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对平等的历史唯物主义确证*
2024-05-30高晓锋
高晓锋
提要:杜林基于先验唯心主义的方法,将人人平等宣称为一种普遍原则和“永恒的真理”,认为社会现实也存在着与此平等理念完全适应的平等事实。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行了深刻批判,认为杜林的方法是先验唯心主义的老路,他建构平等公理的最简单的要素及其原则并不具有公理的可靠性。在此基础上,恩格斯阐述了平等的阶级性、历史性和具体性的历史唯物主义维度,确证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就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
平等是当代人类最重要的价值追求,但平等从来不是一种先验的原理,自人类诞生之后并未直接映照在人类头顶。古人在各类著作中对平等愿景的描写,恰好反映了古代社会平等是多么的稀缺。近代资产阶级将“平等”作为反对封建统治的战斗口号,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起了一种实际的政治的作用”(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8页。。特别是法国大革命之后,平等作为一种“天赋人权”被写入宪法。但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热潮的退却,“平等”口号如同陈列品一样“进入了历史陈列馆”(2)张国顺:《马克思恩格斯何以拒绝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平等的王国”》,《求实》2010年第1期。,成为一种过时的“旧口号”。但在资本主义日益确立了它的统治地位之后,社会上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平等,反而随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而重新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当时一些所谓的社会主义行家如拉萨尔、杜林、蒲鲁东,基于启蒙运动开启的先验理性原则大谈特谈社会主义平等问题,将社会主义描绘成“平等的王国”(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5、415、389页。,造成了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思想混乱”(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5、415、389页。。杜林作为一个自命为社会主义行家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或“半吊子”的社会主义者,曾公开发表他的先验主义平等观,由此引发了恩格斯的反对和批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方法,专门开辟章节揭示杜林先验主义平等观的抽象实质,阐述了平等的历史性、阶级性和具体性维度,确证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就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5、415、389页。,对平等的理论阐发和历史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杜林对平等作为一种科学公理的论证
欧根·杜林(Karl Eugen Dühring,1833—1921)是19世纪60—70年代对平等进行科学主义建构的主要代表,他认为以前人们关于平等的论述,都是一种“形而上学的错误”想象,模糊不清,无法说明平等的准确涵义。相反,应该借用自然科学原理,对平等进行科学的描述,揭示平等作为一种永恒真理的本质,以此确立一种客观存在的平等价值,为人们提供“严密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6)林进平:《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6期。。
(一)杜林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具有同构性,人类社会的原则要取法于自然界
启蒙运动以来,人们通过自然科学的研究获得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公式、定理,追求自然现象背后的可靠规律并对规律进行利用,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笼罩在自然界的宗教神秘主义得到祛魅,人类与自然截然二分的关系得到根本扭转,“自然的祛魅化进程让一切不符合计算和量化规则的东西都丧失了意义”(7)吴旭平、张丹丹:《马克思自然观的辩证性及其当代发展》,《浙江学刊》2023年第5期。。人们逐渐形成了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相统一的认识,期望将自然科学原理运用到人类社会中,对政治、经济、道德、法律、思维等活动进行科学建构,从而提出精准的科学原理,成为一种社会思潮,霍布斯、休谟、孔德等便是其典型代表。比如霍布斯用数学、物理学方法(“分解综合”)论证政治理念和国家主权的科学性,认为只有像数学家那样遵循理性原则,以不证自明的原理为根基才能建立像线条那样确证无误的政治科学。(8)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81—183页。休谟则用“仔细和精确的实验”(9)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8、12页。方法探讨人性的奥秘,将他的 《人性论》称为“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10)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8、12页。。杜林正是沿着这条道路而来,他指出人类世界本来就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11)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因此自然原则应当成为人类世界的“标尺”,适用于自然界的原则也必然适用于人类社会,因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都有它们的恒久的原则和单纯的要素”(12)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
