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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的构建

2024-05-24王琦博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2期
关键词:家校共同体双减

王琦博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绵阳 621000)

“双减”是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自从中央颁布“双减”政策之后,我国教育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双减”政策对于教育的影响是深入而广泛的,如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如何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成为教育工作者关注的话题[1]。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入校前的品质和习惯,大多都是在家庭养成的。家庭教育对一个学生思想道德的养成有着巨大的影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发展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德育教育上加强家校的合作,建设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成为了时代的要求和选择。虽然学校教师都是经过专业的培训,有着专业的执业资格,但是在班级授课制下,班级都会由几十个学生组成,教师要想全面地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状况与思想状况,已非易事。学生是有个性的个体,他们的思想状况随时在发生着变化,教师要想及时了解每一个细微的变化,更是难上加难。家校建立起合作共同体,就可以有效地整合学校与家庭的教育力量,达到共同教育学生的目的[2]。家庭和学校,一个有亲情,一个有机制,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减轻双方教育压力的同时,可以形成“1+1﹥2”的效应,更加有效地实施对中小学生的德育。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建构起这种家校合作共同体还缺乏充足的经验,还需要在价值、策略上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家校合作共同体的研究起步较早,有关这方面的著作和论文也非常多。例如,Esler 和Godber 认为家校共同体指家长从事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影响其孩子学生的学校教育的活动[3]。Cowan et al 认为家校合作共同体的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父母在学校担任志愿者、与学校教师与其他人员交流、家庭配合儿童学习、参加学校活动、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以及参加家长教师会议等[4]。美国著名学者Cox将家校合作共同体的涵义扩展为“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强调了学校、家庭和社区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和三者对孩子的教育与发展的相互影响[5]。国外关于家校合作共同体的研究多是集中在如何改变家庭教育的观念、如何处理家庭学校关系、如何改进家庭参与学校管理以及如何保护儿童权利等方面。但是,由于国外与国内思想品德教育的侧重点不同,并没有与中小学德育教育领域家校合作共同体的研究。在国内学术界中小学德育教育领域,目前家校合作共同体的研究还相对较少,但也有部分学者展开了理论和调查实践研究。例如,林卫红提出了构建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德育教育网络,促使家校合作成为一种优势互补、共同成长的合作文化的共同体。但是,她的研究更多偏向于家校学习共同体的研究,对于德育的研究并不侧重[6]。祁洁琼进一步提出了家校合作背景下小学德育教育的策略,她认为学校应建立家校沟通的线上和线下渠道,教师可以把德育教育融入思想品德课程中,而家长应以身作则,规范自身的言行,积极引导小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同时学校要丰富家校合作的形式,促进教师与家长就小学生德育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由学校引领,教师和家长共同构建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7]。张淼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小学德育教育中家长和教师德育观念的冲突以及家长和教师的沟通渠道的问题是导致当前家校合作共同体构建效果不佳的原因。然而,她们的研究并没有结合当前双减政策的背景,也没有对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共同体构建的困难等进行调查[8]。在“双减”政策实施的背景下,杨倩对双减政策下小学德育工作实践进行了研究,指出在新形势下,家长要密切家校联系,更新教育孩子观念,指导孩子合理用好在家时间,家长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开展家庭亲子阅读[9]。彭玲芝通过调查研究了双减政策下农村小学家校合作的问题,指出在双减政策下,农村地区小学也要构建家校合作共同体,在家校交流、亲子沟通、文化活动参与和家庭资源运用等方面来提升对学生的德育教育[10]。李兵疆指出双减政策下要构建家校社协同的德育实践体系[11]。然而,他们的研究并没有重点从家校合作共同体的角度来分析。本文对当前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构建的现状及困境的调查,结合当前双减的背景提出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共同体构建的对策。

一、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构建的价值

在当前的教育理念中,家校配合已成为学校教育中的一个基本理念,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在“双减”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更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其更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一)有利于发挥家校德育合力

