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的现实困境及突围之策
2024-05-23刘海军龙珍罗尔依
刘海军 龙珍罗尔依
收稿日期:2023060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人工智能发展对我国工人阶级的影响研究(22AKS014);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时代劳动关系新变化研究(2022SKY263)
作者简介:
刘海军,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工人阶级、马克思主义与人工智能研究,Email:1033435768@qq.com。
摘要:
人工智能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驱动力,变革了劳动方式,极大地推动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引发了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深刻改变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种智能化的机器,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提高了资本有机构成,增强了资本的增殖能力,是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有力手段。在资本控制下,人工智能非但没有改变劳动者的地位,反而成为对劳动者加强剥削的新手段,当下的劳动者面临着人工智能对工人劳动的替代所造成的失业危机、技术偏向性所造成的贫富差距扩大、“智能落差”所造成的社会不平等加剧和相关法律政策相对欠缺所造成的权益保障困难等一系列现实困境。人工智能本身并不会造成这些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的逐利性。马克思指出要把机器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区别开来,因此,我们亦应把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的資本主义应用加以区分,从根本上限制资本的无序发展,避免资本对人工智能的垄断;激发人工智能的技术红利,规避劳动者的技术性失业;倡导人工智能的社会主义应用,系统推进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各国之间协调合作,促进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关切劳动者权益,着力完善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资本运行逻辑;劳动者权益;社会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24)010121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能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谁就把准了时代脉搏。”[1]当前,在“两个大局”耦合交织、深切互动的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的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人工智能作为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性技术,正在成为全球竞争的制高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各国纷纷制定人工智能国家发展战略,力求搭上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快车。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势必对劳动者产生巨大的影响。基于此,探讨人工智能时代资本运行逻辑的强化及其对劳动者造成的现实困境,找出破解这些问题的应对之策,成为这个时代必须真切回应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人工智能时代资本运行逻辑充分显现
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上,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这一概念就被明确提出。虽然60多年来,学术界对人工智能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说法,对其本质的理解也有诸多分歧和争论,但究其根本,人工智能就是机器,并且是智能化的机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所有发达的机器都由三个本质上不同的部分组成:发动机,传动机构,工具机或工作机。”[2]429随着工业革命的不断发展,机器也从简单协作逐步发展到大工业机器体系。人工智能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显著标志,将机器体系推向智能化发展。人工智能在改进发动机、传动机、工具机三部分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了智能控制系统[3]。人工智能时代资本运行的逻辑在于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有无限冲动,也就是说,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是为了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增强资本的增殖能力,是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有力手段。
(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提高了资本的有机构成
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构成需要从资本的价值方面和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物质方面来理解。他指出:“凡是简单地说资本构成的地方,始终应当理解为资本的有机构成。”[2]707资本有机构成主要是指资本价值构成、资本技术构成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把一定数量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比称为资本的价值构成,把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数量之比称为资本的技术构成。一般而言,“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2]707。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总是通过不断引进和采用各种新的生产设备,改进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率的提高则意味着每个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所需要的劳动资料更多,也意味着资本技术构成的提高。而资本技术构成的提高,从价值上看就是增大不变资本的比重而相对减少可变资本的支出,从而逐步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资本的本性所决定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人工智能作为不变资本,其广泛运用体现了物对人的替代。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得智能化设备的制造成本越来越低,而物力成本相对于人力成本更加低廉,资本家为了追逐尽可能多的利润将不断用智能化生产替代劳动力。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每个单位的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智能化生产设备越来越多,不变资本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重大幅上升,而可变资本的比重则大幅下降,因此资本有机构成必然提高。具体表现为随着无人工厂和智能化车间的涌现,采用智能化生产的企业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引进者、智能化生产方式的推动者,可以通过提高不变资本来实现更低成本和更大规模的生产,而智能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可以替代绝大部分劳动力,降低企业生产过程中可变资本的支出,从而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此外,人工智能通过数据分析和优化算法,可以改善商品供应链结构,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商品的生产效率,也可以降低库存成本,提高资本周转率等。同时,资本积累、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的发展[4],为采用更加智能的现代化生产设备、使用更加先进的人工智能创造了条件,从而促进了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二)人工智能增强了资本的增殖能力
