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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蜀赵廷隐墓乐舞伎俑与前蜀永陵王建墓乐舞石刻之比较

2024-05-28闫佳楠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8期

摘 要:后蜀赵廷隐(884—950)与前蜀王建(847—918)均为五代十国时期四川地区重要的政治风云人物,二者下葬时间仅相差32年,二者墓葬规格之高、随葬品之丰富在考古发掘的同时期墓葬中无出其右。尤为珍贵的是二者墓葬中皆出土了成组的彩绘乐舞伎俑图像,其乐舞形制承袭唐制又有新的变化,为我们了解唐五代宫廷音乐文化提供了可贵的文物例证。

关键词:后蜀赵廷隐墓;前蜀王建墓;彩绘乐舞伎俑;二十四伎乐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8.032

2011年,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青龙村考古发掘了五代十国时期后蜀赵廷隐墓。赵廷隐,甘肃天水人,生于884年,卒于950年,享年66岁。后蜀开国功臣,官至太师、中书令,封宋王,谥号“忠武”。赵廷隐墓虽被盗扰过,但依然保存了大量文物,出土了50多件彩绘陶俑,其中20余件是乐舞伎俑,这是近年成都考古发现的最精致和珍贵的音乐文物之一。无独有偶,1942年,前蜀开国皇帝王建的永陵出土了“二十四伎乐”彩绘浮雕石刻,奠定了中国音乐考古的研究基石。后蜀赵廷隐墓与前蜀王建永陵仅相隔32年,两墓葬皆出土了大量形制相似的伎乐形象,但在细微的乐器组合和演奏技法上又显示出细微的差异,为我们了解唐五代时期成都地区整体的音乐文化风貌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研究材料。

1 赵廷隐墓与永陵伎乐形象造型之对比

赵廷隐墓出土的彩绘乐舞伎俑(图1)造型精美生动,由于赵廷隐墓考古报告尚未出版,彩绘乐舞伎俑的类型与总数现仅以成都博物馆公开展示资料及相关发表文章为准。现公开展示的彩绘乐舞伎俑有27件,包括乐俑22件、花冠舞俑2件、戏弄俑3件。

乐俑分男女乐俑,男乐俑2件,女乐俑20件,其中一女乐俑乐器遗失无考。男乐俑所奏乐器皆为笛。女乐俑所奏乐器有方响、排箫(2件)、笙(2件)、笛(2件)、筚篥(2件)、四弦曲项琵琶、琴、都昙鼓(2件)、正鼓(2件)、答腊鼓、鸡娄鼓、鼗牢鼓、羯鼓、节鼓。共计22件乐俑,14类乐器。男乐俑皆头戴黑色结式幞头,身着红色长袖圆领缺胯长袍,内着黄色褶袍,系黑色腰带,双手持笛,直立于圆形陶台。女乐俑面部均施白,唇点红,面露微笑,头梳抱面高髻,插方胜纹头饰及梳子。其中5件女俑头戴道教高冠,上身着红色或浅色直领褚子,稍子两侧高开衩,前襟短,后襟长;下身着红色或浅色抹胸长裙,裙带系于胸部之下,长裙两侧开衩。裙内着红色或浅色敝膝,敝膝内再着衬裙。双手持各类乐器,直立于圆形陶台上。

2件花冠舞俑形制一致,皆为女性,面容丰腴,身材匀称,略带微笑。头戴红色描金鸡冠状帽,帽頂尖角向前,中部有纵向云头状凸起似鸡冠形,上饰珠、铃状物;额前窄缘饰云头纹,两侧及后部下垂覆耳后向上翻折,两侧护耳似凤翅,冠沿两侧飘带下垂,长度及腰。帽后披方帛,垂至腰部,红底金缘,上饰红黄色花卉纹样。外穿红色大翻领右衽长袖缺胯袍服,前襕扎于皮带,露出黄色褶袍。上身前躬,头微右侧,双手甩长袖上扬,左足直立,右足微翘,立于圆形陶台上的圆毯上,作舞蹈状。俑高45.5厘米、厚16厘米、宽25.5厘米。

