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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承秦制”与“汉变秦治”
——汉朝的政体改良与大政方针

2024-04-13祁志祥

学术界 2024年1期
关键词:诸侯王

祁志祥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艺术研究院, 上海 200240)

秦末陈胜起义后不久,刘邦集合三千子弟响应,攻占沛县等地,称“沛公”。公元前206年10月,刘邦军进驻霸上,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秦朝灭亡。刘邦废秦苛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鸿门宴后被封为汉王,统治巴、蜀及汉中一带。楚汉战争前期,屡屡败北。但他知人善任,虚心纳谏,充分发挥部下的才能,注意联合各地反对项羽的力量,终于反败为胜。击败项羽后,统一天下,定都长安,开辟汉朝江山,史称“西汉”。惠帝、吕后执政的十五年,沿袭高祖的仁德无为政策,国力开始复苏。文帝、景帝推行休养生息国策,带来社会繁荣,开创“文景之治”。武帝加强皇帝集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派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北击匈奴,东并朝鲜,扩张疆土,成就了大汉气象,也导致了国力空虚。昭帝发展到宣帝时期,国力重新恢复,开创“孝宣之治”,设立西域都护府,将西域纳入版图。公元8年,王莽篡位,改国号为“新”,西汉灭亡。公元23年,“新朝”被推翻。两年后,刘秀定都洛阳,重建汉朝,史称“东汉”;息兵养民,史称“光武中兴”。明帝、章帝继承光武帝轻徭薄赋方针,国力达到鼎盛,开创“明章之治”。和帝励精图治,使东汉国力走向极盛,史称“永元之隆”。其时将丝绸之路延伸至欧洲,促使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进一步融合。公元220年曹丕篡汉,汉朝灭亡。

汉代从维护皇帝集权、防止诸侯生乱出发,保留了秦代的郡县制,史称“汉承秦制”。同时,吸取秦朝取消封国失去屏藩迅速覆亡的教训,恢复、改良了封建制,通过扩大封国数量、缩小封国规模、削弱封国实力的方法,使“国”实际上变成了“郡”,确保封国不会对中央皇权形成挑战。在治国方针上,吸取“秦亡于暴”的教训,恢复仁政,减轻刑罚,用儒家的德治取代秦朝奉行的酷法,这就叫“汉变秦治”。汉代政治实际上是“汉承秦制”与“汉变秦治”两者的统一。汉代四百年实行的郡国一体的专制政体和德治为主的仁政方针,奠定了汉代思想界儒家经学占主导地位和道德天命化、神学化的政治基础,也奠定了历朝历代的基本政治格局。

一、“汉承秦制”:对郡县制的继承和对分封制的恢复与改良

汉初反思秦亡的教训,其中之一是秦朝以郡县制取代了封国制(或者叫封建制),政治的权力都集中于皇帝一人手中,朝廷失去了封国的辅佐。但汉朝并未因此以封国制取代郡县制,而是以郡县制为主,以封国制为辅,并改良了封国制,从而探索出一种完善皇帝集权统治的政治体制。总体上说,汉代的政治体制不是对夏商周三代封建制度的继承,而是对秦朝郡县制度的继承。这就叫“汉承秦制”。

上古社会是“公天下”社会。夏禹传启,是“天下为家”的开始。秦与夏商周三代虽有实行郡县制与实行封建制的不同,但在“家天下”性质上是一致的。汉朝代秦而立,继承了秦朝保证皇帝集权的“家天下”、防止诸侯分权篡权的郡县制,同时又部分恢复了封国制。这不仅是为了笼络王室子弟共同保卫刘姓江山的需要,也是出于天下太大,不得不划地而治的需要。“古之圣人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为其远者目不能见,其隐者耳不能闻,于是千里之外,割地分民,而建国立君,使为天子视所不见,听所不闻。”〔2〕但是为了限制诸侯王国的权力,防止它挑战中央,分裂天下,采取了“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方法,通过多封诸侯国,缩小封国的规模,削弱诸侯王的实力,将王国、侯国改良为类似于郡、县一般的行政单位。

中央统郡。诸侯受封的“王国”与“郡”地位大体相当,故“郡”“国”并称。郡下统县,县中有侯国以及“邑”与“道”。“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3〕《汉书·地理志》记载,汉高祖时,保留了秦朝的约40郡,新设26郡。武帝元丰年间,有103郡,占到全国国土面积的80%—90%。下辖1500多个县、国、道、邑。清人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统计,西汉有县级行政单位1578个,其中县1344个、侯国188个、道30个、邑16个。正如《隋书·地理志》指出:汉代“郡县之制,无改于秦。”秦代开辟的维护皇帝集权的郡县制,经由汉代四百年的改良和巩固,奠定于后世历朝历代的政治体制中。吕思勉指出:“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4〕

