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手工棉纺织与女性生活世界的建构
——以山东邹平为例
2024-04-15李亚妮
李亚妮
在女性与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纺织常常被作为资本主义体系中妇女解放与妇女运动研究的切入口。这类研究大多关注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流水线上纺织女工的生活状况、社会运动或政策带来的纺织生产运动对妇女个体生命及健康的影响等。即使在手工棉纺织领域,也有很多关于纺织妇女辛苦劳作的民间故事与歌谣等,也就是说,离开手工棉纺织,那就是一种妇女解脱的“愉悦”。所以,这类研究大多是从外部场域开展讨论,将纺织仅仅作为一种外在于妇女的劳动形式,而妇女只是纺织劳动的提供者。但是从内部场域来看,手工棉纺织作为一种跨越漫长历史时期的传统手工技艺,与女性的生命和命运之间建立了什么样的内在关联?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角度。
棉纺织业一直是山东邹平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自2004 年起邹平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定为全国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获中国棉纺织名城称号。2015 年8 月,笔者到邹平某村进行田野调查,一位正在手工纺线的中年妇女吸引了我。我没想到,在这个高度工业化的棉纺织名城周边村庄,依然有手工棉纺织的从业者。此后,我多次来到邹平,走访了22 个村镇,访谈对象55 个,年龄跨越20 世纪邹平社会变迁的各个历史时期。本文将以近百年来山东邹平手工棉纺织的发展为背景,以不同时期从事手工棉纺织的邹平妇女为个案,以内在的视野细描妇女与纺织与社会之间的具体经验,反观和探寻她们在历史变迁中重构自身生计与发展的空间,以及对自我生活世界的建构。
一、研究述评
国内外学者对妇女与纺织进行过很多研究,分布于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历史学和经济学等领域,从宏观到微观多角度讨论纺织妇女与国家、妇女在纺织领域的地位与价值以及纺织与妇女日常生活等内容。
一是纺织妇女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研究。纺织妇女的个体需求与国家战略需求、个体生命价值与国家前途命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妇女解放与妇女运动研究者关注的重要问题。郭于华、高小贤和美国学者贺萧(Gail Hershatter)等都通过深入的口述史访谈,具体呈现了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妇女在棉纺织劳动中的个体经历与国家经济政策的交织,妇女在走向社会的同时如何制造并维持社会性别差异,又如何影响着妇女的生活以及社会记忆。[1][2][3]英国人类学家白馥兰(Francesca Bray)从历史角度,论述了宋代纺织妇女与国家之间的关联。在宋代,国家向家庭征收布匹税,妇女是家庭中布匹的主要生产者,国家通过征收布税将妇女纳入国家的管理体系中。[4]146-147德国学者雅各布·伊弗斯(Jacob Eyferth)以陕西关中农村妇女纺织为个案,分析了1949—1976年农村妇女的纺织生活与国家的关系,认为妇女实际参与了计划经济、家庭经济、黑市经济和礼物经济四种类型,从而维持家庭的生活。[5]
二是妇女在纺织领域的地位与价值研究。白馥兰认为妇女的纺织工作长期以来被经济史家和女性主义者所忽视,这既与中国妇女研究的理论思想、研究方法有关,也与“女性劳作的意义被家庭生产在中国的持久的重要性所遮蔽”有关。而且,妇女逐步丧失其在技能和知识领域控制的复杂过程,是与儒家伦理和父权制的回应相关联的。[4]140-142历史学家李伯重从经济史的角度讨论明清江南农家妇女的劳动方式与劳动力分配问题,他认为棉纺织业的从业者从男性为主到男女并作再到女性为主,明清以后农妇开始成为纺织的主力,这主要是因为“农家妇女从事棉纺织业的劳动生产率以及劳动报酬,较从事大田农作更高。”[6]黄英伟等从农业集体化末期农户劳动力投入的性别差异角度,突出妇女在国家经济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了妇女的贡献被低估的状况。[7]
