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域开发区建设及升级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
2024-04-30■史婕
■史 婕
山西在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的过程中,必须用好转型发展关键一招,而转型发展必然离不开开发区这一主战场。迄今为止,全省开发区数量达到93 家,包括6 家国家级开发区。93 个县(市、区)已布局开发区,朔州、晋城、阳泉、长治四市率先迈进了“一县一开发区”行列。近年来,山西省开发区取得了一些发展成就,但是与其他兄弟省份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跳出山西看山西,比照省内外先进开发区,山西省开发区也积存了诸如功能定位不准、动力活力不足、质量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和矛盾。持续深化改革,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既是任务、也是要求,既是责任、也是使命,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也是山西省开发区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山西省开发区改革现状及意义
截止2022 年底,全省共有93 家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共计7911.66 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4.9%。其中,工业类71 家,现代农业类14 家,生态文旅类8 家。开发区数量逐年上升,影响开发区发展的面积缺少问题进一步改善。全省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开发区建设中成效明显。2022 年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备案项目2121 个,实行“承诺制”项目1159 个;2022 年出让“标准地”505宗、出让面积3.52万亩,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4.7%、22.6%;完成代办事项4849 件,比上年同期增长76.1%。
(一)“三项改革”不断深化
1.成立工作推进机构。为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以下简称“三项改革”),“三项改革”工作推进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数据及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工作职责为,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三项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共同推动开发区“三项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三项改革”相关政策,推进解决改革存在问题。
2.开展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全面调研工作,对全省开发区“三项改革”集成推进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查找改革存在的问题,对集成推进的堵点、难点,进行清单化管理,逐一解决破除。
3.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结合省委开发区工作重点督查反馈问题,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三项改革”有关法规、政策的漏洞、空白和不科学之处,根据实际情况对法规、政策进行修订,制定了一批新政策,着力打造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
4.组织改革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三项改革”专项培训,由相关厅局工作人员组成讲师团,解读“三项改革”相关政策,提高开发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和掌握水平,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图1:山西省各类开发区数量(截止2022年底)
图2:2017-2022年山西省累计开发区数量(截止2022年底)
(二)“三化三制”改革持续推进
1.以立法引领保障改革。为推动山西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保障开发区建设工作有法可依,2019 年山西省人大出台了《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涵盖开发区规划建设、设立变更、开发合作等方面内容,为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撑。
2.以政策指导规范改革。为完善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政策体系,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指导意见》等10 余项政策,明确目标要求,理顺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改革,建设专业化队伍,执行薪酬绩效制,激励创新发展。
3.以试点带动探索创新。坚持用科学方法推进改革,采取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开发区管理运营改革,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2018 年,以潞城经开区为试点,由潞宝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运营改革;2021 年,山西省选定18 个有基础、有特色的开发区作为试点,实施“管运分离”改革。2021 年下半年,山西省开发区全部推行“管运分离”改革。开发区主管部门每年总结经典案例,复制推广优秀经验,点面结合推进改革工作。
4.以调度推进改革落实。自2019年起,山西省定期跟踪通报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情况,督促新设开发区次年基本完成“三制”改革,2022 年前批设的开发区已全部完成。另外,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还跟踪推进开发区制定招商政策、组建招商队伍、编制招商图谱等“十个一”基础工作,提升了开发区专业化、市场化整体水平。
5.以考核激励深化改革。2020 年以来,山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山西省商务厅每年调研“三化三制”改革、经济建设、目标考核等情况,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绩效工资总量挂钩。省商务厅将开发区创建国际合作园区、利用外资等工作列入考核加分事项,调动开发区持续深化改革的积极性。近三年,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呈逐年增长态势,以不到2%的国土面积,吸引了全省一半以上的外资。
(三)山西省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的意义
1.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山西要实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离不开开发区这一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近年来,尤其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以来,开发区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被省委、省政府定为重要战略举措。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多次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开发区问题,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开发区改革创新的要求,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把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完善空间布局、深化“三化三制”改革作为“关键领域改革”的重要工作作出部署。
