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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思维下的创作逻辑解密

2024-04-17田际宁

艺术评鉴 2024年1期
关键词:勋伯格勃拉姆斯展开式

田际宁

【摘   要】“展开式变奏”是勃拉姆斯创作中最重要的技术原则,显露于他各个时期、各种体裁的作品之中,其音乐中的一切特征都与之脱不开干系。沃尔特·弗里希的著作《勃拉姆斯及展开式变奏原则》深入探讨了“展开式变奏”概念的发展脉络、表现形式及重要特征,并以其为切入点,分析勃拉姆斯各个时期的音乐作品。作曲家基于“展开式变奏”这一原则的应用形式与创作理念的发展历程一览无余,其敏锐的视角、丰厚的内容与独到的著文方法为当今音乐学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因此,本文将该著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中内容的梳理、概括,对书中的内容作解释与二度阐释,抽丝剥茧,透过内容勾勒出弗里希的研究方法与思想,对该著作中的内容与方法两方面作价值阐释。

【关键词】《勃拉姆斯及展开式变奏原则》  沃尔特·弗里希  展开式变奏  勃拉姆斯

中图分类号:J6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359(2024)01-0014-06

勃拉姆斯无疑是浪漫主义时期最重要的音乐家之一,他的创作领域几乎涵盖除歌剧外的所有体裁,其中,四部交响曲最为人称道,常被认为开创了19世纪交响曲领域的新格局。但关于勃拉姆斯音乐风格的界定却常常出现争议,一众学者认为勃拉姆斯是“古典主义的掌玺大臣”“传统的维护者”,认为他的音乐技法源自古典主义传统。然而,勋伯格在1933年庆祝勃拉姆斯一百周年诞辰的演讲中揭示了另一种观点,他将勃拉姆斯视作与瓦格纳同等甚至更甚的创新者,并首次提出勃拉姆斯最具创新性的技法——“展开式变奏”,由此引发众多学者对勃拉姆斯的再次研究与全新评价。

在此语境下,专注于德奥音乐研究的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沃尔特·弗里希①对勋伯格提出的“展开式变奏”技法深入分析,并以此为切入点,对勃拉姆斯各个时期作品展开分析。他的研究认为,勃拉姆斯的音乐具有一种“陶醉性”品质,这种特殊品质在音乐分析或评论过程中难以描述。因此,此前对勃拉姆斯音乐的研究多数基于共性技术论述,而缺乏在个性特质及审美层面对音乐中独特意味的阐释,而“展开式变奏”原则的提出则可以解释勃拉姆斯作品中难以言表的音乐魅力。

然而,作为该术语的首创者,勋伯格在其文论中并未对“展开式变奏”原则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而只在几篇文论中简要论及。因此,弗里希所著的《勃拉姆斯及展开式变奏原则》一书意图就“展开式变奏”为切入点,深入挖掘勃拉姆斯不同时期创作中对该原则的应用,书中的前半部分就勋伯格的论述与分析展开论说,并以弗里希的视角作二度阐释,厘清了“展开式变奏”概念及其发展脉络,并基于音乐分析在勃拉姆斯各个时期作品中进一步探寻这一原则的艺术价值。

出于“展开式变奏”原则概念的模糊性与技术的复杂度,该书的论述涵盖各类难以捉摸的语义修辞与繁复的文献及音乐文本分析。因此,本文以该尚未中译的重要著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中内容的梳理、概括,从笔者的视角对书中的内容解释与二度阐释,为中文语境下的勃拉姆斯研究开拓新视角,再抽丝剥茧,透过内容勾勒出弗里希的研究方法与风格,引入西方优秀音乐学者的研究方法,以供相关研究参考使用。

一、内容回溯

弗里希在《勃拉姆斯及展开式变奏原则》中对“展开式变奏”的历史溯源与发展历程、表现形式及特征进行了详细阐释,随后在勃拉姆斯各个时期作品中分别深入分析其“展开式变奏”原则。在此,笔者将回溯书中所论及的总体内容,择取重点、抽丝剥茧、聚焦演变,为随后抽离思想、阐释价值打磨基石。

该书的第一部分中,弗里希先以历史发展的视角重新梳理勋伯格文论中的观点,使读者得以一览“展开式变奏”原则的发展历程,他对其中勋伯格部分言论加以解读,并对其中论述不清的观点摘引并以其视角作解释,竭力避免个人观点沁入原始文献。显然,弗里希将这一部分视作勋伯格“展开式变奏”概念观点铺陈与嬗变趋势的“净版”资料库,而将个人观点都被安排在之后大篇幅的分析段落中,彰显其个性色彩浓厚的写作风格。