学校教育是对孩子的一种规范而全面的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基于亲情的教育。两者并不能相互替代,也各自具有德育上的优势。对于家庭来说,德育一直是教育的核心。家庭教育更关注孩子作为一个人的成长。在家庭中,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其他环境所无法替代的。家长在家庭中,可以更好地用情感来引导和熏陶孩子,让孩子得到正面而积极的情感教育,为孩子一生的成长打下良好的道德素质基础。在家庭中,孩子与家长接触的时间长、距离近,家庭生活场景多样,家长的一言一行,都是德育的教材。而家庭教育的随机性、随时性,也让家庭德育更加潜移默化,在不知不觉中浸润孩子的内心。家庭教育的这些优势如果得到很好的利用,德育效果自然极佳[12]。

而学校是育人的专业机构,学校的管理者和基层教师,都有着丰富的育人技能和经验,也有成熟理论的支撑。学校的德育相比较家庭德育,更具系统性和计划性。学校在育人的过程中,往往会更具方法性,育人的效果也更为明显。而我国的学校采用的是班级授课制,同龄孩子相对较为集中,能够形成集体效应,如果能在学生集体中营造出向上的精神氛围,更是能对孩子起到引导和教育的作用。

针对学校与家庭在德育上具有不同的优势,构建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让家庭与学校建立起密切合作的关系,发挥家庭在学校德育活动中的辅助作用,同时也让学校德育的优势渗透进家庭教育中,帮助家长得到更有效的德育之法,让学生感受到家庭与学校中德育教育的一致性,从而推动德育活动的开展。

(二)有利于消除家校德育中的负面影响

德育关系到人一生的成长和发展。但学校德育和家庭德育并非是独立存在的,也要受到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自身也会存在着一些教育短板和误区。像家庭德育就会受到家长自身德育水准的影响,有的家长在个人道德修养上不注意提升,潜移默化中会给孩子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有些家长片面地宠溺孩子,有时又过于严厉,甚至是苛刻,这些都不利于孩子良好品行的养成。也有一些家长因为忙于工作而忽视对孩子品德的培养,也有一些片面关注智育而忽视德育,甚至有重才轻德的倾向,似乎只要孩子考试成绩好,其他的一切可以忽略。

对学校来说,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我们一直在提素质教育,但是应试教育的倾向还是非常明显的,甚至在某些地方成为了理所当然。对于学校、教师的评价片面地以升学率为唯一标准,只要求学校智育的水平,而不要求德育。这也造成一些学校在课程安排、师资配备等方面,向教书倾斜,而放弃或忽视育人。而在这种环境中,学生也会受到影响,不看重道德的修养,而只关注学业成绩的提升[13]。

通过构建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可以有效形成德育合力,弥补各自在德育上的劣势。对于学校来说,可以用理论与方法上的优势来指导家长,提升家长的德育意识与德育方法,有利于家长做好家庭德育。而在合作的过程中家长也可以更加主动地和学校进行配合,帮助学校更有效地实施德育,同时也减少负面的干扰,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品行。

(三)有利于学校探索新的德育模式

建立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可以激发家长参加教育的积极性,同时也让学校德育的渠道和途径进一步丰富,实践家校合作的新模式,解决传统德育中的问题。有些家长和教师在合作中感受到共同体的德育力量,从而认识到孩子的可塑性和能动性,从而对教师角色与家长角色在德育中的作用有更深入的认识。对于存在的问题,学校也会不断寻找新的解决方式,一些学校已经在家校合作共同体的模式下探索在学校举办家长读书会、家校交流会等新的家校沟通的形式,促进家长和教师共同提高德育理念和技能,发挥家校合力在孩子德育中的作用[14]。

家校合作的模式也让学校的德育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可以实践一体化德育。家长的配合给学校德育带来的效果的提升也让学校意识到校外的力量对学校德育的重要意义。很多学校在尝试家校合作的德育模式后,开始探索学校与社区的德育合作,积极地为孩子德育营造更为广阔的空间,让整个社会中的德育力量整合起来,发挥更大的效能,共同促进孩子品德的养成。

2010年以来,教育部贯彻高等教育“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思想,对新建本科高校开展了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表明:尽管这类高校提出了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定位,但存在明白“为什么做”,却迷茫于“怎么做”问题,导致课程体系依然陈旧,培养模式依然传统,培养质量不尽如人意,死搬硬套传统本科教育或简单改造高职高专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是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这样的人?这两个办学基本问题尚未解决。

