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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文学中的美国语言与本地性传统

2024-04-15郭思聪胡荣

郭思聪 胡荣

[摘要]汤亭亭的作品中反复刻画着来自中国的父亲与惠特曼·阿新、书生与嬉皮士这样一对文化形象,其目的不在于呈现华人-美国人的二元选择,而是本土语言之于经验、历史积累作用的反映。强调自己美国现代作家身份的汤亭亭有意识地梳理自沃尔特·惠特曼以来的“美国语言”,与威廉·卡洛斯·威廉斯一样,她在惠特曼·阿新这一人物的创作中延续并发展这一传统,即用生活的、实践的语言进行创作;同时,由于华裔身份与全球化时代文化流动的影响,她扩充了“美国英语”定义与反映的范围,在创作中构筑现代的、多元的美国语言。

[关键词]华文文学;美国语言;汤亭亭;知识分子形象

[中图分类号]I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0292(2024)01-0143-07

[收稿日期]2023-10-30

[作者简介]郭思聪,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胡荣,《中国比较文学》杂志副编审,博士,研究方向:中外文学关系、先锋文艺。

①又译《引路人孙行者》、《孙行者,及其即兴剧》、《顽猴爷的赝书》,暂无一致译名,为便于论述下文均称《孙行者》。

由于美国华裔作家地理与文化空间的特殊性,汤亭亭的作品天然地具有跨语言、跨文化的属性。关于她作品的研究也大都关注文本内中国文化在与美国文化互动过程中经历的改写、华裔身份和文化认同问题以及其负载的苦难史。例如对《孙行者:他的即兴曲》(Tripmaster Monkey: His Fake Book)①的批评,过往的研究关注这一小说同《西游记》、乔伊斯和惠特曼作品的互文关系;或探讨处于社会边缘的惠特曼·阿新(Wittman Ah Sing)在都市漫游中构建族裔身份、进行文化交流的过程。而对《中国佬》(China Men)的解读,研究者或从神话-原型批评,或从新历史主义的视角审视文本中交织的虚构与非虚构成分——其中“从中国来的父亲”常常是重点分析的形象——借此评判《中国佬》对华裔移民苦难历史的意义。这些研究强调汤亭亭的华裔作者身份,即中国文化为其创作赋予的特性。

固然,汤亭亭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影响,但正如她本人在《美国评论者的文化误读》(Cultural Mis-readings by American Reviewers)一文中指出的那样:她是一个现代美国作家,以美国为背景、使用美国习语。正因如此,其创作中的美国文学传统同样不容忽视。“来自中国的父亲”与惠特曼·阿新均被视为华裔在异国空间构建文化身份的代表性形象,而这组形象中知识分子、语言使用者的属性却被忽略,他们负载的、影响汤亭亭至深的“美国语言”与本地性传统未能得到充分讨论。因此,本文基于汤亭亭笔下阿新与父亲的形象,探讨其内含的惠特曼以降的美国语言传统,以期展现汤亭亭本人对多元文学理想的延续与发展。一、书生与嬉皮士:知识分子形象与语言传统的呈现汤亭亭作品常被美国评论界视为自传性书写,因此她创作的人物形象常与作者本人的身份相绑定,使她的作品以及本人处于双重且纠缠的文化境地。《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甫一出版便得到约翰·莱昂纳德(John Leonard)的赞赏。作为一个赞美多元文化、被誉为“美国作家主保圣人”[1](P15),却又秉持海明威、马克·吐温以及钦定本圣经式美国风格的书评人,他对汤亭亭的认可兼具信度与权威。在莱昂纳德看来,汤亭亭有先锋的写作技巧、先进的女性主义视角,书写古老的神话故事却能够与彼时最具现代性的作家相类比。因此,汤亭亭兼具对乡愁、怀旧的弃绝与对现代性、前卫的诉求,她现代美国作家的身份得到了确认。然而汤亭亭仍旧面临着华裔的指责与美国批评界的凝视:前者认为她为迎合美国读者的东方癖好而歪曲中国文化的面貌,以赵健秀(Frank Chin)为代表,他强力反对汤亭亭对中国传说的失真处理,批判她将岳母刺字与木兰从军混淆,引发更混乱的误解。他认为汤亭亭的自传性书写是基督教的文学传统,而“基督教的救赎观会摧毁华裔历史”[2](P11);后者虽对《女勇士》报以惊叹,但来自纽约的评论指摘她的异域性,对其神秘的东方色彩再加强调,视之为不可理解、不可归化的成分See Kingston, Maxine Hong. “Cultural Mis-readings by American Reviews”. Critical Essays on Maxine Hong Kingston. Ed. Laura E. Skandera-Trombley. New York: G. K. Hall&Co.,1998. 95-96.瑪格丽特·曼宁称赞她的作品有“旧约或是金枝般的神话色彩”,强调其深不可测的东方特色;海伦·戴文普特认为此书虽然展现了一个华裔女性成为战士的愿望,但实际上是在重复东西方有本质性差异的论点。本文未特殊标明译者处均为笔者自译。。《女勇士》中的中国女孩与汤亭亭一同被拒之门外,为此,汤亭亭发表《美国批评者的文化误读》,反复强调自己是华裔,但也是美国人。她坚决地将自己个人化主观化的写作视为美国回忆录自传传统的一部分。她写道:“当我写至最深处,飞翔到最高处,触及最远处,我都是以日记作者的方式书写……而我希望这般恣意的书写足以成为伟大的美国小说。”[3](P102)