(二)杜林认为用于研究自然对象的科学方法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研究
如同自然科学通过分析方法将复杂的对象分解开来进行部分研究那样,杜林认为对人类社会也应该进行分解研究,确立最基本的原则和定理,然后再将这些原则和定理应用到现实对象中。杜林区分了两种方法,一种是自然科学的方法,比如数学、力学方法,能够实现对研究对象精确性的分析;一种是形而上学方法,指的是传统哲学研究方法。这两种方法对世界的分析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通过前者可以“建立完全没有矛盾”(13)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的概念来描述世界,后者则会把“问题弄得混乱不清”(14)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在杜林看来,任何事物无论它们怎样复杂,都可以分解为最简单的要素,或者说“事物的一般状态也可以还原为基本形式和基本元素”(15)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在分解之后将通过同样的方式在简单元素那里归纳出来的或者在生活中早已存在的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公理应用于这些元素,从而得出与所应用公理具有同样意义的结论。
(三)杜林将“两个人的意志完全平等”确立为人类社会不证自明的公理
杜林指出,无论人类数量如何众多,都可以分解还原为“两个人的模式”(16)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就像磁力有正负两极、水由氧和氢组合而成一样,最简单的社会关系必须至少由两个人组成。因为一个人不能构成社会,而三个人的社会已经进入复杂状态。这样的话,“两个人的模式”就是一种精确的化学方程式的存在模式。杜林进一步指出,这两个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义务关系。一方面,个人对自然是不用承担任何义务的;另一方面,如果个人被“设想成为孤独的”,或者“被设想成为同其他人没有任何联系”(17)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183、493、493、8、191、186页。,也无法真正形成社会。因此,两个人之间必须订立“道德上的义务”或“真正的义务”(18)林进平:《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6期。。但是义务必须是在两个人的意志完全自由和平等的条件下订立,如果依赖外部武力强制或一方意志强于另一方意志,就不能产生真正的义务。即使订立了义务关系,也是不平等的。在这个意义上,义务订立的前提就是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19)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第187、201、187、188页。。平等在此具有了元伦理的意义,成为不言自明的定理。所谓意志平等,就是两个人起初不能向对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1、101、101、101、38页。,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能认为自己的意志高于对方。因此,为了避免义务订立的起初就发生侵犯他人意志自由的消极行为,两个人自身必须具有良好的知性能力,只有运用自身的知性能力才能建立“自愿的、特殊的情谊”(21)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第187、201、187、188页。,即平等的义务关系。杜林论述道:“尊重别人的意愿就像尊重自己的意愿一样,是公共道德的第一个基本法则。因此,一切知性正义的基本观点同时被表述出来了。本来,个人的意志并不包含奴役他人的意志。”(22)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第187、201、187、188页。在杜林看来,建立在意志平等和知性能力基础上的义务,避免了“逾越自己的范围去奴役他人意志的意志”(23)杜林:《哲学教程》,郭官义等译,第187、201、187、188页。的发生。有了这个平等的规定性,杜林就得到了一个平等的基本模型,并将其宣布为“永恒真理”。
概言之,杜林应用无限分析的方法,将社会分解为简单的两个人的义务关系,认为存在着两个人的意志是完全平等的这样不言自明的定理,规定了社会中的两个人的平等事实,由此得出平等是一条颠扑不破的“永恒真理”的结论。
二、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论证方法和内在矛盾的批判
面对各种类型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运动内部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流派演奏的“平等大合唱”,特别是杜林富有迷惑性的先验主义平等观,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批判的立场。特别是恩格斯专门针对杜林的哲学方法、平等观及其在当时社会党人和工人中间造成的混乱影响,展开了理论澄清和批判,确证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和立场。
(一)恩格斯批判杜林的方法不过是“先验主义的方法的另一种说法”(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1、101、101、101、38页。