三是纺织与妇女的日常生活研究。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民俗学者的资料搜集与田野调查研究成果。1918 年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创办《歌谣周刊》之初,就有大量反映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的歌谣,其中有一些与棉纺织相关的内容[8]63,反映了新文化运动对女性群体作为弱势群体的关照和扶助。刘经菴的《歌谣与妇女》是其中的代表作,他指出“歌谣的贡献,多半是妇女们”,而且作为普通农家的妇女,她们不同于有知识的妇女可以去参加女权运动或参政,只能“在月光之下,同排着纺花车儿,一面纺她们的棉花,一面唱和她们的歌儿”。[9]4-5这些歌谣的搜集承载着文化运动与社会运动的责任。20 世纪80 年代随着民俗学学科重建,有关棉纺织歌谣的搜集与整理更加深入,逐渐增加了具体的手工棉纺织的生产过程和环节,如郭晓敏的《德昌傈僳族火草织布技艺及其文化功能考察与研究》和石莉芬的《水族纺织歌谣研究》等。[10][11]
以上这些研究都从国家政策、社会变革与文化生产等方面分析纺织与妇女的关系,但对妇女从事纺织的内在动因及自我价值方面关注不多。本文将对山东邹平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时期、农业集体化时期和改革开放后的手工棉纺织进行长时段研究,运用整体研究的范式,试图解读在华北农村近百年的社会发展中,女性如何在传承手工棉纺织的同时,将其作为自己构建与家庭、社会乃至国家命运关联的内在手段。
二、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时期手工棉纺织的性别分工
山东曾经是中国的植棉大省,自明代中期开始普及发展。民国年间,棉业成为邹平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支柱。1911—1937 年间,引进美棉,扩大种植。据《邹平县志》记载:“1922 年,邹平县中部产棉颇多,合计棉田288 顷有奇(合28800 亩),每市亩产棉60 斤,每年计产170 余万斤。至1935 年,邹平县发展到180000 亩,成为省内棉花主要产地。”[12]401
长期以来,邹平的手工棉纺织制品都以自用为主。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时期,社会经济呈破败状况,加之国外市场对手工棉纺织的冲击,手工棉纺织很少作为家庭经济收益的来源。女性是手工棉纺织的主要承担者。从纺线到织布的整个流程,包括核心的经线、刷机等环节,都是女性完成,男性极少参与。而棉纺织作为补贴家用的附属地位,也决定了从事棉纺织的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是附属地位,同时还会形成一些职业性别隔离的观念。如有年长的男性被访者提及,当时男性参与纺织会被认为是有悖于男性气质的事情,用当地话说就是“挺娘们的”。(ZQZ-01)这些明确的性别标签对于将男性隔离于日常纺织生产活动之外起到了强化作用。
在当时,农村男性往往拥有正式的职业类型,如农民、木匠、泥瓦匠等,而女性的职业却没有明确指向。“女子职业,在乡村社会中,可说人人一律,除管理家事,纺纱、织布外,农忙时亦去拾麦赶驴,制面拉草,凡小脚妇女人所能为之事,妇女均当为之。故女子职业一项从略。”[13]可见,妇女并不主要承担耕种等所谓外出的农田活动,而是以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为主。笔者在调查中也有男性老人回忆道:“解放前那时候女人参加(田间劳动)的很少,女人差不多就是给送送饭。女人参加劳动那是解放以后的事了。”(LNX-02)在这种情况下,纺织则是农村妇女承担的重要的家内劳动之一。社会对妇女纺织也有很高的期待。如1936 年,山东省立十二校师范女生在乡村建设研究院下乡实习工作中对448 名农村妇女进行访谈,发现有59.4%的人穿的布是自己织的。[14]可见,手工棉纺织品是家庭用布的主要来源。