马克思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2]269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增殖而生产,为了剩余劳动而劳动。资本要实现不断增殖,就必须不断进行循环,资本一旦停止运动,就无法增殖,无法实现获取剩余价值的目的,不断进行增殖是资本的本性和内在要求。资本主义的生产趋势是尽最大可能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既是获取剩余价值的客观要求,也是资本增殖的目的。资本增殖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基于已投入资本,通过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再投入更多资本,使资本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实现资本增加和资本积累的过程。从剩余价值理论来看,资本增殖是资本家通过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获得利润并再投入更多的资本,从而不断扩大资本规模和积累财富的过程。
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不是为了减轻工人每天的辛劳、缩短工作日,而是为了缩短工人为再生产其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5]276277,用智能劳动代替大部分甚至是全部人力劳动、脑力劳动,缩短劳动者为自己劳动的工作日部分而延长无偿为资本劳动的工作日部分,即剩余劳动,从而实现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智能机器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实现一定时期智能化机器的产品价值总是低于它以前的社会必要价值,但却高于它的个别价值,即用机器或自动化机器体系生产这种产品所必须耗费的劳动时间。换句话说,智能机器延长了无偿为资本劳动的时间,从而获得更多剩余价值,人工智能成为“缩短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2]463。资本家依靠人工智能获得利润再对其投入更多的资本,使得工人的全部肌肉力以及技能转移到了智能机器上,劳动看似更容易,但工人失去了在劳动中占支配地位的技能,而资本家却可以用非熟练的、也更易受其支配的“工人”即智能机器来替代熟练工人,实现了劳动资料的运动和活动可以离开工人而独立存在的目标。人工智能正在或已经突破自己的助手——人的身上遇到的一定的自然界限,即人的身体的虚弱和人的意志,它就像是一种工业上的永动机,使资本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资本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总会不断改进和升级智能机器,其目的在于通过人工智能增强资本的增殖能力,从而保持或提高剩余价值率,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实现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资本规模和财富积累。资本主义生产越发展,就越依赖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各种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为目的。资本“对别人劳动(剩余劳动)的贪欲,并不是使用机器的人独特本性,它是推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5]290,资本增殖成为当代社会经济生活的支配性原则[6]。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是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有力手段,也是资本增殖的必然结果。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但没有改变劳动者的地位,反而用新的手段和方式加强了对劳动者的控制与剥削,使劳动者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
二、人工智能条件下劳动者的现实困境
马克思认为:“‘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改变,因而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5]343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让劳动者面临着技术性失业和资本性失业的困境,以及收入差距拉大和社会不平等加剧且权益保障困难等现实问题,这甚至可能引发劳动危机。
(一)人工智能对工人劳动的替代使劳动者面临失业危机
人工智能技术作为新一代技术革命,具有渗透性、创造性、替代性等特征,正在全面“入侵”人类的工作领域,抢夺工人劳动的“饭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工智能从简单解放人类双手发展到具备深度学习和模拟人类大脑的能力,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和规模取代人类劳动,使劳动者的工作和就业受到巨大沖击。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应用和推广不仅淘汰了传统机器设备,而且使大量劳动力要素被直接取代,造成就业岗位大面积消失,从而引发大规模失业浪潮。麦肯锡研究报告指出,未来60%的职业或被人工智能替代,到2030年将会有30%不同行业的工作被智能技术替代[7]。世界银行研究报告也指出,发展中国家三分之二的工作岗位容易被智能技术取代[8]。另一方面,人工智能造成绝大部分劳动力集中于职业两端,低技能职业相对于高技能职业更容易被替代;而与高、低技能职业相比,中间层职业更容易被替代。人工智能替代的往往是重复性高、规律性强的非情感性岗位和职业,而无法替代以创造性、情感性劳动为基础的工作岗位,因为“人工智能不具有创造性和情感,因此,创造性劳动和情感性劳动是人工智能难以替代的”[9],所以,未来就业结构将出现“极化”趋势,工作岗位呈“高低”两极分化[10]。目前,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设备和系统已经或正在实现替代工人完成部分工作,这种替代作用可能导致部分劳动者直接失去工作或就业机会。此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运用和劳动力市场结构的重新调整,市场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也在发生变化。企业和就业市场更倾向于招聘具备较高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员工,传统行业可能萎缩,致使从事传统行业的劳动者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失去竞争力,从而面临失业危机。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这种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工人必须跟上机器的更快的速度;另一方面是由于单个工人必须看管的机器作业量增大了。”[5]294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化生产与劳动者劳动强度成正比,智能化生产水平的提高要求劳动者劳动强度的相应提高,一旦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落后于智能化机器和智能化的生产水平,就必然面临着被替代的风险。为了避免被淘汰,劳动者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劳动力价值,时刻以智能化生产为标准进行人机匹配,表面上看是人在操作机器、控制机器,实际上是机器在控制人、奴役人,以致人与智能机器相异化[11]。此外,智能机器的应用进一步减少了商品的价值量,一部分中低技能劳动者便从生产领域游离出来,工人的“必要劳动一旦不是提供剩余劳动所必需的,它就会直接变成过剩的劳动,变成过剩人口”[5]352。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表明,资本增殖可以仅仅依靠一部分高技能劳动者,大部分劳动者将失去存在的价值。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和迭代提高了就业门槛,从事体力劳动以及少部分智力劳动的劳动者减少,智力劳动者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对从事体力劳动、低技能劳动的劳动者的就业形势无异于雪上加霜,中低技能劳动者则随着劳动门槛的提高而不断被淘汰,甚至可能沦为“无用阶级”。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高技能劳动者总体上也将处于失业的风口浪尖。