恩格斯首先概括了杜林论证平等的方法的本质,认为这种方法无非就是如同自然科学的分析方法一样,把每个认识对象分解成最简单的要素,然后把“同样简单的所谓不言而喻的公理应用于这些要素”(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1、101、101、101、38页。,再进一步把这些公理推广应用到整个社会领域,宣称为社会的普遍公理或法则。这本来是一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但杜林认为将其运用到历史、道德和法的领域,能够得到同数学一样精确可靠的真理原则。对此,恩格斯指出这种方法不过是传统先验唯心主义的再版,即“追求社会对立现象背后永恒性”(26)尹健、刘同舫:《马克思辩证法的“叙述方式”及其特殊呈现》,《浙江学刊》2023年第2期。。恩格斯详细阐述了先验唯心主义方法的基本逻辑:第一,提出一些被认为具有无限精确性的概念;第二,从这些概念出发去分析现实对象,将现实与概念相符合的知识作为正确的或科学的知识。
在这个逻辑中,重点不在于通过分析对象而形成概念,而是运用早已形成的概念去分析、衡量对象,尤其特别强调对象与概念相一致才是真理。所以,恩格斯指出,这个方法“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某一对象的特性,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导出这些特性”(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1、101、101、101、38页。。在恩格斯看来,这个方法最大的问题就是概念唯上,忽略了真正的现实,或者说现实只是概念的派生物和从属。包括杜林在内的思辨哲学家,热衷于通过讨论概念来观照现实,但实际上“丝毫没有改变事情的实质”(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1、101、101、101、38页。。因为这种方法遵循的是从概念出发研究现实,而不是从现实到现实解决问题。相反,真实的情况应该是,概念、原则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理论,只有与现实相符合或“符合自然界和历史”时才是正确的。(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1、101、101、101、38页。这就是说,概念或原则是现实的结果,而不是研究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恩格斯指出杜林将现实对象分解为最简单的对象时,现实就被解构的只剩一点点残余,将此残余当作建构社会真理的基础,显然并不牢固;而且杜林所建构的真理实际上只是他所处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映射,是脱离现实基础的“头足倒置的画像”(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所以,杜林的思想落实在社会历史方面,就呈现为旧形而上学的道德说教,如同一匹瞎马“驮着无望地兜圈子”(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8页。。在这样的基础上构建的平等思想,显然只具有纯粹概念的性质,只是“自我意识在思维中和自身的平等”(32)周仲秋:《马克思恩格斯平等思想研究》,《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1期。,如果应用到现实中,就会漏洞百出。
(二)恩格斯批判了杜林建构平等公理的最简单的要素及其原则并不具有公理的可靠性
杜林按照他的方法,把社会分解为最简单的两个人,认为存在着“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这样的公理,由此建构出普遍平等的“永恒的定理”。恩格斯对此指出,“两个人或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不仅不是公理,而且还是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和“过度的夸张”(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因为杜林没有说清楚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的性别、时代、阶级、地域具体如何。如果按照社会经验,假定这两个人是一男一女,他们建立了最简单和最原初的形式——家庭,但这在性别上首先就存在着男女之间的性别不平等,显然这并不符合“杜林先生的心意”(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按照杜林的方法,这两个社会奠基者的意志是平等的,那么他们就必须在性别、能力、意愿等方面尽可能相同。这样一来,如果是两个成年男人或女人,但这必然使社会还没有建立起来就走向灭亡;那就只能再退一步,这两个男人或女人只能是某个具体的身份比如家长或员工,但这只能证明家长或员工的平等,而不能证明整个社会的普遍平等。
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将社会分解为简单的“两个人”模式,在杜林哲学中虽然扮演着“公理”的作用,但实际上并不是杜林的首创,18世纪许多思想家都曾使用过这个模式。卢梭就用“两个人”的方法论证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导致不平等产生的根源,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用猎人和渔夫的例子说明商品经济是由于行业的不同而互通有无产生的。此外,丹尼·狄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也使用两个人来说明奴役即不平等的产生并不仅仅来源于暴力。恩格斯认为,“两个人”的模式是“整个18世纪所共有的”(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用来充当说明不平等是如何产生的例子,但杜林却将其发明为“一切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和一切历史形态的尺度”(3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为社会普遍平等建立第一理论支点,显然违背了阶级社会的实际情形。如果按照杜林的逻辑,两个人要真正平等或“完全平等”,就不能是“随便什么样的两个人”,只能是“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一切性别的和个人的特性”(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的抽象人。也就是说,只能是一个脱离历史过程、现实方位和具体关系的抽象的概念或“两个十足的幽灵”(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
