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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特征·价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三维审视

2024-05-08郭红军杨君尧

学习论坛 2024年2期
关键词:價值逻辑特征

郭红军 杨君尧

[摘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100多年征程中探寻到的民主新路,蕴含丰富内涵。从逻辑之维审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蕴含缜密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从特征之维审视,内生性、创新性和超越性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显著特征;从价值之维审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举措,是对人类民主政治形态的新开创。从逻辑、特征和价值的三重维度上深入审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是深化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优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擘画中国式民主宏伟蓝图的必要之举。

[关键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逻辑;特征;價值;三维审视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24)02-0005-11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现代化的显著标识,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价值追寻。在求索民主的漫漫征程中,中国共产党探寻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崭新路径,使中国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彰显出不可比拟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迈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深刻凝练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和重要价值,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纳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勾绘出中国民主政治未来实践的远大图景,为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创新发展预设了广袤空间。因此,从逻辑之维、特征之维和价值之维深入审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是深化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擘画中国式民主宏伟蓝图的必要之举。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逻辑之维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蕴含缜密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从历史逻辑观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中国共产党民主探索的四个主要阶段;从理论逻辑观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实践提供了科学指引;从实践逻辑观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制度建设回应了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现实需求。通过梳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三重逻辑之间的内在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脉络得以明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遵循得以明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功效得以明了。

(一)历史逻辑: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民主探索的四个主要阶段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探索历经四个主要阶段,初步探索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曲折推进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恢复拓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虽未直接使用过“协商民主”这一概念,但在创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根据地政权建设、调整各民主党派关系等实践层面已经为协商民主的初步探索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协商议事、协商决策、协商做事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积累的宝贵经验被中国共产党广泛运用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新中国成立后的八年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逐渐走向成熟与稳定,在制度设立、机构完善、法律颁布等多元化渠道中顺利推进,使国民经济的恢复稳中向好,使民主政治生活的面貌焕然一新。但后来,由于错误判断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加上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受阻,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陷入低谷。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及时拨乱反正,不仅搭建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协商平台和协商渠道,积极恢复统一战线工作,在现实维度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回归扫除了障碍,而且对民主的相关概念作出了详细阐释和明确界定,在理论维度上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立足时代发展大势,回应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现实需求,在多个层面拓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场域,不仅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以协商民主理论助推时代发展,而且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凝聚社会共识,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效能的转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再局限于先前的政治领域,而是发展成为实现社会良善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在国际社会增强中国民主话语的声音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实现最真实的人民民主成为中国共产党亟须回答的时代命题。对此,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论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进行了清晰界定,这不仅是对过去协商民主概念的精练总结,清晰地锚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方位,明确了其重要任务就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指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现实归宿,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内在要求,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理论逻辑: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实践的科学指引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探寻民主、追求民主、实现民主的100多年征程中求索到的科学理论,迥异于西方自由主义框架下的民主范畴,具有独特的理论优势。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精髓,统一战线理论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内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立场。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精髓。“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2]。资产阶级民主是资本积累与扩张的产物,集中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民主只是作为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的政治工具而存在,人民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民主,要彻底实现人民民主,就要“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3]。但是,对于初登历史舞台的无产阶级而言,单枪匹马的斗争难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为壮大无产阶级阵营的力量,达到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目的,真正实现最彻底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不仅要谋求自身的解放,还要解放所有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故而应广泛地寻找盟友,“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联盟”[4]。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重视协商的。无产阶级通过协商来争取权利、实现人民民主的观点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精髓,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因为在革命斗争中团结一切革命的阶级,不断增强自身力量,才赢得了革命的最终胜利。

统一战线理论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内容。具体来说,统一战线理论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积极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拓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论是海外华侨还是国内民众,只要是追求国家独立、民族复兴和人民解放的爱国志士,中国共产党都乐意与之合作,以此增强革命力量,共同推翻“三座大山”。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总之只有人民的联合力量,才能战胜外寇,复兴中国,舍此再无他路。”[5]第二,夯實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目标任务不尽相同,但都是我们党开展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载体,在不同时期均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统一战线理论拓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和夯实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才能够在战争年代克敌制胜,同社会各界人士共绘协商建国的宏伟蓝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广汇民智、广集英才,不断取得一系列辉煌成就。

