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温暖小屋”巧解家事“心结”
2024-04-26
在福州市中院二楼,有一间被亲切称为“茉莉姐姐”中心的小屋,与冷色调的法院外墙相比,这间温暖小屋的灯光明亮、布置温馨,墙上写着“倾听你的心声,述说你的烦恼”。每周有三个半天,福州市阳光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心理咨询师陈素敏都要到这里“坐班”,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心理咨询师,走进法院就是为了用自己的专业来解家事“心结”。
这个小屋被叫作“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茉莉姐姐”中心)。为了发挥非诉机制作用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切实化解,2020年以来,福州市妇联联合福州市中院在仓山区家事法庭试点设立了“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探索引入专业社工、法律和心理咨询力量介入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在此基础上,2022年进一步升级为“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在市中院和市妇联分别设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心理咨询室,建立诉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家事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等机制。
“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时候我们倾向于靠法律解决‘家事’”,但福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明燕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个感触,“家事案件走到法院这一步,当事人都对法律及后果有一定了解,更多的是放不下情感的羁绊和生活上的一些‘鸡毛蒜皮’,这不是通过法律能解决的,也不是调解能化解的,需要专业的指导。”
陈素敏也发现,在过往的辅导经验中,很多夫妻的情绪难以“消化”,所以咨询师的工作一方面是缓解当事人的情绪、不激化矛盾,另一方面也给法院法官一个切口,妇联、法院、心理咨询三方形成合力。
“把有限的资源锚定在矛盾最尖锐的地方”,负责二审审判家事案件的福州中院少年庭一年的案件上千起,并不是每一件都要移送到中心,需要一个协同高效的筛选和运行机制。
“中院的法官会筛选出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进行初步研判,确定矛盾干预的目标,随后转送给中心,由心理咨询师与法官一起与当事人沟通,实施家事辅导调解、心理咨询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刘明燕说,在判决后,妇联的“茉莉姐姐”心理咨询室还会对特定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闭环。
对于法官来说,“茉莉姐姐”中心最大的作用就是借力。“福州市中院主要面对的是二审上诉的案件,由于不服一审判决才上诉,所以此时矛盾已经非常尖锐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一级法官林菁菁说,二审案件不同于一审在诉前就有很多调解员介入调解,二审调解主要集中在诉中和诉后,调解工作过去全靠法官,现在,不管在专业性和精力上,法官都可以借力“茉莉姐姐”中心。
法院判决不是终点,最终执行才是重点,能够实质性化解矛盾而非“一纸空判”,这是“茉莉姐姐”中心的目标所在。
“茉莉姐姐”中心是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平台。刘明燕介绍说,该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资源,引进社工、心理、法律等专业团队力量,组建形成“法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力量+社会专业力量”的新型家事案件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多层次保障的暖心服务,凝心聚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据介绍,在“试点+提升”的基础上,福州建立了“133+N”司法领域家事案件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并在县区妇联和法院推广,形成了上下合力,推动形成“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的诉源治理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