汉朝一方面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另一方面又用封建制对郡县制进行了完善,或者反过来说,是用郡县制改良了封建制,使王国、侯国变成了郡、县。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封国保卫刘氏江山的“屏藩”“枝辅”功能;另一方面,又能确保封国无力威胁皇权,成为听命皇帝主宰、中央统辖的类似于郡县的行政单位。这种改造发端于文、景时期,完成于武帝手中。

鉴于封王建国是夏、商、周实行的古制,三代因实行封建制而国运长久,秦朝因废除封建制二世而亡。秦亡之后,西楚霸王项羽、汉高祖刘邦实行了恢复古制的两次大分封。一次是秦楚之际(前232—前202)项羽的大分封。公元前206年项羽在灭秦后大举分封诸侯。刘邦就是在这次分封中被封为“汉王”的。后来史学家便把这一年称为“汉高祖元年”。另一次是刘邦在楚汉战争中对异姓诸侯王的分封和统一天下后对同姓诸侯王的分封。楚汉战争历经四年。战争中刘邦出于击败项羽的需要,分封了七个异姓功臣为诸侯王。在打败项羽、建立汉朝后,刘邦担心异姓诸侯王壮大反叛,又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灭掉了其中的六个。长沙王由于地处偏远,同时可以发挥对抗南越的缓冲作用,所以保留了下来。在灭掉六个异姓诸侯王之后,刘邦在六国旧地上重新分封同姓子弟为诸侯王,封国为“王国”,另分封140多个功臣为列侯,赐予的食邑为“侯国”。《汉书·诸侯王表》记载:“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封)九国。”这九个同姓诸侯王国是:“自雁门以东,尽辽阳,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河、济,渐于海,为齐、赵。穀、泗以往,奄有龟、蒙,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高祖把这些封国的异姓诸侯王除掉,但并未取消封国,只是将封国的诸侯王换成了同姓王室子弟。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分封同姓诸侯王,可以作为拱卫中央的“藩国”。尽管他们占有的土地比自己拥有的土地面积还大,但高祖并不介意,因为都属于刘姓一家。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汉高祖时,高祖下辖的郡只有15个,而9个同姓诸侯国和仅剩的异姓长沙国占据的郡却达40余个。所以,史书形容其时“诸侯比境,周匝三垂”,“籓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如齐国辖地6郡,代国辖地3郡,楚国辖地3郡,吴国辖地4郡,分别下辖数十县、数十城。当然,高祖也是意识到封国尾大不掉的历史教训和现实危险的。为了有效控制封国,中央派丞相统管封国政务,派太傅辅监诸侯国郡,规定无中央护符不得发兵。然而,迫于封国的自治传统,诸侯王国仍然保留了很大的自主权。如“宫室百官同制京师”,有权设置各级官吏,有权自征租赋,有权自铸钱币,甚至可以自行纪年。汉初高祖时代对封国制的恢复虽然弥补了秦朝的缺失,对保卫汉家皇室有矫枉之功,同时也埋下了诸侯王国与皇帝叫板的隐患。正如东汉史学家班固感叹的那样,汉初封国“挢枉过其正”(《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第二》)。

高祖在世时,曾立下“非刘氏不王,非功臣不侯”,违者“天下共诛之”的规矩。〔5〕吕后掌权后,破坏高祖定下的遗训,大举分封吕姓子侄为诸侯王。异姓封国对刘氏江山的威胁不断加大。吕后死后,刘氏诸王与周勃、陈平等大臣合力消灭了吕姓诸王,迎立代王刘恒为帝,即汉文帝。

文帝时,刘姓诸王羽翼丰满,成为与朝廷角力甚至公开谋逆的力量。贾谊在上书中揭示:“诸侯王僭拟,地过古制,淮南、济北王皆为逆诛。”“天下之势方病大瘇,一胫之大几如要(腰),一指之大几如股。”“(皇帝)亲者或亡分地(分封之地)以安天下,(皇帝)疏者或制大权以偪(逼)天子。”他提出的解决对策是:扩大封国数量,削弱封国实力,使其易于被中央控制。“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多)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第十八》)但文帝并没有及时采纳贾谊的谏议。面对吴王刘濞暴露的反骨,晁错也数次上书文帝力促削藩。文帝宽厚,不忍处罚。后来,文帝终于有所醒悟,在贾谊上书四年后,将原来的齐国分为六国,将原来的淮南国分为三国,但总体上并未遏止住诸侯王国坐大谋反的势头。