2.深化内陆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的需求。开发区是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当前,我国正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各省在深化改革的同时,竞相加快开放步伐,利用外资积极打造各类开放平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充分释放制度红利。因此,山西抓住内陆地区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有利条件,通过对省内开发区提质升级,加快开发区建设,充分利用好比较优势,赢得经济发展主动权,提升自身竞争实力,提升全省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抢占对外开放制高点。
3.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开发区是转型综合改革的主平台,山西要落实国家使命和国家战略中的责任担当,实现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更要利用好开发区这一转型综合改革的主平台。作为世界性难题的资源型经济转型,也是包括山西在内的我国资源型地区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山西只有努力把握新一轮机遇,充分发挥转型综改试验区等省内开发区建设的战略牵引作用,大力培育竞争新优势,才能实现后发赶超,突破资源型经济桎梏,走出一条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促进山西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二、开发区改革创新仍面临瓶颈
近年来,山西省开发区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开发区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在产业转型、体制机制、领导班子等层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我国其他兄弟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三制”改革不够彻底
一是关键管理权限下放不充分。按照相关规定,中层及以下级别干部应由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选聘。然而,目前大部分开发区科级干部任免由所在县县委决定,只有少数开发区下放了开发区中层干部任免权限,且仍然存在开发区任命的干部调出任职时,职级身份不被认可等问题。人事权、财政权等关键管理权限未下放,导致开发区自主权限不足。
二是空编超编现象并存。2022 年前批设的88 个开发区,管委会编制4031 个、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231 个,现有正式人员5762 人,超编9.5%。有的开发区超编问题严重,如运城经开区超编465.9%、绛县开发区超编243.3%、大同经开区超编152.8%。另外,某些开发区存在空编现象,23 个开发区正式人员不足编制数的80%。
三是工资绩效制执行不深入。开发区绩效工资存在发放拖延的问题,截至2022 年11 月,有6 个市未发放开发区前年绩效工资。经相关部门督促,5 个市于去年底前发放,长治市于今年初发放。此外,23 个开发区存在平均化发放绩效工资问题,绩效工资未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不能发挥对干部的激励作用。
四是开发区干部交流不顺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开发区的干部,保留本人档案身份,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干部调离开发区时,可以按原档案身份办理调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区干部到一定年龄后不能调回公务员队伍,干部交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明显。
(二)“三化”改革仍不深入
一是招商团队专业化水平不高。部分开发区招商团队专业度不够,宣传推介、项目策划等工作水平有限。有的开发区对产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布局知之不多、缺乏研究。
二是市场化运营改革不深入。开发区引入社会投资和专业园区运营商,是加快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实行“管运分离”的开发区中,大部分为自行成立运营公司,其中37 个未明确具体改革措施,运营公司管理不规范、市场运作水平低、投融资能力不足,未发挥撬动社会资本、借力招商、提升规划运营水平的作用。
三是选聘高级管理人才不主动。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高级管理人才,是提升开发区专业化水平的有效方法。目前全省只有23 个开发区通过市场化途径选聘了管理人员。
(三)“三项改革”缺乏耦合效应
开发区“承诺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保留的审批事项仍然存在审批流程多、时限长的问题;“标准地”区域评价推进不平衡;“全代办”服务范围向企业全生命周期拓展不到位。“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集成耦合效应不强,改革衔接不到位,监管机制仍需完善。部分开发区缺乏承接授权能力,缺乏相应人才和工作机制,“应领尽领”不到位。部分开发区服务意识依然不强,缺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主观能动性。
(四)其他重点领域方面
1.“标准地”改革推进迟缓。一方面,标准地实施范围有限。在全省93 个开发区中,新荣经开区出让14 宗排宗数第一,清徐经开区出让1929.8 亩排面积第一。有54 个开发区“标准地”出让为零,12 个开发区去年至今没有出让一宗“标准地”。另一方面,开发区存在区域评价不完备问题。有的开发区对不同类型产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招引项目质量不高。有的“标准地”项目已经开工,“三通一平”仍未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滞后,根据开发区反映,征地拆迁等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及部门,协调难度增大,影响了投资主体的信任度。
2.班子成员缺位,年龄结构老化。目前,尚有25 个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未全部配齐,未到位成员35 人。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超50 岁,45 岁以下人员不足20%,部分开发区领导干部年龄偏大,个别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突出,平均年龄甚至达到58 岁。75%以上的领导干部来自县(市、区)、乡镇岗位,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但缺乏开拓创新、发展新兴产业的思维和能力。
3.产业同质化问题明显。各类开发区虽然数量增多,但是产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开发区产业定位趋同,主导产业不突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有待提高。目前,全省93家开发区中,主导产业定为新材料的有36 家,装备制造的有32 家,现代煤化工的有22 家。
三、打造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升级版的路径思考
