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创新发展对策研究★
2024-05-29吴蔚
吴 蔚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1)
0 引言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以企业为主体的内生创新也是整个创新系统的核心。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1]。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之举摆在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的融合,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但同时山西省企业创新的投入水平和结构、产出效率和经济效益等与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企业创新能力还相对较弱,成为制约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瓶颈之一。因此,需要从平台建设、要素支撑、营商环境、制度保障等多方面重点发力,进一步增强科技供给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集聚壮大新动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 山西省企业创新现状
近年来,随着各类政策不断加力,山西省创新企业数量规模不断扩大,研发人员数量和密度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1.1 创新意识总体提高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和核心,也是研发投入的主要力量。近年来,山西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加强,2017—2021 年,山西省企业个数由8 982 个增加到16 547 个,增加了84%;其中,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由2 501 个增加到5 246 个,数量翻了一倍;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不断上升,由27.84%增加到31.7%,增加了3.86 个百分点。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断提高,2017—2021 年,山西省制定了创新战略目标的企业个数不断增加,由4 250 个增加到6 327 个,增加了48.87%,说明企业在长远发展中越来越重视创新的重要作用。
1.2 研发投入持续加大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和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不断深化,山西省企业R&D 投入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企业R&D 投入规模进一步扩大。2017—2021 年,山西省企业R&D 经费内部支出由124.3 亿元增加到210.68 亿元,增加了69.5%,占全社会R&D 经费内部支出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企业研发主体地位不断巩固,成为山西省R&D 投入的主要力量。其中,规上工业企业R&D 经费内部支出平稳增加,由112.23 亿元增加到186.24 亿元,增加了65.95%;R&D 经费投入强度(R&D 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均达到0.6%;R&D 人员全时当量总体呈增加趋势,由3.2 万人年增加到3.5 万人年,增加了9.37%。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由364 家增加到1 385 家,增加了280.5%,有R&D 活动的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加,由468 家增加到976 家,数量翻了一倍。
1.3 研究人数日益增加
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是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投入创新的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为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17—2021 年,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R&D 人员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由48 968 人增加到62 573 人,增加了27.78%;R&D 人员折合全时当量由31 757 人年增加到32 547 人年,增加了11.69%。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量不断上升,由378 个增加到1 413 个,增加了273.8%;研究机构人员数量由26 705 人增加到63 210 人,增加了136.7%,其中硕士以上学历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由3 767 人增加到5 481 人,增加了45.5%。
1.4 创新成果显著上升
企业创新的实现可以分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四种类型,近年来,山西省企业创新成果成效显著。2017—2021 年,山西省实现创新的企业个数不断增加,由2 353 个增加到5 044 个,增加了114.4%;实现产品创新的企业个数由594 个增加到1 430 个,增加了140.7%;实现工艺创新的企业个数由875 个增加到2 502 个,增加了185.9%;实现组织创新的企业个数由1 730 个增加到3 376 个,增加了95.1%;实现营销创新的企业个数由1 503 个增加到2 434 个,增加了61.9%;同时实现四种创新的企业个数由294 个增加到563 个,增加了91.5%。专利是企业R&D 活动的主要成果之一,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专利成果日益增加,2017—2021 年,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稳步增加,由4 398 件增加到10 152 件,增加了130.8%,其中发明专利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由1 632 件增加到3 664 件,增加了124.5%;有效发明专利数由6 567 件增加到12 336 件,增加了87.8%。
1.5 创新合作不断加强
近年来,山西省企业间开展创新合作的力度不断加强。2017—2021 年,山西省规上企业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合作的企业数不断增加,由890 个增加到3 312 个,增长了272.1%;创新合作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重由9.9%增加到20%,增长了10.1 个百分点。201—2020 年,山西省规上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数量呈上升趋势,由368 个增加到806 个,增加了119%;在产学研合作企业中,主要以共同完成科研项目的形式开展合作。
1.6 创新平台逐步构建
科技创新平台作为创新发展、产业带动、人才汇聚和生态构建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综合竞争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以企业为载体的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构建。从山西省来看,已经建立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多类科技平台,其中有依托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的 “先进不锈钢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依托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的 “煤与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依托潞安集团建立的 “国家煤基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等,为加速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绩效,带动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 山西省企业创新存在的问题
山西省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企业创新的研发活动不够活跃,创新投入水平及结构仍然存在不足,企业创新能力还比较弱,成为制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瓶颈,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山西省企业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1 企业研发活动不够活跃
2021 年,山西省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有5 246个,占总企业数的31.7%,在中部地区位列倒数第一,低于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45.52%),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4.25%)。2021 年,山西省有R&D 活动的企业数为1 100 个,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数为1 496 个,数量在中部地区排名最后;有R&D 活动的企业占比为6.65%,较中部地区平均水平(20.74%)低了14.09 个百分点,较全国平均水平(18.99%)低了12.34 个百分点;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为9.04%,较中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12.27%)低了3.23 个百分点。
2.2 研发投入强度仍较偏低
国际上普遍认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1%以内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2%则勉强维持,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2021 年,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R&D 经费投入强度为0.6%,投入强度偏低。2021 年,山西省企业R&D 经费内部支出209 亿元,远低于中部地区的其他省份,比中部地区排名第一的湖北低了697 亿元,比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还低472 亿元,仅占中部地区的5.1%。
2.3 研发人员数量仍待提高
2021 年,山西省全部企业R&D 人员有68 544人,R&D 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有38 899 人年,其中研究人员有10 884 人,低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研究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占比为27.98%,在中部地区中排名最后,且较其平均水平低了3.59 个百分点,较全国平均水平低了3.19 个百分点。2017—2021 年,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中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占比不断下降,从14.11%减少到8.67%,减少了5.44 个百分点,从2021 年数据来看,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人员总数及硕士以上学历人数均低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研发人员情况及趋势不容乐观。
