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书法审美规范之阐发

2024-05-30罗恩茜

炎黄地理 2024年4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美学书法

罗恩茜

随着书法艺术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书法审美品位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书法审美规范。书法审美规范作为每个时代书法艺术的总结和概括,来源于实践,是创作实践的理论升华,反过来又对创作实践起到指导作用。文章试在剖析书法审美规范涵义与必要性的基础上对中国书法的历史性、精神内核进行阐释。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艺术形式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艺术价值。书法不仅仅是汉字的一种书写形式,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融合了美学、哲学、历史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观念和精神追求。随着书法艺术的不断发展,在理论和品评方面自然而然地衍生出书法美学概念。从古籍中可知,先人对书法美学的探讨早在千百年前便已开始,从汉代赵壹的《非草书》到唐代孙过庭的《书谱》,再到明代项穆的《书法雅言》,无不是古代书法美学的经典论著。书法审美规范作为进行书法创作过程的内在要求和法度,其研究意义无疑是重大的。文章试对书法审美规范的含义和必要性、历史性及精神内核等要点进行简要阐释。

书法审美规范的涵义和必要性

书法审美规范,即指在书法艺术活动过程中有关审美评价部分的标准和规则,包括线条、结构、章法等方面,是品评书法作品的基础和依据。如在用笔上讲究以中锋为主;在章法上强调计白当黑、疏可走马、密不容针;在墨法上,要贵浓不贵淡等。书法审美规范并非是在书法艺术出现时就规定好的,而是在不断创作实践中逐步形成和树立的。在审美规范树立的初级阶段,创作者从符合美学和普遍审美品位的角度出发,在实验中不断摸索修正,体味纸笔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逐步地掌握线条、结构、章法等方面的控制能力,使之逐步接近并达到所期待的审美品位。因此,书法审美规范是创作主体在实践过程中感性经验不断积淀的产物,也是表现时代普遍审美意识的形态象征。

同时,书法审美规范的建立也是必然的,此规范不仅是创作过程中需遵循的法则,同时也为书法艺术创作者划定了一个边界。在创作过程中,书法家都应该遵循规范。逾越了这些规范而去追求所谓的“奇”,不去讲究字体的结构,所创作的作品就不能称之为书法。很多江湖流派的书法便是如此,他们置前人书法精粹于不顾,不学习美学艺术常识,所创作的作品不是张牙舞爪就是像蚯蚓般软弱无力,有些还有哆哆嗦嗦的所谓颤笔。众所周知,书法实践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度,而法度之源,正在书法史上各著名书法家创造的书写法式中。“江湖体书法”不注重法式,同时在外观上结体张狂、外强中干,毫无审美可言。这样的书法看多了,认知就会形成一种惯性,久而久之,对书法的审美认知就会变得美丑好坏不分。而中国传统书法在审美规范上有数千年的经验积累,从基本笔法、墨法和章法,再到高层次的气韵、格调,所富含的意蕴是无穷无尽的。初学者须通过不断地临摹经典,掌握用线用笔方法、学习结构经营策略,而后创作出精、气、神,筋、骨、肉皆备的作品。我国古代传统书法和“江湖体书法”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然而,书法的创作也并不是戴着镣铐跳舞,只要在法度之内,怎么变化都可以。张旭、怀素两位草圣的狂草艺术就是典型代表,他们的《古诗四帖》《自叙帖》作品,虽然看起来狂乱飞舞,但字字法度严谨。中国书法强调“书法即人品”,书法作品不仅仅是文字呈现,更是书法家性格、修养、情感和智慧的外化。书法作品能够反映出书法家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种极具人文精神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强调内在修养和外在技艺相结合的审美追求。

书法审美规范的历史性

中国书法自产生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发展特点,这也使书法审美规范具有时代性和阶段发展的特点。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即每个朝代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下,文人士子对书法艺术的审美品位也会发生变化。

魏晋时期,受老庄玄学和清淡之风的影响,文人雅士的审美情趣已经逐步从古趣质朴转向自然洒脱,而儒、道、释三家的融汇,使士人崇尚自然,寄情山水,從而将中和之美发挥到极致,形成传承古代精髓、追求神韵风骨的书法美学理念。处在魏晋时代氛围中的书法大家王羲之守正创新,将魏晋崇尚的中和之美,发挥到尽善尽美之境,形成中庸、中和、刚柔相济的书法,在自由挥洒中流露矫健的生命力,使潇洒流美之风成为后世书帖创作的主流,同时也成为彼时书法的审美规范。

