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研究
2024-05-10薛荣娟
摘要: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坚持将依法治理、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治理能力建设水平,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谱写了新的篇章。以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为例,当地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立体化治理规划也在稳步推进,但从细节上来看,还存在基层治理技术单一、政策落实不到位、治理人才短缺等问题,需要乡村管理人员加大力度,从思想、人才、方法、政策等方面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举措,为洛阳市打造城乡一体化新格局铺就新的道路。
关键词:农村;基层治理;洛阳市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农情,在这个历史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农村地区而言,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解决农村治理问题,而农村治理问题又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在乡村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河南洛阳自2020年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城市以来,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改革工作,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当地农村基层治理的成效及经验,深刻认知现有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不足,提出了一些新思想和新举措,为推动河南实现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做出了良好示范[1]。
1 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20字的总要求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涵盖了农村村民生产生活的多个方面。其中,基层治理是满足村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素。做好农村基层治理工作,能有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推动村民生活富裕,提高农村经济水平,为村民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具体体现。同时,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包含的内容十分繁杂,有关部门应从经济、社会、文化、生产、教育等多领域全面关注农村变化情况,着重针对不合理之处进行改革调整,为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治理环境[2]。由此可见,农村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的举措。
1.2 有利于实现农村现代化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转变,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加之,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并充分肯定了基层治理与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目标之间的重要关系,在此背景下,积极构建完善的基层治理现代化体系迫在眉睫。在农村地区健全社会治理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基层治理的建设目标,能够突破以往单一化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构建协商治理、三治融合治理、放权式治理以及服务型治理等多元治理的新体系,有助于改变人们对农村治理的固有看法,加快实现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建设目标[3]。
1.3 有利于提升农村民众幸福感
随着乡村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乡村的整体风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层民主逐步深化、人居环境状况明显改善,这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地区的群众而言,无疑增强了其幸福感和归属感。同时,2020年以来,洛阳市农村地区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服务,加快农村智慧化、现代化、城镇化建设,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许多城市居民被吸引到农村地区旅游、居住,这一变化不仅弱化了大众对农村地区的固有认知,而且还为群众留守乡村、建设乡村描绘了美好蓝图,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使命感和幸福感。
2 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的经验
2.1 继续深化乡村治理法治化
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农村基层治理模式科学构建和乡村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4]。近年来,洛阳市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农村法治机构建设,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服务监督体系。具体来说,河南省洛阳市明确规定了保障妇女法治权益、村民直接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做法,发挥党支部会议、村民会议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洛阳市部分农村地区在政府职能上还建立健全了村级法律服务机构,为村民提供了较为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5]。
2.2 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而农民主体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肩负着不容忽视的使命[6]。洛阳市在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中,充分调动农村主体的积极性,在教育引导和示范引领上做了实际贡献。比如开展了公民意识教育活动、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同时在保障村民基本权利上,还完善了村民会议、村情民意恳谈会及“三级民事委”等形式,切实保障了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基本权利。
3 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的现实梗阻
3.1 主体思想认知较为薄弱
从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情况来看,当地农村地区的主体在思想认知上对基层治理了解较少,重视程度不够。他们较少安排专业人士下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也较少组织村民集中开展基层治理教育培训,致使村内群众的治理意识较为薄弱。同时,农村主体大多是以务农为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养殖等活动,对于乡村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不够重视,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入,因此,治理意识相对薄弱。
3.2 基层治理技术手段单一
当前,洛阳市部分农村地区基层主体的治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比较单一,仍然以传统的人力管理为主,对大数据、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等平台了解不多,较少采取多元化、智能化的措施推动基层的信息化治理改革工作,影响了社会治理成效[7]。同时,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冲击,许多农村地区虽然已经增设了数字党建、云党课等平台,但是在管理手段上仍然采用传统的口口相传、开会研讨等方式,使得線上平台成为形式化的管理工具,未能将其灵活运用,影响了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显现[8]。