(二)人工智能的技术偏向性使劳动者贫富差距扩大
人工智能的应用和推广使就业结构呈现出“高低”两极分化,这意味着劳动者的收入分配也存在两极分化,中等收入岗位逐步消失,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增大,使得贫富差距逐渐扩大。
首先,人工智能技术加大了资本收入与劳动收入之间的差距。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是物对人的直接替代,使劳动需求总体性减少,资本性失业和技术性失业就是最好的佐证。随着资本主义生产规模扩大,社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本积累加速,更多的收入和财富向少数资本所有者聚集[12]。按照资本逐利性和资本积累分析,人工智能的发展甚至可能使全球百分之一的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其次,人工智能的技术偏向性导致劳动者内部收入分化。人工智能的发展具有技术偏向性,创造的新岗位大多面向高知群体,而大量技术水平较低的劳动者容易被人工智能代替,他们将面临更加频繁的失业或永久性失业。人工智能“促进社会富裕程度的提高,同时却使工人越来越依附于资本家,引起工人间更剧烈的竞争”[13],致使他们的收入下行压力越来越大,高技能人才与低技能劳动者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从事人工智能研发的科研人员年薪可以达到普通工作岗位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等”[14]。同时,处于中间层的劳动者只能流向低端的工作岗位或失业,失业群体难以实现再就业进而失去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无以为继,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最后,人工智能的发展会扩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收入差距。发达国家作为工业革命的推动者,凭借其技术先天优势占据有利地位。而人工智能将进一步加速财富的“虹吸效应”,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南北发展差距以及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国家间的贫富分化严重。
(三)人工智能的“智能落差”使劳动者的社会不平等加剧
地位的不平等是社会不平等的显著表现。目前,市场就业已成为用人单位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实现择业自主权的主要方式,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中处于不同的地位。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的高端劳动力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市场中供不应求,这类劳动者往往处于主动地位,更容易获取相对较高的劳动报酬和更高的社会地位;低技能劳动者则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并被固定在相应的工作场所,长期从事枯燥的工作、赚取较低的工资,社会地位较低;中等技能劳动者由于受人工智能的替代和排挤,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收入分配的两极化导致了贫富分化,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对经济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巨大挑战。
人工智能的发展会扩大数字鸿沟,引发阶层分化、城乡对立以及拉大国家间的差距。
数字鸿沟系因信息技术发展的区间传播极不平衡,造成或拉大国与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分化,并在国家内部群体之间造成 “信息富人”和 “信息穷人”。在这里,数字鸿沟指各个国家和地区、城乡、企业、行业等因对人工智能的拥有、掌握和应用程度不同所导致的巨大差距[15]。数字鸿沟意味着“智能落差”将造成贫富的进一步分化,从而出现“信息富人”“信息沟壑”等,加剧城乡对立、阶级分化,以及扩大国家间的差距。由此,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催生出少数特权精英阶层。以色列学者赫拉利认为:“让所有的财富和权力集中在一小群精英手中。大多数人类的痛苦将不再是受到剥削,而是更糟的局面:再也无足轻重。”[16]绝大部分的劳动者将会沦为新的低等人群,并且受算法支配,造成劳动者之间社会和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此外,赫拉利还指出,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加大人们认知的差距,分化出“智神”与普通人,不仅会造成财富的极化和认知差距的无法弥合,而且会加剧社会不平等和冲突,使社会走向大分裂或大分離[17]。
(四)人工智能的相关法律政策相对欠缺使劳动者权益保障困难
人工智能的发展加剧了劳动者之间的地位不平等。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残酷的现实使劳动者的工作和收入变得不稳定。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普遍面临着社会权益保障缺失、法律权益保障模糊、组织权益保障弱化等问题。首先,社会权益保障缺失。人工智能的发展强化了资本的有利地位,企业凭借技术和智能设备的更新迭代实现垄断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劳动者则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现如今,大多数企业都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等第三方与劳动者签订“合作协议”“承包合同”等,逃避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的法律义务。劳动者需自行承担工作风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与养老保险,由于参保费用相对较高,劳动者的参保意愿较低,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法律权益保障模糊。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法律权益保障的首要问题,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劳动关系呈现出灵活性的特征。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多数采取刚性认定模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么建立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的全面保护,要么被排除在劳动法之外,“有劳动没合同”的现象并未消除,“有合同不平等”的问题突出,部分劳动者未完全享受与自身劳动相应的法定权益。最后,组织权益保障弱化。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资料智能化、数字化引发的劳动精细化、碎片化、流动化,使生产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分工越来越细化、越来越专业化,劳动过程的环节增加、链条加长,生产商品的活动很难在同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空间和时间内完成。劳动关系衍生出远程劳动、共享劳动、人机协作劳动的形态,以平台用工、外包、劳务派遣为主要形式的非典型雇佣占比越来越大,劳动关系不再倾向于劳动者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完成固定工作的全职雇佣关系,多数具有灵活、多样、自主等特点。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的自主性增强,对用人单位从属性弱化明显。