为了保证两个人的意志是彼此完全平等的,杜林设置了一个限定条件:“一方不能一开始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2、102、102、102、103、103、104、104、102页。这就是说,要保证两个人的意志平等,这两个人谁都不能向对方提任何要求,更不能运用暴力强迫对方。恩格斯对此运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故事指出,在许多情况下,奴役或者非正义并非都是因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了肯定的要求甚至使用暴力造成的。相反,两个具体的人在现实中本身具有的各种差异很容易造成奴役的出现,甚至有许多人甘愿被奴役。如普鲁士农民在依附农制度取消之后,向国王请愿继续接受领主的奴役,以此继续享受来自领主的照顾和仁慈。恩格斯认为这里的两个人的意志自由,显然也适合于不平等或奴役。
(三)恩格斯将杜林对现实中不平等事实的辩护称为平等的“退却”
由于研究方法的落后,以及脱离现实基础的主观臆想,杜林的平等观一旦落实于现实,就难免漏洞百出,产生各种矛盾。为了摆脱这种境地,杜林不得不承认现实中存在着不平等的“例外”。
第一,杜林肯定“存在着‘可以允许的隶属关系’”的不平等例外,但认为这种隶属关系的不平等的原因,不应当从两个人的自由意志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第三领域去寻找。比如儿童的意志自由的欠缺不在于儿童意志自身的不自由,而是其本身受到外在的年龄发育等因素的限制,由此导致的成年人和孩子之间的隶属关系并不在两个人的意志完全平等的范围之内,而是可以允许的不平等的“例外”。恩格斯对此指出,将意志的欠缺归于第三领域,就意味着意志本身是没有具体内容和规定性的,对于一个在现实中意志有所欠缺的人,是不应该享有平等的或者“平等是无效的”(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5、107、108页。。这里就出现了平等的例外,也就是允许不平等的存在,显然与杜林所标榜的平等是一种永恒的真理相矛盾。
第二,杜林认为两个在道德上不平等的人之间是不能享有平等的,或者说两个道德上不平等的人之间是没有平等可言的。杜林将人划分为具有人性的人和具有兽性的人,这两种人在道德上是不平等的,因为具有人性的人是可以以“人”的名义向具有兽性的人展开道德上的攻击。在这个意义上,平等是可以例外的,也就是可以允许不平等的存在。恩格斯对此指出,人归属于动物这一事实就决定了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兽性,而只能是摆脱的多一些或少一些,由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就体现为程度的差异,而不能把人抽象地分成具有人性的和具有兽性的两类人。因为“我们不能在最初就为人设定一个善的或恶的,自私的或慷慨的人性假设并设想其永远不会发生改变”(42)金丹:《马克思对休谟正义观的批判与超越》,《浙江学刊》2023年第4期。,这种善恶的划分脱离人的现实性而沦为“抽象假设”,必然会引发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人对其他人进行道德审判。恩格斯认为,杜林这种平等的“例外”,势必为一部分人对付另外一部分人提供绝佳的“借口”,这样一来,平等也就完结了。所以,杜林所允许的不平等的“例外”,恰恰说明了绝对真理性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
第三,杜林还允许按照真理和科学行动的人可以向按照迷信和偏见行动的人使用暴力,因为这两种人在精神上是不平等的。后者之所以会遭受暴力,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具有危害性,通过暴力可以恢复两个异己的意志之间的平衡。恩格斯对此指出,杜林把两个人的意志平等作为社会平等的前提性公理,但现在平等却需要通过一个意志对另一个意志施加暴力来实现,这不是证明了平等的普遍性,而是证明了不平等的普遍性,因为只有“极其不平等的状态导致强者对弱者的绝对欺压”(43)金丹:《马克思对休谟正义观的批判与超越》,《浙江学刊》2023年第4期。。这种平等的“例外”,显然“变成维护不平等的辩护词”(44)王晓青:《恩格斯平等思想的逻辑进路——基于〈反杜林论〉的文本解读》,《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年第7期。,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为暴力找到借口,掠夺落后民族、屠杀别国人口等等一切可耻行径都将具有了正义的理由。因此,恩格斯将杜林这次的平等的“例外”称为“堕落为可耻的逃跑”(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5、107、108页。。
总之,杜林对许多平等的“例外”(实际上就是不平等)所展开的辩护,恰好说明他的平等观不具有任何现实的可能性。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两个人的意志要完全平等,只有这两个意志在没有任何意欲的时候才是平等的;当现实中的两个人的意志本身就是有意欲的时候,“平等就完结了”(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5、107、108页。。因为两个人事实上的不平等,即“两个意志以及与之相伴的智慧在质量上的任何区别”,都会产生不平等的事实。因而无论如何,平等都不能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具有的普遍公理。恩格斯形象地将此称为杜林自己破坏了他自己的平等大厦。很明显,杜林的“两个人”是没有任何内容的抽象的概念人,一旦转变为现实中的两个具体人时,平等就只能呈现为不平等,一切意志上和智慧上的差别,都将造成不平等的普遍存在。
三、恩格斯对平等的历史唯物主义确证
恩格斯对杜林先验主义平等观的批判,贯穿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方法。他从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状况出发,把握不同时期、不同阶级的平等要求的“历史合理性”(47)周仲秋:《马克思恩格斯为何拒绝将平等作为理论范畴使用》,《求索》2004年第2期。,深刻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平等主张的历史进步意义和虚伪性,阐述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和“科学内容”,以此推动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
