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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乡饮酒礼的“异化”
——以宾客“冒滥”为中心

2024-04-14张会会查思扬

关键词:宾客士人饮酒

张会会, 查思扬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乡饮酒礼是一种流传范围广、延续时间长的礼仪性宴饮活动,最早的记录出现在周代。《周礼》中说“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1]。自汉代以后,乡饮酒礼与宾兴贤能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与正齿位的关系渐远。在明代,太祖朱元璋将乡饮酒礼与儒学思想、法治建设融为一体,开始重新厘正乡饮酒礼正齿序的功能并使其具备明显的教化作用。而在诸多明人文集和方志记载中,能很明显看出明中期以后乡饮酒礼出现了异化,晚明张受所概括这一现象:“乡饮有不可与者三,请不从公,则高士以为耻,偶非其类,则贤者以为辱,酒不成礼,则大宾以为慢。”[2]此语便集中体现了明中期以后乡饮酒礼出现了宾客滥举、礼仪失敬两种异化现象,而“宾客冒滥”便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目前关于乡饮酒礼的异化问题,学者多从礼制变革、国家控制、地方社会权力结构变迁和风俗变化等角度展开,赵克生概括明中后期乡饮酒礼异化的表现为“送席之俗的出现、礼仪错讹严重、宾介冒滥等三个方面”[3]。邱仲麟认为“15世纪后,乡饮酒礼已经是地方上各种势力彼此竞争、比较和转换社会资本的场域,将其冒滥归咎于地方权力结构的变迁”[4]。孔伟则认为“明中后期经济的深刻变革所引起社会思想、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矛盾的相应变化让明政府的社会控制日渐松弛,最终造成了乡饮酒礼的一系列异变”[5]。赵轶峰把政治文化的理论方法运用到明史研究之中,他认为政治文化是指“社会共同体存续过程中形成的对于公共权力设置、运作方式的心理、思想、观念倾向”[6]。在明代乡饮酒礼的运行过程中,士人作为乡饮酒礼参与的主要群体,承担着选宾和主持礼仪的职责,在乡饮酒礼宾客选举中,乡里社会、士人群体需要展开对乡饮宾介选取标准的讨论,在政治文化中就表现为国家乡饮酒礼这一政治制度推行过程中士人群体以舆论、乡评为依托,对“选宾”所表达的态度与价值倾向。如果说乡饮酒礼仪式现场混乱、礼仪不周可以理解为社会风俗的变化。那么“宾客滥举”不仅有地方权力结构变迁的原因,也明显表露出明人的价值评判标准的偏离,因而乡饮酒礼宾客的“冒滥”问题可以从政治文化的角度进行深入解读。

一、明代乡饮酒礼的推行及宾客冒滥的出现

明太祖朱元璋初继大统,认为丧乱之后,法度纵弛,要想重整纲纪“在明礼义、正人心、厚风俗,以为本也”[7]273。此时全国重礼仪、兴教化的大政方针和社会背景已然形成。乡饮酒礼成为教化乡里的重要手段。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四月,太祖诏天下举行乡饮酒礼“上以海内晏安,思化民俗以复于古,乃诏有司举行乡饮”[7]1342。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二月,朱元璋又命礼部申明乡饮酒礼在宾客选举方面:“其府州县则令长官主之,乡闾里社则贤而长者主之。年高有德者居上,高年淳笃者次之,以齿为序。”[7]2147明确了乡饮宾客要选举年高有德的耆老。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再颁“乡饮酒礼图示”明确主宾座席,进一步表达了明太祖对于乡饮酒礼礼仪规范的重视。明初类似于洪武五年苏州魏观、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江西郝公、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昆山李尚逸所举办的乡饮酒礼均“皤然在席九十、八十、七十者,坐以齿升,降揖让拜俯周旋之仪,献酬有容,读法胥告,观者如睹,莫不感化”[8]。乡饮酒礼在明初确实如太祖皇帝的设想发挥了教化乡里的作用。