由学校主导进行家校德育合作,可以有效地形成家校德育氛围的统一性,而且两种教育力量也发挥各自优势,补足对方的短板,形成合力,能够取得更有效的德育效果。因此,学校也会更加积极地探索德育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取得更积极的成果。这也让家校合作的德育模式有了更深远的意义。

二、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的现状及困境

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也带来了许多的思考。为了了解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的困境,笔者对所在地区20 位教师和家长开展了座谈。在此次座谈中,笔者主要对家长、教师对于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的认知、德育合作共同体的组织和构建方式、双方在德育合作共同体中的沟通渠道及互动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梳理总结了目前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的困境。主要表现如下。

(一)家校对德育合作共同体的认识不深入

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的概念对于大多数学校和家庭来说,还是一个较为前卫的理念,许多中小校教师还停留在家校合作的浅层理解上,而对于家长来说了解就更少了。对于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的具体内涵、主要特点、优势功等相关内容,家长和老师都了解不多,只是知道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具体优势在什么地方知之甚少。对于老师来说,日常教学压力较大,能够投入对德育合作共同体的研究精力较少[15]。而家长大多更关注孩子的学业水平,对于德育,有依赖学校教育的倾向。对于学校提出的关于学习上的要求,反应积极,而对于德育上的要求,则反应不够积极。正因为家庭和学校都对德育合作共同体的认识不够深入,也使得构建德育合作共同体的过程出现各类问题。

(二)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构过程缺少规划

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周密的规划和严密的计划。但在实践中,大部分学校开展的相关活动都是随机性的,活动前的动员、准备和活动后的总结都不充分。在实际工作中甚至出现完全交由班级自主安排的随意性行为。由于准备的不充分,计划性不强,实际的效果也自然差强人意。从对家长的访谈中可以发现,有些家长反映学校在德育合作方面一般不会与家长交流整个学期的计划,大多是遇到活动后提前通知家长参加。有时给家长活动准备的时间也较少,很多家长都是匆忙去参与活动[16]。而还有一些家长也反映学校很多都是在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与家长进行沟通与交流,而此时家长到学校往往是听到老师提出的意见,甚至是训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正因为很多学校在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时缺少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所以无法为家长提供完整的德育合作共同体理念,也让家长无法真正地与学校的德育同频共振,对学生成长起到的促进作用也不理想。

(三)学校在构建德育合作共同体时过于强势

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要以双向互动、平等交流为基础。家庭和学校要就学生的德育问题相互交换信息、相互配合教育、相互支持教育。但是很多学校都片面地认为家长不懂教育规律,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教育培训,在构建德育合作共同体的过程中缺少必备的能力。因此必须全面接受学校的指导。也有的教师面对家长走进学校,在德育问题上发表更多的意见和建议时,产生一定程度的焦虑与顾虑。甚至有的认为教师在德育上的职业权威受到了挑战[17]。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有的学校为了提高家长的德育理念和技能,也指导家长开展学习、听取讲座、进行讨论,还有的指导家长撰写心得体会。但是这些活动大多是一种简单灌输的形式。有一些家长也指出这些学习活动虽然能够取得一些效果,但是仍然缺少个性化和针对性,其中的一些案例也不一定适合家长在家庭教育中使用,因此难以转化为家长参与家校德育共同体建设时的动力和能力。

(四)教育部门缺少统筹推进的指导

虽然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设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学校和家庭的关注,但还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进行管理和统筹推进。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不同学校的校情,不能简单地照搬国外的经验,更是缺少国内成功的案例和经验。作为一项德育领域的新的探索,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不进行指导和统筹,那就只能依靠学校自身进行不断的摸索。能够投入的资源也会非常有限,而且各校探索的方向没有经过统筹,也会造成重复投入资源的情况发生,还会因为缺乏指导而走弯路。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设不会是短期可以一蹴而就的,必须要有总体的目标与具体的规划,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注和指导。

(五)家长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困境存在的原因

从造成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存在困境,既有教师、家长自身对中小学生德育教育主体认知错误的主观原因,也有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沟通渠道构建不足的客观原因。

