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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换增量” 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2024-04-22李建军李晓乐

资源导刊 2024年3期
关键词:城中村村民

李建军 李晓乐

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城中村”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保障,一头连着城市发展。中西部欠发达农业城市“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社会治理、建筑安全、消防隐患等问题严重,急需实施改造。近年来,濮阳市委、市政府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抓手,紧盯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探索出切实管用的方式方法,促进了安置房建设、资金筹措、村民回迁等工作。

工作推进概况

濮阳市城区规划区内共有“城中村”120个,2011年以来,先后实施改造58个,实际完成17个,涉及拆迁农户54713户、村民226234人、集体土地45762亩,惠及群众3万余人。其中,华龙区有47个,已实施16个,实际完成9个;经开区有32个,已实施17个,实际完成4个;示范区有18个,已全部实施,实际完成3个;工业园区有23个,已实施7个,实际完成1个。从改造模式看,由政府主导实施改造的村庄有37个,涉及农户16761户、集体土地13601亩;由村集体主导实施改造的村庄有21个,涉及农户7851户、集体土地8253亩。

主要经验做法

领导重视,聚力攻坚。成立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城市更新指挥部,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市委常委领办重点项目制度,实施县级干部分包,建立联合督导考核机制,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奖励标准,加大惩戒力度,增强了责任意识。

多方联动,精准攻坚。市委、市政府建立城市更新例会制度,各区建立“城中村”改造常委会专题会制度,相关部门强化服务保障,形成推进合力。华龙区5村整合项目创新模式,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审批模式,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措施,为马呼“城中村”改造、五村整合等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了保障。

精心谋划,重点攻坚。市委、市政府以百城提质工程为引领,精心谋划“城中村”改造项目,统筹做好以文“化”城、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正确处理宜业和宜居、地上和地下、软件和硬件、新区和老区“四个关系”。积极探索自求平衡片区开发模式,谋划了北入市口片区、金桥片区改造和马呼、北里商、李家楼、宗昌湖、胡干城、胡村集、马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

突出民生,主动攻坚。“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群众,目的是改善民生,离不开群众支持。在安置项目选址上,选择地理位置优越、设施配套齐全的地块;在安置补偿上,不仅考虑群众居住,同时,考虑群众长远生活保障和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通过搬迁入住群众的示范效应,示范区西湖社区拆迁工作在没有现金补偿情况下,2个月完成了拆迁。

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资金平衡不稳。筹措改造资金、实现资金平衡是“城中村”改造的最大困難,对财政收入紧张的中西部欠发达农业城市来说更是难上加难。近年来,该区域财政收入和城市更新主要靠房地产,但住建部建科〔2021〕63号文件要求“城中村”改造应侧重公益和功能提升,改变过去以营利为目标的大拆大建。该政策的出台,对中西部欠发达农业城市的财政如釜底抽薪,保障财政供给人员的工资都困难,更没有资金去推进“城中村”改造。

主体定位不准。“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关键利益主体是政府、开发商和村民,村民和村集体是改造市场的供给方,开发商是改造市场的需求方,政府是改造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政府常常忽略公共管理职责,扮演的往往是争取利益最大化的经纪人角色,将自己定位在“土地财政”利益谋取者,把开发商供奉为改造工作的主导者、利益的创造者,把村民当成了改造工作纠纷的制造者。

政策落实不畅。“城中村”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了一揽子推进政策。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地方政府部分职能部门片面强调单位利益,忽略整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据调查,濮阳市主城区120个“城中村”的土地和房产均未确权颁证,建成区尚有40%左右的集体土地未征收。由于土地和房屋权属尚未确权界定,城建管理和执法无从下手,导致“城中村”违法违章建筑数量庞大,特别是建筑布局混乱,“握手楼”“贴面楼”等违法建筑普遍,社会治理、建筑安全和消防隐患等问题严重。

村民参与不深。由于政府、开发商、村委和村民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造成村民“被动式”参与多,在改造模式选择、方案设计、补偿安置、平面布置、安置面积、开发面积、过程管理等核心“决策性”工作上参与少,村民的核心主体地位未能真正体现。

有关思考和建议

多区统筹推进,财政倾斜支持。一是多区统筹资金平衡。抓住当前党中央关于“城中村”改造政策红利,建立多区统筹资金平衡机制,将多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统筹规划,统一核算,采取政府补助、灵活安置、异地容积率补偿等方式,使城区整体统筹资金平衡。同时,要积极采取增量开发与存量提质相结合,用增量开发激发“城中村”改造动力、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二是实施政策倾斜帮扶。鉴于中西部欠发达主体功能定位限制、经济发展落后和城镇化率低等现实情况,建议从国家层面给予倾斜政策,该区域“城中村”改造可以不执行住建部建科〔2021〕63号文件,以促进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同时,国

家层面拿出从该地区征收税金的80%,返还专项用于“城中村”改造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督查政策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引入督查机制,推动工作开展。要尽快梳理党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城中村”改造且仍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政策落实梗阻和难点事项清单,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坚持“刀刃向内”,通堵点、解难点,按照时序节点,督查落实,量化考核,推动“城中村”改造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见效。要优化营商环境,压实目标责任。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改造质量和项目推进情况为衡量标准,加快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区政府要把“城中村”改造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配合推进。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确权专班。严格落实城市建设、规划和用地等有关政策,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事前预防、协作配合、依法追责”的原则,加大“城中村”建设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存在交通、消防安全隐患,以及经评估确定为危房的建筑必须拆除。尽快成立“城中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专班,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严格法律,因地制宜”的原则,强力开展“城中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做到拆除一批、规范一批和确权一批。

货币灵活安置,分类处置土地。一是探索货币安置新模式。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探索“房票”安置新模式,打通安置房与商品房等价置换的绿色通道,提升房源品质,拓宽“房产超市”平台运转渠道,打破村、街、区的区域壁垒,杜绝新的“城中村”出现,满足拆迁户对安置房源的多样化需求。二是分类处置“城中村”土地。对于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的“城中村”土地,尽快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提升村民房地产价值,提高村民城改的积极性。对于剩余的“城中村”土地,鉴于大量集体土地未征收,以及土地征收工作困难等现实情况,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政策,大胆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产效益,增加群众收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低效闲置、乡村振兴缺资金、产业振兴缺土地等难题。

引导公众参与,注重文化留白。充分认识村民的主体地位,树立“公平自愿”的原则,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城中村”改造,既要做好城市建设的“大文章”,配套高品质生活需求的连锁店、大商场,也需要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擦皮鞋、修拉链、补鞋子、配钥匙、理发等“小修小补”留空间,让居民身边的一个个小店、小摊位灯火可亲,城市才能既有面子,又有里子;既有风度,又有温度,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者单位: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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