为了发展乡村经济,1931 年至1937 年间,邹平乡建研究院曾成立棉业、机织等不同内容的经济合作社。[15]47但是,不论是棉业合作社还是机织合作社,其社员或理事等名单中几乎没有女性出现。由于这场社会运动时间短暂,纺线织布并没有分化为家务劳动之外的社会劳动,“自纺自织供给自用者甚多”。[16]62在研究院举办的第二届农民展览会上,家庭工艺展览品的内容和出品人信息一览表中,出现最多的也是男性姓名,而女性姓名寥寥无几。①该列表中没有出现“性别”栏,这是笔者从姓名与村落名称及邹平起名习俗分析而得,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但总体状况可见一斑。可见,女性在代表社会劳动场所的合作社中是隐身的,她们无法通过这样的机制或组织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只能通过民间的、非组织化的形式来建立或维系自己的社会关系。
一是上集市。20 世纪30 年代,杨庆堃在邹平市集做调查,发现“在没有很大的土布市的集上,卖者全都是男人。但在土布和衣服市很大的时候,集上就有一些女性卖者”。[17]121妇女参与市集活动较少,仅限于出售自己织的土布,或购买与织布相关的一些物品,如棉纱等。这不能算作一种职业,因为妇女散集之后仍以家务劳动为主。但是从资料的只言片语中可以感受到,妇女在借助这种自然的市场关系来拓展自己的交往圈。
二是当机匠。由于织布的工序很多,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全部工序。有些高难度技术是掌握在年长的、有经验的少数农村妇女手里的,比如牵机和刷机。掌握这类技术的人在当地也被称为“机匠”或“匠人”。(CAL-03)一般情况下一个村落会有两三个机匠,但也有的村落可能没有机匠,因此会出现机匠流动的情况。机匠并不只在本村流动,有的还会流动到周边其他村落,成为半职业化的机匠。
刷机我最远到了青阳那边,青阳那边一个戴庄。从咱这里到青阳得二十来里地。 那个时候我差不多在二十岁。 (LXZ-04)
一般情况下,机匠没有收入,邀请的家庭会提供午饭或送小礼物以示谢意。机匠则通过这种技术流动来拓展自己的社会交往圈。
可以说,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时期,手工棉纺织是小农户家庭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生产形式,辅助农业生产。农村妇女在手工棉纺织劳作中获得家庭经济地位,然而在公共社会劳动中,虽然女性参与社会劳动中的棉纺织劳作,但她们均以隐身方式参与,无法通过组织或机构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或身份认同。在私人化领域,妇女则借助市场或技能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和自我价值感。
三、农业集体化时期棉纺织传统的维系
新中国成立,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和其他民主革命任务后,国家进入恢复国民经济和生产建设时期。1953 年,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为了克服能源资源短缺问题,国家实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收购(统购)和计划供应(统销)制度,简称“统购统销”制度。②如《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1953 年11 月19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1953 年11 月15 日)等。当时的纺织工业发展面临原材料严重不足的问题。为了保证工业生产建设、军队建设及日常生活用棉用布的基本需求,1954 年9 月9 日政务院第224 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规定自当年9 月15 日起,全国实行棉布和棉花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和棉布的计划供应(简称统销)政策,标志着棉花棉布进入统购统销时期。[18]455-458按照当时的规定,除国营农场和试验站以外,有商品棉的生产队必须按照国家分配的生产任务,扣除国家规定的自留棉部分(每人平均不超过1.5—2 斤),其余全部由国家统购。无商品棉生产队的棉花,除按照规定留足自留棉外,其余也由国家统购。[12]596
在邹平,虽然普通农户不以纺织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但是原材料的短缺对民众用于满足日常穿衣的手工纺织也产生了影响。手工纺纱织布在当时是被限制或禁止的活动, 农村妇女只能在白天参加完农田劳动之后,利用晚上或冬日农闲的时间“偷偷”纺纱织布。除此之外,黑市交易、民间交换和日常节约也是家庭用布的重要的补充方式。