2.4 创新结构水平仍需优化
从行业大类看,2021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排在前五的行业分别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R&D 经费排在前五的行业分别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由此看出,创新投入主要集中在与煤炭相关的行业,其他行业企业创新投入相对较低,创新结构需进一步优化。
2.5 创新平台亟待优化完善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制约,山西省企业创新平台还存在低效、分散、封闭等问题。一是平台创新研发的有效性不足,部分企业利用研发平台进行了技术突破,但是并未真正运用到产品及成果转化中,导致投入与产出效率不匹配。二是企业创新平台的活跃度不高,由于创新研发的风险性与不稳定性等特点,部分企业在创新平台的持续投入上明显欠缺,导致平台的活跃度偏低。三是企业创新平台的集聚性不够,山西企业创新平台的建设主体较为分散,缺乏引领主体带领各类创新平台协同共进。四是企业创新平台的开放性不足,各类要素不能自由流通,封闭低效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科研水平的提高。
3 山西省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建议
山西省应聚焦企业这一重要创新主体,坚持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从政策支撑、人才资金、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等方面重点发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1 下好创新主体培育 “先手棋”
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创新发展的活力源泉。要在世界科技革命中抢占制高点,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大而不强的约束,就必须从企业这个创新源头抓起,加大基础研究积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打造发展新优势。一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发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在我省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聚焦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加强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技术研究,增强企业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提供新技术迭代与应用环境等方面的基础优势,助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原始创新领域重大科技突破,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内在动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考核、分配、激励机制,赋予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让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涌现。另外,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力度,打造新产品,主动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于大型民营企业来说,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以及各种向企业开放的科研基础设施设备,主动申请、参与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并不断完善自身创新研发机构,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努力成为创新发展的活力之源。二是全面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生力军,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将有力支撑我省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和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聚焦现代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通用航空、轻工业及食品加工等14 大产业集群产业基础等细分领域,精耕细作,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创新企业动态培育库,按照 “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 的原则,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业机构开展会议论坛、成果展示、交流对接等各式活动,拓宽中小企业技术获取渠道,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特别是大型实验测试设施等,从而降低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本。同时,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不断挖掘、鼓励、支持更多中小企业申报专精特新项目,加入到专精特新阵营,实现专精特新企业 “数量倍增、效益向好、质量提升” 。
3.2 建强各类创新平台 “立交桥”
各类科技平台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助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更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山西省应依托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建设一批高层级、多层次、应用强的创新平台。一是打造一批高能级重点实验室。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大力推动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遴选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科技 “特长生” 。以2023 年在能源领域开展的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为基础,同时在其他领域选择部分优秀省重点实验室打造标杆。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实验室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要素保障上获得重点支持。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相互交流合作,争取专业指导和经验借鉴。同时要引导企业建立实验室科研质量和效益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评估与考核,使重点实验室能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实际价值。二是打造一批专业创新研发机构。坚持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及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功能与示范作用,采取 “政府支持、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成果分享” 方式,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重型汽车、现代轨道交通、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大数据等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努力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集中力量抢占产业制高点,带动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大力提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力度,完善建设机制及管理评价体系,推动山西省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进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积极争取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等领域组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各类产业创新中心实现错位、有序发展。三是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优势企业,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 “最后一公里” ,疏通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把科技成果充分应用到现代化事业中。依托 “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建设辐射全省的国际化能源创新成果转化专区,利用线上线下手段,促进国际国内成果转化。在全省域布局若干能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重点引导科技成果对接产业需求转移转化。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推动建设专业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承载能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在各环节中的投资比例,推动设立山西中试专项资金和风险补偿金,重点用于集成熟化平台建设、成果熟化中试与技术集成创新、集成熟化专业人才团队建设、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融资,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进入工业生产。四是打造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加快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打造一批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聚焦转型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吸收上海自贸区、北京中关村等创新创业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构建 “众创空间-孵化器- 加速器- 科技园” 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积极有序推进试点示范,推进太原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整合创建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展全省大型骨干企业 “双创” 示范建设。鼓励企业围绕自身优势在细分领域建设 “双创” 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城市示范、创业园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逐步向精细化、专业化升级。
3.3 打通财税金融服务 “活水渠”