于是,惠特曼·阿新的形象似乎便是汤亭亭对华人刻板印象的解构:这是一个美国化但又保有华裔文化本色的年轻人。惠特曼·阿新这一人物最早出现在1989年的《孙行者》中,此后作为《第五和平书》(The Fifth Book of Peace, 2003)的主角再次出现。两部书中,阿新的行动具有连续性,《第五和平书》接续《孙行者》的情节,阿新的形象形成一个完整的系列:他由关于自身华裔文化身份和所在华人社群的构建走向关于战争、公民义务与自由的思考。阿新是生活在六十年代的嬉皮士,他参与民权运动、同众多嬉皮士使用致幻药物,因反对越战而与泰娜结婚、迁往夏威夷逃离兵役。但除去嬉皮士这一叛逆的标识,阿新更重要的身份是诗人、剧作者,一个来自加利福尼亚大学、接受了系统文学教育的知识分子。

阿新对文学艺术的接受与引用都留有西方经典的痕迹。《孙行者》第一章中,阿新在公交车上大声朗读里尔克、斯坦贝克、凯鲁亚克、杰克·伦敦,对欧美作家与作品如数家珍;与朋友兰斯的对话中,他对《洛丽塔》、《第七封印》、《81/2》等电影津津乐道,这些影片在成书时其经典性已得到确认。此外,阿新在伯克利街头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城市景观中自我审视、构建身份的情节也是一种对传统的流浪汉小说、漫游者叙事的回响。这是对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戏仿:与布鲁姆一样,在意识的流动中感受切实的现实与种族的困境。此外,作为诗人,阿新的创作是更具有说服力的。在《孙行者》的最后三章中,阿新构建出一部人人都能够参与其中的戏剧,用容纳族裔文化、大众狂欢的戏剧实现社群的复活,而社区中的合作又是对民主精神的反映。

有研究者将阿新的人物原型追溯至赵健秀,认为这是华裔文化论战中汤亭亭对赵健秀的回击。不过,在2008年的访谈中,她承认阿新与赵健秀有相似之处,但又提到:“我丈夫厄尔与阿新也有相似的地方,他是剧作家,而且是单人秀演员。”[4](P170),表现出对人物原型的追溯有意否认。因此,阿新的形象与经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应属于虚构的范畴。然而,看似是惠特曼·阿新的反面的“从中国来的父亲”的情况则更为复杂。《中国佬》与《女勇士》一样,被看作是汤亭亭的自传性书写,在欧美语境下更是被归为非虚构作品:该书获得了1980年非虚构类的国家图书奖而1990年由Vintage International出版的Tripmaster Monkey: His Fake Book尾页的作者介绍中称该作为“her first novel”也验证了《女勇士》和《中国佬》的在图书出版、发行、宣传中非虚构的性质。。即使汤亭亭提供了三种父亲可能的经历,对这段历史进行不断的解构,为“父亲”增添虚构属性,《中国佬》也多被认为是一部确凿的家族史、一段苦难史的记述。含有虚构性的“父亲”形象具有更多的历史性,成为粉碎宏大叙述、控诉白人主流社会的微观历史的一部分。时至汤亭亭创作后期,在《第五和平书》与《成为诗人》(To be the Poet)这样有明确自述性質的作品中,她借助回忆和他人叙述重新刻画父亲的形象。这些叙事包含父亲逝世后母亲并不完全可靠的悲痛回忆,但这也是还原曾经是“诗人”的父亲形象的尝试。因此,汤亭亭笔下“从中国来的父亲”形象中虚构与非虚构、想象和历史相交织,是一个多层次的“知识分子”形象。

