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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悬疑的世相观察

2024-04-18陈雅琪

湖南文学 2024年4期
关键词:杀人小说

那是1992年的一个清明,常德临澧县停弦渡镇的覆船村,一个14岁的少年杀死了他的父母。小说从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开始。《刹那》是一部小镇青年的成长史,其中暗含了少年“杀人—出走”的叙事模式。考察主人公周启森的成长轨迹,我们发现他在1992年父母双亡后,被一个澧县的女人收养,改名崔远,此后一直在澧县生活,长大后经营了一个影碟出租店,以此谋生。2004年郭跃失踪后,他来到常德,偶尔给康复中心的孩子们上音乐课。2008年赵蓉命案后,他离开常德,去往长沙,相继成为亲木月乐队和哭小孩乐队的吉他手。2014年橘子洲音乐节命案发生后,他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捕后自杀。周启森的人生在经历“镇—县—市—省”的地域跨越后,最终走向了死亡。时间倒回到1992年的那个夜晚,14岁的少年给自己的父母下了农药后离家出走,他本来计划北上去河南少林寺出家,向方丈忏悔自己的罪过。如果周启森顺利走到少林寺,这也许会成为一场救赎之旅。而按周启森给警察提供的说辞,他原本是想去深圳的。如果他真的南下到深圳打工挣钱,是否又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然而荒诞的是,周启森离家出走,走了一个晚上才发现自己只是走到了隔壁的澧县,甚至连省都没出。最后,周启森既没有走上救赎之路,也没有走上重生之路,可以说,周启森的出走是失败的,同时他的出走是被迫的,每一次离开都是因为杀了人。这种意义上的出走都是为了推动小说情节的发展,人物本身没有自主性。作者为周启森这个人物安排的命运就是被困在省内,他的出走动机并没有那么强烈。相比当代小说中小镇青年从乡村来到城市,挣脱命运束缚,走上成功之路的典型叙事,周启森是另类的,他挣脱命运的唯一方式就是杀人。

对于周启森来说,杀人是一种对抗方式。回顾他第一次杀人时的心理活动:“他想起打书匠讲《水浒》中的‘风雪山神庙,这夫妇二人真是奸恶的小人露了真面目啊!而自己是受辱的林冲,要是手里有那酒葫芦长枪,非得出去剜了他们的心不可!”此刻,他面对的仿佛不是父母,而是奸恶小人,而自己是被逼上梁山的林冲,正作为英雄惩奸除恶。周启森的每一次杀人都是为了守护,第一次是守护被辱骂的自己,第二次是守护美好的初恋,第三次是守护和自己童年经历相似的周沅,第四次是守护养母的女儿——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阿乙在小说《下面,我该干些什么》中也写了一个少年杀人事件:18岁的少年无目的地杀害了他的女同学。杀人背叛了伦理和制度,但又将折磨命运的石头变为反叛的工具,是一种与时间进行抗争的方式。同样地,在《刹那》中,杀人不是一个道德意义层面的行为,而是渺小个人在时代洪流中的无奈表达。在周启森的思维里,杀人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是个人力量无法对抗权力时的极端办法。小说中,作者借李猜猜之口,说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一段话:“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周启森就是那个拒绝长大的麦田守望者,他用孩童的天真之剑守护着被成年人破坏的童话乐园。但是,屠龙少年终成恶龙,凝视深渊者,深渊亦回以凝视。

此外,《刹那》也是一部城乡发展变迁史。小说不仅关注时代的人,也书写了很多时代的物。如上世纪90年代的边三轮、爬爬车、供销社,本世纪初的影碟出租店、公用电话亭、发廊、电脑室、因特网、“千年虫”病毒、SONY随身听,以及后来出现的共享单车、“城市玩家”游戏厅、比特币……这些历史物件作为一种触发器,引发了我们对那些年代的怀旧,营造了一种独特的氛围感。当然,贯穿小说始终的还有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如上世纪80年代的知青下乡,1998年的长江流域洪灾和下岗潮,2000年的悉尼奧运会,2003年的“非典”,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2012年的钓鱼岛事件,等等,都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集体经验和记忆。小说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拥有湖南生活经验的读者会从小说的细枝末节发现独属于长沙这座城市的特质和精神,那是一种平凡又伟大的平民意识和烟火气息。“嗲嗲”“逗霸”“摇铃子”等长沙方言无处不在,富油包子、牛肉粉、萝卜菜炖豆渣、酸萝卜牛百叶等吃食丰富着人物的日常生活,橘子洲、王府井百货、五一新干线、平和堂等真实的地名引导着读者穿梭在长沙的市井街巷。初读这部作品,很惊喜,有一种被激活的感觉。与很多作品写走向远方,强调与世界的联结不同,这部作品重回地方,试图重新找到一种独属于地方的文学经验。