随着制度的推行,乡饮酒礼开始出现异化。前人学者一致认为约在明中期乡饮酒礼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化,其中甚至提到乡饮酒礼“滥及匪人”的情况。弘治元年(公元1368年)国子监张裕曾上书:“天下有司行乡饮酒礼,齿德不称者或滥于实,有齿德者或终身不与。”[9]295张裕所提到的齿德不称者,便概括出了明中期乡宾群体的“冒滥”。万历《余杭县志》也记载:“乡饮,重典也。乡宾他志多不载,惧滥觞云。”[10]由于乡饮酒礼宾客出现冒滥,方志彰善隐恶,难以有冒滥乡宾的具体传记史料。但我们从明人的议论中也可发现蛛丝马迹。成化年间,昆山学者龚诩在给巡抚周枕的信中提及乡饮酒礼时写道:“况其所被召之人,类多无耻之徒。”[11]嘉靖年间,官员刘瑞称:“乡饮酒礼不论年德,染匠害民,里长亦侧其列,生员吏胥,宿娼饮酒,略不顾忌,而廉耻之风渐衰。”[12]明代士人都提及明中期以后乡饮宾客的人选已完全偏离太祖的预想,也正是因为乡饮宾客的冒滥,其教化士民的模范作用丧失,才最终影响到了社会风俗的变化。明中叶徽州人程敏政便一针见血地指出:“夫乡饮之礼,所以示敬让而明教化也。敬一人而民不偷,让一人而民不争,不偷不争,教行化成,其系于王政也甚大。使夫齿德之爽者,一或位其上、当其人,则几何其不为虚文也哉?”[13]可知只有作为道德模范的乡饮宾客才能让乡饮酒礼真正发挥教化乡里的作用。明太祖不断要求地方官慎举年高淳厚者充任乡饮宾席,以作为社会的表率,其原因就在于乡饮酒礼作为国家一大教化制度,其推举的礼宾自然在礼仪现场成为乡里民众膜拜学习的榜样,其所携带的年高德众的标签也正是国家所希望传达的尊老崇德、明尊卑守礼仪的价值导向。而乡饮宾这一道德模范人选的失落和滥举正是乡饮酒礼产生异化的根本原因,最终造成了“齿德俱隆者反摈之不礼,而月旦推重者多耻之不赴”[14]之乡饮酒礼愈发被看轻的局面。

二、士人价值观念的变化与乡饮酒礼的宾客冒滥

据前所述,乡饮酒礼宾客冒滥表现为滥举失实、所坐非人;学者邱仲麟认为“15世纪时,乡饮酒礼现场主要出现了四类新人,罢职官与捐纳者、依例监生、省祭吏员、儒生生员和衙门吏邑”[4]。笔者认为这些群体冒滥入宾席往往与科举制度畸形带来的明人推举乡宾时的价值观偏离有直接关联。

(一)“序爵”的选贤倾向

根据《明会典》,乡饮大宾应以致仕官员担任,然而年高、才德具备也是乡饮宾的重要选择标准。介宾、众宾的人选便与宦业无关。《杭州府志》载“杭郡乡饮酒,景泰间犹循旧,宾遵皆请乡曲高年有德者为之,如有官而致仕归,齿德视乡曲无所劣也,则以致仕官为之,否则爵不加于齿德也”[15]828。《杭州府志》还列举了闵人郑珞任宁波太守时“岁乡饮,必选诸列邑中必齿德尊者为宾”[15]828。郑珞所邀请的大宾便是定海人陈端礼。陈端礼,字履中,终身不仕,“集子弟讲明经术,谓圣贤之学自修身正家以达于天下”[16],堪为处士典范。陈端礼并无科举功名,因为德行出众被郑珞举为乡饮宾,《杭州府志》因此载“若郑可谓知体,而陈信非泛然刍豢者矣,主宾不苟,其于风化有足禆哉”[15]828。这段史料揭示了明前中期,乡饮遵循着德高于爵的选宾标准,杭郡主宾均贤,因此风教使然,传为美谈。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景泰后杭郡乡饮宾客的选举便不再遵循德高于爵的选宾价值倾向,爵位成了能和德行媲美甚至更被看重的一项选宾标准。