戏弄俑有3件,形态各异。第1件,人物面部施白妆,面容丰腴,略带微笑。头戴黑色朝天幞头,两脚竖直紧贴幞头后侧,幞头外包红色抹额,身着红色长袖缺胯圆领袍服,前襕扎于皮带,露出黄色褶袍,腰间挂有长剑,足着高勒靴,为武官打扮。上身前躬,头微左倾,右手甩长袖上扬,左手握长剑于左腹,左足直立,右足微翘,立于圆形陶台,作舞蹈状。第2件,人物面部施白妆,嘴微张呈微笑状,高鼻隆起,颌下蓄络腮长须。头戴黑色结式幞头,外包红色抹额,身着红色半臂缺胯圆领袍服,内着黄色褶袍,为武官打扮。头微向左扬,双手交叉于腹部,直立于圆形陶台上。第3件,人物面部表情夸张,眉骨、颧骨突出,二目圆瞋,朝天鼻,嘴大张作吐舌状,额头有“十”字形纹饰。头梳总角发髻,两个发髻一个翘起一个下垂,身着黄色圆领窄袖短衫,下着束腿散裤,左脚着草鞋,右脚着高勒靴。动作上身前躬,双手交叉于胸前,为奴仆状,立于方形陶台。该俑表情丰富,衣衫褴褛,造型恭顺,似滑稽丑角。这3件戏弄俑其中第1件在《四川后蜀宋王赵廷隐墓发掘记》中被归为健舞俑,后两件未见描述。但对比后两件俑与整体乐舞伎俑的尺寸比例及人物造型较为类似,故后两件俑亦属于乐舞伎俑系列。

永陵出土的“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图2),伎乐全部刻于永陵地宫中室石砌棺床南(即正面)、东、西三面的壸门中,每一壸门长约46厘米,高约28厘米,故人物高度在24~25厘米。石砌棺床分别将伎乐分为南面4人,东、西两面各10人。其中舞者2人,演奏乐器者22人,共计24人,均为女伎。乐伎均盘膝而坐,演奏各式乐器。所奏乐器共23件,20类乐器,由弹拨乐、打击乐和吹奏乐三部分组成,弹拨乐器有琵琶、筝、竖箜篌;吹奏乐器有笛、篪、排箫、笙、螺贝、吹叶、筚篥(2件);打击乐器有拍板(2件)、羯鼓(2件)、钹、正鼓、齐鼓、和鼓、鸡娄鼓、鼗牢鼓、答腊鼓、毛员鼓等。

乐伎的服装均大体相似,皆着圆领上衣,华袂广袖,衣皆红色,唯有领及华袂上的颜色各有不同,裙均系于上衣外胸以下,系裙的丝绦大体亦相似,但系的结则各不相同、丝绦颜色亦各不相同。裙皆杏黄色。其中石砌棺床南面的2位舞伎以及奏琵琶和拍板者,肩上着四合如意云纹云肩,这4人在整个乐队中是最重要的角色,故服云肩以示区别。

舞伎位于乐队中央。挽双环高髻,服饰较其他乐伎华丽,披云肩,着红色圆领上衣,华袂广袖,系黄色齐胸襦裙,云头鞋从裙底探出。身体提腕折腰,双手没于袖内,相向而舞。

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所雕的乐伎,体态上少了唐代的丰腴,但仍沿袭唐代的风格。乐伎们均内着圆领广袖衫,衣袖宽大呈翻卷状,显其灵动飘逸;乐伎们外罩荷叶袖边装饰半臂,下着齐胸襦裙,裙腰系得较高,给人以修长秀丽之感。

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所雕的24位乐伎的服饰中没有唐代妇女十分流行的盘绕于两臂之间的帔帛,却有云肩和当时流行的“诃梨子”。云肩,即女性披在肩部以各种祥瑞图案彩锦绣制而成的装饰物。“诃梨子”,五代时期女性披于颈间领下的帔,为云肩的一种。服饰有了云肩的装饰,更显雍容华贵,有着独特的艺术魅力。24位乐伎中唯有棺床南面的2位舞伎和琵琶、拍板2位乐伎着如意云纹云肩,其余的20位乐伎均着“诃梨子”,突出了这4位乐伎的特殊性。24位乐伎的服饰,发掘之初依稀可见主调呈红色,唯衣领和短糯有红、绿、黄三色变化,长裙皆为杏黄色。《新唐书·五行志》载:“杨贵妃常以假髻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可知永陵24位乐伎身着黄裙应是承袭盛唐时期的一种风尚。永陵24位乐伎衣袂翻飞,裙带飘逸,通过优美的服饰,流动的线条,在动静之间赋予了石刻生命与活力,尽显五代时期乐舞的时代造型特征及审美风尚。