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立场。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6]。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求中国共产党人以平等包容、开放大度的胸怀去听取广大基层群众的声音,提高决策施政的科学性与民主性,营造平等、公正、良好的政治生态,搭建种类齐全、形式多样的协商平台和协商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民群众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自由表达利益诉求。唯有如此,党政机关才能真正做到知民所忧、解民所难、予民所需,从而有效化解党群矛盾和解决群众内部分歧,更真实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利益。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价值理念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来源是相通的,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遵循的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是一致的。二者在内涵上高度契合,互为依托,相得益彰。

(三)实践逻辑:以制度建设回应了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现实需求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之所以被广泛运用,一方面在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契合了中国式民主政治的发展需求,二者在价值取向上不谋而合;另一方面在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不同历史时期用于解决政治难题的理论工具,并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著名的“三三制”。“三三制”作为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充分结合的制度,为中国共产党最大限度地凝聚抗日力量、争取抗日战争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早期中国共产党建立协商民主制度的成功尝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政体上根本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人民不再是千百年来王朝兴衰更替的旁观者,而是第一次成为国家建设的“主人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搭建了一个广阔开放的平台。这两种制度不仅标志着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趋于成熟和稳定,而且指明了未来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方向和归宿。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意识到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不仅是规范公共权力行使、规避“法不制权”等不良现象的重要屏障,而且是推进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诚如邓小平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7]为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确保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党中央相继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作出了新的规定,制度化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未来建设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洞察世界形势的风云巨变,与时俱进地对我国民主政治理论进行创新发展,锐意进取地持续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层面不断取得令人欣喜的丰硕成果。在制度的顶层设计方面,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既指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也阐述了其重大价值、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为广大人民群众行之有效地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8]。在基层制度安排方面,地方政府和群众组织根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出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基层协商实践形式,形成了许多典型案例,如浙江民主恳谈会、北京居民议事厅、贵州院坝会等。这些成功实践,不仅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多样化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而且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谱系的形成提供了崭新思路,民主政治构成要素之间的衔接更为融洽,中国式民主发展迸发出源源不断的活力与生机。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征之维

中国共产党在100多年民主政治实践中探索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新路,内生性、创新性和超越性是其显著特征。具体而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华传统协商文化的深厚土壤。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重要地位、实践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了新的诠释,并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彰显出不可比拟的内在优势,在实质和形式上实现了对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超越。

(一)内生性:根植于中华传统协商文化的深厚土壤

岁月悠悠,文化传承川流不息。中国肥沃的文化土壤培育了丰富的协商文化因子,大一统文化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根植于中国的重要条件;民本文化中以民为贵、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取向不谋而合;和合文化构成了中国儒释道文化的关键核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汲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分的重要源泉。

秦始皇结束了战国以来诸侯割据、攻交频繁的历史乱局,建立了第一个封建君主制国家,各民族在文字规范、疆域认知和思想共识等方面实现了高度统一,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了体现。尽管中华民族也屡经政权更迭、外敌侵略的苦难,但分久必合,大一统文化始终是历史浪潮滚滚向前的主旋律。大一统文化孕育了中国人民的集体主义观念,“同舟共济扬帆起”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优秀价值理念已经成为铭刻在中华儿女骨髓里挥之不去的烙印,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行要求协商主体具备强烈的集体责任感,在平等的沟通、对话和协作中形成团结统一、和衷共济的紧密整体,齐心协力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画出社会价值的同心圆。就这个意义而言,大一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对集体主义的价值诉求是高度吻合的,大一统文化的思想依托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一定基础。

民本文化源远流长,沉淀于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早在商周时期,周文王就以“敬天保民”作为施政的基本理念;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和孟子作为民本文化的集大成者,在长期战乱中深刻意识到人民对于国家存亡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了“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以及“民贵君轻”等经典论断;荀子则形象地用水与舟的关系比喻人民同君主的关系,写下了“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千古名句。民本文化本质上就是以民为贵、以人为本,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秉持人民至上的崇高理念,强调作为自觉的历史活动家的人民群众正是历史创造者[9]。中国共产党人要做人民群众的忠实服务者,而不是当“官老爷”和瞧不起群众。因此,无论是民本文化中亲民、爱民、保民的施政理念,还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秉持的人民至上价值观,都把人民群众视为立国兴政的根本载体,二者的现实旨归本质上是一致的。