(一)主观原因:对德育教育的主体认知不统一

许多教师和家长都错误地认为,家庭教育不算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教育。一些教师在德育教育主体方面具有错误认知,简单地认为家庭教育并不能有效塑造中小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一旦学生在学校做错了事,他们则认为是家庭教育不到位,责任应该是家长。同样,家长也往往存在这种错误的认知。例如,在家长的视角里,孩子进入学校以后,一切德育教育就都应由学校开展,家长不应再对学生的思想观念的塑造负责,孩子的思想观念与认知的塑造主体应该是由学校负责。这两种错误想法,非常容易造成对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许多问题,也影响了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共同体的构建。这也致使家长对于孩子受教育的真实情就不会去过多了解,而一味地听从学校的安排,在潜意识里被学校教育所支配,从而导致家长对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的参与程度不高。而教师的错误认知,也导致学校在构建德育合作共同体时过于强势,家长与教师在家校合作共同体的合作地位不平等,这进而会导致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共同体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客观原因:家校合作沟通的渠道设置及运用不足

导致目前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构建存在困境的客观原因是学校为家长和教师搭建的合作沟通的渠道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下渠道单一。目前大部分中小学校所搭建的家校合作线下沟通渠道是家长会。家长会可以让家长了解到家校合作共同体的相关信息和构建方式,但由于家长会安排次数较少,很难让家长充分表达对家校合作措施的看法及自己的想法。虽然中小学还设置了家委会这个表达家长想法的渠道,但是家委会往往仅有几位家长参与,难以反映全部家长的整体想法。二是线上沟通渠道运用不足。随着钉钉、微信群等线上工具在家校合作的运用,家长也可以通过线上与教师沟通。然而,由于双方对德育教育的主体认知不统一以及在家校合作中地位的不对等,这些线上工具更多的成为教师发布通知信息的工具,很少有家长会通过这些线上工具主动表达对家校合作的看法。另外,有些家长由于工作繁忙,为了避免干扰,常常屏蔽这些线上工具,更加不愿意在这些平台上发表想法,导致线上沟通渠道运用不足。

四、“双减”政策下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构建策略

随着“双减”政策的颁布和实施,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教育首要任务成为学校和家庭的共识。加强德育,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成为学校德育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中小学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设必将进入快车道,具体来看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开展构建工作。

(一)共同加强德育合作共同体理论的学习

提高认识是加快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的第一步。只有家庭和学校都认识到其深远意义,并且明确各自在构建活动中的角色,才能在后期的工作中协调一致。前面也提到,正是因为很多家长和老师对于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设认识不深,导致合作的态度不积极,加强学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想实现家校在德育方面的有效合作,还需要明确双方在合作共同体中的角色定位,要避免各自为政、权责分离的问题。在提高认识的同时,也要明确权责,明确双方在合作共同体中的权利与义务[19]。对于学校,要牵头负责整合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发起、计划、运作、宣传的任务,而家长也要认识到建立德育合作共同体的重要意义与现实需要,用积极的态度来参与合作共同体的建设。学校要将学校的德育管理计划、进程向家长公开,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德育工作的进程与要点,便于家长参与。而家长也要保障学生接受学校德育的必要条件,同时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学校提供信息及参与德育的方案。通过信息公开赢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家长反过来也进一步融入建设之中。

(二)有计划地落实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构建

在开学初都会召开家长委员会,甚至有的学校还会组织学生参会。在家长委员会上,学校会将本学年的德育活动安排告知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并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期结束时,也会召开会议,对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其实,可以将这种沟通形式进行推广,并在会议内容中加入德育合作共同体建设的问题。通过学校领导、教师与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共同商议,制定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计划与推进方案,并将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要让教师、家长以及学生,都分配一定的任务,让这些群体都参与到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构建活动中来。同时,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这项工作。要注意不断进行经验和得失的总结,不断为下一步的行动和计划作出调整[20]。家校之间还可以通过签订合作意向书,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家长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计划的实施中来,为推动计划按步骤落实提供更多的力量。当计划的落实中出现问题时,家长和学校都要更加积极地沟通、协调、配合,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节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寻找对策。特别是家长,要站在合作者的角度,用校外的眼光去审视在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策略,切实地推进学校共同体的构建。