随后,弗里希以勃拉姆斯晚期的成熟作品《F大调大提琴奏鸣曲》为例,通过勋伯格对该作的分析论述来阐释典型“展开式变奏”原则的几种表现形式,或者说发展方式,如:节奏特征的发展、音程的发展、节拍韵律的发展等。笔者认为,在描述“展开式变奏”的几种展开形式时以该作品为例,正是出于其作为勃拉姆斯晚期作品中臻于成熟且卓有特点的“展开式变奏”原则。在随后的论述中可以发现,勃拉姆斯晚期作品的“展开式变奏”原则已基于“古典式”的发展变奏技巧衍生出个性、“浪漫”的一面,也将“展开”的本质发展到了极致,以此为范例阐释展开式变奏的几种表现形式显然恰到好处。在他的分析中,勃拉姆斯构建了一个极自由、可记忆、音程与节奏不断迭变的主题,尽管在发展过程中韵律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句子结构仍在更高的视阈下保持传统意义上的对称性,这也是展开式变奏的重要特征。弗里希对勋伯格所列举案例的再次分析也有着十足的意义,显然勋伯格的分析只能称作“半成品”,许多论述点到为止,也全无完整的分析过程,而弗里希对此二度加工则让这些“蒙尘”的分析补充完整,并使其有迹可循,从而让这些流传已久的文章具有更高价值。

后来,弗里希正式讨论勃拉姆斯展开式变奏的独特之处,他以勋伯格对贝多芬与勃拉姆斯两位不同时期的德奥作曲家作品进行比较分析,并根据两者音乐风格上的差异特点,基于同一主题仿写出“古典式”与“勃拉姆斯式”两类乐句进行对比。作者通过对勋伯格分析的解读及对这些作品进一步分析,凝练出勃拉姆斯“展開式变奏”的个性特质——发展迅速而自由、乐句间隙模糊、结构不均衡等。

纵观第一部分,弗里希对勋伯格大量已有论述与列举案例再次阐释,使得勋伯格大量并不明确的文论与分析得到清晰解释,“展开式变奏”概念的发展历程、表现形式及所导致的几种特征,“勃拉姆斯式”的独特性都得以清晰论证。笔者认为,作者有意在这部分以勋伯格文论中的观点及案例作为基石,既借概念首创者的观点明确“展开式变奏”的基本概念与发展历程,再借其案例梳理并补全这一技术原则的几种特点,层出不穷的引论与曲例使得论述具有十足说服力,详尽的补充分析使得原本有歧义或不完善的论述更加清晰明了。显然,这一部分带有对前人已有成果的综述性质,弗里希意图填补勋伯格原有文献中的分析漏洞,从而将研究的基石构筑得坚实厚重,代表其个人观点的分析段落则安排在后文对勃拉姆斯各个时期作品“展开式变奏”分析中。

第二部分是作者对勃拉姆斯各个时期作品“展开式变奏”的深入分析,在弗里希的分析中,人们深入理解了勃拉姆斯各个时期的“展开式变奏”特点。在早期作品中,弗里希以《f小调钢琴奏鸣曲》为例,在他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这部作品于作曲家创作早期(1852—1854年)的作品中便显露出“展开式变奏”技术原则雏形,以及一些贯穿作曲家一生的审美特质。却也存在着许多出于技术不成熟而显露的弊端,如该作中的乐句间隙被强调得格外夸张,呈现更多的是“主题变奏”,在这种变化过程中主题结构轮廓得到保留,音乐形象加以改变,而“发展”则在块状的主题上呈现。笔者认为,早期作品中“展开式变奏”的影子体现于主题衍生的连续性上,即由被衍生出的主题再衍生出新的主题,这种连续变化显然是成熟时期“展开式变奏”的缩影,但变化得并不足够自由,因此只能称作“展开式变奏”原则的初步雏形。

而在中期作品《g小调钢琴四重奏》中,弗里希认为,虽然主题在不断回溯中发展得十分缓慢,但仍能显露出基于“展开式变奏”原则的写作策略,即在主部中反复强调的第一主题,使得听众在听觉体验层面与该主题建立一系列的强大联系,这种联系在副部中得以保留,并在发展部出现之前再次回溯。以此为基础,勃拉姆斯构建了一个与其早期作品及古典奏鸣曲式“均衡”“对称”的结构大相径庭的全新结构,这部作品中主部篇幅极短小,并在主要主题反复出现之间衍生出大量次要主题,从而为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笔者认为,诚然,在这部作品中仍然没有完全打破勃氏在早期作品中对主题的执着,动机发展得并不够自由与迅速,但早期作品中音乐的“对称”结构已经得以改变,且僵硬的句子间隙与发展手法也都得以一定程度的改善,这种创作理念延续到了其晚期作品之中。