汤亭亭最早在《女勇士》一书中提到父亲的学识,“我爸爸能把整本整本的诗词背下来” [5](P71)。在《中国佬》“关于父亲”(“On Father”)一章中,汤婷婷详述了父亲在中国接受的教育和从事的教育工作。汤亭亭的父亲来自广东新会地区,是家中唯一进入私塾接受教育的孩子。童年时,父母、邻人认为他有读书天赋,他“站在椅子上(把字)写得那么大,就和那个九岁就诗文满袋的杜甫一样,摆弄些抽象庞大的词语”,因此被兄弟们戏称作“书呆子”[6](P23-24)。父亲在十四岁左右参加乡试落榜,而后在村里作私塾先生[6](P28)。汤亭亭在《第五和平书》中对父亲的诗人身份作了补充叙述。父亲赴美后曾在信中附诗寄回家中,署名“游翁”或“闲翁”(“Idle Old Man” or “Old Man with Time”),总共六卷诗歌,但是因为侄子想要装诗稿的盒子而把稿件拿出,而后被焚尽[7](P27-29)。此后的父女交流中,父亲表达过对汤亭亭的羡慕,“我总是想过你那种生活”,他希望“有写不尽的诗,众多的读者”[7](P15)。可以看出,“父亲”在中国接受了传统教育,是对汉语言有熟练掌握能力、鉴赏能力的知识分子。

然而,负载了中国语言与文学传统的父亲并未因此获益,知识与诗歌是他苦恼的来源。一方面,诗歌不断被消磨。私塾的工作消耗他的志趣,“私塾里总得有人乐于读书。……学生们也抢走了他的书法和书籍——他已无暇为自己的兴趣而读或写。教学在摧毁文学。”[6](P39)即使他想带领学生体会诗中的乐趣,学生的顽劣也让他恼怒。而当他到了美国,他却只能在拘留华裔移民的监狱的墙壁上题诗[6](P56)。这种拘于特定地点的诗歌与他肉体在异国的困顿境况形成了对照。当父亲步入晚年,他已失去诗歌创作的能力,他为此困惑:“怎么会这样?我那么热爱诗歌,可我却再也写不出了。”[7](P15)诗歌只是记忆中的文化象征物,而不再是实在的文化产物。另一方面,诗歌背后传统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与分工模式是他在美谋生的负担。二战期间父亲经营的赌场被查封,而后他失业在家,“诗歌”成为母亲指责他的理由:“你唯一会的就是写诗,我太了解你了。你个诗人,学者,赌徒。哪个有用了?”“诗人和学者在金山能干什么?你太瘦了。在这个国家你不能这么瘦弱。”[6](P247-248)传统科举教育下文人缺乏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而书生的学识在视华人为劣等种族的美国毫无用处。诗歌、知识失去了文化意义,最终磨损殆尽。来自中国、用中文创作诗歌的父辈在异国无法存续故国的文化,也无法融入异质文化,父亲“变得失落。他总是待在家里,坐在椅子里或坐在地上凝望着”[6](P247),进入文化和身体的失能状态。二、美国的“父亲”:美国语言传统与本地性的沿革“来自中国的父亲”与阿新仿佛成为一组对照:一个是失能失语,只得回顾过去的中国书生,另一个则是参与社会社群活动、打破规则的嬉皮士,中老年的衰颓与青年的活动之间横亘着文化语言的沟壑。然而,这组形象不是为了呈现“要么中国要么美国”的二元选择。父亲在感叹自己无法再创作诗歌的情节不仅出现在《第五和平书》中,在汤亭亭随笔集《成为诗人》中也有所记述,不过汤亭亭在此为父亲的感慨提供了应答:“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曾说:诗歌来自土地、人民。而父亲在美国无法听到来自故土的语言。”[8](P7-9)汤亭亭尝试借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之口解释诗歌创作、文化身份与语言的关系,为创作赋予本土性的根系。