和合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永葆生机和活力的关键内核,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华大地汲取养分和根繁叶茂的重要源泉。和合文化以“和而不同”“天人合一”的哲学底蕴为依托,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求同存异、包容互惠的基本精神高度契合。儒家推崇和谐的价值观,要求人们提高内在的精神修养与道德水平,强调在处理社会关系与利益矛盾时做到“推己及人”“以和为贵”,力争实现和而不同的和谐社会。道家和释家主张“天人合一”,即不采取外部手段去干扰自然的发展,以无为而无不为的方式实现万事万物的平等共存、平衡发展。但是,中国传统和合文化并非寻求简单的同一性,而是在承认社会差异与矛盾存在的基础之上倡导建立包容互惠的良善社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汲取了和合文化中的协商因子,既尊重个体差异,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又推崇社会“美美与共”的宏大愿景,在“存小异”中“求大同”,兼顾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仅延伸了传统和合文化的适用空间,而且对当代中国多元一体的发展作出了有效回应。

(二)创新性:锚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政治方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协同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发展取得了令人欣喜的瞩目成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而存在,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重要地位和实践方向的认识在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进程中不断深化和提高,实现了创新发展。

习近平提出了“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10]这一科学论断。“人民民主真谛论”打破了传统精英协商与大众协商相互对立的惯性思维,既彰显了人民大众参与政治生活的“主人翁”地位,也拓展了参与协商民主的主体范畴。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商民主的参与者主要是各党派和社会团体委派的代表,偏向于精英群体。改革开放后,协商民主的议题开始由参政议政向国家治理领域延伸,与之对应的,从精英到大众的主体拓展也成为协商民主演进的必然趋势。新时代,党中央重新识别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身份。社会精英也是人民大众的一部分,无论是社会精英还是普通民众,都是人民大众的成员,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力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既要充分发挥社会精英的引领性优势,又要让普通民众广泛积极参与其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11]。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全新认识和创新发展,实现了“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的有机统一,最终形成精英协商和大众协商并举同行、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良性互动局面,以此凸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人民性、广泛性、包容性与平等性相统一的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容的新拓展,具有强大的适用性和治理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洞察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变化情景,高屋建瓴地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地位作出了新认识。习近平强调,“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12]。“独特”一词意味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尽管借鉴了西方民主蕴含的有益成分,但其主要内容还是建构在中华传统协商文化因子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上的,包含丰富的中国元素,充满伟大的中国智慧;“独有”一词从历史视域出發,论证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实践中落地开花、生机勃勃的主要缘由,描绘了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生动图景;“独到”一词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效能得以充分转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现实意义在于能够有效应对民主政治生活中所出现的种种困惑,妥善解决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各种难题,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持续注入鲜活动力和提供强大助力。

广泛主体的积极参与,多层次渠道和平台的系统搭建,长期有效的制度安排,是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习近平强调,“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13]。“广泛”指参与协商的主体应是多元的。现阶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已经较为丰富,不仅包含传统的社会精英,也逐渐覆盖基层大众。现阶段协商工作的重点是如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协商,并确保协商的效率不降低、效果有提高。“多层”指协商渠道、协商平台的多样化。在信息技术兴盛的时代,网络平台逐渐成为民主政治参与和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场域,民众参政议政的意愿不断被激发,而传统的直面式协商(如民主恳谈会、协商座谈会、社区议事会)并不具备便捷高效的优势。因此,抓住信息技术兴起的时代机遇,打造开放、规范和快捷的网络协商场域,是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时俱进、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度化”是民主政治永不褪色的时代命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离不开与之匹配的法律、体制、机制等,因此,应设计相应的制度、规则和程序等,使原来少数的、不固定的、不成熟的协商方式向普遍的、稳定的、成熟的协商模式转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未来实践要紧密围绕广泛化和多层化的发展需求,坚持制度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构建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