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十月,松江府李葵菴行乡饮酒礼,“府学推举士夫二人,申请一显宦,一外官有厚资者,知府皆不准”[17]143。李葵菴于申文后批示道:“郡中有里选,仕官、积学、励行可范后学者,该举不知其人乎?”[17]143何良俊好友陆云山笃定此说必为何良俊,因此重举何良俊入乡饮介宾位,李葵菴当即批准何良俊入席乡饮酒礼。而何良俊认为往年乡饮“非高爵即富室也,今太府皆废阁不行,而独垂念一寒贱之士,不由学校推举,径自批行”[17]143,仅仅赴饮两次,便觉“默自循省,不觉面赤发汗”[17]144从此拒赴乡饮。于此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讯息:在松江府最初乡饮酒礼的宾客选举中,地方学校完全没有将身为诸生的何良俊考虑在内,而是根据“以爵为贤”的价值理念选择了显宦和厚资外官,即使何良俊对于乡饮酒“非贵即富”的选贤价值观不满,但其依然非常重视学校公举,并认为那是一种公众的选贤价值判断,因此在未得到公论支持下,便不敢再赴乡饮。

针对乡饮酒礼的宾客滥举问题,明代士大夫群体也多有议论,福宁人继盛有《乡饮议》一文,他认为乡饮起到的作用是“礼廉夫,人耻崇贿矣;礼孝子,人耻无父矣;礼行检,放旷者耻矣;礼长厚,浮伪者化矣”[18]382。从政治文化史的角度来说,这也是国家期望通过乡饮酒礼来向乡里社会传达的廉孝、俭朴、长厚的价值导向。然而继盛也发现了明中后期入席宾客与制度预想之初相差甚远,因此他提道:“乡饮古以燕所荐之士,方仕而汇升者,今以燕其乡士夫既仕而归休者?”[18]381即认为乡饮酒礼应起到古时鹿鸣宴那样举荐贤良的实际效应,乡饮酒礼的作用应该是让乡人向被选举的士人学习。致仕士大夫和处士已然不能起到此作用,而贤者主要应以在朝和即将步入仕途的士人为主,“他日堪为世用之需者。三代设乡饮以荐士,夙戒此,革为宾介,今日不可与燕乎?”[18]382继盛所提倡的便是让那些深受儒家教育、具有知识的基层士人被荐为乡饮宾,才能延续古乡饮的遗光、激发世人“相劝力学”,因此主张“诸生与燕乡饮席”[18]382。继盛将乡饮酒礼崇德尊老的教化功能完全改变为选贤任能的实际效应,将“贤人”归纳成“士人群体”并具化到“儒学生员”,其所谓的“相劝力学”便是让儒学生员成为乡里的模范,实则是带动乡里社会人人向往科举仕宦,追求功名,表现出一种更为功利性的价值导向。

从以上例子便可看出,乡饮酒礼的礼宾人选已然排除了处士,出现了“独重科举功名”的选贤价值取向,并且这种价值观已经深入地方社会,根据规定,乡饮酒礼的宾客人选需要由地方学校公举,再报州县知府审核,最终由提学官敲定,中间往来反复,审核甚严。明代学校是选举乡饮宾介的重要部门,并被视为“公论”所出之地。“学校,公论之地也。甄去轨、砺来辙,公是公非,不敢僭忒,帜翊世风,学校职也。”[19]而有秀才身份的学校生员本就是科举制度的受益者,其追求宦业和科举功名的功利心更重。在此等价值观下,不仅举荐乡宾“尚青紫”,辱老和轻处士的行为自然也受其价值判断的影响。明代中后期,士人追求科举仕宦之风日盛,“十年寒窗,一朝及第”成为士人最向往的人生追求。地方乡饮酒礼沾染了科举社会的风气,成了以科举功名为重的“序爵”过程,乡饮的礼仪现场才因此成了众多官僚利益交流的私人场所。民众也会受此错误的价值观误导,一心以追求科甲宦业为目标,而漠视那些德行兼备却无功名的贤德耆老,扭曲了“尊老尚贤”的公论。