景帝即位后,用晁错为内史,再擢其为御史大夫。晁错鉴于山东齐、楚、吴诸国强大,“分天下之半是也”,谋反之势迫在眉睫,上书力谏景帝“削藩尊王”:“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反迟,祸大。”〔6〕景帝用晁错之策,依次削夺封国土地。削楚国东海郡、削赵国常山郡、削胶西国六县。将削及吴国,吴王刘濞率先发难,打出“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联合楚国、赵国、淄川国、济南国、胶西国、胶东国等六国发动叛变。为了用安抚的方法平息叛乱,景帝无奈将晁错处死,但七国叛乱并未就此罢休。人们看清了吴王“清君侧”的真实用心,重新为晁错的“削藩策”辩护。景帝无路可退,下令平定七王之乱。周亚夫用兵有方,七国之乱三个月后即被平定。痛定思痛,景帝调整了诸侯王国的官制,收回了王国中上层官吏的任免权,改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吏治理。诸侯只可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成为只能效忠于皇帝的食封诸侯。诸侯王之“国”成为徒有其名、与“郡”类同的行政单元。《汉书·诸侯王表序》分析文帝、景帝削弱诸侯王国的理由和做法:“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7〕景帝还将原来王国统辖的支郡全部收归中央管辖,大大增加了汉郡数目。景帝中元六年,王国25个,而汉郡却增加到43个,显然转向郡县为主、封国为辅。

武帝即位之初,经过景帝的削藩,诸侯王国的权力虽然不像以前那么大了,但诸侯王国的面积仍然比较大,而且拥有军队,对中央的威胁仍未消除。大臣主父偃继承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思路,吸取晁错直言“削藩”、不知迂回、引起诸王反弹的教训,提出明抬举、实弱化的“推恩”计策,即打着广施王恩的旗号,鼓励并要求诸王将自己封国的土地分封给其他庶出子弟,借此弱化封国的力量。公元前127年,武帝即位13年后,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了让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对其余的庶子再次封侯列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王国之内又出现了若干侯国。侯国的地位相当于县,由各郡管理,不再接受王国管辖。至此,汉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郡(王国)、县(侯国)两级制,与秦代单一的郡县制已无实质差别。《汉书·诸侯王表》记载“推恩令”实施之后的效果:“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徙,而籓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而且,诸侯王国的土地还不一定是一个整体,当中的有利地形都被朝廷所辖之郡占有切割,王国再也无力兴风作浪。

在解决了王国的隐患后,武帝乘胜追击,消除侯国可能潜藏的危险。实施“推恩令”后,分解出侯国一百多个。元狩五年,“推恩令”实施五年之后,武帝以列侯所献酎金成色和分量不足为由,剥夺了106个列侯的爵位,其余列侯的爵位后来也相继予以剥夺,因此侯国也不复存在。在削弱王国、取消侯国之后,汉郡的规模急剧扩大,面积占到全国领土的80%以上。至太初元年,“推恩令”实行23年后,汉朝共有郡91个,王国18个。武帝天汉以后,历昭帝﹑宣帝,至元帝初元年间,郡国总数减至103个。此后直至西汉末年平帝的一百年间,郡国的数量一直保持在这个水平。《汉书·地理志》所载103郡国名目,即平帝元始二年的行政区划。其时,郡与国级别虽同,实际上已是郡大国小、郡强国弱。大郡统县三五十个,而大国统县最多十余个,小国仅统县三四个。

王莽时,取消刘氏诸侯王封国设置,全部改为郡。又将西汉的四郡予以析分,大郡至有分为五者。迄天凤元年,“新朝”总共有郡125个。新朝灭亡后,东汉初年仍沿用西汉平帝元始年间的郡国之名。光武帝考虑到连年战争、国空民虚的情况,为减少官府开支,对郡、县加以并合。《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六年“并省四百余县”,相当于总数的四分之一。继而合并郡、国13个,减掉了十分之一。后恢复西汉之制,至顺帝永和五年,共有郡、国105个,一直保持到东汉末年。

汉武帝在完成对封国制改造的同时,还建立了中央军队和中央监察制度,加强对郡国的管控。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每部派一名刺史,监察郡国官吏与贵族。建立了一支中央常备军,加强对地方军队的统制。这些措施配合着郡国制,使汉代完成了从夏商周三代天子分权的封建体制向秦朝以来皇帝集权的专制体制的转换。