(三)超越性:实现了民主实质与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政治的探索中不断取得新成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是在长期民主政治实践中淬炼出来的新式民主形态,也是超越了几个世纪以来西方民主范式的全新理论。如果把民主比作一枚硬币,实质与形式就构成了硬币的两面,那么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既没有在理论上实现对民主实质的回归,也未能在实践上彻底破除形式民主的藩篱。在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比较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实质内涵、实践形式两个方面证明了其独特的内在优势,实现了民主本源价值的提升。

西方自由主义民主起源于海洋文明,脱胎于雅典城邦民主,嬗变于英法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凸显于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伴随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扩张蔓延至世界各地,并在欧美学者对其理论的精心“修饰”和“美容”下,营造了其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灯塔”与“权威”的假象。当代西方著名学者福山就曾笃定地将自由主义民主视为人类意识形态演化的终点[14]。但是,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是对人民主权论和代表制民主理论的阉割和驯化,掩盖了“通过多数人选举来实现贵族政治和精英统治合法化的本质”[15]。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人类政治文明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必然决定了对民主道路的选择不是千篇一律的,只有回归到民主的价值本源上去认识不同形态的民主,才能避免陷入理论窠臼和路径依赖的思维陷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主范式,在生成之初就迥异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是其独特的理论标识,中国民主政治现实是其实践的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长期的民主探索是其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平等、团结、合作为基本理念,以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要特点,以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统一战线理论等作为支撑,积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协商因子,从各维度、各层级和各领域探寻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勾画群众愿景的最大同心圆,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和推进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需求实现统一,使民主的价值本源得以还原和丰富。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对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实质和内涵的超越。

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主义民主,其选举对象无一不代言了资產阶级的利益,候选人常常在当选后摇身一变就成为资本在政治领域的话事人,“从而尽可能地维护其私有产权”[16]。无论是代议制民主还是选举制民主,“一选了之、一人一票”的民主评价机制必然导致“赢者通吃”和“马太效应”,在实践形式上排斥了底层群众的政治参与,忽略了人民最真实最迫切的权利诉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是结合了实质与形式的真实民主。首先,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7]。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是捍卫人民民主的最有力支持者,其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是最真实最有效最管用的民主。在国家制度安排方面,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协商制度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结构不可撼动的基石。在社会实践探索层面,“恳谈会”“议事会”“互联网+”等协商模式如同雨后春笋,广泛地镶嵌于人民的政治生活,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党政干部、基层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普遍共识。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不再受到资本的剥削和奴役,而是国家政权的主人,这就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创造了根本的社会条件,有利于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效衔接。再次,我国已经逐渐构建起一个全面、稳定、成熟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广大人民群众在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同时,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避了“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18]的尴尬场景。因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实践形式上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民主。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之维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顺应时代需求而不断创新的理论产物,不仅从本质上揭示了人民民主的真谛,而且在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历史进程中得以检视。具体来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举措,是对人类民主政治形态的新开创。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19]。中国共产党在100多年的奋斗中取得了丰硕的民主成果,在独立摸索中积累了宝贵的民主经验,在生动实践中实现了民主理论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当下政治生活的话语表达,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构件,既深刻总结了100多年来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经验,也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作出了新认识。

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探寻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式民主新路,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我们已经找到这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20]。新中国成立后,在协商民主思想的引领下,中国共产党同社会各方面人士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协商沟通,以和平赎买方式顺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摸索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模式,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参照示范。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多元利益诉求不断涌现,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日益高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在诸多维度生成了富有时代特色的发展特征[21],协商主体之维、协商客体之维和协商方式之维都在不断演化革新。但是,如何更好引导大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生活,使大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红利,催生了新的思考。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以不同形式的实践拓展和理论创新,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引入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轨道:一方面广泛设立各种协商机构和协商平台,鼓励群众积极开展协商实践,使协商工作从高层向基层延伸,协商行为从形式向实质迈进,协商规范从政策向法制转变,协商意愿从被动向主动转化[22];另一方面总结过去协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正确做法,以完善的制度安排形成固定的协商模式,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使之成为当下民主实践的普遍形态。