(一)“平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对平等的渴望,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渴望的平等是亘古一致的。实际上,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渴望的平等是不同的,而且这些内容一定是具体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空洞的说辞。首先,恩格斯认为现代人公认的平等,即“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4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109、110、110、111、112页。,本身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以所有历史发展成果为前提的产物。恩格斯详细考察了平等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特征,比如在原始公社中,平等只是成年男子之间的权利平等,妇女、奴隶和外地人享受不到与成年男子同等的权利。在古希腊和罗马人那里,奴隶主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社会划分为各种等级,如奴隶主和奴隶、文明人与野蛮人、本地人和外地人、公民和被保护民等。处于被统治、压迫的一方不可能拥有另一方同样的政治地位。罗马人虽然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自由民以私人的平等,但是“只要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还存在,就谈不上从一般人的平等得出的法的结论”(4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109、110、110、111、112页。。同样地,基督教虽然确定了原罪的平等和所有人都是上帝选民的平等,但这种平等只在原初阶段被强调,相反基督教内部森严的教阶及其与异教徒之间的对立,平等远不是宗教的诉求。(50)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36-141页。后来,日耳曼人在欧洲建立了普遍的封建制度并促进民族国家诞生,但他们建构的严密的等级制度和民族对立“在几个世纪内消除了一切平等观念”。(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109、110、110、111、112页。在这个过程中,平等从来就不是永恒的真理,在每一个时代的具体内涵也各不相同,甚至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人们并没有一个一切社会成员都应该平等的自觉意识。
其次,恩格斯指出,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平等,是在从封建社会孕育出来的资产阶级的运动中才得到重视的,经过启蒙运动思想家阐发了出来,并作为资产阶级的口号之一为社会所普遍熟知和接受。但是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既建立在过去一切历史积累的基础上,也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恩格斯指出,从中世纪封建社会内部产生的依靠手工业和产品交换为生的工商业阶级即资产阶级,是现代平等观念的积极追求者。一方面,地理大发现开辟的广阔的全球市场,推动了全球贸易的发展,历史第一次成为真正的“世界历史”。全球商品贸易需要冲破国与国之间的人为界限,“好似一种瓦解因素渗入封建社会的一切罅隙、裂缝和细孔”(5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109、110、110、111、112页。。另一方面,当时仍然到处都是商品贸易的否定要素,政治制度、社会管理以及法律还是封建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需要自由活动和平等权利为其提供基本条件,但大大小小的封建方国却制定了各种“地方特权、差别关税以及各种各样的特别法令”(5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109、110、110、111、112页。,以行会壁垒和政治特权对抗、打击、阻挡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对市场竞争者来说,“自由通行和机会平等”成了首要的和迫切的要求,最终演变为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争夺政治平等的革命。在资产阶级打出平等的口号开展推翻封建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将平等宣布为人权,平等第一次具有了普遍意义。
最后,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的政治平等并没有实现平等的全部内容。在资产阶级实现政治统治之后,随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的日益凸显,无产阶级开始独立提出了自己的平等要求。这是因为资产阶级虽然确立了政治权利的平等,但经济上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了经济上的不平等,追求经济和社会平等成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主要内容。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提出的平等要求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无产阶级面对着“明显的社会不平等”,对平等的要求是其“自发反应”和“革命本能的表现”(5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109、110、110、111、112页。;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吸取了资产阶级平等主张的正当内容,并对其表达不满情绪而“起来反对资本家”,实现自己的平等愿望。