一是黑市交易。当时存在两种市场交易并存的现象,一种是利用国家定量分发的布票(棉布购买证)到当地供销社或合作社等部门购买,另一种是在国家规定的部门之外出现的贩卖布票或布匹的黑市交易。即使是黑市交易,有时也需要熟人关系才能买到,特别是机织布。调查中,有两位男性提到自己结婚时费心托熟人关系买到棉花和棉布的记忆,这种稀缺资源带动了熟人关系的介入。农村妇女按照家庭成员的需要统筹安排购买棉布,一般购买的粗布主要用于日常的穿衣和床品,而机织布则主要用于仪式,比如过年过节给家庭成员的新衣服或婚丧嫁娶仪式需要的布。有结婚的被子表面是买的花布,被子里是自己织的大粗布。(SXY-05)也曾发生过有的人家将布票攒起来计划为儿女结婚使用结果发现过期的悲剧。
二是民间交换。当家庭成员急需用布,但国家供应的布票不够时,家庭主妇就会去向别家(通常也是妇女)“借布”,包括借用布票和借布匹。借布分为仪式借布和日常借布两种情况,通常都是在妇女自己的社会交往圈内完成。
仪式借布主要用于婚丧嫁娶等人生仪礼中。国家层面也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机关团体公用布和人民的各种特殊需要,如新生、结婚、死亡和灾害等用布,应在提倡节约的原则下,给予必要的供应”。[18]456在邹平,民间仪式中的用棉习俗体现在生育民俗、婚礼民俗和丧葬民俗的过程中,有的习俗至今一直保留传承。如生育礼俗中有送布的习俗;结婚的彩礼中少不了“铺的”和“盖的”;①邹平当地,被子称为“盖的”,褥子称为“铺的”,棉被和褥子中的絮物称为“胎”或“套”。结婚仪式中则有亲朋好友“送帐子”的习俗;②举行婚礼的当日,把亲戚朋友送来的布料,通常是一块六尺红布料,一个个挂上去,写上名字,俗称“送帐子”“挂帐子”。谁家结婚收的帐子越多,就越有面子。 笔者在田野调查中收集到冯家村某户人家2015 年结婚的礼单上,仍有“布料一块”这样的记录。老人的葬礼上,儿女要在入殓时在去世的亲人身上撒几朵带籽儿的棉花,象征子子孙孙的绵延,当地俗称“种棉花”。(WZS-06)
统购统销期间准备嫁妆和彩礼中的棉布资源就是一大难题。解决这一难题依赖于民间的互助系统。访谈中有多人讲述过自己结婚时借用别人布票或布料的情况。因为仪式用布主要是机织细布,这需要布票才能购买,而借用的布票是要还的,并且也要还布票,这一点与借钱一样。借入者会在来年发了布票后去归还,但当借出者急需而借入者未有新布票时,借入者会到黑市上去购买布票而归还给借出者。(CCS-07)
日常借布一般发生在家里没有人纺织或者家中女劳力少、纺织无法满足需要的家庭,如妇女不会纺织或家里男孩子多的情况。这种家庭会向女劳力多、擅长纺织的家庭借布。借用的主要是制作日常衣物的土纺土织大粗布,而不是借可用于购买机织细布的布票。借布范围通常发生在大家庭或大家族系统内部,也包括女性姻亲圈。但被访者在陈述借布事宜时,不用“借”这个词,而用的是“代”或“给”“送”这些非借贷关系的词。
我母亲不织布,我母亲的眼睛不好。 那个时候,我姐姐和我母亲纺点线,邻居亲戚的,我大嫂子、我二嫂子她们帮着织。 她们织给我们代点布。 (CHX-08)
这种“非借而借,借而不还”的方式是民间常用的一种互惠互利、互帮互助的生活模式。但是,所谓的“借而不还”并非一种利益或道德问题,会用其他的方式替代补偿。比如,用帮助对方干农活或借给对方工具的方式来平衡和维持这种互助关系,这与直接将布料作为礼物送出不同。“借用”一般是在非用不可的资源紧张状况下借用,而且由借用者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来解决现实问题;“送礼”则是维护社会关系,在资源紧张的统购统销时期,布料作为礼物送出者极少。但日常因为穿衣而非借不可的现象时有发生。雅各布·伊弗斯在对陕西关中的个案研究中提到农村妇女参与的四种经济中,没有关注到这种民间内部的“交换”经济。从更深一层来理解,正是基于妇女之间的这种“借而不还”“替代补偿”方式,在帮助农村家庭克服生活困境的同时,也维系和加强了与大家族,甚至扩展到邻里之间礼尚往来的互动关系。农村妇女在家庭、家族以及邻里社会中的重要价值也由此得以实现,尤其是在克服生活困难的时候,这种作用就更为突出。虽然它常常是“不易被看见”的,但对于农村家庭的生活维系和农业社会的稳定却极为重要。
三是日常节约。除了借用之外,在棉布资源极度缺乏的年代,农村妇女往往遵循节约的优先原则,根据家庭成员的年龄、辈分、性别和身份等,依照男性优先、长辈优先、孩子优先等原则,在粗布、洋布、旧布、新布之间调配与统筹。