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所雕的24位乐伎的发式沿袭了唐代妇女髻式,主要以髻、鬟为主,24位乐伎按照挽束方式的不同,形成22种发式,分髻式14种、鬟髻8种。发式中除了唐代流行的双髻、高髻、宝髻、双丫髻等式样外,还另有创新和变化,可谓丰富多彩。乐伎发髻虽没有唐代妇女珠翠、花钗、步摇、花冠等华丽的装饰,但在发髻上以半月小梳、钿花、丝带作为点缀和装饰,故发髻看起来也灵动秀美,姿态各异。

赵廷隐墓出土的彩绘乐舞伎俑与永陵王建墓出土的“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从艺术风格上看大相径庭,彩绘乐舞伎俑的造型表现力偏重于细腻和写实,强调还原了当时乐人的日常服饰和表演场景。而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所雕的24位乐伎人物的乐器和服饰有一定的艺术性变形和夸张。两个墓葬出土乐伎形象审美旨趣的差异性,恰恰反映了赵廷隐与王建身份地位的不同。

唐朝初年,国家将用于祭祀和宴飨时的仪式性乐舞归纳为“十部乐”,即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清乐或清商乐保存了汉魏以来的传统乐曲;其他以外国或外族名称立名的乐部是根据外来音乐重新创作的,保存了较多外来音乐的面貌。唐玄宗时期,将“十部乐”整改为“坐部伎”和“立部伎”两部,并将“胡部新声”加入了“坐部伎”,推动了乐舞艺术的发展繁荣。“坐部伎”和“立部伎”既有仪式性乐舞,又有娱乐性乐舞,具体是根据演出的要求来划分的,所谓的“坐部伎”,就是乐伎们坐着在堂上表演;而“立部伎”就是乐伎们站着在堂下表演。“坐部伎”与“立部伎”在演出风格也有区别,“坐部伎”的规模比较小,演出的技巧难度较大,乐舞比较典雅柔和;而“立部伎”,演出规模比较大,乐舞威武宏伟。更重要的是,“坐部伎”和“立部伎”在等級制度上也有差异,《新唐书·礼乐志》中载“太常阅坐部,不可教者隶属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掌管宫廷乐舞的太常寺会检查“坐部伎”的乐工们业务水平。能力不合格者,会被降级,去演奏“立部伎”,“立部伎”表演再不合格者,就去演奏雅乐。白居易在自己创作的诗歌《立部伎》中有更为形象的论述。“太常部伎有等级,堂上者坐堂下者立,堂上坐部笛歌清,堂下立部鼓笛鸣……立部贱,坐部贵。坐部退为“立部伎”,击鼓吹垄和杂戏。立部又退何所任?始就乐悬操雅音……”“坐部伎”和“立部伎”虽然同出于宫廷太常寺,但等级有别,“坐部伎”地位最高,“立部伎”次之,雅乐最低。

王建是五代十国时期前蜀的开国皇帝,其配享的乐舞规格也是最高级别的“坐部伎”。而赵廷隐为五代十国时期后蜀开国功臣,官至太师、中书令,封为宋王,不可能僭越皇帝的乐舞规格,只能退而求其次,配享第一级别的“立部伎”。

此外,赵廷隐墓伎乐的服饰较为写实和朴素,乐伎服饰色彩仅红或白二色,衣服款式也是适合日常起居工作的窄袖直领对襟衫。

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因位于棺床束腰处,棺床上层刻有仰莲纹、云龙纹,下层刻有伏莲纹、缠枝莲花纹,棺床整体艺术风格具有强烈的宗教感和仪式感。郑以墨认为永陵地宫与唐代法门寺地宫存在较为明显的相似性,永陵棺床为佛教须弥座样式,雕刻的伎乐、莲花则代表着西方极乐世界的“佛国天乐”。因此,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的艺术风格也非常庄重和华贵。乐伎服饰均为圆领上衣,华袂广袖,披如意云肩,与唐至宋辽时期的道教天女形象类似,非寻常乐人服饰,应该是特制的演出服饰。