由此来看,平等的内容一直都在演进变化,与每一个时代的具体的社会存在尤其是经济基础密切相关,而且后起的平等观念无不是以往各个历史时期积累的结果,如恩格斯所说的,“要从这种相对平等的原始观念中得出国家和社会中的平等权利的结论,要使这个结论甚至能够成为某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东西,必然要经过而且确实已经经过几千年”(5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284、20、112、355、112页。。因此,平等若抽离了具体的历史要素,将变成毫无价值的概念游戏。
(二)平等是阶级利益的反映,具有阶级性
“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昭示了平等观念的阶级性表征”(56)王晓青:《恩格斯平等思想的逻辑进路——基于〈反杜林论〉的文本解读》,《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年第7期。。任何一种平等要求都是对一定的所有制结构及其与之相适应的阶级利益的反映,因此在阶级社会讨论平等问题,只有“在阶级利益的关系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57)周仲秋:《马克思恩格斯平等思想研究》,《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1期。。恩格斯主要论述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平等诉求的联系和区别。一方面,从封建社会孕育出来的资产阶级,代表了现代平等要求的主要内容。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要求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受任何限制和歧视,所有市场主体一律平等成为资产阶级最核心的利益,恩格斯称之为“商品占有者平等的王国”(5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284、20、112、355、112页。。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需要大量的摆脱封建领主和手工业行会束缚的自由劳动者,他们必须拥有可以平等地与工厂主签订契约的权利。但从资产阶级的属性来看,自由民的这种平等是隶属于资产阶级内部的经济关系的,虽然在政治上二者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经济上的差别则足以抹杀这种少得可怜的平等内容,由此造成的贫富差距及其他方面的不平等,反而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最主要的表征。由此,随着资产阶级成为统治世界的主要力量,从商品经济条件中推导出的现代平等观念,上升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反而成了一种落后于时代的内容。
因为,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仍然建立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它虽然肯定了政治权利、法律地位、规则程序、社会机会等等方面的平等,归根结底只是“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5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284、20、112、355、112页。。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法权平等面对广大无产阶级,往往沦为了“口头上的承诺”和“观念上的权利”,这对于依靠平等追求幸福而言微不足道。实际上,大多数幸福都要依靠物质手段来实现,但资本主义只给予“绝大多数权利平等的人仅有最必需的东西来勉强维持生活”(6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3页。。这就是说,资产阶级赋予平等以狭隘的法权意义,在现实中只给予广大无产阶级仅能维持生计的必需品的权利,平等大大地缩水了。
另一方面,虽然资产阶级将平等宣布为人权,肯定这种人权的普遍性,但在现实中却允许剥削、种族歧视、对外殖民等行为的存在,具有鲜明的虚伪性和双标性。恩格斯以美国宪法为例写道:“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典型表现是美国宪法,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阶级特权不受法律保护,种族特权被神圣化。”(6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284、20、112、355、112页。此外,恩格斯还指出,现代资产阶级与奴隶主和封建主并没有根本区别,都是靠占有他人无偿劳动而发财致富,只是占有的方式不同而已。资产阶级所说的“公道、正义、权利平等、义务平等和利益普遍和谐”,都只针对资产阶级而言,最后沦为“虚伪的空话”(6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1页。。概言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平等“终究是一种奢望”(63)李纪才:《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平等的分析》,《科学社会主义》2008年第 4期。。