可见,所谓“汉承秦制”,主要指汉武帝以后的汉代继承了秦朝维护皇帝集权的郡县制。但同时,汉代的郡县制不同于秦朝单一的郡县制,而是以封国制为补充的。补充的目的,是合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此后,汉代郡多国少,郡强国弱,郡、国并行,共同维护着刘氏汉室的稳定。从发展演变来看,汉高祖至吕后时期是第一阶段,封国为主,郡县为辅,王国的地位远在汉郡之上。文帝到景帝时期是第二阶段。这是郡国并行、郡强国弱的过渡阶段,王国的地盘和实力不断被削弱,为武帝完成郡、国一体的改造奠定了坚实基础。武帝时期是第三阶段,通过“推恩令”以进一步蚕食王国,在边陲地区增设新郡,发展为郡县为主,封国为辅,“国”降格为“郡”,郡国一体。昭帝至西汉末年是第四阶段,郡国并行,郡多国少,郡大国小。王莽新朝将刘氏王国悉改为郡,有郡无国,可视为第五阶段。东汉光武帝采取郡县合并政策后,重新恢复到西汉后期郡国并行,郡强国弱的状况,可视为“汉承秦制”的第六阶段。

经过汉代的改良,以郡县为经、封国为纬,寓封建于郡县之中,成为后世中国不同朝代共同遵循的政体。

二、“汉变秦治”:废严刑酷法,行仁政德治

理解汉代政治,既要看到“汉承秦制”,实行郡县制、加强皇帝集权的一面,又要看到“汉变秦治”,以仁政取代秦朝暴政,废除严刑酷法,突出德治礼教的一面。这是汉代江山长治久安的另一重要因素。

在汉代政治家、思想家看来,秦朝的灭亡,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废除了诸侯王国的分封,使朝廷秦失去了拱卫中央的藩辅。所以汉代的皇帝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辅以封建制,笼络王室子弟之心,让他们为保卫刘姓江山效力,即便在王莽新朝取消了刘氏王国后,东汉光武帝又立即恢复了封国传统。二是秦朝统治者不懂得相反相成、以柔克刚的政治辩证法,为了加强皇权片面使用严刑酷法,导致君民矛盾激化,与民为仇,官逼民反。所以,汉代统治者、思想家在政治方针上作的一个重大改变,即反思和批判秦朝暴政之过,强调体恤民生疾苦、与民休养生息的仁政德治。

对秦朝暴政罪过的批判和覆亡教训的反思,是西汉前期思想界的突出主题。

陆贾是刘邦的幕僚,早年追随其平定天下,平定天下后念念不忘反思秦朝暴政苛法带来的教训:“秦始皇设刑罚,为车裂之诛以敛奸邪,筑长城于戎境以备胡越。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将帅横行,以服外国;蒙恬讨乱于外,李斯治法于内。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天下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8〕

高祖之后是十五年的惠帝、吕后临朝时期。吕后的施政方针沿袭高祖反对严刑酷法的方向,可谓无过有功。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9〕吕后元年,“除三族罪、妖言令”。〔10〕文帝之世刑罚大省。文帝废除了汉律中袭秦律而来的“收孥相坐”、株连家属的律令。他还下诏废除了黥、劓、趾等肉刑。

文帝时期,贾谊著《过秦论》,分析秦亡之过在于“暴虐”。“秦王……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秦虽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也,孤独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也。”〔11〕

西汉废除了许多秦朝酷法,但在爱民为本的儒家学者看来,汉代的刑法仍然有许多值得反思改进之处。东汉班固联系历史上的教训,批评当时实行的刑法之过:“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死刑过制,生刑易犯,饥寒并至,穷斯滥溢,豪杰擅私,为之囊橐,奸有所隐,则狃而寝广,此刑之所以蕃也。”〔12〕

既然秦亡于暴政苛法,汉代要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坚决抛弃暴政苛法,因此,“任德不任刑”成为汉代政治界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陆贾告诫高祖:“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厌薄,布赏才不患厚。”〔13〕贾谊建言文帝:“与其杀不辜,宁失于有罪。”“故夫罪也者,疑则附之去已;夫功也者,疑则附之与已。则此毋有无罪而见诛、毋有有功而无赏者矣。”“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14〕董仲舒告诫武帝:“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15〕刘向《说苑·政理》强调:“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王者尚其德而希其刑。”“先德教而后刑罚。”汉元帝下诏删减刑罚条文:“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其议律令可蠲除轻减者,条奏,唯在便安百姓而已。”〔16〕东汉末年王符强调“尊德礼而卑刑罚”。他说:“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乃以防奸恶而救祸败,检淫邪而内正道尔。”〔17〕如此等等。