3.3 基层治理政策落实度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关于扎实推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政策持续推出,但这些政策在各地区农村的落实效果确参差不齐,直接影响了农村基层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以河南省洛阳市为例,当地政府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农村基层治理的政策文件,但其具体的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基层管理者也未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只是片面套用其他地区的优秀治理做法,导致治理效果不佳,政策落实的准确度有所偏差。另外,基层治理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格局,进行精细化管理,但是当地部分农村地区的工作开展仍然采用传统的模式,对政策的落实度还有待提升。
3.4 基层治理人才较为缺乏
城市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的虹吸能力,但同时也给农村地区的人才资源造成了不利影响,农村与城市在高素质人才方面呈现出比例失衡的状态。从201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来看,洛阳市常住人口占河南省人口的比重在不断增加,农村外流指数不断上升。这说明城市吸引流动人口的力度和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地区人口逐渐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农村地区多数为留守老人和儿童,这部分群体在基层治理方面缺乏专业知识和过硬的管理技能,很少参与村内事务,也很少对村内干部的管理事务进行监督和参与,长此以往,不利于基层治理的科学合理发展。
3.5 社会主体联动效果不足
各项活动的落实需要依靠社会主体的有力支持,如此才能持续提升社会工作效能。但洛阳市部分农村地区在开展农村基层治理过程中,虽然积极发挥了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但是在多元主体的联动合作上却存在不紧密的问题。一些企业、团体机构等社会主体对农村基层治理的了解不够深入,对相关部门开展的治理工作配合度不高,致使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进展缓慢。而且当地企业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也不高,村企联动效果不明显,不利于农村基层治理效率的提高[9]。
4 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
4.1 注重基层群众教育
乡村振兴背景下,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工作还需注重加强基层群众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思想意识。具体来说,基层组织可定期在村内组织一些关于基层治理的政策宣讲会、理论主题教育、有奖竞赛等活动,重点围绕村内存在的生态建设问题、村风村貌建设问题、社会治理问题、经济发展问题等情况进行讨论,对提供可行建议的群众给予鼓励性奖品,与此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思想教育培训活动。同时,还可邀请专家学者下乡开展社会治理的政策解读活动,为群众解决一些关于治理上的困惑和难题,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满足基层群众的现实要求,增强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
4.2 推动数字化治理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浪潮下,社会各领域都开展了数字化改革之路的探索,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也不例外。洛阳市农村地区在基层治理工作中,需创设“数字+”的治理新形态。比如,可将每次的民主协商结果公示于村内微信公众号、村级官方网站中,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推动民主协商工作的智慧化发展。同时,依托大数据开展村内日常事务交流,以“共享党课”为抓手开展在线学习、线上讨论、共享学习等活动,提升群众对数字化基层治理的工作热情;要着力研发村内统一的移动终端、办公OA平台等多媒体终端媒介,实现治理资源的快速优化与配置,推进乡村治理的信息化发展。
4.3 构建监督机制
从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部分农村地区的群众学历水平较低、对治理工作的认识度不够、对村内事务的执行度和完成度也不高,致使基层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显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地区还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村“两委”需落实监管效能,对乡村产业、公共服务、生态宜居、民风民俗、权益保护等做好制度宣讲和法规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以此在村内构建良好的监督氛围。同时还可借助数字技术,将管理者的任务、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中,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另外,村“两委”干部还可以组织定期的村内轮值,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村规民约、违反村民自治制度的行为,以此强化农村的基层治理效果。
4.4 培育复合技能人才
培育农村治理人才是农村开展基层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来说,一方面需要培育好农村现有人才队伍。比如,基层干部应定期组织村内种粮大户、留守的青壮年群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等课程;邀请农村有威望的老人作为监督者和引导者,带领群体实现自主管理。另一方面,基层干部还可与社会企业、高校等主体合作,吸引外来专家学者、专业骨干下乡为群众普及基层管理的一些政策和举措,重点培育农村青壮年群体,以此来聚集农村人才力量,补齐农村人才不足的短板,切实解决治理人才短缺问题[10]。
4.5 调动社会主体参与
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程,与社会发展联系十分紧密,因此,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离不开社会多方主体的关注和支持。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相关部门可创建补缺模式、协同模式与替代模式三种治理方案,对于基层治理人才缺乏岗位采取补缺模式,针对人员较为集中的治理工作采用人员协同模式,针对重岗要岗采用替代模式。如此能有效应对不同的基层治理难题,解决社会问题,优化主体治理效果。
5 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加快,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基层治理现状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这不仅推动了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同时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乡村振兴背景下,洛阳市农村基层治理的目标也在不断变化,面对这一场治理攻坚战,洛阳农村相关部门应该抓住时代发展的机遇,将多种技术与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坚守建设乡村的初心,持续探索乡村振兴的新方法和新渠道。
参考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洛阳市将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城市[EB/OL].(2020-03-18)[2023-12-18].
https://www.henan.gov.cn/2020/03-18/1306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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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3年洛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洛阳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路径研究”(2023B279)。
作者簡介:薛荣娟(1986—),女,汉族,河南偃师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乡村振兴、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