人工智能本身并不会造成就业极化、贫富分化、社会不平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的逐利性。马克思认为:“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他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而他扩大资本只能靠累进的积累。”[2]683垄断逐渐形成。也就是说,究其根本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垄断”[18],而且垄断造成“赢家通吃”的局面,所以亟须从根本上限制资本的无序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19],引导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三、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现实困境的突围之策
人工智能作为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核心技术,呈现出不可逆的趋势。智能时代的劳动力看似被解放,但资本却贯穿其中,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是智能机器资本主义应用的教义[20]。人工智能的发展必然会推动人类社会走向进步。马克思曾告诫无产阶级“要学会把机器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区别开来”[2]493,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学会把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区别开来,避免资本对人工智能的垄断。
(一)激发人工智能的技术红利,多维规避人工智能时代技术性失业
人工智能的发展让众多劳动者面临失业危机[21],但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就业机会。目前,人工智能正在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以满足人类更多样化、个性化的就业需求。例如,人工智能在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方向,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在医疗、金融、教育等领域的应用,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新的岗位。因此,可以从三个维度帮助劳动者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就业市场。
第一,从个人维度来看,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是首要之举,使劳动者能够更好地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一步。高技能职业群体需加强理论和最新实践成果两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和能力;中、低技能职业人员应具备职业精神和职业规划意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知识的补充,不断学习并进入高技能职业岗位,才能不被人工智能所替代。劳动者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适应市场的变化,以降低失业风险。第二,从企业维度来看,各企业可根据企业类型和平台就业人群设立相应的培训课程,高、低技能就业人员都可以结合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申报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各自的职业竞争力。企业应完善职业晋升平台和提供实践机会,让低技能就业人员能通过职业体系规范化培养获得晋升,实现平台人才合理流动,以不断壮大劳动者队伍。例如,劳动者从事某行业或在某个岗位时能够从中习得新的就业技能和行业知识,并得到相应的职业培训机会;用人单位应建立本行业相应的技能培训机制和用人流程的一体化程序,保证企业在面临转型升级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实现新就业群体或低技能劳动者的无缝衔接,通过再就业、转型培训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第三,从社会维度来看,培育职业体系需要统筹全局,从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角度入手,健全劳动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方面保障,促進新型职业体系的建立。
(二)倡导人工智能的社会主义应用,限制资本的无序发展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不是不要资本,而是要让资本有序发展。“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坚持利润本位,以超额利润为限;在无酬或廉价劳动占大比重的生产领域与非盈利领域,无论人工智能如何降低辛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进步,也不会被投入应用。”[22]但是,人工智能的社会主义应用则是坚持人民本位,规范资本有序发展,以惠及全体人民生活为旨归。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2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大力支持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24],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二,实现初次分配合理和再分配公平。初次分配是市场机制主导的基础性分配,因此在要素贡献分配中坚决不容忽视人工智能因素。在人工智能发展初期或弱阶段,要尽可能推动释放人工智能在生产方式、产业变革中的巨大能量,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整体飞跃,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牢牢抓住人工智能的“文明面”,进而不断做大“蛋糕”。再分配是对初次分配之后的调节,是分好“蛋糕”的关键,主要处理公平和效率问题,缩小甚至逐步消除由于人工智能的资本特性造成的“贫富不均、收入不公”。此外,面对人工智能的时代红利,应该向企业征收相应的税款,特别是对“超级明星企业”,要按照人工智能的算法、算力、数据库要素进行定价和征税,即征收数字税和智能机器人税。注重人工智能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校正人工智能造成的“马太效应”,为人工智能的和谐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为资本设置好“红绿灯”[25],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明确规则,画出底线,目的是引导督促企业服从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鼓励支持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依法规范发展、加强监管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地发展,是为了资本能够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对于支持相关企业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完善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公平竞争等法律制度,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能够为各类资本、各个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更牢固的保障。第四,增强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的社会责任感,实现社会保障兜底全覆盖。注重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组织,同时给予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相应的税收优惠。仅靠宣传号召、道德感召无法消除资本对于人工智能的垄断,因此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兜底工作必不可少。人工智能技术造成的下岗失业群体,以及无法实现再就业的劳动者和低技能劳动者应当是社会保障关注的重点。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的必要之举。