到了唐代,统一强盛的大唐政治和繁荣的经济、多元开放的思想意识和宗教文化为唐代书法艺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经济基础和文化环境。故在当时书法审美品位逐渐摆脱儒家中和致用的思想,追求气韵雄浑的审美风尚。迥别于潇洒妍媚的魏晋之风,唐代楷书崇尚求规隆法,以其雄强沉稳的结构和雍容壮伟的风貌独树一帜,成为唐代文人士子创作和品评时最重要的审美规范。

在“晋尚韵,唐尚法”的历史前提下,宋代的书法艺术家开创了“宋尚意”的美学新潮。宋代文人的书法实践与书法品评以尚平淡自然、意韵高雅为审美标准,不仅追求外在形式的美感,更强调创作主体内在情、性、志的抒发。“平淡自然”是宋代文人极为推崇的艺术审美标准,对绘画、诗词、文章皆坚持“平淡为美,自然为真”的审美主张,书法亦然。对于大多数宋代书家而言,“平淡自然”不仅是自我书法实践的指导思想,更是品评前人与同代人书法优劣的审美标准。视“平淡自然”为审美标准的宋代书法家以苏轼为典型。苏轼在书法实践中主张“信手自然,动有姿态”“自然萧散,无有疏密”。他认为顺应事物的客观规律,不事雕琢巧饰方能“纹理自然、姿态横生”,创作出最佳的作品。同时,“韵”在宋代书法审美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其中首推意韵高雅。宋人常用意韵高雅与否来评判书法的优劣,如李之仪称赞米芾书作“回旋曲折,气古而韵高”。在宋代,最喜以“韵”为审美标准进行书法价值判断的人物当属黄庭坚,书作高雅意韵的获得必定以绝尘去俗为基础,黄庭坚主张作书要摒弃尘埃俗气正是这个道理。他追求清新脱俗,韵味深远,并以之作为判断书法优劣的标准。

书法审美规范的精神内核与追求

儒、道、释三家的感性体验和理性理解涵养了中国传统书法艺术风格的形成和发展。书法艺术的文化精神契合于传统美学的意境体悟和生命意识。书法的文化传统折射出中国艺术的生命状态,成就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审美理念。中国书法是书家体悟宇宙生命的外化形式,书法创作是一种生命精神的创生过程,是书家体味自然,感物动情,将其主观意念下的宇宙生命运用自己的笔墨语言挥运于纸端,书法作品成为物我为一、天人合一的生命精神的凝结。

中国书法艺术审美长期受到以中和为主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的中庸之道可以称得上是中国书法审美的灵魂,书法在儒家思想引导下达到了完全成熟,出现了规整平正、稳实雍容的隶书。此外,唐楷也是儒家艺术的代表。随着政治经济的繁荣发展,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使得唐人乐于在艺术中强调规矩法度,遵从技法、承续传统,形成了这一时代的书法特征,形成了谨严端庄、密丽雄健的书风。

虽然道家作为哲学体系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不及儒家,但它对书法艺术的影响比起儒家来有过之无不及。最为典型的例子当属“魏晋风流”,魏晋书法笔端含情、崇尚自然而又飘逸狂放的风格特点,开创了一代清丽俊逸的书风。除了儒家、道家思想,佛家思想对中国书法史的影响也很深远。禅宗思想强调自性觉悟,强调自我在一切思维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将思维主体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思维方式比道家思想更直接,更彻底地体现了艺术个性。

同时,在书法创作过程中,书法家非常注重“意境”营造。书法不仅仅是汉字的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深层情感和意境的传达。中国书法追求的意境之美,是指通过具体的笔墨表现形式,传递出超越文字本身的情感和哲学思考。书法家通过对筆墨的运用,构建出一种超越文字本身的艺术空间,让观赏者能够在欣赏文字的同时,感受到更加深远的意境和情感。这种意境之美,是中国书法艺术独有的审美追求。这种意境的营造要求书法家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高度的艺术修养,能够在书写中将个人的情感、性格、哲学思考融入其中,使观者能感受到作品背后深邃的文化意义和丰富的情感表达。

书法通过审美规范发挥着社会教化功用与美育价值,为人们客观地鉴赏书法作品提供了相对统一的科学依据,也为书法美学建立打开一个重要突破口。我们在对历代书法经典鉴赏时,窥悟先哲的心灵律动和神往体悟。这不仅是艺术的旨归,也是文化传承的意义所在。中国书法审美规范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追求和文化自信,也展现了人文精神和哲学智慧。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猜你喜欢

书法艺术美学书法
仝仺美学馆
书法
书法欣赏
盘中的意式美学
书法
张红春书法艺术欣赏
马伟书法艺术欣赏
所谓书法艺术
书法欣赏
纯白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