为节省棉花资源和劳力,对布进行分类使用。自纺的纱根据棉花的质量,有粗有细,织成的布就分为粗线的和细线的,粗线布又称为“大布”,主要用来做床单被子等;细线布又称为“二布”,也有的将细线做经线、粗线做纬线织成不粗不细的布。一般细线布更费工费时,但也更舒适美观。妇女们会对这两种布分类使用,细线布主要用于衣服,粗线布主要用于被子里、床单或棉衣里子等。这样的内外有别的秩序不只是从身体的舒适感出发,而更是遵从体面、美观的需求。
家庭成员内部的接续使用是节省的主要方式。一般家庭穿新衣的排序是外出者穿新衣、大孩子穿新衣、男性穿新衣、长辈穿新衣等原则优先排序,是按照实际需求而非个人心理排序,有的排行靠后的孩子穿新衣的机会很少。(WXR-9)将布的使用价值最大化,是节约资源的又一习惯。根据布的新旧、长短大小等优化使用,新的布做外套上衣和裤子,磨破的上衣裤子或剪成短袖短裤,或用旧衣服的厚布料做鞋面。大孩子的衣服破了改小给小孩子穿,或者大人的衣服破了改小给孩子穿。(SXY-05)访谈中,一位农村妇女在她十七八岁的时候,正值20世纪60 年代困难时期,家里的女性需要解决全家13 口人的穿衣穿鞋用布问题,这成了她们当时最大的难题。(LXZ-04)
可以说,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受到纺织原料的限制及政策的影响,农村妇女承担的家庭纺织成为一种私领域的、不可见的生产劳动。这既不同于乡村建设运动时期可自由交易的手工棉纺织,也不同于抗战时期支援前线或度荒救灾的国家号召。为解决全社会纺织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农村妇女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关系建立民间交换的方式,缓解了当时紧张的政治关系与衣被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维系了农村社会在村落共同体中的人际关系以及生活习惯和仪式。
四、改革开放后手工棉纺织的重拾
20 世纪90 年代,随着城镇化、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外出务工的机会增加,农村家庭的经济水平提高,手工棉纺织一度消失。一方面是手工棉纺织在民国乡建运动时期和农业集体化时期的维持生存的基本功能已经消失,单纯从经济和实用角度来说,没有人必须使用手工棉纺织品;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化的发展,棉纺织的工业化技术已经完全替代了手工技术,根本不需要手工生产方式。但为什么仍然有人重拾这项技艺呢?
从外在因素来看,是民俗情境的存在。时至今日,农村依然保留着民俗仪式中送布的习俗。“布条”“床单”依然是妇女与亲友之间社交往来的礼物。只不过今天互送的布从细布变成了粗布,送亲友的圈子也在不断扩大。从直系亲属到姻亲亲属,再到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圈。受访者妇女CAL 回忆了她在2015 年至2018 年间用自己亲手做成的手工织布馈赠亲友的情况。她把自己手工的布织品送给亲友,包括姐姐、嫂子、弟媳妇、妹妹、侄媳妇、外甥闺女、孙女等以姻亲关系为主的女性亲友。(CAL-03)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馈赠都是在没有现金交易的情况下以礼物的形式送给对方的。同村另一位妇女织的床单也经常送给女儿的好朋友,作为女儿积攒人脉的物品。在流水线上的工业化产品随处可得的时代,这些带着温度的手工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着真诚和情感,也延续着礼尚往来的习俗。
现在城里的这些人,还很喜欢用粗布当床单。有人认为送苹果送点心,还不如送床单。 (WXR-09)
美国学者任柯安(Andrew Byron kipnis)曾分析过邹平送布料的习俗,他认为,送布料或床单是女性之间建立关系的一种方式。“妇女之间,年长的妇女给年轻妇女送布料,布料就有了进一步的意义。布料需要妇女的劳动力才能变成有用。因此,布料对妇女之间劳动力交换和劳动义务是至关重要的。在很多方面,布料是一个关系建立的媒介,而且几乎只由女性完成。”[19]72他强调布料凝聚着女性的劳动,包括其情感劳动在内。任柯安还认为,女性在民俗活动中通过自己的方式建立关系,掌握一定的决策权,与男性将女性隔离于公共空间的政治权力场域之外一样,女性也在自己的圈子里将男性隔离。[19]83