在废除秦朝酷法,减轻刑罚的同时,汉代的政治家自觉践行体恤百姓疾苦的儒家“仁德”理念,汉代的思想家众口一词地强调实行“以民为本”的“仁政”“德治”。刘邦在接受秦王子婴投降时,拒绝了杀之以绝后患的建议,保留了子婴的生命,体现了他的仁义天性。他率领的军队入关后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也体现了感人的人道情怀。正是这种“仁义”的天性,使这个靠武力夺取江山的开国君主能够接受陆贾以“仁义”治天下的提议,改变了用武力君临天下的原有思路。刘邦建立大汉王朝后,面对百废待举的满目疮痍,采取了一系列体恤民瘼的措施。高祖在位十二年,由于实施仁德政策,社会元气初步恢复。

陆贾是汉代第一位力倡儒学的思想家。根据汉初特定的社会需要,他以儒家为本,融汇黄老思想,提出“行仁义、法先圣”,“礼法结合、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奠定了汉代儒道合一的思想基调。他告诫汉高祖“天下可以马上取之”,不可“马上治之”。打下天下后必须立即放弃武力斗争的思维,转变到以“仁义”治天下的思路上来。他提出:“治以道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18〕“杖仁者霸,杖义者强。”〔19〕

惠帝刘盈是刘邦和吕后的儿子,生性仁弱。刘邦早年担心他过于懦弱,曾想把太子之位易为与戚夫人所生的儿子刘如意,这便在吕后与戚夫人、刘如意之间种下了一段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旷世恩怨。刘盈16岁登位,在位七年,治国大权交给母亲定夺,以致司马迁《史记》不设“惠帝本纪”,只设“吕太后本纪”。惠帝病故后,吕后执掌皇权八年。在思想上,以黄老学说取代法家学说,同时废除了秦法的种种禁锢。惠帝四年,吕后下令废除秦朝留下的“挟书律”。“挟书律”是秦始皇焚书时的一项规定,对收藏违禁书籍的人处以灭族酷刑。在废止这条恶法的同时,吕后还鼓励民间献书,被禁的儒家旧典被重新发现。以仁施政,减轻赋税,无为而治,萧规曹随。举事无所变更,很少大动徭役。惠帝时期几次发动修长安城,都在农闲时进行,为期不超一个月。边境戍卒一岁一更的换防制度,也在这时重新确定。政治清明,经济向好,农业发展,粮食丰收,民生始富,国库始盈。

文帝宽厚仁德,信奉“立君为民”的宗旨,声称“天生烝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以“夙兴夜寐,勤劳天下,忧苦万民”为追求,“为之怛惕不安,未尝一日忘于心”。专务以德化民,删减刑罚条款,废除“诽谤妖言之罪”。自觉进行道德反省和修养,“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与秦朝的禁言法条形成鲜明的对照。收罗儒经,使秦博士伏生所传《尚书》重见天日。复兴儒业,开设《尚书》《诗经》博士官。强调农业是“天下之本”,诏令百官劝课农桑。减轻赋税徭役,将丁口税从一百二十钱减为四十钱,将丁男徭役减为三年一次。即位十三年时,下诏尽免田租。躬行节俭,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驰以利民”。死前留下遗嘱,不许“重服”“厚葬”。为“社稷之安”“万民之利”,制定与匈奴的“和亲”政策(《史记》卷十《孝文本纪第十》),解除了一直困扰汉室的边患。

贾谊是陆贾之后汉代又一位大儒。他的政治思想主要是儒家以仁怀民、以德服人的理念。他告诫汉文帝:“人主仁而境内和矣,故其士民莫弗亲也;人主义而境内理矣,故其士民莫弗顺也;人主有礼而境内肃矣,故其士民莫弗敬也;人主有信而境内贞矣,故其士民莫弗信也;人主公而境内服矣,故其士民莫弗戴也。”〔20〕仁政德治的核心是“民本”思想:“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命也,国以为命,君以为命,吏以为命。故国以民为存亡,君以民为盲明,吏以民为贤不肖。”“故夫灾与福也,非粹在天也,又在士民也。……故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21〕贾谊的思想,不仅对文帝仁政德治方针的实行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成为汉武帝“独尊儒术”的铺垫。