正因为如此,在资产阶级提出消灭阶级特权的平等要求时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6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284、20、112、355、112页。。无产阶级不仅抓住了资产阶级所要求的政治平等,不满足于对平等仅仅只做表面的、精神的理解,而且要求必须在社会、经济领域实现真正的平等。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消灭阶级本身”的平等要求是平等的最新形式,但仍然是在历史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历史的产物。比如早期无产阶级的平等诉求是借助于基督教、采取宗教的形式,后来又以资产阶级的平等理论为依据。只有在面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带来的阶级对抗、贫富对立,无产阶级才提出了超越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即“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6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09、284、20、112、355、112页。。由此来看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它不是完全抛弃资产阶级平等的另起炉灶,而是在资产阶级基础上的扩大化,说明无产阶级的平等也是历史的产物。有学者认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相对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平等来说,“更强调社会和经济领域中的平等权利”(66)李旸:《何谓“平等权利”——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视角》,《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年第2期。,这显然忽略了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历史性。因为资产阶级肯定了政治权利、法律地位、社会机会、程序规则等方面的平等,但远不能解决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所处的被剥削地位。所以,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消灭阶级来实现真正的平等要求。也就是说,只有彻底推翻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无产阶级才能解放自己,使所有社会成员因为占有生产资料而在经济关系中确立真正的平等地位。
无产阶级之所以将“消灭阶级”作为自己的平等要求,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通过消灭阶级从而消灭了阶级差别,也从而“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6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42、414、415页。。所以,恩格斯特别强调,不能用“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代替无产阶级“消灭一切阶级差别”(6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42、414、415页。。因为现实中的不平等“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6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42、414、415页。,而消灭阶级差别是实现社会全体成员真正平等的前提。这里,恩格斯虽然肯定了社会中存在着其他方面的因为客观的原因和条件所形成的各种不平等事实,但阶级差别或阶级不平等则是不能容忍的,必须予以消灭,这正是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具体内容,“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7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13、113、108页。。要达成“消灭阶级”的目的,必须要有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也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然后利用国家机器“剥夺剥夺者”,即“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7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尽可能快地推进生产力发展,增加社会产品的总量,以满足一切人合理的需求,从而实现经济上的平等,而经济上的平等才是其他一切平等的基础。
总之,恩格斯在批判杜林先验主义平等观的同时,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对平等的历史性、阶级性、具体性展开了详细论述,确证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在恩格斯这里,平等不是一种永恒的真理,因为它在每一个时代、每个阶级那里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都是不同的,既受到不同时代的历史条件的限制,又是对该历史条件的反映。所以,也就不能对平等进行一个非常明确的排他性的界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它是永恒的真理”(7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13、113、108页。。恩格斯对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论述,虽然也使用了“这一观念的科学内容的确立”(7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13、113、108页。这样的术语,但不是从永恒真理的角度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确证为永恒的真理,而是说明作为积淀了以往历史的无产阶级平等要求,具有最新的内容,可以鼓舞无产阶级进行自我解放的革命运动。而且这个意义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必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