打造山西开发区建设升级版,需要提升系统集成水平,打好改革组合拳。从深化“三项改革”、全面依法赋权、创新运营模式等方面强化全面赋权;从深化拓展“三化三制”改革成果、复制推广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强化激励约束。
(一)强化全面赋权,不断创优营商环境
1.全面深化开发区“三项改革”。
(1)全面深化开发区“承诺制”改革。开展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改革试点,加快出台“承诺制”改革操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高信用监管质量。本着“宽审严管”的原则,对开发区企业已承诺事项,进一步规范要求,加强监管;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限时并联完成,减少时间、提高效率;对保留审批事项,积极探索,尽快纳入承诺范围。全面梳理各行业项目审批服务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平台融合贯通,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履行承诺的约束,并将监管信息、企业承诺信息和履行承诺信息报送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全面深化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加快“标准地”涉及区域评价工作进程,倾力实施“熟地”招商,不断提高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例。制定出台“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技术指导,优化提升“标准地”出让标准、流程。探索设立省、市两级“标准地”改革周转资金,用于支持各开发区“标准地”的区域评估、征地、养老保险补贴等费用,待“标准地”出让后归还周转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财政独立核算,多渠道解决“标准地”建设资金问题。依照开发区类型和项目建设需求,明确“标准地”建设标准,建立“标准地”分类统计办法和认定机制。
(3)全面深化开发区“全代办”改革。实施全过程代办领办,细化完善相关服务制度,进一步细化代办事项清单、工作流程、服务标准,高标准兑现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做好项目的全流程服务和全要素保障,按要求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梳理、编制全代办服务流程图,领办代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清单等,对全代办的前置条件、工作流程和服务要求等进行合并精简优化,做到领办代办工作有标准、有清单、有时限、有台账。
2.推动全面依法赋权。推动向开发区赋权再到位,完善开发区承接授权配套机制,畅通开发区接受审批新规和培训渠道,切实提高开发区承接授权和领办代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发区“全代办”提供保障。全面优化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加大科技、制度、人才、土地、财税等政策对市场主体的供给能力。
3.持续创新运营模式。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营模式,支持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开发区公共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开发区中建设投资,积极尝试企业运营特色产业园,持续合作办园的发展模式。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展开尝试,将市政道路建设、公用建筑建设和公园绿化工程等非经营性项目整体打包,寻求合作方,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项目专业咨询机构和社会资本方,采用“PPP+EPC(工程总承包+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建设园区非经营性PPP 项目。
(二)强化激励约束,激发体制机制创新活力
1.深化拓展“三化三制”改革成果。持续深化开发区“三制”改革,鼓励开发区探索更能适应新发展形势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开发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任期制,明确任期工作目标,全面开展领导班子任期考核,明确到期后续任条件和工作要求。强化激励约束,严格绩效工资管理,按照全省开发区年度考核结果足额兑现绩效工资,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现优劣有别。深度提升“三化”改革水平,加大管运分离和市场化改革力度,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投资管理市场化”的开发运营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引入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鼓励开发区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助力产业加速转型发展。
2.推进转型综改牵引性集成改革试点。落实省委确定的在大同经开区、原平市、平定县、侯马市、祁县开展山西省市县转型综改牵引性集成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推进大同经开区、原平经开区、平定经开区、侯马经开区、祁县经开区5 个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科技创新、人次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引进、产业促进、财政金融等方面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突破性改革创新经验。
3.系统总结复制推广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全面总结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的发展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从精准招商引资、夯实项目建设、全力助企纾困、提升经济产出、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强化党建引领等方面总结梳理典型案例。
4.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持续做好做实开发区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常态化通报,逐月跟踪调度规上工业增加值等完成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分析原因、对症施策,做好对指标运行趋势的预判分析,提前谋划稳增长的务实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按月通报开发区重点工作进展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鼓励先进,督导纠偏。充分发挥省委常态化督导组作用,聚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督实导,推动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各开发区形成合力,解决制约开发区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营造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领导班子“有进有出、有升有降”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末位淘汰”制度,市、县领导升职降级与开发区考核结果挂钩,切实让考核“长出牙齿”、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