景帝在位十六年,继续执行文帝的仁政方针。他步文帝后尘,发展儒家经学,在文帝设置的《尚书》《诗经》博士官基础上,增加《诗经》博士官辕固生,另设《春秋》博士官董仲舒、胡毋生。此外还给《论语》《孝经》《孟子》设立了博士官。以仁治国,与民休息,发展生产,减轻赋税,确立了三十税一的汉朝田租定制。为了缓解谷贱伤农,保护农民利益,采纳“入粟拜爵”政策,鼓励商人买粟支持郡县和边境积粮。从文帝到景帝,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出现了安宁富足的盛世气象。

景帝到武帝时,淮南王刘安汇通百家学说,编了一部《淮南子》,儒家取向也十分明显。他指出:“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君人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仁君明王,其取下有节,自养有度,则得承受于天地,而不罹饥寒之患矣。若贪主暴君,挠于其下,侵渔其民,以适无穷之欲,则百姓无以被天和而履地德矣。”(《淮南子·主术训》)

武帝在景帝平定七国叛乱的基础上,采取“推恩令”措施进一步削弱封国实力,并通过对丞相权力的控制和州部刺史制度的设立,大大加强了皇权专制,开启了建立大一统帝国的进程。此时,主张“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需要,而《春秋公羊传》的“大一统”理想、儒家的王道学说和礼制等级思想恰恰成为最好的选项。因此,在思想领域,儒家学说取代了道家,大张旗鼓地走到历史前台。

武帝即位后翌年,罢免法家之士,举用儒生王臧为郎中令、赵绾为御史大夫,后又擢升儒生公孙弘为丞相。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增加《礼经》《易经》博士官。在汉武帝崇尚的儒家五经中,董仲舒、公孙弘所治《春秋》公羊学受到特别重视。元光元年,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确立岁举孝廉的选仕制度;复令公卿及各郡国举茂才、文学、贤良方正,从中选仕。是年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策问。董仲舒在对策中提出“大一统”理想:“《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大一统”政治需要有高度统一的思想。董仲舒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这就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为维护定于一尊的皇帝集权采取的加强思想统一的举措。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将儒经以外其他经典的太常博士一律罢黜,将黄老百家之学排斥在官学之外。此后选官主要出自儒生,延揽儒生数百人。为实现“大一统”的理想,武帝对内“内兴功利”,盐铁官营,实行均输,统一货币,打击豪强,对外南平两越,北伐匈奴,东定朝鲜,打通西域,极大拓展了汉朝版图。不过,以仁义为追求的武帝在拓展疆土的长期征战中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和苦难,将文、景以来国库积累的财富几乎耗尽;即位之初因喜好儒学罢免法家官员的汉武帝,后来为了维护天下一统,又不得不任用酷吏,恢复酷法。征和二年,巫蛊案的发生和太子的兵变自杀促使汉武帝反思和觉醒。他逝世的前一年,向世人下《罪己诏》。这一年,他拒绝在新疆轮台屯田远戍,罢逐方士不再为他寻求仙药,为改善民生状况,推行新法促进农业生产,调整了以前的执政方针,使之重回仁政正轨。

汉武帝时期倚重的思想设计师是治《春秋》公羊学的经学大师董仲舒。武帝即位之初,董仲舒不仅以倡导“大一统”的《天人三策》赢得了武帝的赏识,而且以主观比附的方法写下了一部《春秋繁露》,提出一套“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把仁义道德天命化、神学化,得到武帝认可。于是,儒家的仁学在董仲舒的阐释中成为不得不遵守的政治天命和道德律令。他说:“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并见。”〔22〕“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万民往之,而得天下群者,无敌于天下。”〔23〕“故君民者,贵孝弟而好礼义,重仁廉而轻财利。躬亲职此于上,而万民听生善于下矣。”〔24〕

昭帝即位时年仅8岁,由霍光辅政,在位十三年。基本上坚持汉武帝在《罪己诏》中所留下的遗志,停止穷兵黩武,加强整顿吏治,察举贤良,分利于民。始元六年二月,昭帝下诏命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郡国所举贤良文学询问民间疾苦,在盐铁酒官营、均输垄断等问题上,围绕朝廷专利还是分利于民展开激烈争论。争论的结果,“贤良文学”提出的“实行仁政,以德治国”的意见受到重视。昭帝下诏,盐铁等经营政策仍遵旧制,但取消郡国的酒类官营和关内铁器官营,向民营放开。会后还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如降低盐价,将都城和郡国的公田、苑囿借给贫民耕种,贷给农民种子及口粮,免除部分赋税徭役,与匈奴保持友好关系。如此等等,使汉朝获得了一个安宁的社会环境,经济得到发展,国力得到恢复。宣帝在位二十五年,继续实行让利于民的仁政,降低租税,发展经济。铁器制造等手工业取得很高成就。粮食年年丰收,创造了每石谷价五钱的西汉最低纪录。史称“宣帝中兴”。