除了时代感和地方性,《刹那》给读者带来的最直观的阅读体验是它通过视听语言构建出的影视化特质。作者擅长以精细的场面刻画与摹写增强画面感和在场感。小说中有这样一段对清晨小县城米粉店的描写:首先是一个大远景,某天清晨雪化的时候,地上污水横流,树上、电话亭的顶棚上都覆盖了积雪;中景摇到早餐店,骨汤的香味飘得很远,老板打开锅盖,白茫茫的蒸汽扑面而来;接着近景聚焦到围坐在桌前的食客们,他们正挑起筷子,端起碗喝着汤。小说文本本身也具有戏剧冲突和张力。小说开头一边是人声鼎沸的狂热的音乐节,一边是血腥的杀人案现场,场景表现充满了紧张感。此外,每一个章节的时空切换都非常清晰流畅,从2014年长沙音乐节到上世纪90年代临澧县停弦渡镇一户人家,到那时的澧县澧阳路,再到2004年临澧县公安局,等等,场景呈现多而不乱。再者,小说中对音乐的描写具有特别的意义,歌词与小说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情绪表达相得益彰。小说中多次提到的声音玩具乐队是成立于1999年的中国内地摇滚乐队,由主唱欧珈源、吉他手许屹/李哲、贝斯手胡凯和鼓手王咏组成。他们的歌曲具有很强的人文气息和复古味道,特别是他们的词作,深沉内敛,细心窥探,又全是悲剧的内核。音乐推动着故事的发展进程。当案件陷入迷雾时,他们唱着:“你站在最高云端上,俯瞰卑微生命。”“你到底是谁?”(《伟大说谎者》)当表现黎冰心的独立意识和对世界的认知时,亲木月乐队唱着:“渴望着,理想和爱。只看见,行走的梦貘与饕餮。你的世界都坏了,他们怪你没有好的世界观。”(《世界观》)对于杀手崔远,作者也通过他写给儿子的歌去展现他内心曾有过的善和那份隐隐涌动的温情:“我曾是悲惨世界里的浑蛋,又成了无药可救的坏蛋。”“这悲惨世界你来都来了,就要去做个有希望的好人。”(《旅人》)而《爱玲》这首歌可以说是整部小说的注解:“我给你讲一个乡村的故事,也许你会说这是一个孩子的童话。”“生活每天上演新的悲剧,这其中也许有我和你。有什么不好?我们就停留在这里。不需要继续,还是要继续?”

值得一提的是在小说首尾出现的打书匠这个角色,由他引出了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民间戏曲——澧州大鼓。澧州大鼓是湖南省湘北地区的传统说唱艺术,最早为一人一鼓坐在孝堂中演唱。也有说书类,常以唐宋历史传奇故事和凡人琐事为主。过去,澧州大鼓是穷苦人民的一种谋生手段,因此,它的唱腔中“悲苦”“吟诉”的成分格外明显。周启森从小便跟着父亲参加乡间的各种丧葬仪式,可以说,他的音乐启蒙就来自这种民间艺术,而唱词中的传奇故事,特别是中国古典小说中的故事,也成为他思想启蒙的重要资源。小说最后一节中打书匠的唱词尤为出彩,周启森的人生故事成为唱词的一部分,为整部小说奠定了悲苦的情感基调。悬疑案件的真相已然不重要了,命运的缥缈感、人生的荒诞性在此刻达到了高潮。读者心有戚戚,读罢却又只留下一丝苦涩的余味。

可以说,这部作品其实是打着悬疑的幌子来诠释人性的复杂和人世的无常。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命运亦是不可控的。无数的偶然凝结成一个必然,人活着,就那么几个瞬间。“刹那”在小说中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14岁的周启森顿悟了关于生死的命题,“人死了就是没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一了百了”,“他忽然感觉自己的命其实很轻,轻得就像水,可以非常随意”。第二次是警察罗门意识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变成犯罪嫌疑人时,对人的信任和心中美好的东西,刹那间崩塌了,“每天都能见到的脸到底有几分真?生活的碎片如何构成了一个人?”第三次是通过《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警察老田谈对时间的理解,“时间的度量是相对的——有时候在你看来极其短暂的时间里,很多事也许已经发生了无数次的变化。同理,有时候你觉得这世界上发生了很多事,但站远一点看,又会感觉那只是一刹那,从因到果,再简单不过了。”很多时候,人生是无解的,不要再问为什么,倒不如顺其自然,接受一切的发生。

〔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城市小说中的器物书写研究”(22YBQ033)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雅琪,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讲师。

责任编辑:罗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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