促进乡村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针对具体情况实施乡村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对于示范型乡村,要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土壤和水资源;对于提升型乡村,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对于基础型乡村,要注重生态修复,推动荒山荒地治理,提升乡村整体生态质量[8]。

3.1.2 着重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地域辽阔,乡村资源底蕴各异,呈多元化特征。 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及所依托产业等诸多因素交织谱写出乡村的多样性乐章,由此催生出各异的发展方向与功能定位。 要充分了解不同乡村的差异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产业布局等方面的针对性配套建设,更加注重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必须充分尊重和遵循自然规律,科学界定乡村发展定位,激发其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繁荣[9]。

示范型乡村往往以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为基础。 在发展中农业主导的示范型乡村,要推动农业的“绿色”转型,强化农业生态效益,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商贸和消费导向的示范型乡村要坚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商业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型示范型乡村应当以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为前提,推动文化产业与生态旅游的有机融合,让乡村成为精神文明和自然美景的结合。 提升型乡村作为城乡融合的桥梁,需要更加注重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优化,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充分考虑环境影响,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推进农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基础型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既要注重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也要关注环境整治、民生工程等项目;要着重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乡村的整体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 同时,通过扶持当地的农村合作社等途径,促进基础型乡村的经济发展,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3.2 健全乡村环境治理体系

3.2.1 完善乡村环境治理法治体系

首先,完善乡村环境治理法律法规。 针对乡村生态环境污染的不同情况,制定更为具体明晰的法律条文,以精准应对乡村环境治理中的复杂现状;根据科技、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更新法律,以适应新生的环境治理需求。其次,加大执法力度。 改革不能停留在表面,需要建立严密的执法体系,确保权责清晰、执法有力;通过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数据分析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更全面准确地把握乡村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潜在的污染隐患,有助于提升执法的智能化水平;通过培训和考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以应对复杂的乡村环境治理执法工作。 再次,注重法治实践的创新。 探索建立环保法治示范区,通过在基础较好的乡村推广先进的法治理念和实践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经验;鼓励各地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创新特色法治模式,为乡村环境治理提供更为可行的法治解决方案。

3.2.2 健全乡村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首先,打造差异化、专业化乡村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差异化环境治理政策和制度,确保环境治理监督常态化进行。 其次,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定期对乡村生态环境进行督查,以及时了解环境治理的实际进展,发现问题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注重提高监管队伍运作效率,以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及时,从而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应对和解决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问题。 再次,打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乡村环境治理监督体系。 政府搭建平台,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监督和治理中来。 可以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委员会、组织公众听证会等形式,让公众的声音充分被听到,促使社会各方都能发挥监督和参与作用,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确保法治体系建设更贴近社会的需求和期待。

3.3 赋予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内涵

乡村振兴既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项文化使命;乡村发展不仅需要物质基础,更需要文化支撑。 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的重要性,将文化振兴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让乡村成为文化成长的熔炉和重要场所。

每一个乡村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要保护好乡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好乡村的文化记忆。 在示范型乡村的发展中,要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文化特色的产业,为乡村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通过借助本地资源和材料,以建筑、雕塑、艺术等多种形式,将乡村的历史传承和人文风情生动呈现,以丰富乡村建设的内涵。必须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在提升型乡村的发展中,要注重培养居民的文化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乡村成为培育优秀公民的沃土。 通过组织各类传统节庆、纪念活动、专题讲座等,让乡村文化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以利于增强文化自信,激发文化认同感。 在基础型乡村的发展中,要重视传统的农耕文化,挖掘乡村民间故事,传承乡村手工技艺。 通过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为基础型乡村注入新的文化动力,让乡村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投资。 要注重保护乡村的自然景观,让乡村保留独特的田园风光。 善于发现乡村的美,结合周边的山林水系,打造一个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画卷;挖掘乡村的历史文化,通过呈现乡村的历史、传说、故事,连接过去与现在,为乡村建设赋予更多的情感和意义。 让历史的足迹在乡村留下深刻的印记,让每一处乡村都承载鲜活的记忆;同时,促使文化旅游成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吸引更多人前来体验乡村的美丽风景和深厚文化[10]。

在未来的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推动各类型乡村的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文化振兴。 通过深化对理论的理解,不断创新实践方法,必将为乡村振兴事业注入强大的动力,让每一个乡村都在生态文明和文化繁荣的阳光照耀下焕发出勃勃生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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