元帝在位十六年。崇尚儒术,曾向宣帝进言减轻刑罚,任用儒生。依仗强盛国力,多次出兵击溃匈奴。应匈奴单于求亲请求,采取和亲政策,以宫女王嫱嫁之为妻。元帝时人丁兴旺,人口达到峰值。不过,由于过分放纵外戚,大举分封皇后宗亲,埋下外戚专权、西汉灭亡的祸根。

成帝在位二十六年,“尊道德”而尚“儒林”。曾下诏:“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能达国体。”〔25〕曾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收罗采集图书文献,命光禄大夫刘向总领校勘、整理编目,最后亲自审定。开门纳谏,“容受直辞”,使得“公卿称职,奏议可述”。曾见日蚀而躬身反省:“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人君不德,谪见天地。”“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汝)无面从,退有后言。”下旨各郡国将“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推送朝廷。〔26〕务本重农,减轻税赋。成帝时代是“遭世承平”的时代。

不过同时,成帝有耽于女色之好,导致赵氏乱内,外家擅朝,哀平短祚,王莽篡位。哀帝六年是王莽专权的六年。平帝即位时只有9岁。王莽假装仁德,收买人心,最后毒死平帝,由2岁的孺子婴即位,是傀儡皇帝。王莽“摄皇帝”临朝。两年后,直接废除汉朝国号,自立“新朝”为帝。建立“新朝”后,王莽在官制、土地所有制、货币铸造发行、经济管理体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笼络人心的新政,但志大才疏,事与愿违,均以失败告终。“一家铸钱,五家坐之。”米价暴涨达到每石万钱。篡位有术,治国无能。公元23年,王莽被刘秀领导的义军所杀。

刘向是活跃于平帝、成帝时期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他在成帝时受命总校群书,编成分类目录学巨著《别录》二十卷。他的思想深深影响过成帝。刘向的思想主张以儒家为主。他说:“故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27〕“积恩为爱,积爱为仁,积仁为灵。灵台之所以为灵者,积仁也。”〔28〕扬雄在成帝时做过黄门郎,在王莽新朝担任过大夫。扬雄的思想,会通儒道,以《太玄》论仁义之源,以《法言》论仁义之本,要求做人出入“礼义”之门,进而超凡入圣,是儒家思想在西汉后期和王莽新朝时期取得的重要成果。

公元25年,刘秀定都洛阳,即帝位,建立“东汉”。光武帝在位三十二年,建立太学,设置博士,讲解儒经,在郡国兴建学校,从儒生中选拔人才。设立郡国“孝廉”察举制度,二十万举一人,每岁选拔。另设“明经”“茂才”“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名目举贤擢仕。重礼征聘避仕王莽、隐居山林的名士。

明帝、章帝、和帝约五十年,这是儒学昌明并进一步走向天命化的时期,也是东汉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得最好的时期。明帝在位十八年。广招名儒,自居讲席,与诸儒执经论辩,探明儒学真义。轻敛薄税,国泰民安。自信开放,在洛阳引建第一个佛寺——白马寺,促进了佛教文化在中国的传播。章帝在位十三年,好儒术,曾举行白虎观会议,讲议《五经》同异,亲自参加讨论、裁决奏议,推动了儒家经学的神学化。实行仁政,以德治国,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派班超出使西域,显示大国气象。和帝10岁即位,窦太后临朝,窦宪掌权。四年后夺回皇权,亲理政事。以儒家仁德自励,体恤百姓疾苦,恤鳏寡、矜孤弱、安流民、济灾民、宽刑罚、平冤狱。广开农田,面积达到东汉之最。降服南匈奴,平定西域诸国。在位十八年,东汉国力达到鼎盛,时称“永元之隆”。这个时期思想界的代表人物是班固。他通过对“君”“王”的今文经学阐释,所谓“从之成群,是为‘君’也;归而往之,是为‘王’矣”,揭示了“仁爱德让”是“王道之本也”。〔29〕