(二)父祖封赠和“以子贵为贤”的价值导向

而与“序爵”的选贤倾向相对应的不仅是生员、显宦入席乡饮酒,还有因父祖封赠制而入席乡饮酒的现象。赵克生与刘群英便提道:“在地方社会的乡饮酒礼等活动中,受封赠的父祖得到足够的尊重,主持者常常邀请封赠官担当此位。父祖的社会身份因封赠而改变,成为地方上德高望重之人。”[20]这类受封赠的父祖群体本身并无功绩可言,仅“凭子贵”就被请为乡饮大宾。嘉靖末年在徽州府歙县“邑司行乡饮礼,有以子贵僭宾席,先其贤长者,山人预执事,前曰:所以称乡饮,尚齿贵德耳,不闻以子贵称祭酒。抑使下,其人恚,谋以事中山人,山人乃去”[21]。可知嘉靖年间徽州府确有“以子贵”而入席乡饮酒礼者,并且在座位次序上被地方官安排在贤长者前。福建名宦蔡献臣也提道:“乡饮酒之礼,所以养老崇德,示劝惩也。今民间之老见为椎少文,不可与县官揖让。则以有爵、有封者充之,不则,或别有所为而举。故虽有季次、原宪之贤,举未必及,即及,亦逡巡而不敢当宾席。”[22]蔡献臣表达的也是对于“序爵”和“以封赠为荣”的选宾价值理念的不认同,正是因为这种偏离的价值观,造成了清贫乐道、志操高洁的处士不被提及,且由于这种选宾标准深入人心,即使处士有幸被选为乡饮宾,也迟疑不敢入席。

入席乡饮酒礼成为父祖封赠制在乡里的一种延伸。满足了士人群体光宗耀祖、显亲扬名的孝亲需要。且地方志的广泛记载、家谱的录入,封赠荣誉便广泛传播,提高了文官家族在地方社会和其他社会网络中的声望,这也带动了士人群体更加追求举业发达,光宗耀祖。然而这也会更加重“以爵位为重,以子贵为荣”的选贤价值判断,从而让乡饮酒礼选宾更冒滥。邹守益曾有这样一段论述:“国家彰善瘅恶以化民俗,制:自守令择郡邑之德行道艺者,生以乡饮酒礼之,殁以乡贤祠之,昭荣辱,别赏罚,其劝诫至精也。人之情不相远也,世所宾礼而爼豆,则油然慕之矣。其所摈斥,则戚然赧之矣。故咸俯然修其德行道艺,迁善远罪而不敢懈,及教之敝,或华于文采,或显于爵位,或席势于子侄,冒焉以居之。而山泽之敦庞纯固,其世浸微者,或蔑焉以泯,于是俗始靡然以易视听,则亦相骛于华,相构于显,相轧于势而已矣。”[23]

此言便提到了乡饮酒礼和乡贤祭祀本是重德行道义者,昭荣辱、别赏罚的敬贤礼仪。而“以爵位显”的显宦和“以子贵”被封赠的父祖入席乡饮酒礼,在地方社会中则渗透给民众一种价值观念,即普通民众可凭借自己努力追求科举功名,如果为官勤勉、政绩颇佳,父祖便可驰封官爵,被请为乡饮宾客,荣耀乡里。追求科举功名的观念便会愈发深入地方社会。笔者在《明代的乡贤祭祀与乡贤书写——以江浙地区为中心》一文中首次提道:“‘独重宦业’的选贤价值倾向使得宦业类乡贤激增,影响了乡贤入祀的结构,最终造成了乡贤祭祀的冒滥。”[24]乡饮酒礼作为与乡贤祭祀互为表里的两项教化制度,当有其同一性。作为地方教化的模范乡贤与乡宾,由于生于斯长于斯,对于乡人有血缘与地缘的亲近感,故承担着向乡里社会传达价值导向的作用。然而以“爵位为重”和“以子贵为贤”的价值判断便会使乡饮酒礼和乡贤祭祀传达的价值导向偏离,乡里的舆论和公众判断便会被混淆视听,由此造成“乡评失实,故乡饮或至滥觞,若使乡饮又轻,即乡贤亦同尘饭,渐不可长,所损实多”[25]。两者的冒滥实可归为一途。