步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开启了欣欣向荣的盛世华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迎来了健康发展的机遇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契机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中国共产党只有紧扣发展主题,紧追时代步伐,对中国民主话语体系作出新认识和新发展,才能更好地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分享中国经验、提供中国智慧。2014年9月,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23]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结合其他民主形式,“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4],把协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细处,通过制度建设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获得更强的稳定性和更大的外延性,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各个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国各地有事协商、遇事协商、办事协商蔚然成风,其成功案例屡见不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逐渐成为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共识。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协商民主纳入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5]不同于西方民主及其背后的利益分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程序上涵盖选举、决策、执行和监督四个环节,以完整的民主链条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满足国家现代化发展需求、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三重价值取向的高度统一,塑造了中国式民主新样态。把协商民主载入党代会报告,不仅从制度建设的范畴上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理论遵循,而且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高度上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举措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华儿女矢志不渝的共同梦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识,其价值内涵同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向度高度契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强化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引领作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效能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对策和举措。

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的建构上具有本体论上的优先性和独立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的调整和组织建设的网络化,其社会价值引领、集体力量整合、国家形态重塑等政党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创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组织力量[26]。所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引领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但是,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情景中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公平、和谐等的内在需求,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所必须解答的问题,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化解这一难题的密钥。通过创新协商制度、拓展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优化协商程序、监督协商执行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协商,中国共产党强化了同各界精英、基层群众的密切联系,真正做到知民所求、解民所难、予民所需,进而能够及时审视自身工作的不足,改善党风政风,提高决策施政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牢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而始终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認同与衷心拥护。因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有利于集中党内意志,凝聚党际共识,巩固党群关系,而且有利于强化政党的引领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等诸多领域的治理都应以实现公正化、程序化、法治化为现实归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蕴含的善治、理治、法治等元素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通过制度建设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为平衡多元诉求、凝聚民智共识、规范公共权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首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平等对话和自由协商的常态机制整合了多元主体的利益偏好,让弱势群体的意愿表达享有一个长期稳定的传递渠道,从而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让人民群众可以更好共享发展成果。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求大同”为价值目标,以“存小异”为基本要求,因此,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框架下,社会共识和群众智慧能够在理性辩论和反复沟通中得以凝聚,从而夯实国家治理的群众基础。再次,公权力的使用必须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而“协商民主一个很明显的特色是重在程序设计,即对公权力进行明确的规范和约束”[27]。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一方面为公权力的参与提供了明确的程序与规则,使党政机关的权力运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使人民群众通过学习、了解,掌握了协商程序和规则,提高了人民群众自身的协商能力和政治素养,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商主体的理性包容优势,从而使人民群众更好地在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等环节参与其中,确保民主掷地有声、行之有效。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制度集成与技术赋能,在长期的实践应用中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效能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汇聚更大合力。第一,协商制度的系统集成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效能转化的前提与保障。在国家层面,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系列制度建设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协商内容能够始终紧扣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这一发展主题,始终秉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进而凸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鲜明的优越性和真实性。在社会层面,通过基层群众协商等形式的有序开展,各种协商模式之间的衔接互动更为流畅,不仅在不同层级、不同维度进一步提升了协商制度的集成化水平,而且通过总结地方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地通过制度设计形成可固定可推广的协商模式,从而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与强大的活力。第二,协商方式的技术赋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效能转化的重要途径。传统面对面协商具备公信力高、执行力强等显著优势,但在信息化智能化时代,民众愈加渴望和喜好高效、便捷、开放的协商方式,而通过网络软件协商、数据平台议事等新兴场域对协商方式进行技术赋能,民众可以打破时间、场景和规模的限制,更高效更便捷地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因此,通过技术赋能革新协商方式,可以有效吸纳多元协商主体,拓宽协商实践场域,实现协商参与权利的均衡匹配,降低在协商流程上的投入成本与时间损耗,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适应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对人类民主政治形态的新开创

异彩纷呈的人类文明孕育了千姿百样的民主形态。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民主也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有适用与否之别。中国共产党秉承人民本位的崇高理念,在探寻民主的实践形式和价值真谛上不懈努力,历经100多年的艰苦探索,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走出了中国式民主新路,开创了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