从受访者CAL 的送布行为来看,她送给谁、送多少,从来不需要征求男性的意见。从送布的对象来看,主要是在女性圈子内部,而非男性圈子。其他农村妇女的女儿、媳妇也常常用她们织的土布维系自己的关系圈。这与任柯安研究中所强调的“权力”(power)是不同的。虽然女性是在建立自己的关系圈,但这些关系背后的意义,不在于女性要追求自己的独立或自己的生活圈子,也不在于要与男性圈层相抗衡或对立而争取妇女权益,而是意在维系与亲属、朋友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不只是妇女个体间的亲密关系,更是家庭与家庭之间的链接。这一点与儒家文化中女性追求和睦、和谐的家庭观念相吻合,也与中国文化思想中的“关系”思维有关。在儒家文化思想体系下,妇女用手工织布来建立和维系自己所在家庭与亲属、与朋友的关系,从而获得认同与尊重。
当下,重拾手工纺织者的身份问题也值得讨论。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青年男女纷纷外出打工,当年未外出打工或者中间虽然偶尔外出打工的女性在达到或者超过了一定年龄之后(50 岁以上),她们回归家庭,在以操持家务、照看孙辈为主的同时,重新拾起年轻时的手艺。这既是她们对自己生命周期的自主选择,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一种选择。这一点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时期和农业集体化时期不同。乡村建设运动时期以满足基本需求和附带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农业集体化时期以满足基本需求为主,改革开放后的织布行为则以个人选择为主,而经济效益和基本需求的满足是其附加的属性。
此外,当下农村妇女重拾纺织是基于家庭文化的传承。她们认识到,这是一种即将消失的技艺。有些妇女会抓紧时间为自己的子女积累这些织品,尽可能留下更多的实物。她们借助带有温度和亲情的织品,表达自己对家庭、对后辈的爱和祝福。
五、结语
手工棉纺织作为一项物质生产活动,在近百年来的中国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中,农村妇女在借助棉纺织手艺解决自己和家人生存困境、生理需求以及精神需求的过程中,构建自己的生活世界,努力实现人生价值。而在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时期,对农村妇女而言,手工棉纺织是一种基于生存需求的、性别化的规范性的劳动,是被固化的劳动性别分工和劳动体制,具有实用性强、社会性弱的特点。妇女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是隐身的,无法通过正式的、组织化的机制来获得社会认同或身份,但她们可以通过市场化或技能化来拓展自己的社会交往圈。到了农业集体化时期,在资源短缺及统购统销政策的影响下,手工棉纺织成为一种“不可见”的家务劳动,妇女的贡献更是被低估。而女性借助市场交易、民间交换及节约的方式,不仅尽可能满足家庭用布的需求,而且维系了与家族、邻里之间的社会关系,缓解了整个社会棉纺织品短缺的紧张状况。
改革开放之后,手工棉纺织不再是为满足家庭生活所需的劳动,而成为她们重构与子女、其他亲友之间关系的依凭。与前两个阶段类似的是,手工棉纺织并不能带来显著的经济收益,或者即使有收益也往往被忽视,更不能显著提升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但是,此阶段的手工棉纺织却能成为强化亲友间互动往来的黏合剂与润滑剂,为亲友带来温情,改善工业化带来的冷漠感,让农村妇女及其亲友拾回农业时代温暖的记忆。同时,手工棉纺织不单单是一种家务劳动,还是女性表达自我情感与自我愉悦、自我心理满足的一种方式。可以说,手工棉纺织对于女性的作用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经济作用更多转变为社会作用,社会性增强,而实用性变弱。
回顾20 世纪,我们能看到在不同历史时期,农村妇女从事手工棉纺织的过程是农村生活的日常,也是与家庭、社会、国家紧密关联的重要事项。农村妇女作为多元生计策略的行动者,在面临社会结构性变迁(如合作社、集体化、城镇化等)时不断改变着生计策略。她们靠着自身高强度的弹性和极强的适应性,在手工棉纺织的资源利用与生产过程、劳动分工等方面不断调整,应对各类危机。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农村妇女将这项手艺内化为实现个体生命价值的载体,并借此构建自我的社会关系和生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