(三)立足于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建设
人工智能应用的不平等、分配的不平等和影响的不平等都将直接导致社会的不平等。推进人工智能的法律和制度建设,是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人工智能不仅存在伦理风险、法律风险、责任风险等问题,而且涉及整个法律和制度的系统化建设,因此,推进相关法治建设成为关键议题。
第一,规范人工智能的身份地位。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导致主客体之间界限的模糊化以及关系的复杂化,引发了关于人的主体性地位的困惑。应从法律层面明确人工智能的本质,即人工智能是人类劳动所创造的智能化的机器,是对人的身体和智力的延伸。它们是人的劳动实践的产物,是人对象化的知识力量。要依照相关法律制度促进人机和谐发展,明确人机分工和主辅地位。第二,加强人工智能立法和执法效力。明晰人工智能带来风险的责任主体,从而厘清人工智能风险治理的责任范围与责任底线。对人工智能设计者的行为加以规范,以法律和制度等形式优化设计者群体的行为归责机制,避免出现违背法律和道德基准的问题,建构可判定责任行为的制度体系。在一些人工智能应用的重要领域,如智慧交通、智能医生等,更加迫切地需要法律介入进行权责划分。第三,建构人工智能发展与运用的责任监管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国家和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对人工智能的研发、应用、推广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最大程度保障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个人参与的一整套安全责任体系,不论是生产者、销售者还是使用者,统一纳入监管体系中。政府应规定让研发者公布人工智能相关安全信息设定等,确保人工智能在研发初衷上的安全。此外,政府要约束企业自律,鼓励民众及社会进行监督。民众的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加强群众监督的另一个优势是可以增进民众对人工智能的了解,有利于人工智能的推广、普及和使用。目前,对人工智能的立法与监督刻不容缓,保障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协调治理。第四,大力开展关于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人工智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是全球性问题,是普遍化的全球现象。保障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球协同共治,共铸人工智能命运共同体意识,增强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及地区之间的交流,让人工智能的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人类。
(四)关切劳动者的权益需要,着力完善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26]要立足于劳动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引导人工智能与劳动者向好、向善发展。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就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呈现出多样化、灵活性的特征,这对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新要求。只有做到未雨绸缪,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才能引导人工智能与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
第一,完善现行劳动法。突破传统劳动关系的“二分化”立法模式,基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明确符合不完全劳动关系的“第三类劳动者”,严格按法律规定保障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方面有法可依,强化对劳动者的保护。第二,明确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针对人工智能造成劳动者失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在“机器换人”情况下让失业者拥有最低收入保障、医保和社保等方面的基本社会权益。第三,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一方面,保证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门槛紧密相连,保证多种职业类型的劳动者都可参保用保,促进地区、城乡、行业之间的保障公平性。另一方面,探索和开发新的保险种类,如第三类劳动者就业险,采取劳动者自行购买、政府补贴、保险公司让利的方式,多方共同分担,让灵活就业者积极参保,强化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和再分配功能。第四,建立跨行业、跨区域灵活工会组织。作为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最后一公里”,加强灵活性工会建设迫在眉睫。相对当下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耗时久的诉讼方式,工会能及时有效、更加灵活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根据相应的行业、区域等劳动群体建立具体的维权服务体系,保证工会的维权确实有效可行。
人工智能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驱动力,变革了劳动方式,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力,释放了产业革命前所未有的巨大能量,创造了新的发展引擎,重构了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环节,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发经济结构的重大变革,深刻改变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实现了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跃升。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工智能的发展会让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人工智能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更多劳动者失业和收入差距拉大,从而引发社会地位不平等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困难的问题。我们只有坚持多措并举、多方发力、趋利避害,才能引导人工智能与劳动关系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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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