(三)捐纳得官与“尚义重赀”的衍生价值观

捐纳,又称卖官鬻爵。弘治年间,军费拮据,为缓和财政压力,政府开设捐纳制度,纳粟捐钱便可得官。考察诸方志人物传中,义行一类几乎是被请为乡饮宾的重点人群。“赵顺乾,号惕菴。城南人,不乐仕进,好施。于隆庆间自请于县,出粟赈饥所活甚众。有司以其事闻,抚按频加奖赏。奉例赠义官,乡饮礼为大宾。年九十八,朝廷给廪饩,子孙甚盛。”[26]可知,捐粟可得爵,且义行能让地方官举荐其为乡宾。不排除其本身品行俱优,但乡饮大宾地位更为尊崇,必以致仕官为之,赵顺乾无科举功名,仅靠输粟便列为乡饮大宾本就不合礼法。然而国家对于这类义官的频加奖赏、朝廷恩赐,再加上子孙繁盛的现实效应自然让乡里之人不觉效仿。由此产生的捐纳得爵、以财货为重的舆论导向便会让品行不佳者仅靠捐纳而入席乡饮。万历年间孙能正便提道:“今仪制总集,仅载学宫乡饮仪式,岁时犹一举行。然富厚有力者,虽龌龊猥琐之徒,罪过彰灼皆延为嘉宾,偃然上坐。”[27]

胥吏、监生入席乡饮酒也与捐纳制度有关。王锜论及义官之滥“近年补官之价甚廉,不分良贱,纳银四十两郎得冠带,称‘义官’,且任差遣,因缘为奸利,故皂隶、奴仆、乞丐、无赖之徒,皆轻资假贷以纳”[28]。吏员如果想跻身身份性精英群体,捐纳得官是最好的方式。《明史》载:“吏、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诸杂流,亦为选官一途。”[29]1715因其役满考核通过便可授官,由此成为官员铨选一大来源。天启年间,吏员援例“纳银八百七十两者始得丞,纳银七百七十两者始得簿”[30],而佐贰官虽不能成为乡饮大宾,但确实有资格入席乡饮酒礼。因此吴县县令宋仪望在给友人书信中谈到弘治、正德年间,乡饮酒礼“率以虚文从事,而冒是举者亦无大可称述,甚者以尝所服役干之流,苟年至赀裕,亦往往致之宾席之末,反为士君子所姗笑”[31]。而对于纳粟监生,《明史》记载:“迨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且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而监生益轻。”[29]1679庶民通过捐粟便可入国子监,而监生通过捐纳银两,也可免除历事环节,直接赴吏部栓选。学校的廪膳生员感受到国家对于义官群体的支持,再加上仕途阻塞、举业艰难,不由得萌生“尚利”的功利心,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南京发生饥荒,守臣建议令官员军民子孙纳粟送监,礼部尚书姚夔劝谏:“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生员,及纳草纳马者动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29]1683从中便可看出礼部尚书姚夔正是担心捐纳制度大开,影响了士人评价贤者的标准,然而捐纳之制“其后或遇灾荒,或因边警,或大兴工作,率援往例行之,迄不能止”[29]1683。受到现实因素影响,捐纳之风未禁,此等选贤的价值观便不断向下层社会渗透。礼部尚书沈鲤因此下令禁止捐纳官预乡饮:“乡饮酒礼府州县各行学,悉遵原降图式,毋致少愆,其宾介俱以乡善人高年者充之,如有曲徇情嘱,滥将为事革职、纳粟冠带,及富民之无行义者一概举请,访出重治不恕。”[32]

