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利用红色资源 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2024-04-13周俊
文|周俊
作为一个具有光荣革命历史的省份,江苏的红色资源丰富、厚重且饱满。2023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盐城市考察新四军纪念馆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江苏引起热烈反响,也掀起各界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热潮。当前,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进程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加强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焕发生机活力、激发发展动能,既是时代所需,更是历史责任;既是政治使命,更是群众期盼。
政治担当,历史责任——江苏红色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我省革命和建设历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是无法再生的历史遗存,是共产党人不可或缺的宝贵精神财富,承载江苏辉煌历程,铸就江苏巍峨丰碑,具有重大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教育功能,这也是中华民族恢宏历史的一部分,对其实施保护,江苏儿女责无旁贷。出台条例,护好用好红色资源,发挥革命英烈、时代楷模示范引领作用,从革命传统中寻找政治智慧,从红色文化中汲取政治力量,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意识形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体现了政治担当,切实扛起了历史责任,让红色精神光照千秋。
时代命题,人民所盼——参观革命旧址、纪念地,感受风云激荡的厚重历史;瞻仰伟人故居、重温烈士家书,感悟革命先辈炽热深沉的家国情怀;品读红色作品、模范事迹,读懂什么是信仰的力量……在当前信息丰富、价值多元的时代,在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我省出台条例,保护利用红色资源,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和当下的历史任务、目前的各项工作和群众的需求所盼结合起来,奏响传承红色基因最强音,不仅解答了时代命题,更符合发展要求,也顺应百姓期盼,回应群众关切,赢得群众拥护,筑牢了奔赴新时代的根基。
重在保护,贵在利用——条例对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保障监督都作出明确规范。要认真执行条例,整体谋划、协同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解决痛点堵点问题,将当前计划和长远规划相融合,坚持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加强环境风貌的整体保护,统筹推进红色资源保存状况不断改善,切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每个红色资源都是一本生动鲜活的教材,肩负着重要的社会教育功能。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要利用现代技术对红色资源深入挖掘、提炼升华,注重红色文化品牌建设,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精神,将受众带到历史情境、历史结构、历史叙事中去认知和感受红色文化,引发人民群众的情感共鸣和思想共振。
突出保障,加强监管——针对部门职责不清、管理规范模糊以及投入不足、人才流失等现象,着力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职能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和组织保障,协同高效管理,走出一条符合省情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之路。在全局上谋势,于关键处落子。条例为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提供法律遵循和实践指南。顶层已经设计,更需抓好监管。全省上下要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在充分保护利用好的前提下,依法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稳步前进,让红色资源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