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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艺术乡建:理论、实践与可持续性发展

2024-05-23

文化学刊 2024年3期
关键词:乡民艺术家主体

黄 璐

艺术乡建以其独特的艺术手段和温和的介入方式,将艺术与乡村的资源禀赋和功能价值有机融合,成为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路径,体现了当代艺术的社会担当。本文回顾了近20年来中国艺术乡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分析当前现实问题,并提出可持续发展策略,旨在为新时期艺术乡建提供参考。

一、探析当代中国艺术乡建的理论与实践

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下,艺术乡建受到学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艺术家与相关学者从艺术与乡村的关系,艺术乡建的价值意蕴,建构理论与方法论等多维主题进行了探讨,并逐渐形成理论框架和实践指南。

(一)艺术乡建的价值意蕴与方法论:探索乡村复兴的多元路径

渠岩首次提出“艺术乡建”[1]概念,主张艺术介入乡村的理念与方式有别于政府主导下的新型治理和资本驱动下的经济开发,是以尊重乡村文化为前提,用艺术去修复乡村的文明价值,并始终坚守多主体间联动的“主体间性”的实践方式[2]。

在价值意蕴方面,邓小南指出在当代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中,乡村作为中华文明的源头和社会秩序的基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艺术乡建实践旨在探索城乡建设与社区营造的多样性,进而实现文明传统的再追索和当下社会的再修复[3]。方李莉认为,在近百年的工业革命冲击下,社会逐渐背离了传统文化,而艺术参与乡村建设或许是中国文化通过传统美学向国人传达的一次再教育[4]。

在方法论研究方面,“艺术介入”被认为是一种温和的内生路径[5]。张颖从中国百年乡建变迁与当地艺术转向的交融中建构了“农本—乡土—艺道”的方法论框架,实现了艺术乡建“整体赋能”的行动目标[6]。陆梓欣和齐骥阐述了艺术乡建的创新途径,包括凝练形象表达、优化创意设计、激发知识共享等,为乡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7]。

(二)中国近20年的艺术乡建实践:从乡村复兴到城乡融合

观察中国近20年的艺术乡建案例,涵盖了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村,包含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修复以及艺术介入新型乡村建设。在王宝升、尹爱慕的研究中,对国内61个乡建案例进行了分析,从发起方式、艺术家角色和项目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了在地化、协同设计和产业化的可借鉴经验[8]。

在这些案例中,渠岩的“许村计划”和“青田范式”,前者以艺术推动村落复兴的理念,在江西许村通过抢救古村落的历史遗存,实施了一系列的修复和再生计划;后者采用艺术共创的方式,在广东青田坊建立“乡村共同体”,链接乡村历史、经济、环境、农作、信仰、礼俗、民俗、生活等方面,修复乡村完整的天地人神关系。王澍的“文村改造”实践,在浙江富阳通过“自然生长”的方式改变乡村,他认为乡村应处于一种“隐形城市化”的状态,具备生态范畴、传统历史以及现代化生活[9]。另外,娄永琪的“设计丰收”项目则采用针灸式的设计策略,在上海崇明岛通过点状但成系统的设计干预和介入,驱动创意、创新和创业,从乡村实体的创意中心开始走向城市,进入数字虚拟网络,以提升和整合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互动[10]。而欧宁和左靖共同发起的“碧山计划”,与当地乡民形成“共同体”的共建理念,在安徽碧山村开展了“碧山丰年庆”“黟县百工”等传统保护和文化再造活动[11]。同时,左靖通过推广“碧山工销社”项目,致力于复兴民间手工艺,进一步探索了空间改造、文化植入和产品流通方面的新尝试[12]。这些实践案例为探索城乡融合、村落保护、文化传承、产业振兴等方面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尽管中国的艺术乡建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理论体系不完善的问题。缺乏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理论研究,导致对于艺术乡建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尚不深刻。同时,在实践中,多主体间存在冲突、资源匮乏以及参与度不足等问题尚待解决,为后续研究提供了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二、艺术乡建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挑战

艺术乡建是以艺术的方式直面乡村发展态势和解决乡村社会问题的一种形式,它基于对乡村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的整体思考,旨在推动乡村文化复兴、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然而,艺术乡建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认知误区和行动局限。

(一)关于艺术乡建“主体性”问题

艺术介入乡村的核心问题是艺术与乡村之间的关系,这也意味着需要重新审视乡建实践中的“主体性”问题。起初,艺术家偶然进入乡村,怀揣文化理想和乌托邦情怀,通过乡村改造实现创作,这种“艺术主体性”无法避免。如“许村计划”和“碧山计划”等经典案例,涉及民居修复、民俗保护及民间工艺复兴等实践。但乡民是否接受艺术家介入,认可其理念和行动,值得深入探讨。许多乡建者面临“乡村运动,但乡民不动”[13]的现实困境。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将“主体性”落实到乡民,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因此,需实现互动的自下而上的乡建过程。艺术家需尊重乡民主体性,强调在地创作,持续反思调整行动,避免强硬介入、改造和启蒙。他们需探索“融合”方式,平衡艺术家理想与乡民现实,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在探讨艺术乡建“主体性”时,渠岩强调艺术家在乡村环境中寻找自我主体性的重要性。他指出,平衡艺术家与乡村关系是当前重要困境。季中扬认为,重塑乡民主体性是乡村社会结构重塑的关键[14]。刘姝曼提出“多重主体性”概念,强调各主体独立进行理性判断,艺术参与的意义在于唤醒而非重建。多重主体间互动的复杂张力反映了乡村建设的瓶颈[15]。