首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突破了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思维藩篱,坚持人民本位而非个人本位,是对民主理念的新诠释。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思想起源于洛克、卢梭、休谟等政治学家对个人本位的认知。他们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个人权利与生俱来,且神圣不可侵犯,政府只扮演“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制止我们的恶行,从而消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28]。但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产阶级政府必然受到资本的侵蚀,执政者在个人本位观念的影响下极容易丧失克己奉公的初心,進而走向谋取私利的歧途,执政者权力与人民权利无法实现平衡协调,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会不断下降,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也会逐渐萎靡,自由主义民主最终会陷入空有其表、华而不实的困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摒弃了个人本位,坚持人民本位的崇高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指导,以政党关系学说、统一战线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为理论构件,并积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爱、保民等有益思想,广泛吸收各国民主的思想精髓,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有机结合,做到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使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中转化为生动的民主形态,使党、国家、人民群众凝聚成为利益趋同的有机整体,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形式窠臼,坚持民主集中制而非分权制衡体制,是对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新结合。从民主的运行来看,西方民主推崇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企图通过形式上的“伪民主”来掩盖其反民主的本质。以美国民主为例,尽管其在形式上实现了民众一人一票的普选权,但在计票环节却采取“赢家通吃”的规则,这违反了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选举结果也不能获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可与信服。分权制衡体制下的国家权力机关,也经常出现互相“使绊子”“穿小鞋”的现象,而一旦发生权力间的扯皮,民主运行就会陷入高效无民主、民主无效率的旋涡,人民的权利就得不到有效保障。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以捍卫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长期执政的合法依据,从身份定位上超越了西方政党只代表部分精英利益的狭隘性。“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整体,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不良现象,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29]。民主集中制下,民主提议能够得到积极响应,民主决策能够得到坚决执行,民主工作能够得到完善监督,民主效能能够得到及时转化。这样一来,民主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表达,其真实性与有效性在完整的民主链条中得到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也需要以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的制度依托,要坚持协商先于决策,在广泛听取、收集、整理、讨论社会各方意见后,再以固定的审核程序达成最大共识。相较于西方形式民主对少数人意愿的漠视与忽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允许和鼓励少数人意见的提出,并以其他方式或途径进行反映和申诉。因此,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了最真实最充分的反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形式上保证了民主的完整性和充分性。

再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消解了欧美民主话语的霸权,坚持全人类共同价值而非“普世价值”,是对未来人类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展望。曾几何时,欧美国家自诩为民主政治的“教师爷”,以霸权政治在国际社会强制输出资本主义民主,并傲慢地叫嚣:“无产阶级专政要比资产阶级专政更民主的论证是不能够成立的。”[30]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则是对此作出的强力驳斥。“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共产党历来不信奉“普世价值”,向来主张任何理论只有根植于本国的实际情景,才能落地开花、生机盎然。中国共产党立足时代发展大势和世界格局变动,基于自身100多年来对民主探索的成功经验,不仅创新和发展了民主权利的内涵,而且坚定主张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用协商推动世界发展。中国共产党以民主捍卫国际公平的做法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构建自身民主话语体系的重要参考。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将协商民主理论嵌入国际治理体系,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治理的宏伟目标,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国际协商的基本准则,以“一带一路”倡议等为国际合作的实践载体,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强调的交流互鉴、合作共赢、和平发展等理念,在国际治理的维度上还原了民主的本来面貌,增进了世界人民对民主理论的深刻认识,为国际社会秩序的转型与革新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指明了人类政治文明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四、结语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科学、管用、有效的,实现了民主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实践指明了发展方向,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不可比拟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回顾历史可知兴亡,立足当下可定方位,展望未来可预得失。通过梳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逻辑,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显著特征,探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价值,描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三维视图,可以揭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纯粹的抽象概念,而是解决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问题和困惑的科学理论和实践工具。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坚定政治原则,以党的领导作为开展民主工作的根本前提;坚守理想信念,以人民至上作为践行民主理论的价值取向;坚持问题导向,在民主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扬创新精神,在民主制度安排上不断创新,从而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行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只有如此,中国共产党才能够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方向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相一致、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向相契合,进而为世界各国的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为开创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筑牢民主政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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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曼]

[收稿日期]2023-12-08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探索和发展协商民主的历史进程及经验启示研究”(22AKS01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1.郭红军(1973— ),男,河南平顶山人,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共产党人“心学”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端智库研究员;2.杨君尧(1999— ),男,贵州兴义人,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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