这不是汤亭亭首次提到威廉斯:《孙行者》中,阿新的童年朋友兰斯曾给他威廉斯的诗集[9](P83);在《第五和平书》的自述中,汤亭亭称他为“老先辈”(“Old Father Williams”)[7](P21)。汤亭亭引用威廉斯有其渊源,她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六十年代,而威廉斯恰是“垮掉派”诗人们的模范与导师——厄洛尔与金斯伯格同他交往甚密,而他也为金斯伯格的《嚎叫》作序——处在社会与文学运动中心伯克利的汤亭亭必然受到他们的影响。威廉斯贯穿汤亭亭创作历程的同时,《孙行者》的章节标题与惠特曼的诗歌相呼应,阿新的名字与惠特曼仅一个字母之差See Tanner, James T. F. “Walt Whitmans Presence in Maxine Hong Kingstons Tripmaster Monkey: His Fake Book.” MELUS, 20.4(1995): 61–74.《孙行者》的章节标题“旅人与提问者”(“Trippers and Askers”)与 “语言学家与论争者”(“Linguists and Contenders”)均取自《自我之歌》(“Song of Myself”)第四诗节,“长腿露比与齐柏林大路歌”(“Ruby Long Legs and Zeppelins Song of the Open Road”)则出自惠特曼的诗“大路歌”(“Song of the Open Road”),而第六章的标题“职业之歌”(“A Song for Occupations”)直指《草叶集》的同名诗歌(Tanner 64-66)。,这同样形成了对美国文学经典致敬的线索。引用与互文中,汤亭亭向美国文学经典靠拢的意向已然清晰,美国文学的“传统”也联结了汤亭亭创作:书生与嬉皮士不是对立的两极,而是共同表达一种观念。为了论述汤亭亭接受的是何种“传统”以及她对其的发展,对惠特曼至威廉斯所代表的文学、语言观念的梳理十分必要。

美国文学在发展之初依赖英国文学。威廉姆斯在梳理美国文学的发展时,将英国文化形容为一种强大的惯性,“它将此地的住民拉扯回他们熟悉的那个环境,凭借他们的忠诚以及对舒适的眷恋。”[10] (P138)在这一境况下,美国文学缺乏独立性。爱默生在《美国学者》这一演讲中指责美国文艺创作的懒散[11] (P73),次年他更直接地指出美国的文艺风格自陈旧腐朽的英国文学而生,同样空洞无实。然而,陈旧所象征的历史与时间正是美国文学不具备的优势。帕斯卡尔·卡萨诺瓦在《文学世界共和国》中提出,在世界文学空间中,一国家或民族的主导地位与文学历史、资源直接相关,即最早进入文学空间的更容易得到传播与威望,并进一步被经典化[12](P92-95)。曾是欧洲殖民地的北美大陆自然缺乏独立的历史与文学资本。以惠特曼和爱默生为代表的美国知识分子为改变因历史资源不足而导致的依附状况,采用的策略是否认英国文学及其标准。惠特曼将英国文学和本地的模仿作视为异己,“它们不仅与我们的时代和国士完全对立, 内容有多么狭隘,而且对于美国的目标来说,有多少书是多么荒诞和与时代不符”[13](P140)。美国作家否认英国以及欧洲历史带来的话语权威,他们同样需要创作新的标准与内容来使自己的论断自洽。

这种创造,尤其是对美国语言的发现与创造,在惠特曼的理论中有着极大的比重。《美国识字课本》(An American Primer)是惠特曼自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撰写的随笔,自该作可以见得语言问题常使惠特曼着迷,他称:“新世界、新时代、新人类、新景观都需要相应的语言——是的,存在这样的语言,它会不断进化。”[14](P9)这是一种同美国社会的发明与发展结合在一起的上升式语言观,因此,应运而生的美国英语也因其“新”而具有生命力,其中粗野、不雅乃至错误的词汇和语法也成为了英国英语不具备的活力因素。而后,惠特曼将美国文学诗性表达的潜力具象为“西部的俗语或是……巴尔的摩技工的俚语和本地歌曲”[15](P246),使独立的新文学在美国本土有现实根系。惠特曼完全不能追溯一个悠久且独立的美国历史,于是,他尝试否认历史资本的作用:将历史置换为贬义的陈旧,新生就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惠特曼与众多新语言的使用者重新命名事物,他们便拥有歷史的开端和无尽的未来。惠特曼对“我”这个单词的释读是最好的例证:“‘我之中有怎样的历史,折叠、向内又向内!”(“What a history is folded, folded inward and inward again, in the single word I.”)[14](P4)。关于自身的简短单词因为文学权力的竞争被赋予超前的时间性,美国语言与之类同,它是被塑造出的、内部发展的语汇,其内在的可能性是历史、未来的同义词。

