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五个民政”建设 奋力开创吉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4-04-30肖模文
肖模文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一系列务实可行的具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高质量发展战略,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体现了省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民政工作事关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全省民政系统将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全会提出的“要把创造高品质生活作为价值追求,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建设“五个民政”为载体,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更好地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大局。
一、聚焦共同富裕目标,着力建设“兜底民政”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民政工作在共同富裕中承担着兜底保障职责,影响共同富裕的质量成色。一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这是党的二十大明确的重要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结合省情社情特点,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打造了“建圈强链”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新模式。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落实中央和吉林省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扎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研究谋划过渡期后的制度安排,推进防止返贫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有机衔接。二是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综合保障能力。统筹做好低保提标与扩围增效工作,做到适度提标,应保尽保。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特别要加强对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三是全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广“智慧救助”模式,推进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功能整合,搭建资源共享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从改革认定方式入手,在全国率先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有效提高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度。
二、聚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着力建设“幸福民政”
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省民政厅将围绕幸福吉林建设,重点实施“四大民政幸福工程”。一是实施幸福养老工程。研究制定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老年食堂服务标准,开展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把建设100个社区老年食堂、实施8000户适老化改造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加大农村养老投入,支持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新建、改造和农村养老大院建设。继续支持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建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试点,提升机构服务能力。二是实施幸福关爱工程。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市(州)儿童福利院服务保障水平。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3年行动,持续推进“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强化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社区)儿童活动设施等阵地建设。三是实施幸福助残工程。进一步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确保应补尽补。积极推进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争取在年底前覆盖率达到50%。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四是实施幸福服务工程。持续深化婚俗改革,推动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尽快取得成果。开展吉林省第二届“传承好家风 简约新婚尚”主题活动,持续扩大婚俗改革影响力。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省内通办”服务范围,争取尽快实现“跨省通办”。做好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与群众安葬需求相适应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三、聚焦吉林全面振兴目标,着力打造“有为民政”
在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进程中找准定位,明确方向,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一是全力助力经济发展。发挥养老助残事业拉动内需、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继续推动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九大工程”,大力推进医养康养文养产业发展,深化拓展与外省的旅居养老产业合作,探索发展残疾人康复辅助产业,打造“婚俗一条街”,推动“银发经济”、助残经济、甜蜜经济等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行政区划在优化生产力布局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优化市辖区区划设置和县城设立街道工作,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高质量的地名公共信息服务。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服务企业、服务行业的作用,重点培育发展涉及新电商、数字健康、汽车制造、文旅康养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争取在互联网、光机电、数字经济、饮食文化等领域探索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组织协调各类商会到我省开展招商对接活动。持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主动对接重大战略。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全力服务我省就业战略。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创业就业、人才培育、扶弱济困、医护康养、社会治理、消费帮扶”等六大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对接依法治省战略,加快推动我省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立法创制工作,完善民政政策体系,提升民政法治化建设水平。
四、聚焦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着力建设“善行民政”
发展慈善事业是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一是健全慈善制度体系。根据国家《慈善法》修正进度,加快推进《吉林省慈善条例》立法进程,并研究制定落实的有效机制和配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吉林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二是加大慈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持续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全面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三是营造慈善氛围。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用好有关平台和阵地资源,大力弘扬“人人皆可慈善”的理念,为企业、个人、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多想办法、多搭渠道,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继续开展好慈善助医、助学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加大对特殊群体帮扶力度,打造吉林省慈善品牌。四是发挥福利彩票公益效能。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建设,强化公益福彩宣传力度,综合利用营销促销手段,提升福彩市场运维服务和规范管理水平,提高福彩销量。充分发挥福彩公益属性,支持养老、儿童、社会事务、残疾人补贴等社会福利项目建设。
五、聚焦民政领域风险防范,着力建设“放心民政”
发展是基础,安全是底线,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民政事业行稳致远。一是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民政领域思想文化建设,建好用好民政宣传阵地,讲好民政故事、宣扬“孺子牛”精神、提升舆情管控和应对能力,树好民政形象。二是加强相关领域监督监管。积极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保护好老年人权益。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防范社会组织领域的社会治理风险。加大对农村低保审批等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防止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生。三是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嚴格落实“两个根本”和“三管三必须”,针对民政服务机构弱势群体密集、安全监管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切实压实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加强建筑、消防、燃气、食品、卫生等管理,全力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李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