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 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4-05-22孙晓丽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国有企业健全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文通过深刻把握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结合工作实践,重点围绕“谁来监督”“如何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方法路径,提出建立横向联动互促、纵向贯通协同、保障支持有力的“四横四纵四保障”监督机制,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党内监督在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贯通协调也在逐步加强和优化。深刻把握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厘清并处理好各类监督的关系,压实监督责任,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健全与国有企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
一、深刻把握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系列决策部署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进入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不懈以理论学习为先导,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出实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落地见效。
(二)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内容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纳入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国有企业必须把管党治党责任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加快构建现代企业监督体系。
(三)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顶梁柱”和“压舱石”,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要想做强做优做大,必须清醒认识到,监督体系建设任务艰巨,必须对标对表国有企业的使命任务,着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落实和推进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不断健全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
二、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统筹协调各类监督力量,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2]。
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把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践行使命任务,为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监督融入岗位职责、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考核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发挥各监督主体协同联动作用,强化风险识别预警和预防控制,抓早抓小前移防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腐败及关联性风险。
坚持分工负责协同高效。强化系统观念,厘清监督职责,优化协同机制,加强联动配合,发挥监督主体各自所长,消除衔接壁垒和监督盲区,减少重复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健全机构职能清晰明确、履行职权规范统一、监督管理有质有序、内外协作衔接紧密的责任格局,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三、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方法路径
围绕“谁来监督”“如何形成监督合力”,压实监督责任,建立监督机制,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提升监督的权威性、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谁来监督——压实监督责任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明确监督职责,凝聚監督共识,压实监督责任,发挥党内监督主导引领作用,贯通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更好贯通协调。
1.发挥党委全面监督的领导作用。加强党委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职责。厘清各类监督主体职责,优化监督运行模式,完善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监督决策部署、监督力量整合、监督手段运用。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监督工作具体深入有效实施。
2.深化纪委专责监督的推动作用。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担负协助党委推动完善监督体系的职责。持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贯通协调。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监督职责。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知责履责尽责。
3.夯实部门职能监督的基础作用。党的工作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担负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双重职责。党的工作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推进党内监督,做深做实本部门的内部监督和本系统的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职能管理部门增强从政治角度看待业务问题的能力,将监督融合嵌入管理,最大程度地识别和防范各类廉洁风险。
4.延伸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的探头作用。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立足于“近”,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立足于“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立足于“常”,将监督抓在日常、管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切实将忠诚、干净、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提升党员职工民主监督的促进作用。党员民主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员要积极行使权利,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通过工会、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多种方式,带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制度,畅通纪检信访举报和“大信访”渠道,保障党员、职工充分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
(二)如何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监督机制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完善日常沟通、线索办理、工作统筹、成果共享等方面的运行模式,建立横向联动互促、纵向贯通协同、保障支持有力的“四横四纵四保障”监督机制,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责任共担、监督工作共抓[3]。
1.“四横”联动互促
(1)加强日常沟通。一是定期报告通报。各监督主体认真研究制定监督计划,定期报告监督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对监督发现的其他监督主体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情况,可以采取灵活方式及时通报。二是参加列席会议。各监督主体邀请相关监督主体参加或者列席会议,面对面沟通对接,交换意见建议,议定有关监督事项。三是强化业务支持。各监督主体在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调取证据、提供资料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做好协助配合。
(2)规范线索办理。一是及时移送处置。各监督主体及时移送监督发现的属于其他监督主体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相关监督主体应及时受理处置。二是优先办理通报。各监督主体按照职责权限,优先办理监督发现或其他监督主体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通报办理情况。三是定期梳理分析。各监督主体定期对受理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及时请示报告。
(3)强化工作统筹。一是突出工作协同。各监督主体对与其他监督主体有关联的监督事项,通过商请协助工作或者开展同步监督、联动监督。二是推进力量统筹。各监督主体开展重要监督时,可以与相关监督主体沟通对接,制定监督力量调配方案,优先抽调相关监督主体的业务骨干。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各监督主体通过联合办班、互派授课、交叉研讨等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4)推进成果共享。一是促进信息共享。各监督主体及时列出监督发现问题清单,推动监督信息共享共用。搭建大监督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高效调动监督资源。二是联合整改惩戒。各监督主体共享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清单,联合推动被监督单位全面、彻底整改,对违纪违法人员或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各监督主体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定期沟通会商,查找短板漏洞,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建章立制、系统治理。
2.“四纵”贯通协同
(1)自上而下突出党委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尤其是各级“一把手”必须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2)上下贯通发挥协调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所属企业监督工作情况的跟踪督促,健全工作协调、情况通报、督导调研等机制,指导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切实发挥作用,统筹推进监督重点难点任务,及时请示报告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监督资源有效融合,切实发挥监督合力。
(3)各负其责强化督促指导。各级纪委指导所属企业纪委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巡视部门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巡视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审计、财务、法律等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推动本领域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
(4)聚力攻坚夯实基层监督。探索基层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及时固化成果、形成机制。优化基层项目部“一把手”选配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探索建立基层项目部财务等关键岗位派驻机制,实施单独考核,从业务管理层面加强对项目部“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探索更具效力的基层监督机制,赋予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干部监督权力,确保基层监督职能“法定”、有话语权,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3.“四保障”常治长效
(1)突出思想保障。始终将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中把准健全监督体系的政治方向、完善健全监督体系的发展思路、破解健全监督体系的发展难题,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抓常抓长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督促推动各监督主体凝聚“大监督”思想共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使命,教育引导监督对象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2)建强组织保障。发挥党委全面领导作用,对监督资源与机构进行科学配置与统一规划,抓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组织推进、督导指导和考核评价。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具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人员充实监督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畅通轮岗交流、提拔使用等渠道,将监督岗位打造成人才选拔与培養的重要平台。
(3)夯实制度保障。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完善监督长效机制,细化监督管理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谨防“牛栏关猫”、华而不实的问题,纠治在制度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现象,坚决查处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
(4)完善考评保障。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将健全监督体系、推进监督工作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方面,对各监督主体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推动责任层层压实、有效落实。坚持权责统一,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开展和自觉接受监督,对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结束语
健全监督体系是一个长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任务,唯有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国有企业必须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围绕中心大局找准监督保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从深化思想认识上入手、从健全体制机制上发力、从增强监督合力上使劲,进一步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推动监督更好融入公司治理,提升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创建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课题组.加强党内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J].现代国企研究,2018(15):55-59.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研究[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22(12):35-37.
[3]杨长友.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J].活力,2023(7):149-151.
作者简介:孙晓丽(1984— ),女,汉族,山东莒县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本科。
研究方向:纪委监督、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