在晚期作品《e小调第四交响曲》中,弗里希认为,该作的调性变化显露着不同寻常的音乐特质,作曲家试图以此类调性布局引导并以此发展与回溯音乐。与此同时,细小动机及主题间的发展历程也显得格外漫长,不仅在单一乐章从头至尾的延伸,还扩展至贯穿整部作品四个乐章。虽然这种漫长的发展脉络并非能够尽数归纳于晚期风格之中,但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勃拉姆斯一生致力的发展原则具有强悍的适应性,即便在交响曲中,也能如鱼得水,恰如其分。

至此,勃拉姆斯不同创作时期中“展开式变奏”原则的发展历程便显而易见了,从早期略显笨拙僵硬的主题变化,夸张的乐句间隙,但已初现端倪的“发展”观念;到中期作品中舍弃主题美感、打破结构均衡的大胆尝试;再到晚期变化莫测的调性布局,跨越四个乐章的紧密关联,动机无处不在的衍变及因此模糊的乐句间隙与“不均”结构。可以发现,对发展原则的追求贯穿作曲家一生,从最早在古典作曲家音乐中借鉴,到逐渐发展出带有强烈个人意味的“展开式变奏”,这绝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勃拉姆斯以此为目标在探索与磨砺了二十余年方成的。

勃拉姆斯在音乐创作中的发展思维显然也延伸至作者弗里希的著文过程中,弗里希有意勾勒“展开式变奏”的发展脉络,从而让作曲家技术原则的演变变得格外清晰。在他的论述中,人们对“展开式变奏”基本概念与勃拉姆斯对该原则应用二者的发展脉络了然于胸,这便显露出作者深厚的研究思想与著文功底。

二、方法厘清

弗里希在本文中最为显著的研究特点便是其对于已有文献十足的掌握,在“厚积”的前提下,所有对“展开式变奏”这一论题有所建树的学者观点都被他尽收眼底,再以此为基础蔓延,以碰撞出新的火花。除勋伯格、达尔豪斯、约阿希姆等声名远扬的音乐家外,还引用了威尔顿等当代学者的文论,这显示了作者在研究前对文献积累之深厚。

除博览外,如何能在“巨人”的肩膀上站稳脚跟也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弗里希在本文中的论述方法便提供了一个典型范例。他并不急于输出自身观点,即便对已有研究的部分观点不完全认同,也将这些原有文献中的思想原原本本地梳理呈现,这种梳理并非简单罗列,而是将该学者对论题思想研究脉络的打乱与重组,以呈现其本质观点,使得读者可以清晰认知其原观点后,再将自己的异议扎实的、伴随分析呈现出来,此为辨“否”之妙。

上文曾论及过,弗里希在引用文论时有意打乱重组,以抽离出所引用学者研究之思想脉络,这一专注于发展脉络的思维从勃拉姆斯的音乐技术中抽离,跃于文论中,并贯穿于本书。无论是对勋伯格文论的打乱梳理,还是对其他学者观点脉络的排序,都显露出他在文献摘引层面上对事物逻辑顺序的再思考。而在第一部分,从概念到表现形式再到个性特征更展现出弗里希对“展开式变奏”概念问题的脉络挖掘。第二部分对勃拉姆斯各个时期体裁的分析,也同样基于这种理念而呈现出作曲家“展开式变奏”技术特征的完整发展历程。最终,在总观层面,从历史溯源到概念问题再到实际作品中的应用,同样显现出“发展”的美,使得全书从细微处到总体结构都结构严明、发展清晰。这一“发展”的品质似乎从笔下勃拉姆斯的巧用中蔓延出来,从音符延伸至文论,此为结构设置之巧。

最终,弗里希对作品的音乐分析部分也引人深思,他对音乐现象的觉察十分敏锐,在音乐文本中极不起眼的细小特征也都尽收眼底,并以此为基础,从而完成对长篇幅作品各个层面的长线分析,这无疑是对“发展”的偏好投入分析中的成果。在他的分析中,音乐中的“同”与“不同”都清晰浮现,为其最终的观点而服务。

综上所述,弗里希在本文中所显露出的学术品质有文献积累之深厚、对已有文献抗辩之巧妙、对各个维度发展脉络之关注、对音乐作品分析之详尽等。这些品质使得文论充实而富有说服力,使得分析详尽而引人深思,更为学术著文提供新角度、新方法,并作出范例,价值不菲,也可谓影响深远。