2 赵廷隐墓与永陵伎乐形象音乐文化之比较

赵廷隐墓出土的彩绘乐舞伎俑所持乐器数量有22件,类型有14类,大体可以分为3组。据《旧唐书·音乐志》“十部乐”载,赵廷隐墓出土乐伎俑中胡乐器有11件,8类,占乐伎总数量50%,总类别57%。

此外,闫琰指出赵廷隐墓出土的花冠舞俑,其服饰与舞蹈与唐五代时期最流行的胡舞之一的柘枝舞相仿,应属于柘枝舞中逐渐汉化的软舞柘枝。柘枝舞源于中亚,后经西域传入中原,学者早有论述。所以,配合柘枝舞演奏的乐器多是以鼓类为主的西域胡乐。唐代“十部乐”中关于中亚的音乐有《安国》《康国》,乐器包括竖箜篌、琵琶、五弦、笛、箫、筚篥、双筚篥、正鼓、羯鼓、铜钹。相较赵廷隐墓乐伎演奏的乐器少了竖箜篌、五弦、双筚篥、铜钹,但增加了方响、笙、琴、节鼓、都昙鼓、答腊鼓、鸡娄鼓、鼗牢鼓。说明柘枝舞乐在五代时期不仅保留中亚乐器又融合了西域、印度及中原汉乐器,音乐风格也杂糅了清乐、俗乐和诸多胡乐风格。这种多重音乐风格的融合还存在于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中。从乐器性质看,永陵“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所雕的24位乐伎演奏的乐器属于燕乐系统,特别是汉乐化的龟兹乐系统,但也夹杂有清乐的乐器。乐器中的四弦琵琶、竖箜篌、筚篥、正鼓、齐鼓、和鼓、鸡娄鼓、鼗牢鼓、答腊鼓、毛员鼓、钹、螺贝都和唐代龟兹乐中的乐器相同。另外,笛、排箫、笙既是清乐的乐器,也是龟兹乐的乐器。至于筝、篪、叶是清乐的乐器。胡乐器占总数量74%,总类别70%。

值得注意的是,永陵所雕24位乐伎演奏的乐器虽大部分为胡乐,但是从中心的2位舞伎的动作姿态来看,所跳的应是唐代的宫廷软舞。赵廷隐墓出土的彩绘乐舞伎俑与永陵王建墓出土的“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的音乐属性反映了唐代兼收并蓄的音乐文化风格。唐代清乐、俗乐和胡乐相互融合,相互影响,创作出当时音乐艺术的最高成就—法曲。

法曲是一种独特的歌舞音乐体裁,也是唐代宫廷燕乐中的一种重要形式。法曲主要从中原清乐发展而来,但风格与演奏乐器上也极大地吸收了胡乐的元素。《新唐书·礼乐志》载天宝十三年(754),唐玄宗“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与此同时,掌管宫廷音乐的太乐署规模化地改诸乐名,将许多胡曲改成唐曲。其中最广为流传的就是唐玄宗亲自将天竺乐《婆罗门曲》改编为《霓裳羽衣曲》。至五代时期,清乐、俗乐和胡乐融合的新音乐格局达到顶峰,乐曲与舞蹈已经没有文化界别,赵廷隐墓柘枝舞俑与永陵宫廷软舞伎在胡汉融合的新音乐风格中和谐舞蹈。甚至戏剧也在这胡汉融合的新音乐中慢慢成熟。

3 结论

五代十国时期因为连年战乱,能留下的文物有限,墓葬文物为我们找寻五代时期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后蜀赵廷隐墓与前蜀永陵王建墓是成都地区非常珍贵的五代时期的高级墓葬。两墓葬出土的彩绘乐舞伎俑和“二十四伎乐”彩绘乐舞浮雕石刻保存完好,造型生动精致,奏乐姿态灵活多样。将两者进行比较,我们可以更为立体生动地看到唐五代时期音乐文化的历史面貌。为我们研究唐宋时期的音乐制度及社会文化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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