安帝、顺帝、桓帝、灵帝四朝约八十年,是太学清议形成浪潮并引发党锢之祸的时期,一方面反映了外戚宦官乱政的朝廷窳败,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儒家道德理念和政治理想的巨大力量。正是这种信仰的力量,推动太学生前仆后继,与腐败的外戚宦官权贵作英勇斗争,同时也为魏晋的人物清谈开了先河。安帝13岁即位,邓太后掌权,直到太后死后方才主政,在位十九年。顺帝11岁时由宦官扶持上台,朝政被宦官把持,在位十九年。安帝、顺帝时,一方面沿袭着以前外戚与宦官暗中勾结的传统,导致政治日趋腐败,另一方面在“独尊儒术”的祖制下,太学的儒生培养事业取得很大发展,到顺帝时,太学生规模扩充到三万余人。面对外戚、宦官专权造成的州郡牧守辟召选举释贤取愚的社会不公,太学生开启了臧否朝政、指斥时弊的清议风潮。桓帝即位时15岁,在位二十二年。桓帝时期是外戚、宦官交替专权的时代,也是抨击政治腐败的清议浪潮愈发汹涌、高涨的时代。当时涌现了许多反权贵、反腐败的斗士,如李膺、陈蕃、窦武。李膺任司隶校尉时惩罚不法宦官,诸黄门宦官皆鞠躬屏气,不敢放肆。延熹九年,李膺被人诬告,桓帝将李膺及与其相关的二百多名党人发归故里,终身禁锢。灵帝在位二十一年,宦官把持朝政,察举形同虚设。时人传言:“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30〕灵帝时期太学党人的斗争矛头是宦官。建宁元年,太傅陈蕃与大将军窦武共同执政,起用李膺和被禁党人,密谋诛杀宦官。事发后陈蕃、窦武被杀。建宁二年,名士张俭被告,党人横死狱中百余人,受牵连者达六七百人。熹平五年,州郡受命禁锢党人父子兄弟及其门生故吏。

生活于和帝至桓帝时期的王符一生未仕,但喜谈儒家治国之道。他强调:“国以民为基。”〔31〕“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32〕“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学淫则诈伪。入学则不乱,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33〕这大概可视为其时太学清议所持思想依据的表达。

东汉最后一位皇帝是献帝。献帝即位时9岁,在位三十一年,其实从未掌权。开始是董卓掌权,后来曹操迎献帝到许昌,假传圣旨,“挟天子以令诸侯”。公元220年,曹操死,儿子曹丕直接自立为帝,国号魏,汉亡。

三、结 语

综上所述,可见:汉朝吸取“秦亡于暴”与“秦亡于专”的“秦鉴”,在政治制度和治国方针方面作了重大改革,但同时,也保留了秦朝维护皇权统一、防止诸侯割据、天下分裂的合理制度内核,形成了“汉承秦制”与“汉变秦治”互补的政治模式,为后世历朝历代所遵循。“汉承秦制”指汉代继承秦朝实行的直接向皇帝负责的郡县制,同时恢复并改良了封建制,一方面用它笼络皇室子弟,共同拱卫皇家天下,另一方面削弱封国的实力,确保它们无法与中央分庭抗礼。于是,郡县为经,封国为纬,寓封建于郡县之中,成为汉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汉变秦治”指汉代吸取秦暴而亡的教训,以儒家仁政德治学说为本体论,以道家清虚无为学说为方法论,制定了爱民利民、与民养生、长治久安的大政方针。郡国一体和仁政德治,是汉朝留给后世的两大政治遗产。准确、深刻地理解汉代政治的双重特征,意义重大而非凡。虽说西汉前期思想界崇尚黄老清虚无为之学,但在高祖、吕后、文帝、景帝之际,儒家的仁德思想一直并行不悖,受到重视和强调,植下汉代经学的种子。武帝之后直至东汉后期,儒家的道德学说上升为主导地位。汉代皇帝以儒家仁义、礼教、道德治理天下,减轻刑罚,让利于民,鼓励直言极谏,形成了迥然不同于秦朝严刑暴政、思想钳制的政治方针。这种政治方针配合着经过改良的郡县为主、郡国一体的皇权专制,给汉朝带来了约四百年的天下。

“汉承秦制”的皇权专制与“汉变秦治”的仁政德治相结合,奠定了后世历朝历代恪守、遵循的政治模式。准确认识、把握汉代政治的这双重特征,意义重大而非凡,不可不辨。只看到中国古代政治皇权专制的特征而看不到仁政为主的特征,或将汉以后中国古代皇权专制理解为封建制为主而非郡县制为主,均是与实际未洽的可商榷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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