作为惠特曼传统的继承者,威廉斯因血缘关系的巧合而经历了美国作家面对的文化场域间的张力,即转向文化母国与创造新范式间的选择。威廉斯自幼接受着英式教育,他的英籍父亲在睡前为儿子朗读莎士比亚,鼓励他背诵弗朗西斯·帕尔格雷夫编撰的《抒情歌谣精选集》(The Golden Treasury of Songs and Lyrics)中的诗篇[16](P6),此后威廉斯对济慈的偏好也顺理成章,如他所说,这是出于一种文化惯性。与庞德的交往改变了他的创作,他加强生活与经验的表达。威廉斯在《美国底色》(“An American Background: America and Alfred Stieglitz”)中梳理美国文学的历史时,他清晰地看到曾是殖民地的美国受到英国与西班牙文化的浸染,即使美国获取了政治独立,其文化也“有着内在的张力,一种文化的两难境地”[10](P138),与惠特曼一样,他为美国文学寻求现实的本土依据。他相信美国有一种自生的文化,既非英国也非西班牙,而是出自本土、归于民间英雄,这种文化虽粗犷但却是真正美国文化的起点。

然而,庞德与艾略特向英国的靠拢是文学历史资本的又一次胜利,惠特曼为未来命名的策略在此失效。更糟的是,威廉斯感知到承载了本土历史与文化的社区在城镇化进程中消亡。除了预支的历史,他们更需要保存切实的资源,即触手可及的、通过语言存留的本土性。1921年《接触》杂志的创刊词正是威廉斯的实践。这部杂志以“本土性”为宗旨,威廉斯称其为“第一个真正具有代表性的美国杂志”[10](P27)。首先,与惠特曼等一众美国知识分子相似,他认为欧洲的古典范式是不能充分表达现代美国生活[17](P65),拙劣地仿摹或不加辨析地吸收外国文学是愚蠢的[10](P28)。其次,威廉斯再次强调本土经验的作用,他相信地方性经验是个人、地方历史的积累。这种经验是美国诗歌以及文明延续的基础,其入手点正是“美国习语”(American idiom)那般的自由形式与开放音尺。威廉斯用习语取代语言(language),因为前者更接近日常而不那般学院派[17](P75)。当本土性得到揭示、表达时,人会“重新认识现实,获得喜悦与启示;随着交流,新事物得以发明。”[10](P28)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延续了惠特曼以来对“美国语言”的构建,不过在冲击下他选择了更加当下、切实的策略:从“现在”的语言中发现本土的历史与资源,借此巩固从现在开始的自治的文学史。三、“现在”的语言:汤亭亭笔下“美国语言”的发展经过梳理可以看到,惠特曼与威廉斯之间有着“美国语言”的文学线索,两者都将本地语言、即时的语言实践作为扩充美国文学资源、确立独立性的载体。汤亭亭清楚察觉到语言在美国文学自治性确立中的重要性:“我依照我听到的语言写作。这是古老的美国传统,自超验主义时便是如此。他们使自己同英国人区分开,于是我们用全新的美国语言创作。”[18](P162),她赞美惠特曼所代表的包容一切的美国语言,并有意识地追寻着这一语言传统。因此,再次审视汤亭亭笔下的形象:父亲经历的诗歌灵感乃至语言的衰退实质是脱离文化环境后本地性缺失和社区历史割裂的必然结果,而惠特曼·阿新也并非对华裔刻板形象的简单解构或是对沃尔特·惠特曼的回声,而是多元化的现实中语言传统的继承者与复兴者。