(二)多主体间的利益博弈与冲突问题

艺术乡建融合多种资本形态,蕴含社会转型变迁的隐喻性内核[16]。作为一种多元主体共同推动的复杂过程,涉及政府、艺术家、乡民、社区组织和商业资本等多方利益主体博弈。政府追求经济发展与政绩,艺术家追求创作自由与社会影响力,乡民关注脱贫致富与文化传承,社区组织关注居民福利与社区环境,商业资本追求经济利益等。不同利益主体间存在观念和行动差异冲突,对艺术乡建推动构成挑战。

一些基层政府将“文化”狭义地视为招商引资的手段,奉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发展理念,易忽视乡村文化的价值和本质,导致乡村振兴失效。艺术乡建推动者需提出新的理念和实践,实现艺术与经济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艺术推动力,为乡村复兴注入活力。如渠岩的“许村计划”纠正地方政府误区,提出“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艺术推动乡村复兴”的理念[2]。刘姝曼认为艺术乡建是互动的过程,不同主体表达诉求,同时受意识形态、市场体制、社会规则等制约。人们在不断调整行为以满足不同场景需求,达到动态平衡。每位艺术乡建者的理性判断与实践均应受到尊重和认同,互动张力反映了乡村建设挑战和复杂性。

(三)长期发展过程中的可持续性问题

在艺术乡建长期发展中,可持续性问题是一项挑战。尽管部分乡建项目初期成效显著,但因财务支持和管理机制不稳,难以产生持久影响。这一问题涉及政府扶持、商业运作、民间参与及艺术家与当地居民的角色。在艺术乡建中,文化、社会和环境构成乡村建设的基础目标,而经济发展则是确保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

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助于推动乡村经济繁荣。为确保艺术乡建项目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政府、商业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并因地制宜地建立从“输血”到“造血”的长效运营机制。同时,当地居民和民间力量积极参与也至关重要。艺术家应秉持融合共生的原则,活化乡村文化资源,实施文化传承、创意转化与市场运作协同策略,助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如民间手工艺、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

三、艺术乡建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与路径

日本艺术乡建追求“美用一体”的价值认同,将本土文化和自然环境融合创造出独特的当代艺术样式,对我国艺术乡建具有借鉴意义。日本政府推行“地方创生”战略,以地域生活文化为根基,共同价值追求为目标,通过丰富多样的交流创新活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传承固有文化,并引入新的艺术、科技与人才,推动乡村振兴[17]。在此背景下,越后妻有大地艺术节等成功案例通过公共艺术的介入,调动当地居民自主性参与,为社区带来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熊本县创意活动也实现了乡土文化资源在景观、产业和生活中的创造性再生产。我国可参考日本经验,制定发展战略与政策,促进艺术与乡村有机融合,推动乡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在艺术乡建过程中,边界的不断突破使得“主体性”范围变得更为广泛。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立个体价值判断逐渐转向基于多元整合共同体的价值判断,形成具有“主体间性”的乡建权力架构[18]。通过重塑乡民主体性,唤醒并激活内在动力,创造共融共生环境,有助于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发展,为艺术乡建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

(一)唤醒与激活:重塑乡民主体性路径

艺术乡建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乡村文化主体的自觉和自信,使乡民成为乡村发展的主导者和受益者。作为连接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桥梁,艺术在地方文化分配中具有一定的主导性。然而,乡民是乡村的主人,忽视其主体地位可能导致其成为漠视旁观者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因此,重塑乡民主体性至关重要。只有唤醒乡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和发展潜力,激发他们建设家乡的热情,才能实现艺术与乡土文化的和谐统一,让艺术家的理念在乡村建设中得以实现。

当前,乡民的主体性意识尚未充分觉醒,唤醒和激活其主体性是一个长期渐进过程。艺术家应理解尊重乡民需求,倾听建议并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力,引导他们参与乡村建设。为实现艺术与乡土文化和谐统一,孟凡行、康泽楠提出以艺术“融和”为起点的乡建路径,通过重塑内生文化,激发乡民内在文化自觉,以地方知识表达现代文明,实现乡村人文关系共生[14]。

(二)共融与共生:多方协同发展路径

乡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不同利益主体间存在差异和冲突。艺术乡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协作,形成共融与共生的环境。政府在艺术乡建项目中扮演着决策和推进主体的角色,应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寻求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和项目管理机制,协调平衡多主体间的利益分配,以保障艺术乡建项目可持续发展。艺术家和乡民之间的合作关系需要建立相互信任,政府应尊重艺术家的创作自由,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源。同时,艺术家也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创作具有本土特色的艺术作品。

在艺术乡建项目中,社会参与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民间组织、学校、媒体等参与可提高项目成功率,建立广泛的乡村社区网络,促进艺术与乡村产业融合,创造独特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因此,共融共生是重要的实践路径。政府、艺术家和各利益主体应共同努力,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利益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为乡村社区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艺术乡建的未来展望

艺术乡建作为一种行为艺术,既展现了艺术的表达力和创新活力,也为乡村赋予了艺术之魂,使乡村文化焕发新活力。通过艺术家与乡民共同合作,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提升了乡民的认同感和自信,促进乡村社会正向价值观的培育和秩序重建。同时,艺术乡建参与文化场景空间的建构,重塑乡村形象,活化传统文化,打造特色地域品牌,从而推动文化旅游和农产品产业转型升级。在国家战略规划、乡村文明复兴需求和当代艺术的呼唤下,艺术乡建将不断演化理论形态、思考维度和价值向度,凝聚更大力量,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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