商本为四民之末,然而由于国家财政紧张,大开捐纳之风,普通民众捐粟便可得官,跻身士人群体。国家还以制度的形式表达了对于捐纳义官的格外关照:“各处纳粟义官,有司须要以礼相待,不许擅便差使及肆行凌虐,多般劝罚扰害,以致人心不肯尚义。”[9]1176入席乡饮酒礼也成为国家给予义官的一项荣誉。义官不论品德只凭财货,在地方捐资筑桥,赈灾济贫。出于对实际利益的考量,地方官往往宴请其为乡饮宾。捐纳制度与乡饮酒礼便被联系在一起,地方志将其载入“义行”类,名留后世。乡饮宾的“德行”便被收缩为“义行”,地方民众与学校生员不免被捐资得官、荣耀乡里的现实利益冲昏了头脑。明中叶纳马纳粟之监生甚至“滥授学正、教谕之职”[33],万历年间丘橓更是提道:“人才关乎世道,士风关乎民俗,学校之官又关乎人才之盛衰、士风之邪正者也。”[34]由此整个学校的选贤价值观便开始偏离。这种价值观主体虽然还是以积极入仕“重科举功名”为中心,但是由于捐纳制度大开,此种以科举功名为重的价值观发生了一定的畸形变化,也就是由“科举入仕”变成了“捐资入仕”,额外衍生出了“以财货厚重为贤”的价值理念,人人尚利,追慕财富。因此士人和乡里社会将财货丰厚作为选贤的一种公众价值判断,并不自觉地践行、靠拢,才最终造成了商贾、富民、义官群体大量涌入乡饮酒礼宾席。

三、国家与士人对乡饮宾客冒滥的回应

如前文所述,乡饮酒礼在地方执行时出现偏差,明代国家和地方官员往往通过改革制度、提高行政效率的手段加强对选宾的监督。地方士人则主要通过拒绝赴乡饮、重申选贤价值观和举行相似的仪式如耆老会等来反应对宾客选举价值观的纠偏,以期望乡饮重新发挥规范乡里的作用。

(一)国家与地方官员改革制度加强行政监督

据前文所述,乡饮酒礼从明太祖颁布始行,在洪武年间不断完善。国家建立乡饮酒礼制度,让地方社会公举宾介人选,就是让地方民众领会乡饮崇德尊老的教化作用。而一旦发现乡饮酒礼的实行与其所期望的价值观传导出现了偏差,国家便会通过调整制度的方式对价值观的偏离进行纠正。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礼部题准:“今后但遇乡饮酒,延访年高有德、为众所推服者为宾,其次为介,如本县有以礼致仕官员,主席请以为僎。不许视为虚文,以致贵贱混淆,贤否无别,如违该府具呈巡按,御史径自提问依律治罪”[35]454。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国家再次重申乡饮酒礼乃国家重典,乡宾选举应符合公论,甚加筛选:“今后提学官,宜以纲常为己任,遇有呈请,务须核真。非年久论定者不得举乡贤名宦,非终始无议者不得举节妇孝子,非乡里推服者不得举乡饮宾僎。如有妄举受人请求者,师生人等即以行止有亏,论其从前冒滥混杂有玷明典者,照近例径自查革。”[36]这一政令便是要求提学官加强对乡宾选举的审核,在此期间许多在朝主政的士大夫也都针对“冒滥”问题提出自己的条陈和意见,礼部尚书沈鲤奏称:“乡饮酒礼乃贵德尚齿之意,故宾介雍容礼文揖逊,俾观者有所兴起至盛典也,近来有司视为故事,多将考察去任衙门退役及为事犯罪之人,为其子孙显贵,或在冠裳之列,徇情滥请,有伤风化,且辱盛典。合无通行各该有司,查照律令宪纲,务要慎加推择,每次举行之后,即将所请职名逐一开送抚按及提学、分巡道,备加查访,果否允协与情中,问有无私弊。其巡按御史及该道出巡之日遇该,考察有司,即以此为一事,如有前项,罢间有过之人,滥与乡饮者,追究原举师生一并罚治,有官职者与注劣考。”[35]857