与威廉斯相同,汤亭亭将切身的、生活的语言实践作为小说的资源,因此她同样将生活语言的描摹置入阿新的漫游。社区是最接近个体生活的文化单元,华裔以及少数族裔社区的语言贯穿了阿新的生活。《孙行者》的开篇,阿新就在构想一部借语言使人物身份不言自明的戏剧。此后,小说随他身体的移动进行,叙述语言与阿新的意识融合,汤亭亭使之成为呈现城市面貌的旁白者,于是城市中携有粤语的华裔英语、法属殖民地移民的英语、日裔英语以及嬉皮士年轻人之间的口语都展现在伯克利城区与社区的狂欢剧中。然而,阿新的旅途是压抑的自我发现的过程,其中不存在惠特曼式对未来与新事物的豪言壮语,而是比威廉斯更加切实的对“现在”的关注。这种意识在《女勇士》中已有表露。当母亲想到家乡的土地不再属于自己,“我”回复:“我们现在属于整个地球啦,妈。要是我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就属于整个地球,你明白吗?”[5](P119);当母亲怀念,或者说想象中国的生活安定祥和,时间流动更缓慢时,“我”反驳:“时间在哪儿都一样,只有永恒的当下,还有生物的成长和衰老。”[5](P117)汤亭亭的“永恒的当下”接近一种现实生活经验:身体可以归属于空间的任意一处,时间是规律的、当下的,而不具有精神的相对性。

这种较惠特曼而言保守的时间观有其缘由:一方面,经历了动荡与迷惘的六十年代,汤亭亭与彼时的时代精神必然无法抱有那般信心;另一方面,华裔作者身份的特殊性使她必然有更现实的关切。这两者同样反映在惠特曼·阿新这一形象上。华裔嬉皮士惠特曼·阿新处于社会边缘,既为华人文化排斥、不被美国主流思想所接受,又为美国种族主义所困扰。嬉皮士的叛逆无法为华人社群理解,在第二章中阿新在走廊中偶遇邻居便被指责,“你以为你是谁?啊?小子!”,诸多表述疯癫的词汇加诸其身[9](P43)。同样,失去工作的阿新成为母亲指责的对象,反叛的行为是不被理解的。而他参与社会活动、表达反战思想也不被一般美国人接受:拒绝向儿童出售玩具枪被看作是多此一举,因为普通市民认为“我们不是来听演讲的。”“我想给孙子买什么就买什么。”[9](P47)政治生活与日常生活的分割使他在主流社会话语中成为聒噪的存在,而抗拒主流思想的代价便是被玩具商店辞退,成为无业者,缺乏经济来源和稳固的社会地位使之越加游荡。惠特曼追随 “垮掉派”的文艺与政治理念,自由、民权的思想对他有无限的吸引力,这给他作为公民参与到社会活动中的参与感和价值感。然而,即使是凯鲁亚克也描述华裔为“目光闪烁的小个儿华人”[9](P69)。其余的参与者关于种族平等的期盼给惠特曼带来的只有噩梦般的预兆:“有这么一天,黑人与白人握手言和,越过了我。我就是他们友谊之桥下那个不被注意的小个儿黄皮人。”[9](P308)现代性的民权运动没有华裔的席位,这给阿新带来的冲击与失落让他对这一切运动感到疲惫。他和妻子在《第五和平书》中离开运动的中心伯克利,试图在夏威夷以消极抵抗的方式实现他们的主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越战持续进行带来的绝望情绪,汤亭亭在1978年与丈夫、儿子一同迁居夏威夷,这些经历记录在1987年出版的自传性随笔《夏威夷夏日》(Hawai‘i One Summer)中。阿新在《第五和平书》中的遭遇不免是汤亭亭自传性写作的延续以及作者形象的又一次对位。阿新尝试融入先锋阵地中那个被赞美的未来,但那没有华裔的一席之地;回到封闭的华人社区他就会失去前进的可能,因为社区的历史已然在被主流话语淡化,其末路将是成为鲜有叙述的邊缘历史。未来与历史都不足够稳固可靠,阿新所做的只有关注当下切实的生活经验。这并非安于现实的妥协,而是用文学实践唤醒对现实经验的感知,将其升华至个人以及社区的生活与历史。