三、价值阐释

在内容層面,该著作的面世极大影响了国内外对勃拉姆斯的相关研究,也一定程度地改变了传统研究中将勃拉姆斯视作保守音乐家的观点。其一,该著作无疑补全了“展开式变奏”这一技术原则的研究空白,堪称“展开式变奏”研究中最丰厚的成果,并逐渐延伸到勃拉姆斯其他研究视阈中。近年来,国内外对勃拉姆斯音乐作品的探析总离不开“展开式变奏”这一概念,如莫斯格拉夫的《勃拉姆斯的音乐》一书中在分析音乐文本时,多次论及“展开式变奏”及所造成的相关景观。中文研究中,伍维曦的文章《风格叙事与历史语境:作为“音乐史事件”的勃拉姆斯〈c小调第一交响曲〉》虽是论及音乐生成语境的研究,但在音乐本体分析时仍不可避免地提到“展开式变奏”与其导致的“音乐散文现象”。韩锺恩的文章《在音乐中究竟能够听出什么样的声音?——勃拉姆斯〈第一交响曲〉第三研究》虽是美学、声学、听觉体验方面的研究,也不可避免地论及“展开式变奏”及其所导致的其他音乐体征。

显然,该著作已经在学界造成“辐射”效应,间接导致“展开式变奏”成为勃拉姆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筆者以为,产生此种影响具有其必然性,“展开式变奏”是勃拉姆斯音乐创作底层逻辑的重要技术原则,在其构建音乐的过程中处处可见,也正因如此,在涉及任何需要分析勃拉姆斯音乐本体的研究中,都脱离不开对这一原则的论述,此为该书对学术眼界的扩展,对学术基石的奠基。

另外,该书在文论中对于已有文献的梳理重组,尤其是勋伯格对勃拉姆斯论述的抽丝剥茧已然成为勃拉姆斯研究中的“资料库”。众所周知,勋伯格的文论风格常常过于“自我”而模糊不清,弗里希对其原文的摘引与解释使得在其他勃拉姆斯研究中引用勋伯格文论变得更加明了。这也照应着上文中笔者所提到的弗里希对解读与抗辩的巧妙,对原有文献的还原与随后详尽的解释,使这些文献重新焕发新的光芒,并获得应用于其他研究中的更多可能。弗里希对勃拉姆斯各个时期全体裁作品的分析也为对这些作品的研究提供分析范例,他的分析全面而详尽,其尺度显然不止于“展开式变奏”段落,而是基于整部作品的深度勾画,为这些作品的研究提供参考价值。

弗里希的《勃拉姆斯及展开式变奏原则》所显现的学术价值显然不止于其中内容,也在于对学者著学的启思。弗里希对文献的善用、对结构顺序的精心设计、对一切内容发展脉络的专注显然可应用于音乐学领域的其他研究中。在作品研究或者技术研究中,带有“发展”的思维,从作曲家技术特征初现谈起或许是一个好的切入点,而非如今多数存在的“孤立”“离散”研究作曲家最热门、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笔者以为,这正是将著史思维投入作品研究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当前作品研究最缺少的重要品质。

此外,在文献运用与观点“抗辩”时或许可以更还原呈现原有观点。在音乐研究中,不可避免对已有观点的驳斥,但如何将其树立得更加挺拔、坚实,便是一个重要论题。弗里希的方式或许提供了一个好的参考,他透彻理解已有文献,并以其视角对这些文献加以解释与补充,最终伴随着详尽的分析加以辩驳,使得这些观点格外有说服力,此为争辩之法。

当前研究中存在由片面分析上升至整体特征的“以偏概全”现象,弗里希的分析思维便相当具有参考价值。他审度音乐作品的视角是宏观而俯视的,在他的视阈下,音乐的发展贯穿于作品之中,而非某处的某种技术所导致的“孤立”现象。在他看来,音乐分析中显露的宏阔视角与长线思维方为研究中的“终南捷径”。

综上所述,弗里希与他的著作为人们提供了内容层面与研究方法层面的双重价值,其独到的视角、出色的学术能力、优秀的著文方法都为当今音乐学研究领域提供分量不轻的参考价值。这些价值并未终止,或许将如勃拉姆斯的音乐一般,作为“初始动机”在未来不断发展,具有更多可能。

参考文献:

[1]沃尔特·弗里希.勃拉姆斯及展开式变奏原则[M].加州: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0.

[2]约翰·勃拉姆斯,约瑟夫·约阿希姆,安的列斯莫泽尔.勃拉姆斯与约阿希姆的通信[M].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9:306.

[3]爱德华·汉斯力克.音乐评论文集:1846-1899[M].纽约:罗切斯特大学出版社,20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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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迈克尔·莫斯格拉夫.勃拉姆斯的音乐[M].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34-37.

[7]阿诺德·勋伯格.音乐作品的功能[M].伦敦:法伯与法伯出版社,1982:58.

[8]阿诺德·勋伯格.风格与创意[M].茅于润,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1:397.

[9]伍维曦.风格叙事与历史语境:作为“音乐史事件”的勃拉姆斯《c小调第一交响曲》[J].音乐探索,2013(01):41-57+62.

[10]韩锺恩.在音乐中究竟能够听出什么样的声音?——勃拉姆斯《第一交响曲》第三研究[J].中国音乐学,2013(03):9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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