(三)加强家校之间的平等交流对话

传统的教育理念都认为教育学生的主阵地是学校,学校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而家长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这也直接造成了家长和老师、家庭和学校有着不平等的地位,教师可以对家长起到引领作用,起到指挥者的作用,而家长往往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是学校教育的陪衬和助手,谈不上发挥主动性作用。但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后,其合作、共同体的定位就决定了家长和教师、家庭和学校之间是民主平等的关系,是互助进步的关系。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要求教师不再单方面地拥有德育中的权威,家长也可以在其中发表意见。建立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可以创造出更加和谐、民主、平等、自由的氛围,让学生在其中可以更加轻松、愉悦地接受教育。在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中,没有哪一方是绝对的权威,只要是有利于对学生思想进行引领,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的,都可以提出进行讨论,进行交流,最后实施。在这样的团队中,教师和家长、家庭和学校相互尊重,相互交流,不搞一言堂,不搞被动配合,每一个合作方的意见都会得到充分的尊重。家庭德育资源和学校德育资源都会得到充分的利用,最终形成德育合力。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会营造出一种相互尊重、相互补台、相互启发的德育氛围。在这个氛围中实施对学生的德育,会让师生关系、亲子关系更加亲密和谐,孩子能够主动地接受教育,在实践中明辨是非,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德育说教,而是主动地在生活中去思、去想、去养成。在这种平等、协作的德育合作氛围中,教师和家长更容易在孩子面前树立正直、公正、善良、真诚的形象,使德育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从而更好地发挥德育在塑造人格中的作用。

(四)教育部门要发挥统筹和协调的管理作用

目前“双减”政策对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影响已经初步显现,这也是一个对教育发展起到方向性作用的政策,其影响必将在后期进一步显现。在“双减”政策背景下,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然而,国内各个中小学在这项工作上都处于起步阶段,进展还不快。我国有着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双减”政策中,也将家庭教育力量的激活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但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中,还没有哪一个职能部门专注于家校教育合力的形成。这项工作常常处于多部门管理,却都不负责的现状[11]。因此,多头管理自然造成了管理力量的分散,这也是导致家校教育合力难以形成的原因之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主管部门应指定职能部门来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设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工作任务和目标,并推动相关政策和资源的保障与支持,组织高层次的理论研讨与实践活动,制定相应的督导考核细则来推动,从而真正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统筹、协调上的作用,将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建设落到实处。

(五)探索更加丰富的家校德育合作的活动形式

现在很多中小学校在构建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的时候,采用的大多是请家长进校园开会。家长会的形式较为传统,单一的形式也不利于合作体的真正形成。而学生对于开家长会更是心存情绪。事实上,中小学校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新型的载体,开展更为丰富多样的家校德育合作活动。比如:开展亲子春游,在学校组织春游时组织家长志愿者参加,并安排一些环节,让家长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游戏和实践活动;可以开设家长课堂,让有专业水平的家长来开设思政课,对孩子进行德育;可以开展一些家校共评的活动,让家长也参与到对孩子的德育评价中,让孩子感受到家庭和学校都是德育的场所。还可以组织一些以家庭为主的德育实践活动,比如“我给妈妈做美食”,然后带活动的成果到学校来进行交流,邀请家长参加。学校也要为家长与教师搭建平等对话的沟通渠道,例如,可以设立班级信箱,让家长对家校德育合作共同体构建的想法以发邮件的形式给教师,然后定期在线上沟通交流,从而通过家校的合作,共同给孩子带来德育上熏陶。

五、结语

总之,“双减”政策的实施给学校德育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变革的机遇。构建中小学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可以更好地整合家校德育资源,激发家庭德育的活力,有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已经成为提高德育效果的新的探索方向。在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多的问题,如认识层面、规划层面、政府层面。可喜的是,政府主管部门也更加重视,开始投入更多的资源,提供更多的引导。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德育教育家校合作共同体一定会在更多的学校与家庭间实现,会有更多的孩子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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