沈鲤疏中所言乡饮宾选举产生冒滥的原因正是择取过程中出现了“为其子孙显贵”和“在官裳之列,以爵位为贤”的问题。沈鲤作为国家最高礼法机构的主政者,与国家意识保持了一致,可知国家与在朝主政的士大夫均深刻意识到了乡饮酒礼在地方实践时出现了价值观引导的偏离,其所做出的调整均在于改革制度,也就是加强基层学校对于宾介遴选的筛查,以及重视提学官对于乡饮酒礼宾客遴选的监督和管理,以连坐的方式来取缔行贿和请托。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在面对乡饮宾冒滥时,不论是风宪官还是国家都强调学校的公论推举。前文提到学校具有汇集乡评舆论,并审核乡宾的作用。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科举时代,学校的设立既为养士,又为教化民俗,意义非比寻常。然而从学校出发加强行政管理是否能够抑制乡饮的异化,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为前文有述,乡饮宾客选举中的价值观偏离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明代官僚群体价值观念的影响,作为基层士人群体集聚地的学校,必然受到这种价值观影响最深,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宾客选举的公论。虽然沈鲤和部分地方官均意识到了问题的症结在“以爵位而掩公论”的评判标准,但毕竟明代大部分士人或是想跻身身份性精英群体阶层的人都是“科举入仕”“捐纳制度”“封赠之典”等制度的受益者,一旦择取乡饮宾的标准变成“序爵”“凭子贵”“捐纳而尚财货”并为大多数士大夫和基层学校所接受而形成所谓公识,那么无论国家和地方官员对乡饮宾选举程序监管严密与否,都不会从根本上解决乡饮宾冒滥的问题。

(二)士人拒赴乡饮和组建耆老会

在乡饮宾客滥举的冒滥现象下,很多明代士人通过不同的方式表达对于乡饮冒滥背后价值观的不认同。首先一种便是拒赴乡饮,万历年间福建同安县致仕官员陈如松在被有司请为乡饮大宾时写下了《辞不赴乡饮启状》,其中便提道:“窃惟乡饮设席之初,论人而不论爵。末世滥觞之甚,论爵而不论人。至举之者无足为荣,而当之者不自省。”[37]169概括出了明中后期宾客所选的价值观已然由年高德众转为序爵的论资排辈,使得朝廷巨典滥觞之甚,本来乡饮宾客作为一种荣耀身份的象征,因宾介冒滥,被举之人已不以为荣。同时陈如松提及自己立身有缺,若叨扰宾位,会为祖宗所笑,累及教化“与其匪人之滥觞,宁使西席之虚左,则盛典之举弥重,而廉耻之道亦明矣”[37]169。用“空席以正风教”的方式表达对现世乡饮酒礼宾介所坐非人,价值观偏离的鄙视。万历年间吏部尚书张翰秉铨归里,杭郡知府虚大宾之席以待,张翰也以“所敬或非老,徒以爵先,所尊未必贤,滋多伪饰”[38]为由拒赴乡饮。

除了上述士人用拒赴乡饮的方式来言明自己的价值观外,还另有士人直接提出乡饮酒礼宾的评选标准。因为根据《明会典》《明实录》所记载,乡饮酒礼的宾客审核标准以年高德众为要,年高是一个可以把握的标准,而有德却是一个模糊的界限。正德年间李濂在任沔阳知州时曾要求对乡饮宾客考察“其月旦之重轻,年华之高下,家世门风之清浊,节行著述之有无”[39]。嘉靖时陈棐在为友人姚廷宝贺入乡饮宾时,屡次提及姚君是因年高德众为乡里推服才入席乡饮,且提及“乡饮之人必六德具焉,曰隐、曰贞、曰惠、曰敬、曰慈、曰文,是故隐以飬晦、贞以避嚣、惠广惠施、敬以尊神、慈以裕后、文以淑宗,六德具而乡饮之礼斯重矣”[40]。可以看出,当时的士人认为乡饮宾介不仅需要年高,还需立身持正、家世清白,且文学素养和仁爱惠民的乡里作为要为乡人所敬重,这显然是因乡饮酒礼本身就是一个教化的仪式,因此所选之人必要成为能模范乡里、改善风气的道德模范。这也反映了当时部分士大夫集团对于乡饮宾客选举价值观的直接判断。