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在重点领域创新研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自主创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示范应用等。一是落实财政支持措施。提升财政性创新经费投入力度,创新各类投入方式,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奖励、补助、梯级贴息等支持。每年财政预算投资失败损失补偿金,专项用于弥补基金和银行资金损失,鼓励创新,允许失败。通过政府首购、订购和取得专利技术的创新产品单一来源采购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移转化。统筹利用各类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进行支持和引导,例如持续壮大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和县区设立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培育引导辖区内企业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对开展科技创新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创新的成本。二是拓宽创新融资渠道。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针对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金融产品单一、期限错配、融资环节费用多等问题精准施策,利用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方式,拓宽多元化融资途径,满足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融资需求。聚焦 “普惠+科创” 领域,增加金融工具供给,开发 “在线融资” 等适应科创特点的融资产品,有力支持科创企业快速成长。加强产融对接,支持重点领域相关企业开展产品融资租赁业务,推进租赁资产证券化试点,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应用提供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吸收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开展企业创新保险服务。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支持科技创新保险机构开发推广新装备、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应用保险,以及覆盖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贷款保证等环节的专利保险、产品研发安全责任保险等险种,最大限度降低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中的风险。针对部分标准化的保险品种,完善线上投保功能,借助企业服务生态资源,高效触达科技型创新企业,满足其研发风险分散的需求。鼓励保险公司、机构在晋设立科技保险专营部门,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及服务,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的风险保障水平。
3.4 打造创新人才支撑 “新高地”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走创新发展之路,首先要重视集聚创新人才,敞开大门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要积极探索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创造人尽其才的政策环境。一是积极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完善招才引智政策体系,聚焦人工智能技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未来产业高端领域,鼓励企业在国内外发达地区建立固定的人才招引平台,通过 “靶向引才” “以才引才” “组团式引才” 等方式,长期源源不断地引进我省需要的高精尖人才。发挥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园区、企业科研机构、重大科技项目等聚才、用才载体作用,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晋创新创业,打造汇聚国内外一流创新人才的高地。二是加快培养本土创新人才。实施好三晋人才计划,重视发现培养本土人才,进一步强化高技能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和基础学科建设要求,加快传统学科专业升级改造,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 “催化剂” ,引导紧缺学科专业设置。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适应 “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要求,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体系,布局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行业特色学院等示范性特色学院,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三是完善创新人才交流、评价制度。适应创新形势的变化,根据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岗位流动制度,鼓励企业科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高校、研究院等机构互动交流。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探索建立适应不同领域、不同用人主体和不同岗位需求,分层分类、灵活管用的人才评价办法。加快构建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薪酬激励体系,推动在专业性较强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高端特聘岗位,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激励办法。鼓励要素参与分配,对人才享受科研成果收益比例设置下限,实现一流人才一流报酬。
3.5 厚培企业创新环境 “营养土”
良好的创新环境是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科技创新生根发芽的基础土壤,山西省要继续对标中央,对标先进,对接世界一流,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全力营造企业创新最优环境。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深化 “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服务。专向发力堵点难点,开展 “清障提效” 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政策落实 “最后一米” 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梳理不同层级政府的权责边界,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 “证照分离” 和 “多证合一” 改革,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标准化建设。二是完善落地促进机制。发挥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等聚集高端要素资源的优势,吸引各类科技创新企业落地发展,形成集约效应,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积极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创新服务体系,鼓励技术中介与孵化平台、众创空间等有机结合,通过辅导、咨询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各项服务。三是推动全社会厚植创新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物以及创新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积极培育以创新为最鲜明特质的社会文化。建设以创新为导向的价值理念、制度安排、社会评价系统和舆论环境,营造开放包容、协同合作、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面向市场、充分竞争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办好全国 “双创” 活动周系列活动和 “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晋新农人大赛” “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等创新创业大赛。
3.6 构建创新制度保障 “防护线”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 “健全新型举国体制” “优化配置创新资源”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1],当前我省要加强制度建设,为企业创新做好强劲保障,全面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一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必须符合创新发展的规律,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化 “三评” 改革,构建突出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分类评价体系。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探索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持续推行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二是加大激励创新制度供给。当前要制定、出台、落实一批激励作用更大、适用范围更广的新政策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供给和政策动力。加快对国家和我省近年来出台的创新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点和督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涉及多部门政策的协调落地,建立覆盖不同创新主体和创新环节的政策扶持机制。适应创新活动资源配置特点,简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剂权限,完善间接费用管理和提取,加大绩效激励力度。三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于集聚创新要素,推动科技创新意义重大。加快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全流程维权制度。在优势产业集聚区等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重点产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快速协同反应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引进和培育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四是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科研伦理和道德底线意识。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加大对 “红名单” 遵守科研诚信企业的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失信 “黑名单” 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企业,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为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