于阿新而言现实经验,也就是华裔于美国社会的立足和身份,是再真实、切身不过的问题。生活语言的使用于汤亭亭的作品中也不仅仅是惠特曼、威廉斯式的用以确立文学独立性的资源,而且是强化了区分作用、用以确立文化身份的媒介。阿新创作的狂欢剧中,华裔英语的方言的转写与错误的语法承担着中国的文化历史和华裔的抗争史。阿新从中提取出新的成分:华裔的英语不只存在于生活,而且用于戏剧式的族裔历史叙述,赋予其文学性用途的同时用以服务“现实”。这些语言是社区不可剥夺的资源,也是华人与他者相区别的标识。语言资源的使用在于命名与定义,就如同沃尔特·惠特曼用全新的英语为事物命名开启未来的历史一样。阿新确信华裔同语言一样是自在的,“哥伦布抵达北美之前,我们就在这里”[9](P326),但对本土、社区的语言及文化的忽视,华裔“却没有自我命名”[9](P326),导致话语权缺失,被命名、被凝视。因此,对语言、社区的再发现最终是为了夺取失去的时间,重新自我命名为“华裔美国人”(Chinese American)以构筑华人的身份、经验。这便是汤亭亭在采访中表达的观念相同:她不接受对未来构想或是对过去怀想的“程式”,“我在生活,我探寻其意义与无与伦比的本质,而描述它是一种愉悦。”[18](P161)在她看来,描述与寻求本质是同性质的,生活的语言与生活、历史本身是勾连的。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阿新对语言的描述中不止有华人的英语口语表达,还涉及其他族裔的语言。这是全球化进程下人口流动与多元语言风貌下,汤亭亭对美国语言的又一发展。当汤亭亭坚持依照自己听到的、感受到的语言来写作,美国语言资源的丰富便使她的创作必须超出华人社区的范围。因此,她多次描述自己构想的“全球小说”(Global Novel)。1993年,她谈道:世界上的大城市中都有来自各国、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美国小说会被全球小说取代,后者汇集了各地语言、文化[19](P194-195)。随后,汤婷婷补充:全球小说也表现为世界上任意一个村庄受到世界现代性的冲击,即“整个世界来到村庄中”[18](P165-166)。

在夏威夷生活、写作的经历无疑给汤亭亭以启示。1998年《夏威夷夏日》再版的前言中,汤亭亭描述了夏威夷岛文学发展的境况:“夏威夷的文学团体争论神话传说到底属于谁,当地语言与作品是否应当展示给美国本土,所写的到底是否真实,足够夏威夷。”[20](P6-7)在1956年正式成为美国的第五十个州前,夏威夷便已经历了百年的经济殖民,白人、非裔、华裔、日裔的定居与活动使夏威夷成为远离美国本土的种族坩锅,殖民统治、文化杂交的典型缩影。夏威夷本土作家面临的困境,即如何表述自我、如何确立自我身份,与阿新、诸多华裔作家面对的难题不尽相似,其本质都是强势文化下弱势文化何以自我保存,文化社群如何通过语言使自身的经验、身份与历史得以存续。

汤亭亭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但她清楚自己外来者的身份,哪怕“我的祖父们曾在此生活、做工,他们不属于这里,我也不属于这里”[20](P12),因而同夏威夷的本土文化保持距离。这一距离让汤亭亭作为旁观者,描述夏威夷的文化现象,转述此地的语言,复述此地的文化图景。而作为创作实践,“全球小说”的构想也就在阿新的夏威夷经历中具像化:他看到夏威夷岛成为美军在越南战争的中转站,看到夏威夷本土居民的真诚好客与对外来者的敌意,看到各类意识形态在此处言语的、暴力的冲突。这些强力的矛盾与对比中,语言冲突构成了夏威夷海岛族裔、历史以及自北美大陆延伸出的意识形态矛盾的侧写。因此,美国语言不再单纯指向美国本土各州的俚语,在惠特曼·阿新和汤亭亭的经历中,它不但是层叠的历史,而且指向长久以来的关于文化和族裔的生存问题,提供小说创作的现实与历史资料,尝试提供一种文学上的可能的解决途径。

四、结语

为了获取文学空间中的自治性,以惠特曼为代表的美国作家否认英国文学历史带来的标准与资源,以前进式的社会观赋予美国英语生命力和效力,为美国文学提供关于未来的语言和可能性;威廉斯則延续这一道路,选择俚语与社区作为具象的文学资源,巩固着关于本土的现实的语言。这一关乎现实、实践的语言传统为美国文学带来积累,而汤亭亭接续这一传统:用她听到的语言创作,在生活中创作,使之取自语言与经验。而更重要的是,面对六十年代的社会思潮与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流动,作为华裔作家,她扩展了美国语言的范围:在族裔层次上,她容纳来自全球的俚语;在地理范围上,她不局限于美国本土——美国语言不再单纯是一种狭义的对抗欧洲古典传统的中介,而是一种华裔夺回自我定义权的资源、族裔境况反映的媒介,美国语言成为应对偏狭美国文学的策略。而这也让汤亭亭更加接近美国的多元理想,如同她的前辈惠特曼一样,聆听、体验、接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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