除此以外,明末结社发达,老人集会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由士人举办或老人自发形成的集会活动已然有代替乡饮酒礼的意涵。如夏邑县十老会,彭勇曾考察过夏邑十老会的参会人员,他认为“参会的老人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均为‘致仕耆德’之人,而十老会既是国家意识形态培养和塑造的产物,也有对国家意识进行传承的作用”[41]。乡饮酒礼作为国家向乡里社会传达崇德敬老价值观的教化措施,当其传达国家所需价值观的功能丧失时,地方老人的自发集会便具有扭正价值观,负担国家意识形态在基层社会传播的功能。苏州王鳌便曾组织致仕官员举办东丘老人会,他认为“自乡饮酒之礼废,而后有香山之会、洛阳之会、睢阳之会,以为希阔之举而侈谈焉,斯亦会之近古者也”[42]251。因为乡饮酒礼的荒废,王鳌追慕前朝老人集会,所以聚集归乡致仕十一人,组成东丘老人会“所以敦契谊,崇齿德,畅洇郁,而示乡人以礼也。示乡人以礼者,所以接之于道,作敬让,而远于四辨也。其犹古乡饮之遗乎?”[42]251既记述了他们的游会盛况,同时又明确指出他们聚会的目的在于恢复古乡饮重齿尚德的意涵,在乡里社会起到示礼传道的作用,此“接之于道”便有正直士人纠正价值观的期望。王鳌进一步提道:“况夫尊让洁敬而接乡人于道,斯君子之所重也,非特燕游之好而已。”[42]252即游宴寻乐只是其形式或目的之一,而向乡里百姓传达诗书礼乐、君子之风、崇老敬贤的价值观,取得与故乡饮酒礼相同的宾兴贤能、教化乡民的作用,同样也是其集会的目的和意义。笔者此言并非概括性地认为老人集会的唯一目的是纠正乡饮酒礼的选宾价值观,但在明中后期乡饮酒礼废后,老人集会既是这一时期有识之士仿效历史上文人雅士的娱乐性结社,同时也带有地方士人期望以古时老人盛会的举办申明选人价值观的倾向。

四、结 论

综上所述,乡饮酒礼宾客“冒滥”问题表面反映为显宦、生员、父祖封赠官、义官群体跻身乡饮宾席,在明人议论中便体现为“滥及匪人”而使乡饮愈轻,其实质是士人评价推举乡饮宾时,推贤的价值观念出现了偏离。明代中后期士人受到科举文化的影响,官僚体制内追求科举功名的价值观念开始向社会渗透,地方学校与士人在选举乡饮宾时便摒弃尊德尚齿的选贤标准,而产生了“以爵高为贤”“以子贵为贤”的价值观。当科举制度发生僵化、捐纳入仕之途开放后,继而又衍生出了捐纳得官“以财货为重”的选贤价值观,最终造成了乡饮宾客的冒滥、乡饮酒礼教化功能的丧失。明代一些有独立价值评判标准的士人在面对乡饮宾冒滥的不正风气时,虽然通过拒赴乡饮、重建标准、自行组建耆老会等方式来表达对乡宾选取标准的不认同,但其影响力毕竟有限,在光耀门楣的现世利益诱惑下,明代士人大多还是选择认同和积极迎合现有的价值观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家和地方官员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也难以改变现有的价值观念,这也造成了明代乡饮酒礼不可避免地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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